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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要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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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一日比一日寒冷,进入十二月中旬,菲利普王子的人马开始撤回贝尔格。

    剿匪结束了。除了天气太冷,已经很难只靠一顶帐篷在外面过夜之外,临近岁末也是撤兵的原因。大家都准备过年。

    在贝尔格到处张灯结彩,连工地也已经停工,所有的人全都换上新衣服。

    往年这个时候可没有那么热闹,今年比较特别,因为贝尔格家家户户都有了一些闲钱。而且菲利普王子一回到贝尔格,就让人给城里的每一户人家都发了一些东西,有一只鸡、半只鹅、几条腊肉和两个银币。

    正因为如此,现在满城都能够听到赞颂王子殿下慷慨的声音。

    那些投靠王子殿下的骑士自然拿得更多,每天都能够看到有人赶着满载东西的雪橇离开,这都是要回家过节的人。

    伊斯特也走了,他的家在南方,至少要花一个星期在路上。

    他倒是轻车简从,什么东西都没带,反正他和家里的人关系都很淡漠,回家过年只是尊重传统,他不打算带什么礼物回去。

    尼斯同样也要离开,他比伊斯特晚走几天,因为他要去的地方也在北方,离这里并不太远。再说,他的速度不是伊斯特能比的。

    出发之前,他自然要去菲利普王子那里告辞。

    此刻,整个贝尔格城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王子殿下住的那幢大房子。

    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出的喧闹声。

    留在贝尔格过年的人很多,像肖恩、萨格拉蒙特他们早已经把家搬到贝尔格。

    新来的骑士里有将近三分之一也打算在这里过完节之后才回去,因为这里的享受是家里所没有的。

    推门进去,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气,而且是烈酒。

    尼斯有些受不了,对酒他一向敬谢不敏。

    看到尼斯进来,所有的人全都朝着他打招呼,现在这边的人都已经知道,这里除了王子殿下,就是他说了算。

    “我是来告辞的,过了年之后,我可能要在那边待到一月底。”尼斯颇有些不好意思。

    “明白,当然明白。”菲利普王子露出促狭的笑容。连肖恩他们几个也都憋着笑。

    他们倒也不在意尼斯离开太久,反正各方面都已经上轨道,每个人手头上都有事情做,贝尔格的建造和领地的发展也会按计划进行。

    “你这一路上最好小心一些,经过这场剿匪,那些人肯定不敢再袭击我的领地,但是他们会派出更多的刺客。”王子可不想尼斯出事,他原本提议过派肖恩和另外几个大骑士护送尼斯前往伊比利斯,可惜被拒绝了。

    “我会小心的,他们想刺杀我,首先得追得上我。”尼斯很有自信。

    “需要担心的是猎杀者。”王子说道,这是刚刚得到的消息。

    猎杀者是北地特有的一种职业,属于弓箭手的范畴,他们擅长搜索和伏击,最厉害的猎杀者几乎都是布莱克的师兄弟。

    尼斯微微一愣,他翘了一下尾指。

    王子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尾指也动了一下。

    这是暗号,说明这个情报是“鸽子”送回来的。

    之前尼斯猜到西格尔的人会半路劫走囚犯,所以他们故意设了个局,在那些被劫走的囚犯里,安插有他们的人。

    这些囚犯被劫走之后,被送往几个领主那里藏了起来,西格尔的人原本打算利用他们继续给这边制造麻烦。

    结果却是菲利普王子带着人马,闪电般地抄了其中四个领主的家。

    被劫走的囚犯及其他一些和土匪勾结的罪证,让那四个领主根本没有脱罪的可能,前前后后绞死了几十个人,那四处领地也被削减三分之一后,交给四个家族的旁系。

    如此狠厉的手段再加上之前显示的武力,让支持西格尔的人一下子沉默许多,更有一些人开始动摇了。

    菲利普王子派人暗中联络那些心思动摇的家伙,结果成功地劝诱了一批人。

    这些人仍旧待在西格尔的阵营之中,一旦那边有风吹草动,就给这边报信。而负责传递消息的,就是潜伏在那批囚犯之中的眼线。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很少。

    “谢谢您的提醒,我会加倍小心。”尼斯仍旧不想让别人护送,因为他有别的事要做。

    “我打算马上就走,你有什么礼物—需要我帮你带去?”尼斯随口问道。

    “算了,我会另外找一个人跑一趟伊比利斯,你还是自己小心一些吧!”菲利普王子是一个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他的礼物虽然不大,重量也很轻,但是多少有些妨碍,他可不希望尼斯因此而出事:“你就帮我向切尔哈兰侯爵问个好。”

    “我会的。”尼斯点头答应。

    和殿下打完招呼,尼斯走到布莱克旁边问道:“从伊比利斯回来的时候,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

    “那就谢谢了。”布莱克显得有些犹豫,好半天他才惴惴不安地说道:“你能不能帮我带一匹正红色的丝绸回来,就是当初梅特洛送给罗格斯菲尔德城里几位公主的那种,那个时候我就有些心动了,可惜没钱,你……能不能帮我……垫一下……”

    “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尼斯一脸古怪。

    菲利普王子大笑起来,指着尼斯道:“布莱克,你这是舍近求远啊!所有高贵色调的上等丝绸全都掌握在这家伙的手里,伊比利斯卖的那些也都是他手里的货。”

    这位殿下是知情人,也知道玫瑰十字商行和艾玛尔红衣主教、切尔哈兰总督藉机炒作这类丝绸,让价钱翻了一倍不止。

    不过这事关机密,除了他之外连肖恩都不知道,他也没对其他人提过,今天要不是喝了点酒,他也不会冒出这样一句话。

    整个大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里的人都知道尼斯有钱,白糖生意被传得神乎其神,不过大家对这行毕竟不熟,没什么概念。

    丝绸生意就不同了,大厅里的人都是贵族出身,自然知道丝绸有多么昂贵,做这种生意的商行除了要有大量的资金,还要有深厚的背景。

    更何况,王子的意思很明白,玫瑰十字商行不仅仅是做丝绸生意那么简单,而是掌控着最顶级的丝绸交易。

    一时之间,所有人看向尼斯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菲利普王子说完话,就察觉自己有些说漏嘴了。不过此刻已经没办法收回刚才的话,再说,他发现这番话的效果挺不错。

    尼斯也有些意外,不过他只能顺着王子殿下的话说下去。“过年之后,路克他们也要过来,我会让他们顺便带几车丝绸,算你们成本价。”

    大厅里面又是一阵沉默,过了片刻,响起了欢呼声。

    尼斯的这个决定受到所有人的拥护。

    骑士的争胜心最为强烈,虚荣心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当然也希望能够穿上华贵的丝绸衣服,在别人的面前炫耀一番。

    说实话,他们现在有些后悔没有早一点知道这件事,要不然过年的时候,就可以一身华丽盛装,趾高气昂地回家了。

    看到大厅里面的气氛如此热烈,菲利普王子也趁机添了一把火。

    “你再让路克带几个好一些的裁缝过来吧!让这里的裁缝动手,根本就是糟蹋好东西。”

    他是看着卡奥尼和阿萨克斯一点一点发展起来的,也花费大量的精力研究尼斯的做法,也发现虚荣心的用途。

    从房子里出来,尼斯大口呼吸着,里面那浓重的酒气和汗味让他有些受不了。

    他也不再回自己的房子,反正该收拾的东西全都已经收拾好了。

    这一路上肯定要用“轻身术”赶路,轻身术消耗小,持续时间极长,可惜“轻身术”不是“轻灵术”,这个秘术只能减轻他的身体重量,对他带的东西没有任何效果。所以东西肯定带得越少越好。

    他只带了一只魔法袋,里面也只放了一些必须的东西,就连平时从不离身的那把弓也没带。因为带弓就必须带箭,而且数量不能太少。

    想了想刚才王子殿下给他的忠告,尼斯转身朝着山顶爬去。

    山顶现在就剩下一座孤零零的城堡,到处都搭着鹰架,但是因为两个多月没人干活,架上全都是积雪,很多地方已经垮塌了。

    尼斯穿过空无一人的城堡。城堡的后面是一片空地,再往前是一道矮墙,有士兵在那里巡逻,还有几座伸展出去的悬空塔楼。

    北面这一侧非常陆峭,大部分是六、七十度的大斜坡,还有一段是笔直的崖壁。

    如果“鸽子”传回来的消息是真的,贝尔格的正门外肯定有很多猎杀者守着,从后山下去的话应该会安全许多。而且他还想试试能不能把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加以整合,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秘法?

    “呼啦”一声,尼斯的披风猛地张开,变成一对翅膀。

    尼斯的披风有好几种形态,之前他曾经用它变成盾牌阻挡射来的箭矢,这一次是变成双翅。飞身跳上矮墙,一只脚在墙头上一踩,他的身体飞出悬崖之外。

    和上一次在死亡谷缓缓滑行不同,尼斯直接往地面坠落下去。

    耳旁的风声越来越急,在重力拖拽之下,尼斯坠落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看着就要撞到地上,他猛地将双翅一转,方向瞬间改变了,变成倾斜滑行,转眼间就变成和地面平行。

    方向变了,但是速度没变,他在雪地上飞掠的速度甚至快过俯冲的游隼。

    如果是在平地上加速,他永远都无法达到这样的速度。

    在武者之魂那破碎的记忆中,有着无数从悬崖上跳下的回忆,他就是从中得到灵感。

    从所未有的高速让他的神经绷紧,脑子里面什么都不敢想,只盯着前方的地面和远处有可能撞上的障碍物。以这样的速度飞奔,绝对不能有丝毫疏忽。他的脚下踩着“踏风行”。

    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里,带“风”字的全都是大范围的步法,追求的是消耗小,最适合用来传递消息、追赶和逃命。

    “踏风行”还多了一个“轻”的特性,虽然并不能真正踏风而行,却可以在松软的雪地、柔软的泥泞之类的地方行走。

    一连串很浅的脚印留在雪地上,这些脚印相隔有二十多米,比大骑士奋力一跳的距离更远,脚印一路向西。

    只是片刻的工夫,贝尔格就被远远地甩在脑后。

    突然,头顶上传来一阵鹰鸣,尼斯的心顿时一紧,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北地的人擅长驾驭鹰隼,用它们搜索目标。当初从死亡谷里出来的时候,他们就是被一头驯养的老鹰发现的。

    让尼斯更加郁闷的是,他的速度比刚才慢了许多。

    “踏风行”显然不太好用,只能勉强维持他在雪地上飞掠,却没办法保持速度。

    尼斯朝着四周看了看。几百米外就有一处非常陡峭的山岭。北地别的不多,这种直上直下的山有得是。

    片刻的工夫,他就登上这处山岭的山脊。山脊上没有积雪,因为这里的风大,雪全都被呼啸的狂风吹走了,裸露的岩石让他很容易借力。

    尼斯不再用“踏风行”,换成脚板在地面上平搓,双腿摆动的幅度很小,频率却很快。这是“驭风疾走”,风类秘法中最适合长距离奔行的一种。

    他一边寻找着合适的悬崖,一边朝着四周张望。果然在雪地里,有三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朝着这边狂奔,他们的速度都很快。

    这三个人想必就是西格尔王子雇佣的猎杀者。尼斯飞身跳出悬崖,再一次从百米高的地方跳落,近乎于垂直的坠落让他又拥有了可怕的速度。

    可惜事实证明“驭风疾走”不如“踏风行”,速度的衰减比刚才更厉害。

    他只好再找一座山岭……

    不知道试了多少种步法,尼斯的脸渐渐沉了下来。风类秘法里居然没有一种合适的。

    当他又一次从悬崖上跳下去,他的脚步一变,原本如同风一般飘逸的步伐变得充满爆发力。

    这种步法叫“电闪”,和带“风”字的步法不同,带“电”字的步法追求爆发力和速度,却很难持久。

    连踩了六、七步,尼斯就感觉和刚才完全不同。

    刚才每一步踩下去全都有些虚浮,好像使不上力气,自然就难以维持原来的速度,但是这一次他觉得脚下很有劲,速度也没往下掉。

    他以前也用过“电闪”,这种秘法用在逃跑的时候非常有用,当初在阿萨克斯遭遇那些杀手的时候,他好几次就是靠这种秘法逃出四个杀手的联手夹击。

    “电闪”的缺点是消耗巨大,而且巨大的负荷让腿和脚都难以承受,时间短还好说,时间一长,脚踝首先受不了,然后是脚底。

    这一次却不觉得难以承受,脚底反弹回来的力量就和平时奔跑差不多。

    可惜消耗一点没有减少,差不多是“踏风行”的四倍。

    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跑十二个小时绝对没有问题,换成“电闪”,三个小时就得休息了。

    当然他也可以花六个小时冥想,然后再跑三个小时。如果此刻他是在逃命的话,肯定会这么做,但去伊比利斯过节就没必要这么拚命了。

    找到了合适的步法,能够始终保持这样的速度,他也就不在乎那三个猎杀者。

    冬天绝对是适合跑路的季节,特别是大雪覆盖地面之后,到处都一片平坦,没有绊脚的石头,没有讨厌的凹坑,也没有从路边伸延出来的灌木。

    十几分钟后,那头鹰再也看不到了,猎杀者更是被甩得没有影子。

    尼斯并没放慢速度,在离开哥伦安特前,他并不感觉安全。

    一口气狂奔三个小时,太阳也才刚刚升到头顶,他终于放慢脚步。体内的魔力已经不多了,他必须留一些魔力以备不测。

    用预言术确定自己的位置,在地图上查了一下。

    这里距离贝尔格将近七百公里,是一片远离人烟的荒原。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十二个小时可以跑的路程应该比现在多三百公里左右。

    他觉得还是这样更好一些。

    一棵棵红松矗立在雪地上,这是一大片红松林。

    一道银光在松林里转来转去,所到之处无数蔓藤从积雪底下冒出来,迅速缠绕住这些高大粗壮的红松。

    这些蔓藤不停地疯狂生长着,它们不但沿着红松的枝干往上攀爬,还伸出细长的分枝互相连接在一起。

    片刻间,整片红松林就像挂了一张巨大的绿色蜘蛛网。

    在红松林的中央,无数蔓藤交织在一起,密密麻麻地缠绕着,把中间里得像一个巨大的茧。

    诡异的是,所有的蔓藤都没有叶子,只有枝条,而且又细又长,还长满细密的尖刺。

    这玩意叫“铁线荆棘”,以往小东西总是用它阴别人,一旦被这玩意缠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正常催生出来的“铁线荆棘”没有这么细长,也不可能一片叶子都没有。

    这是“造物术”的威力,不过现在应该被称为“生命造物术”。

    “生命造物术”是尼斯自创的魔法,施展时必须有小东西的帮忙。由小东西催发植物生长,他施展造物术,让植物长成需要的形状。

    在贝尔格的时候,他曾经做过一些小规模的试验,但是不敢玩得这么大。

    不知道过了多久,蔓藤终于停止生长,原本翠绿色的枝条泛起一层金属光泽,密布的尖刺闪闪发亮。

    与之相对应的是,原本枝叶茂盛即便在风雪中也昂然挺立的红松,全都已经枯萎了,连松针都变得枯黄,狂风一吹就漫天飞舞。

    在树林的中央,在那个巨大的茧里,尼斯盘腿而坐。

    随着他的一呼一吸,他的身体四周仿佛有一层光晕不停地变换着、流动着。

    这是冥想时魔法能量的自然激发,不过连肉眼都能够看见,证明这里的魔法能量已经饱和到了极点。

    在他四周插着一圈枝条,这些枝条长半尺,叶子有些稀疏,根系也不太发达,但是在离根半寸的地方,吸附着一个拇指大小的东西,从上面伸展出无数纤细的触丝,这些触丝看上去异常柔嫩,却深深地扎进“铁线荆棘”泛着金属光泽的表皮里。

    光晕变得越来越亮,像雾气一般散开,充斥着整个巨茧的内部,魔法能量已经浓郁到极点。

    在尼斯的体内,原本干涸的魔力正渐渐恢复,不过和以往有些不同,恢复的这些魔力显得异常活泼,充满生机。

    更诡异的是,魔力和圣力互相吞吐着,每呑吐一次魔力就变得纯净一分,也变得更加活泼。

    一直以来,尼斯在魔法方面都是走平衡之路,没有专注于一系,但是现在他已经做出选择,他的魔力正在渐渐偏向于生命一系。

    这也意味着他彻底放弃死灵一系的魔法,对元素的操控也减弱许多。

    一切都是为了“生命造物术”。

    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会从“造物术”这种一无是处的魔法上得到启迪。

    “造物术”制造出来的东西全都徒有其表,内部结构很松散,所以从来没有魔法师重视过这种鸡肋魔法。

    他以“造物术”控制植物的生长,内部结构则是由植物本身决定,像“铁线荆棘”就以坚韧著称,刀砍不断,百年不朽。

    “生命造物术”只是对“造物术”的小小改进,却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魔性生物在生长的时候,会自然形成一些法阵结构。

    这些自然形成的法阵细小而又玄妙,铭刻在每一个细胞里,却又紧密相连,成为一个整体。这是任何炼金大师都不可能有的手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造物术”也可以算作炼金术的一种,而且是最顶级的炼金术。尼斯用的飞针就是这样炼成的,他还打算培育其他能够当做暗器使用的植物。

    这样一来,魔法、炼金术和暗器就被“生命造物术”连结在一起。而上帝赐予的神术同样也和生命有关,肯定也可以融合在一起。再加上他又有这方面的天赋,浪费太可惜了。

    从现在开始,他拥有一条完全属于自己的路,一条拥有着无穷变化的路。

    在雪地的尽头、一条冰封的大河的旁边,有一座规模很大的城市,市中心矗立一排排高耸宏伟的建筑物,证明了它的繁华和辉煌。

    这就是伊比利斯,整个北方最大、最富有、最繁荣的城市之一。

    和南方那些大城相比,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

    这座北方的名城多了一丝凝重和刚硬,而比萨、威娜这些南方大城则更加绚丽多彩。

    和所有大城一样,伊比利斯周围有一道很宽的护城河,河面上每隔二、三十米就有一座桥。

    现在是十二月底,河水早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很多人直接在冰面上行走,还有很多冰橇在冰面上来来往往。

    尼斯信步进入城里。

    伊比利斯是自由城市,有士兵把守大门,不过出入不需要盘查,也不需要缴纳费用。这和阿萨克斯港一样。

    伊比利斯城里也有积雪,这些雪被堆在了人行道和马路中间的地方,就像一堵矮墙似的,这里的人也很多,来来往往摩肩接踵,越往市中心就越显得拥挤。

    这同样也是自由城市的特征,换成埃尔纳那样的王城,市中心是王宫,四周是贵族区,普通人根本不能靠近,所以王城最热闹和拥挤的总是城门口的区域。

    总督的宅邸在市中心最显眼的位置,尼斯根本用不着向路人打听。

    那是一座非常气派的城堡,位于市中心广场的西侧,占掉一个街区,全部由青灰色的花岗岩砌成,有着厚重的围墙和高耸的塔楼。城堡的大门正对着市中心广场,门口站着一队士兵。

    还没等尼斯走到门口,顶楼的窗口探出安娜小公主的半个身体,她兴奋地挥了挥手,然后缩了回去,撩起裙摆往楼梯跑。

    他一进城,就已经被人认出来了。

    那位小公主回来之后,就把尼斯的魔法影像给所有人看过,负责守城门的士兵更看了不只一遍。大家也都知道,魔法影像里的人很有可能会成为未来的男主人,他们当然不敢怠慢。

    “用不着奔得那么快,他既然来了,就跑不出你的手心。”切尔哈兰总督站在走廊上喊道。

    “有你这样和女儿说话的父亲吗?”总督夫人瞪了丈夫一眼。

    “这不是很好吗?你一直希望女儿能够终生陪伴在你身边,想要找一个聪明、有手段,却没什么野心的上门女婿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切尔哈兰总督和妻子开着玩笑。

    “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还去找米诺?他那边还不够麻烦吗?”总督夫人冷哼一声。

    “这是我们的女儿自己想出来的办法,我没必要拂她的意。”切尔哈兰总督笑着答道。

    “你不担心那个少年被剁成碎块扔进海里喂鱼?”总督夫人一脸不屑,她总觉得丈夫有些不怀好意。

    “那个小子可不容易对付,他的背景也远比你想像的深厚得多。”切尔哈兰总督也已经知道尼斯是圣殿骑士团的成员。

    他并不是自己看出来的。他的消息来源是他在女儿六岁生日时送的一件礼物,那里可以记录安娜遭遇的一切,所以那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的秘密谈话,全被他听在耳里。

    总督没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人,毕竟那件饰品里记录最多的内容,就是小公主和尼斯做爱时发出的声音,他这个做父亲的听那些东西,绝对会被人骂得狗血喷头,恐怕老婆和女儿也不会放过他。

    “既然是你的决定,我就不管了。”总督夫人警告道:“万一出事,女儿恨你一辈子,那可和我无关。”

    “我对那小子有信心。”总督就差没拍胸脯保证,他的把握也来自于他的安排。

    在尼斯身上已经投下大笔投资的他,肯定不希望投资全都打水漂。

    在楼下,尼斯已经进了城堡,安娜小公主一如既往地挂在他的手臂上。

    布雷西亚家的城堡很大,从外面看,显得有些厚重和压抑,里面却张扬着一股高贵奢靡的味道。

    以商业起家的自由城市,自然什么东西都不会缺。

    地板和柱子用的是开采自伯根海姆的金色大理石,桌椅清一色是用柚木打造,正面蒙着小牛皮的衬垫,角落里的雕塑全都出自名家之手。

    这是真正的奢侈,卡奥尼的那些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城堡里面并非只住小公主一家,还有很多人,刚才小公主匆匆忙忙跑下来,把所有的人都惊动了。

    “这就是你看中的未来夫婿?”楼梯口传来大大咧咧的声音,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人,微微有些胖,穿着淡蓝色的长袍,身上珠光宝气。

    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富贵逼人,却又不会有暴发户的误会。

    “这是我的舅舅,普利马德萨的拥有者,富有而慷慨的霍尔顿侯爵。”小公主用揶揄的口吻给尼斯介绍着,然后她用很低的声音在尼斯耳边说道:“等一会儿我帮你狠狠榨他一下。”

    “那位是我的堂兄,赫斯特里亚未来的拥有者……”

    小公主把她的亲戚一个个介绍给尼斯。

    这些人看着尼斯的神情各不相同,年纪大的大多客气一些,年轻一辈有的冷漠、有的淡然、还有一些隐约带着一丝敌意,当然对尼斯感兴趣的人也有,大多是女孩。

    “大家为什么站在这里?为什么不去小客厅?”楼梯口传来切尔哈兰总督的声音。

    小客厅是用来招待熟人和亲戚的地方,切尔哈兰总督的提议显然表明一种态度。

    虽然叫小客厅,实际上一点不小,那是三楼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有很多人,刚才安娜跑到楼下,跟着她一起下去看热闹的只是一小部分人。

    在小客厅里,男人们围拢成一圈,他们在那里闲聊,女人们则占据另外一半。

    尼斯被小公主拉着,带到女人们聚拢的那个圈子里,这些女人评头论足的目光让他浑身不自在。

    “你得到什么样的礼物?”一个三十几岁、神态雍容的贵妇,把小公主招过来问道。

    站在一旁,尼斯的脑门顿时渗出一脑袋的汗珠,他确实没有想到北方的女人这样直接,居然当着他的面问这种话。

    他暗自庆幸,之前花了不少心思琢磨礼物的事,要不然说不定就要出丑了。

    正因为如此,他不由得有些怀疑这位贵妇人是不是故意给他难堪。

    经历过父亲死后的遗产风波,又有伊斯特和菲利普王子这两个榜样,他对亲戚这个词有些过敏,总感觉它的背后隐藏着无尽的冷漠和阴森的杀机。所以这位夫人看上去异常温柔和蔼,仍旧让他感觉一丝莫名的抗拒。

    “这漂亮吗?”小公主举起手腕。

    在她雪白而又纤细的手腕上,套着一只用整枝玫瑰缠绕而成的手镯。

    “这算什么……”远处一个始终注意着这边的男孩大声嘲讽道。

    不过还没等他说完,他旁边站着的一个脸色阴沉的男子就往他的后脑勺猛地盖了一下,这个男人明显是男孩的父亲,两个人眉眼之间有几分神似。

    男孩痛呼一声,然后颇为畏惧地看着父亲。

    “不愧是在短短两年里,就从默默无闻变得声名显赫的风云人物。”那个男的朝着尼斯笑了笑,然后转头对儿子冷冷地扫了一眼:“没有足够的见识就别轻易笑话别人,要不然你自己反倒会被别人笑话。”

    这番话让另外一些想要嘲笑尼斯的人,一个个闭上嘴巴。

    现在所有的人都已经明白,那只手镯没有外表看上去那样简单。

    “这是什么?肯定有些奥妙吧?”惹出这番麻烦的那个贵妇细声细气地问道。

    “我种了一些玫瑰花,挑了其中最漂亮的一朵做了这只手镯,里面饱含的是我的心意。”尼斯笑着说道。他当然不会说真话,因为那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谎话,玫瑰花是他亲手种出来的。

    “你自己种的?”那个阴沉脸的男人显然有些意外。

    尽管离得很远,他却能够肯定这朵玫瑰花就是传说中的“岁月无痕”。

    对于男人来说,这玩意一无是处,但是对女人来说却是无价之宝,因为戴着它能够减缓女人外表的衰老。

    这种花在前帝国时代并不稀奇,但前帝国崩溃之后,它的培育方法就失传了,能不能种出来完全看运气,所以产量非常有限。

    “我的技术不怎么样,二十棵分株只有三棵发芽,最后也没全部开花。”尼斯故意表现得很谦虚。

    那些男人里至少有五个人发出轻呼声,他们都知道“岁月无痕”,也知道这玩意开花的机率有多低。

    “亲爱的,看来你也知道这是什么?”那个贵妇朝着一个矮个子男人问道,显然那是她的丈夫。

    “这个……我只觉得这花很一般……我刚才只是喘口气。”矮个子男人瞪着眼睛说瞎话。

    “岁月无痕”是绝对不能对女人提起的东西之一,如果女人知道天底下有这样的好东西,肯定会逼着男人想办法弄到。

    这种花的价格倒不是昂贵得离谱,问题是数量太过稀少,有钱也未必弄得到,再加上是消耗品,保养得再好,也顶多维持半年。

    “如此看来这不是什么好东西。”旁边的一个女人立刻想歪了。她看到这些男人一个个支支吾吾,似乎有难言之隐,所以猜测这或许是不方便说的东西。

    “对,不是好东西。”

    “没错,那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没必要乱打听。”

    知情的男人全都在那里连连点头,他们虽然全都很有钱,但那是无底洞。

    “我觉得这里有些气闷。”矮个子男人伸了伸脖颈,他确实有些呼吸困难,因为老婆怀疑的目光让他很有压力,他还不知道回去之后怎么蒙混过去呢!

    “对,我们出去透透新鲜空气。”另一个知情者也站了起来,他现在感觉小客厅已经成了是非之地。

    七、八个男人从小客厅里逃也似地跑了出来。

    小客厅里面烧着壁炉,人又多,所以异常暖和,外面就冷得多了。

    从暖和的地方到冷的地方,那个矮个子男人立刻缩起脖颈,鼻子里吸溜个不停。

    能够认出“岁月无痕”的肯定不会是骑士,身体自然不可能强壮到哪里去。

    “这个家伙发什么疯?不知道这会给自己和别人惹麻烦吗?”矮子满脸不忿地骂道。

    “你难道没发现他是故意的吗?这是他的高明之处。”阴沉脸地男人轻声说道:“他知道我们中肯定有人看不起他,会和他为难,所以用这么件东西把我们逼到外面来。”

    “而且他送这件礼物,让任何人都没法说话,我们都知道这朵花值多少钱。作为礼物其实算不上什么,只不过比较难得罢了,换成同样价值的其他东西,难免会被贬低一番,但是现在……”另外一个人也看出尼斯的意图。

    “你说得对,这招确实很厉害,明白的人就像你我一样,都不敢开口;不明白的人都怕说错话,自取其辱。”矮子也已经想通一切,他拍了拍阴沉脸的肩膀:“别说我不够义气,我觉得你儿子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这或许是一个信号,你们说……他会不会找到种植这玩意的办法?打算把这玩意取代细白砂糖?”阴沉脸的男人低声问道。

    “有这个可能。”旁边的那些人同声应道。

    “这玩意和细白砂糖还真像,都是奢侈品,也都是消耗品,而且用过之后会让人欲罢不能。”矮子比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