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_分卷阅读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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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溪盯我半晌,突然抬手看了看手表,“行了,先回去擦点药吧,小心待会儿发炎了。”
我点点头,就开始上楼。
“一一,”背后传来他的声音,我回头,只听他说,“以后小心点。”
☆、第14章结婚对象从天降
其实每一个擦身而过的过客都可能在某事某刻某地再次遇见,有缘的话彼此相视一笑,感叹一句“原来你在这里”;有份的话很快握手相识、把臂言欢,在以后的日日夜夜里共续前缘;无缘的话,对面相逢不相识,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也不过只是擦肩而过而已;无份的话,每次相见都觉得明明彼此并不认识,却没来由的觉得对方面目可憎。
我不知道我和徐阳属于哪种。
总之当次日在我家小区门口看到他的时候,我是实实在在吃了一惊。
不过在我那超级无敌小脑袋以云计算的速度飞快运行一周后,立刻便释然了。
之前苏晴跟我说过,所谓的巧合,都不过是人们一厢情愿的臆测。说什么“说曹操,曹操到”,不过是因为某个人出现的时候你正在提他而已,可是就算你没有提到他,他也一样会在那样的时候出现在那里。人们只对两者同时发生的时候做了统计,于是得出结论:一提到他他便出现了,果真世上“曹操”的速度最快。其实更多的时候“曹操”是没有这么快的,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在背后嚼舌根,却从来没被发现?
在学生时代,我一向唯苏晴马首是瞻。尤其是像这种有理有据的话,我向来奉为真理。
所以我立马便把这种疑似巧合的巧合归结为自己的少见多怪——如果我在某段时间突然发现某人出现在我眼前的频率多了,很可能只是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人家而已。而让对方得知自己曾一度被视为空气,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于是我主动冲他微微一笑,“徐先生,您好。”
他丝毫惊讶的表情都没有,马上回礼,“程小姐好。”
我正在犹豫是立刻撤退还是再寒暄几句呢,他的声音便已然响起,“程小姐伤还没好,就又要去晨练了吗?”
“伤?”我一愣,他的目光在我的左臂上游移不止,我终于明白过来,不由笑了,“这哪算什么伤啊,磨破了一点皮而已,不碍事的。”
“还是小心点好,夏天天气热,当心发炎了。”他说着,往我身边踱了两步,然后站定,笑如春风,“昨天忘记跟你介绍了吧?我是医生,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我迟疑地接过,只见上面写着“惠康医院脑神经主治医师徐阳”,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说实话,我从小便对医生佩服得不得了,这可是敢从阎王爷手中夺命的主呀!多厉害,多威风!
可是,自从上次跟那个外科医生相亲失败后,我对医生便愈发地敬而远之了。
俗话说的好,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再说,同在惠康医院,说不定两个人还认识。更说不定,两人之间还有什么交情,或者是,基情。
我心思几番流转,终于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回了现实里。却在正想着要怎么恭维他几句然后随机遁走时,被他抓着了手臂。
“你干嘛!”我下意识大吼一声。
“恩,伤口是有点发炎了。回去记得按时涂药,内服的药可以停了,外敷这些可一次也别落下。”他顿了顿,抬头看我一眼,满眼都是闪烁的星辰,“程小姐别误会,无论是站在肇事者家属还是医生的角度,我都该对您负责到底的。”
“徐先生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不着痕迹地收回了手臂,心里因为他的那句“负责到底”忐忑不已。虽然事出有因,这几个字还是让人觉得似乎透着一种……暧昧的味道。
“那,我叫你一一?”
“嗯?”我拧眉看他。
“你说不用那么客气,”他的笑容十分好看,既不张扬夸张,也不过分收敛,实在是恰到好处的好看。他不过微微一顿,又展颜道,“那么,叫一一不是刚刚好?”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声音越来越小,“再说我们又不熟。”
“一回生,二回熟。”他伸出右手,“一一,很高兴认识你。”
我看着他那关节有力的手,再看看他脸上人畜无害的笑,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一回生,二回熟。”我不自然地笑笑,“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在一个并不算很晴朗的周末,我认识了一个名字带“阳”的男士,以一种极其乌龙怪异的方式。
从那天之后,我便常常在晨练的路上遇到他。再后来,我们开始经常地一起晨练。
我不由在心里感叹,苏晴果然天资聪颖,连这么个被人长久以讹传讹的“真理”都能勘破,着实是让人佩服。
我日复一日、亘古不变的晨练,在徐阳的加入下,渐渐变得有意思起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原来整日在手术台上操刀的医生下了手术台,也可以这样的平易近人、风趣幽默。
又也许,是我向来笑点太低。
我想,徐阳的出现,不早不晚,恰好填补了我内心的担忧与孤寂。以致于那些日子,我竟不再急着相亲了。
我每日准时出门晨练,偶尔会在晨练后与徐阳一起在街头吃点早点。依旧在有月亮的晚上倚在窗边剪花,然后,看着林溪与小曼姐一起下车,分手告别。
我曾给林溪买过一条宝蓝色的绢子,放在床头,偶尔兴致来了,也会细细地给他绣上剑兰。我想,也许等到他们结婚那天,我就可以把剑兰绣好了。
有时候又想,也许,我该给他绣一朵并蒂莲。
大约一周之后,林溪起早贪黑、忙得脚不沾地的工作好像终于告一段落,周末不再加班,晚上也不再晚归了。小曼姐也好像突然闲了下来,经常会到我们这栋楼来串门,当然,大部分都是去林溪家,只是偶尔会到我这里来。
林溪还是不改往日恶习,一闲下来就喜欢捉弄附带打击我。以前的我虽然战斗力远不如他,但还是会以卵击石、垂死挣扎几下。只是现在,我一想着也许不久后他便要与小曼姐结婚生子、搬离这里,就连挣扎都挣扎不起来了——反正马上就要走了,就让着你点吧。
于是林溪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今天支使我给他做这个,明天支使我给他做那个。这倒罢了,还挑三拣四的嫌我做的不好。就算他想在离开之前给我留个深刻的印象也不至于这样吧!还真的把老虎当病猫了不成?!
可是想想他每天早出晚归持续了那么久,可能心里早已积怨成疾,我那想要喷发的小火山就瞬时熄灭了。
其实从小到大,对他的奚落嘲讽,我早已习以为常,但是每次他拿我与小曼姐比的时候,我还是免不得心里钝钝的疼。
这样的话,等他跟小曼姐结婚了之后,就更不会把我放在心上了吧。我想。
前些日子我闲着没事,刻了许多版画。林溪见了似乎很喜欢,说要我哪天有空了给他也刻一个。这天林溪正在我的房间里挑我的版画,夕阳的余晖刚刚散去,屋子里一片安详静谧。林溪尚在对我的作品挑三拣四,小曼姐便在这个时候言笑晏晏地走了进来。
我一脸笑意地招呼小曼姐过来挑几个自己喜欢的小玩意带回去,谁知小曼姐对我笑笑,开口却是对着林溪,“林溪,张总说今晚开庆功宴,你还不收拾收拾出发吗?”
林溪站起身来,随手一指,“那就这个吧!”走出房门前不忘回头一脸嫌弃地叮嘱我,“记得把我做好看一点,这张丑死了。”
然后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把那张被他嫌弃的版画挑出来,左看看右看看,都没看出哪里丑了。
虽然,的确是不如他好看。
☆、第15章林哥哥与程妹妹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为什么会这么奇妙。在我整日里担心嫁不出去、四处相亲的时候,月老在一边袖手旁观,而在我决定放弃的时候,他又忙活着帮我牵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是说,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总之,在我停止相亲之后没多久,徐阳便向我展开了爱情攻势。平日里就陪我一起跑步、散步、吃点心,周末不值班的话会约我去看展览。
其实像我这么迟钝又没自信的人,自然是不敢把那么点小恩小惠、小陪小伴与“追求”二字混为一谈。只是徐阳曾经说过几句话,让我不得不想入非非。
他问我,一一,你上初中的时候,真的不认识我吗?
他还问我,一一,你初二的时候,真的没有收到我给你写的信?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确实有认真回想过,然而记忆的长河波光粼粼,闪瞎了我的眼都没让我看到有关这两个问题的影子。
我记得,徐阳看到我迷茫的表情后,脸上的表情很受伤。
“你上初二那年,我上高一。我亲手写了一封情书交给你的。”他说着,好看的嘴角微微一撇,带着些许幽怨。
“所有让我转交给苏晴的情书我都有转交给她的,我发誓!”虽然最后都被我拿来练手工了。
“你确定?”
“当然。”
“可是一一,我是写给你的。”徐阳脸上的幽怨表情更加明显了,“就算你交给了苏晴,她看到署名是你,也应该转交给你吧?”
“可是,”我吞了吞口水,“那些情书苏晴看都没看过,全给我剪纸花了。”
徐阳一脸错愕地盯了我半晌,突然笑出声来,“原来是老天看我不顺眼,不想让我早恋啊。”
情书的事情就此翻篇,虽然我从来没能见到那封情书,至少能证明,我程一一,也是曾经被人喜欢过的。而且,那人尚且单身,而且好像还在喜欢着我。
这个认知让我得意了许久。
我想,这样的话,就算林溪跟小曼姐结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至少,我还是有人陪的。虽然我并不知道我爱不爱他,但是感情毕竟是培养出来的,我对自己有信心。
林溪知道徐阳的存在的时候,已经是大半个月之后了,那是在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清晨,寻常到我一点都不记得那是几月几日。我只记得那天早晨老天爷有着极为严重的起床气,在我们正在跑步的过程中突然下了大雨。害得我们只好跑到街边的房檐下躲雨不说,还差点误了上班的时辰。
那日的雨比虽不得以往的凶猛,却是更持久了些。原本我和徐阳还能在房檐下站着说说笑笑,可是眼见着时针慢慢地就要划过八点,却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于是徐阳决定冒雨去买伞。
徐阳要赶时间上班,而作为暑期无业游民的我,完全可以等到雨停再走。我看着那连绵不绝的雨,朝他摇了摇头,“你待会儿买了伞直接走就好,我反正没事,就在这儿等着雨停。”
徐阳却笑了,那笑容像是冬日里的暖阳,在他身后重重雨幕的衬托下,好看得无药可救。我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在这儿等着雨停,不如等我。你等着,我马上就回来接你。”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幕里。雨很大,他跑得很急,但我想,以这里到超市的距离,饶是他跑得再快,也免不了被雨淋成一只落汤鸡|吧。
想至此,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一股歉意。
跑步的时候出了些汗,现在站在凉凉的空气里,不由便觉有些寒意。我磨搓一下手臂,蹲下身来,看着那雨水打在地上,溅出好看的水花。
雨水噼噼啪啪打在地上,像是水里的鱼不甘寂寞地在吐着泡泡一样,一个接着一个。我正百无聊赖地看着它们出神,一双皮鞋便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傻瓜,让你出门不带手机,被困了也没办法呼救吧?”林溪在我面前站定,把一把伞递到我手里。
我抬眼,见他已是西装革履、穿戴整齐,蓝白相间的领带规规矩矩的打了个结,配上他那双妖气肆虐的眉眼,没由的透着股邪气。
“出门的时候看到瑾姨,说你还没有回去,我就顺便来找找看。”许是见我愣愣地盯着他,他又是薄唇轻启,言语间,依稀透着股笑意。“怎么都跑到这里来了?害得我好找。”
“跑着跑着就跑远了。”我站起身来,小声嘟囔。
“快跟我上车,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摇摇手中的伞,笑道,“这不是有伞嘛,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你快去上班吧!”
林溪显然没有听懂我的话,拉着我的手臂就往车里去。
好巧不巧,徐阳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他在我身后喊,“一一,我把伞买回来了。”
当时透过那重重烟雨,我没法看到他的表情,只是他的衣服湿漉漉得搭在身上,让人看了好生过意不去。
我看着他一步一步朝我走开,不由得扯扯林溪的衣角,“林溪,要不你送他回去?你看他都淋湿了。”
当时我并没有看到,林溪那晴朗无风的面孔,霎时便变得乌云密布。
“他是?”林溪嘴角依旧噙着笑,但是言语间却总有股阴测测的味道。
“哦,他是……”我还没来得及介绍,却已被徐阳打断。
“林大哥你好,我是徐阳,一一的朋友。”徐阳说着,已把手臂伸出,那滔天的大雨虽然把他淋得彻底,狼狈的衣着却依然难掩他那份丰神俊朗的气质。
林溪盯我半晌,突然抬手看了看手表,“行了,先回去擦点药吧,小心待会儿发炎了。”
我点点头,就开始上楼。
“一一,”背后传来他的声音,我回头,只听他说,“以后小心点。”
☆、第14章结婚对象从天降
其实每一个擦身而过的过客都可能在某事某刻某地再次遇见,有缘的话彼此相视一笑,感叹一句“原来你在这里”;有份的话很快握手相识、把臂言欢,在以后的日日夜夜里共续前缘;无缘的话,对面相逢不相识,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也不过只是擦肩而过而已;无份的话,每次相见都觉得明明彼此并不认识,却没来由的觉得对方面目可憎。
我不知道我和徐阳属于哪种。
总之当次日在我家小区门口看到他的时候,我是实实在在吃了一惊。
不过在我那超级无敌小脑袋以云计算的速度飞快运行一周后,立刻便释然了。
之前苏晴跟我说过,所谓的巧合,都不过是人们一厢情愿的臆测。说什么“说曹操,曹操到”,不过是因为某个人出现的时候你正在提他而已,可是就算你没有提到他,他也一样会在那样的时候出现在那里。人们只对两者同时发生的时候做了统计,于是得出结论:一提到他他便出现了,果真世上“曹操”的速度最快。其实更多的时候“曹操”是没有这么快的,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在背后嚼舌根,却从来没被发现?
在学生时代,我一向唯苏晴马首是瞻。尤其是像这种有理有据的话,我向来奉为真理。
所以我立马便把这种疑似巧合的巧合归结为自己的少见多怪——如果我在某段时间突然发现某人出现在我眼前的频率多了,很可能只是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人家而已。而让对方得知自己曾一度被视为空气,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于是我主动冲他微微一笑,“徐先生,您好。”
他丝毫惊讶的表情都没有,马上回礼,“程小姐好。”
我正在犹豫是立刻撤退还是再寒暄几句呢,他的声音便已然响起,“程小姐伤还没好,就又要去晨练了吗?”
“伤?”我一愣,他的目光在我的左臂上游移不止,我终于明白过来,不由笑了,“这哪算什么伤啊,磨破了一点皮而已,不碍事的。”
“还是小心点好,夏天天气热,当心发炎了。”他说着,往我身边踱了两步,然后站定,笑如春风,“昨天忘记跟你介绍了吧?我是医生,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我迟疑地接过,只见上面写着“惠康医院脑神经主治医师徐阳”,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说实话,我从小便对医生佩服得不得了,这可是敢从阎王爷手中夺命的主呀!多厉害,多威风!
可是,自从上次跟那个外科医生相亲失败后,我对医生便愈发地敬而远之了。
俗话说的好,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再说,同在惠康医院,说不定两个人还认识。更说不定,两人之间还有什么交情,或者是,基情。
我心思几番流转,终于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回了现实里。却在正想着要怎么恭维他几句然后随机遁走时,被他抓着了手臂。
“你干嘛!”我下意识大吼一声。
“恩,伤口是有点发炎了。回去记得按时涂药,内服的药可以停了,外敷这些可一次也别落下。”他顿了顿,抬头看我一眼,满眼都是闪烁的星辰,“程小姐别误会,无论是站在肇事者家属还是医生的角度,我都该对您负责到底的。”
“徐先生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不着痕迹地收回了手臂,心里因为他的那句“负责到底”忐忑不已。虽然事出有因,这几个字还是让人觉得似乎透着一种……暧昧的味道。
“那,我叫你一一?”
“嗯?”我拧眉看他。
“你说不用那么客气,”他的笑容十分好看,既不张扬夸张,也不过分收敛,实在是恰到好处的好看。他不过微微一顿,又展颜道,“那么,叫一一不是刚刚好?”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声音越来越小,“再说我们又不熟。”
“一回生,二回熟。”他伸出右手,“一一,很高兴认识你。”
我看着他那关节有力的手,再看看他脸上人畜无害的笑,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一回生,二回熟。”我不自然地笑笑,“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在一个并不算很晴朗的周末,我认识了一个名字带“阳”的男士,以一种极其乌龙怪异的方式。
从那天之后,我便常常在晨练的路上遇到他。再后来,我们开始经常地一起晨练。
我不由在心里感叹,苏晴果然天资聪颖,连这么个被人长久以讹传讹的“真理”都能勘破,着实是让人佩服。
我日复一日、亘古不变的晨练,在徐阳的加入下,渐渐变得有意思起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原来整日在手术台上操刀的医生下了手术台,也可以这样的平易近人、风趣幽默。
又也许,是我向来笑点太低。
我想,徐阳的出现,不早不晚,恰好填补了我内心的担忧与孤寂。以致于那些日子,我竟不再急着相亲了。
我每日准时出门晨练,偶尔会在晨练后与徐阳一起在街头吃点早点。依旧在有月亮的晚上倚在窗边剪花,然后,看着林溪与小曼姐一起下车,分手告别。
我曾给林溪买过一条宝蓝色的绢子,放在床头,偶尔兴致来了,也会细细地给他绣上剑兰。我想,也许等到他们结婚那天,我就可以把剑兰绣好了。
有时候又想,也许,我该给他绣一朵并蒂莲。
大约一周之后,林溪起早贪黑、忙得脚不沾地的工作好像终于告一段落,周末不再加班,晚上也不再晚归了。小曼姐也好像突然闲了下来,经常会到我们这栋楼来串门,当然,大部分都是去林溪家,只是偶尔会到我这里来。
林溪还是不改往日恶习,一闲下来就喜欢捉弄附带打击我。以前的我虽然战斗力远不如他,但还是会以卵击石、垂死挣扎几下。只是现在,我一想着也许不久后他便要与小曼姐结婚生子、搬离这里,就连挣扎都挣扎不起来了——反正马上就要走了,就让着你点吧。
于是林溪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今天支使我给他做这个,明天支使我给他做那个。这倒罢了,还挑三拣四的嫌我做的不好。就算他想在离开之前给我留个深刻的印象也不至于这样吧!还真的把老虎当病猫了不成?!
可是想想他每天早出晚归持续了那么久,可能心里早已积怨成疾,我那想要喷发的小火山就瞬时熄灭了。
其实从小到大,对他的奚落嘲讽,我早已习以为常,但是每次他拿我与小曼姐比的时候,我还是免不得心里钝钝的疼。
这样的话,等他跟小曼姐结婚了之后,就更不会把我放在心上了吧。我想。
前些日子我闲着没事,刻了许多版画。林溪见了似乎很喜欢,说要我哪天有空了给他也刻一个。这天林溪正在我的房间里挑我的版画,夕阳的余晖刚刚散去,屋子里一片安详静谧。林溪尚在对我的作品挑三拣四,小曼姐便在这个时候言笑晏晏地走了进来。
我一脸笑意地招呼小曼姐过来挑几个自己喜欢的小玩意带回去,谁知小曼姐对我笑笑,开口却是对着林溪,“林溪,张总说今晚开庆功宴,你还不收拾收拾出发吗?”
林溪站起身来,随手一指,“那就这个吧!”走出房门前不忘回头一脸嫌弃地叮嘱我,“记得把我做好看一点,这张丑死了。”
然后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把那张被他嫌弃的版画挑出来,左看看右看看,都没看出哪里丑了。
虽然,的确是不如他好看。
☆、第15章林哥哥与程妹妹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为什么会这么奇妙。在我整日里担心嫁不出去、四处相亲的时候,月老在一边袖手旁观,而在我决定放弃的时候,他又忙活着帮我牵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是说,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总之,在我停止相亲之后没多久,徐阳便向我展开了爱情攻势。平日里就陪我一起跑步、散步、吃点心,周末不值班的话会约我去看展览。
其实像我这么迟钝又没自信的人,自然是不敢把那么点小恩小惠、小陪小伴与“追求”二字混为一谈。只是徐阳曾经说过几句话,让我不得不想入非非。
他问我,一一,你上初中的时候,真的不认识我吗?
他还问我,一一,你初二的时候,真的没有收到我给你写的信?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确实有认真回想过,然而记忆的长河波光粼粼,闪瞎了我的眼都没让我看到有关这两个问题的影子。
我记得,徐阳看到我迷茫的表情后,脸上的表情很受伤。
“你上初二那年,我上高一。我亲手写了一封情书交给你的。”他说着,好看的嘴角微微一撇,带着些许幽怨。
“所有让我转交给苏晴的情书我都有转交给她的,我发誓!”虽然最后都被我拿来练手工了。
“你确定?”
“当然。”
“可是一一,我是写给你的。”徐阳脸上的幽怨表情更加明显了,“就算你交给了苏晴,她看到署名是你,也应该转交给你吧?”
“可是,”我吞了吞口水,“那些情书苏晴看都没看过,全给我剪纸花了。”
徐阳一脸错愕地盯了我半晌,突然笑出声来,“原来是老天看我不顺眼,不想让我早恋啊。”
情书的事情就此翻篇,虽然我从来没能见到那封情书,至少能证明,我程一一,也是曾经被人喜欢过的。而且,那人尚且单身,而且好像还在喜欢着我。
这个认知让我得意了许久。
我想,这样的话,就算林溪跟小曼姐结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至少,我还是有人陪的。虽然我并不知道我爱不爱他,但是感情毕竟是培养出来的,我对自己有信心。
林溪知道徐阳的存在的时候,已经是大半个月之后了,那是在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清晨,寻常到我一点都不记得那是几月几日。我只记得那天早晨老天爷有着极为严重的起床气,在我们正在跑步的过程中突然下了大雨。害得我们只好跑到街边的房檐下躲雨不说,还差点误了上班的时辰。
那日的雨比虽不得以往的凶猛,却是更持久了些。原本我和徐阳还能在房檐下站着说说笑笑,可是眼见着时针慢慢地就要划过八点,却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于是徐阳决定冒雨去买伞。
徐阳要赶时间上班,而作为暑期无业游民的我,完全可以等到雨停再走。我看着那连绵不绝的雨,朝他摇了摇头,“你待会儿买了伞直接走就好,我反正没事,就在这儿等着雨停。”
徐阳却笑了,那笑容像是冬日里的暖阳,在他身后重重雨幕的衬托下,好看得无药可救。我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在这儿等着雨停,不如等我。你等着,我马上就回来接你。”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幕里。雨很大,他跑得很急,但我想,以这里到超市的距离,饶是他跑得再快,也免不了被雨淋成一只落汤鸡|吧。
想至此,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一股歉意。
跑步的时候出了些汗,现在站在凉凉的空气里,不由便觉有些寒意。我磨搓一下手臂,蹲下身来,看着那雨水打在地上,溅出好看的水花。
雨水噼噼啪啪打在地上,像是水里的鱼不甘寂寞地在吐着泡泡一样,一个接着一个。我正百无聊赖地看着它们出神,一双皮鞋便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傻瓜,让你出门不带手机,被困了也没办法呼救吧?”林溪在我面前站定,把一把伞递到我手里。
我抬眼,见他已是西装革履、穿戴整齐,蓝白相间的领带规规矩矩的打了个结,配上他那双妖气肆虐的眉眼,没由的透着股邪气。
“出门的时候看到瑾姨,说你还没有回去,我就顺便来找找看。”许是见我愣愣地盯着他,他又是薄唇轻启,言语间,依稀透着股笑意。“怎么都跑到这里来了?害得我好找。”
“跑着跑着就跑远了。”我站起身来,小声嘟囔。
“快跟我上车,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摇摇手中的伞,笑道,“这不是有伞嘛,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你快去上班吧!”
林溪显然没有听懂我的话,拉着我的手臂就往车里去。
好巧不巧,徐阳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他在我身后喊,“一一,我把伞买回来了。”
当时透过那重重烟雨,我没法看到他的表情,只是他的衣服湿漉漉得搭在身上,让人看了好生过意不去。
我看着他一步一步朝我走开,不由得扯扯林溪的衣角,“林溪,要不你送他回去?你看他都淋湿了。”
当时我并没有看到,林溪那晴朗无风的面孔,霎时便变得乌云密布。
“他是?”林溪嘴角依旧噙着笑,但是言语间却总有股阴测测的味道。
“哦,他是……”我还没来得及介绍,却已被徐阳打断。
“林大哥你好,我是徐阳,一一的朋友。”徐阳说着,已把手臂伸出,那滔天的大雨虽然把他淋得彻底,狼狈的衣着却依然难掩他那份丰神俊朗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