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苦涩的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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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上楼,在上楼梯的最后一步的时候,楼梯间的灯突然被人打开。
我惊讶地回头,看见房东大妈站在我的后面。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她皱眉。
“需要一件一件向你交待吗?”我说。
“你在外面怎么乱搞都没关系,别让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找到我这。”
她说着,从后面拿出一大束玫瑰花扔向我,我没有用手去接,就看见鲜红色的花掉落一地,还有的落下楼梯。
我知道送花的人,一定是酒吧里的客人,有人竟然跟踪我到这,这段时间每天都会有一个或两三个人捧花在楼下。
想不到他们竟然把花放在了房东大妈这儿,真够可以的。
“我不喜欢别人打扰我的生活,我限你三天之内搬出去。”房东大妈说完后,头也不回地走进她的房门。
我看着她进去的背影,面无表情地转身,一进房间,就把自己扔在了床上。
我看着天花板,租房的事不是我考虑的重点,我脑海中浮现出庄成枫的那张脸,我不敢确定他是不是我要找的人,但是他的那张脸,和我记忆中的那个人实在是太像了,只是脸上透露出的青涩不同而已。
他说他叫庄成枫,那个人,让我叫他庄叔叔,不管样貌和姓氏是不是巧合,我都要试一试。
出乎我意料的是,第二天和第三天我没有再看见他来酒吧,不过我并没有太大的失落感,因为又到了工作日,我可以听着我心念着的简逸安静地唱歌。
相比之下,还是他最最重要。
可是第五天的时候,庄成枫来了,这次来的,只有他一个人。
但是这次我没有主动过去,只是装作无意的样子看见他点了一杯鸡尾酒。
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理会他,转过头,又看向简逸。
我听着他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当我看向他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沉浸在一个世界里面,眼里只有他,耳朵里听到的也只有他。
一个疯狂的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我想,我一定是爱上他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嘲笑我自己,流转于男人之间,对男人一眼就能看透的金格竟然也会爱上一个男人,而且还是最最卑微的暗恋。
但是,我不能否认,不是吗?
简逸唱完歌曲之后就离开了,他从来不在这多做停留。
简逸走后,我对涛子说:“涛子,给我一杯威士忌。”
“没问题。”涛子对我比了ok的手势。
酒很快就调好,轻轻地喝了一小口。
女人喝酒,有时候不仅仅是为了解愁,也是为了吸引男人。
当下巴抬起,酒入喉,侧脸的弧度更加优美。
当酒吧人少的时候,我就可以离开了,可我一走出酒吧,好几个人出现在我面前,包括庄成枫。
这一次我不能再让他送我回去,因为一旦如此,我会给这个单纯的大学生树立很多敌人的。
我只想吸引他,没有想害他。
“你们都想送我回去,但是我只有一个,你们自己看着办吧,用钱或者打架都跟我没关系,我先走了,撒哟啦啦。”
说完我就拦下一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被男人众星捧月的感觉是很好,但是我金格不是没有经历过,而且对于我来说,除了简逸,这些男人我一个也看不上眼。
可是我太低估了庄成枫这男生的毅力,他竟然来到了我的楼下,什么也没做,只是安静地坐在楼下路灯边的石凳上,一坐就是一晚上,若不是我半夜起来喝水,根本就不会发现他在那儿。
晚上起来喝水是我常有的习惯。
上午没有班,如果他还能等到我醒,那么我就去见见他。
他不是那些男人,他们就算等死了在那也不关我什么事,他不同,他是我主动找上的。
把窗帘拉上,熄灯,继续睡觉。
第二天清晨,我打开窗帘,那傻子还在那儿,他似乎有点冷,低着头,双手交叉抱着手臂。
我洗漱穿戴好后,便下了楼。
我朝他的方向走去,他一直低着头,没有看见我。
“在这儿坐了一个晚上,不困吗?”我的声音在他头上响起。
他抬头,脸上藏不住惊讶的神色。
“你我”他又开始结巴。
“什么你呀我的,你在这儿坐着,不就是在等我吗?”我在他旁边坐下“请我去吃早餐吧。”
“吃吃早餐?”他反问。
我这样一句话也能让他反应个半天,这人是不是真傻了?
“是啊,吃早餐,你不饿我还饿了。”我说完然后打趣他说“该不会是你没带钱,请不起我吧。”
“怎么会呢,我当然带了钱,走,我请你吃早餐。”这孩子终于能说一句顺溜的话了。
在我的要求下,我们来到一家意大利面馆,这里的意大利面味道很好,我吃过一次后,就喜欢上了这家面馆。
店里放着轻柔的意大利歌曲,我们点好了东西,等着服务员上菜。
“上午不用上课?”我随意问道,然后端起桌上的一杯水喝。
“翘了。”他说。
他的话差点让我被水呛着“翘课没关系?”
在我看来,他应该是那种好学生才对。
“没关系的。”他说。
我不知道大学的课程是怎么样的,既然他说没关系,那我也不想多问。
他不像那些情场中的老手,总能想出很多话题来交谈,我和他在一起,更多的时候是沉默,我也没有太多的话语想要跟他说,说都了,反而失去了我的目的。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做“欲擒故纵”我现在正在用行动很好地解释这个词。
只是和他吃了一个早餐,然后我就跟他说拜拜,提前去了我要工作的服装店,我拒绝了他要送我去的想法,然后独自离开。
既然是要欲擒故纵,那么就不能擒得太紧,也不能太过放纵。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主动地去勾引一个男生,而且还是一个我不爱的男生。但我这人就是这么矛盾,正是因为我不爱他,所以我才能那么毫无顾忌地去勾引他,如果把他换成简逸,那我是肯定做不到的,说不定到了简逸面前,我也会傻了吧唧地说话口吃。
正当我这方面计划顺利进行的时候,我亲爱的简逸那边却出了状况。
因为我一到酒吧,涛子就告诉我,今晚酒吧的歌,让我来唱。
“为什么?”我问。
“因为简逸他辞职了,我们暂时找不到人,你就临时先顶上。”
“为什么?”
“我都说了因为简逸辞职了”涛子不耐烦再解释一遍。
我打断了他“我问的是他为什么要辞职?”
“好像是说他要参加一个什么我是天王的比赛,需要回学校好好准备。所以你就临时唱一下,你放心,我们会给你多加工资的”
他再说什么也已经听不见了,我只知道简逸辞职了。
既然他辞职了,我留在这还有什么意义?
唱歌?唱什么歌?
我拿起涛子递给我的话筒,往台上一站。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
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
再无动于衷
从背后抱你的时候
期待的却是她的面容
说来实在嘲讽
我不太懂
偏渴望你懂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
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烂熟透红空洞了的瞳孔
终于掏空终于有始无终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
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
又落空
”
我站在他站过的舞台,唱着他唱过的歌,当我感觉自己好不容易追赶上了他的步伐的时候,他却又走上了更高一层的阶梯,成为我我遥不可及的梦。
握在手中,却又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那天我站在台上,把这首歌反反复复唱了三遍。
“怎么老唱这首歌。”从台下下来后,涛子笑着问我。
我不让他看出我的心情,于是说:“因为我爱唱这首歌的人啊,大爱陈奕迅。”
说着,我把两手张开,做出一个拥抱姿势。
我说得很夸张,但我前面的话并没有骗他,我是爱唱这首歌的人,但不是陈奕迅。
简逸,简逸。
我并没有与他相恋过,却因为他的离开,把自己搞得跟失恋一样。
谁能相信,将男人玩转在手中的大美女金格,竟然会为一个男生的一个举动而把自己弄得伤心欲绝,最最可笑的是,她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
我开始鄙视我自己,但我也不得不承认,这就是爱情。
把自己变得不像自己,这就是爱情。
爱情,多么神圣高贵令人仰望的一个词语,从来都不属于我。
我没有抽烟,简逸一定不喜欢抽烟的女生。
我没有喝酒,简逸一定不喜欢喝酒的女生。
我在他不知道的角落自以为是地猜测着他的想法,然后改变着我自己,为他伤心,为他流泪。
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他连我爱他,他都不知道。
回去后,我躺在床上彻夜未眠,第二天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我眼睛上的时候,我决定去找他。
去找他,哪怕是远远地看看他也好。
我怀着他可能不在学校,他可能在我不知道的某个教室写他的曲谱,或者在哪个安静的地方练习他的吉他。
于是,我怀着千分之一遇见他的可能性去找他,只为了远远地看看他。
学校离酒吧没有多远,但是离我住的地方还是有一段距离的,但是我没有打车,而是步行去了俞安艺术学院。
走进学校大门,里面有来来往往的学生,因为是艺术学院,不像其他大学那样死板,来往的学生穿着各种风格的服装,学艺术的女生长得都不赖,但即使如此,我依然能够在这中间脱颖而出,从路过的人的回头率中我就可以看出。
当然,还有些人是认识我的,他们来过酒吧。
有人朝我打招呼,我也对他们微笑。
学生不像房东大妈那些老古董,酒吧工作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我看着一栋栋教学楼,学校这种地方是不出现在我的字典里的,但是我曾幻想自己就像是一个清纯女大学生,穿着学生装,手里抱着课本,安安静静地在教室上课,找个简单的男生,谈一场单纯的恋爱。
可是,这样的生活永远不会属于我,我只属于灯红酒绿。
俞安艺术学院内有一汪湖水,河边有柳树拂堤。这让我想起了西木河边的柳树,仿佛间,让我回忆起那个在树下弹吉他的少年。
“金格,你是来找我的吗?”
身后响起熟悉的男声。
---题外话---
嘿嘿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走上楼,在上楼梯的最后一步的时候,楼梯间的灯突然被人打开。
我惊讶地回头,看见房东大妈站在我的后面。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她皱眉。
“需要一件一件向你交待吗?”我说。
“你在外面怎么乱搞都没关系,别让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找到我这。”
她说着,从后面拿出一大束玫瑰花扔向我,我没有用手去接,就看见鲜红色的花掉落一地,还有的落下楼梯。
我知道送花的人,一定是酒吧里的客人,有人竟然跟踪我到这,这段时间每天都会有一个或两三个人捧花在楼下。
想不到他们竟然把花放在了房东大妈这儿,真够可以的。
“我不喜欢别人打扰我的生活,我限你三天之内搬出去。”房东大妈说完后,头也不回地走进她的房门。
我看着她进去的背影,面无表情地转身,一进房间,就把自己扔在了床上。
我看着天花板,租房的事不是我考虑的重点,我脑海中浮现出庄成枫的那张脸,我不敢确定他是不是我要找的人,但是他的那张脸,和我记忆中的那个人实在是太像了,只是脸上透露出的青涩不同而已。
他说他叫庄成枫,那个人,让我叫他庄叔叔,不管样貌和姓氏是不是巧合,我都要试一试。
出乎我意料的是,第二天和第三天我没有再看见他来酒吧,不过我并没有太大的失落感,因为又到了工作日,我可以听着我心念着的简逸安静地唱歌。
相比之下,还是他最最重要。
可是第五天的时候,庄成枫来了,这次来的,只有他一个人。
但是这次我没有主动过去,只是装作无意的样子看见他点了一杯鸡尾酒。
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理会他,转过头,又看向简逸。
我听着他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当我看向他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沉浸在一个世界里面,眼里只有他,耳朵里听到的也只有他。
一个疯狂的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我想,我一定是爱上他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嘲笑我自己,流转于男人之间,对男人一眼就能看透的金格竟然也会爱上一个男人,而且还是最最卑微的暗恋。
但是,我不能否认,不是吗?
简逸唱完歌曲之后就离开了,他从来不在这多做停留。
简逸走后,我对涛子说:“涛子,给我一杯威士忌。”
“没问题。”涛子对我比了ok的手势。
酒很快就调好,轻轻地喝了一小口。
女人喝酒,有时候不仅仅是为了解愁,也是为了吸引男人。
当下巴抬起,酒入喉,侧脸的弧度更加优美。
当酒吧人少的时候,我就可以离开了,可我一走出酒吧,好几个人出现在我面前,包括庄成枫。
这一次我不能再让他送我回去,因为一旦如此,我会给这个单纯的大学生树立很多敌人的。
我只想吸引他,没有想害他。
“你们都想送我回去,但是我只有一个,你们自己看着办吧,用钱或者打架都跟我没关系,我先走了,撒哟啦啦。”
说完我就拦下一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被男人众星捧月的感觉是很好,但是我金格不是没有经历过,而且对于我来说,除了简逸,这些男人我一个也看不上眼。
可是我太低估了庄成枫这男生的毅力,他竟然来到了我的楼下,什么也没做,只是安静地坐在楼下路灯边的石凳上,一坐就是一晚上,若不是我半夜起来喝水,根本就不会发现他在那儿。
晚上起来喝水是我常有的习惯。
上午没有班,如果他还能等到我醒,那么我就去见见他。
他不是那些男人,他们就算等死了在那也不关我什么事,他不同,他是我主动找上的。
把窗帘拉上,熄灯,继续睡觉。
第二天清晨,我打开窗帘,那傻子还在那儿,他似乎有点冷,低着头,双手交叉抱着手臂。
我洗漱穿戴好后,便下了楼。
我朝他的方向走去,他一直低着头,没有看见我。
“在这儿坐了一个晚上,不困吗?”我的声音在他头上响起。
他抬头,脸上藏不住惊讶的神色。
“你我”他又开始结巴。
“什么你呀我的,你在这儿坐着,不就是在等我吗?”我在他旁边坐下“请我去吃早餐吧。”
“吃吃早餐?”他反问。
我这样一句话也能让他反应个半天,这人是不是真傻了?
“是啊,吃早餐,你不饿我还饿了。”我说完然后打趣他说“该不会是你没带钱,请不起我吧。”
“怎么会呢,我当然带了钱,走,我请你吃早餐。”这孩子终于能说一句顺溜的话了。
在我的要求下,我们来到一家意大利面馆,这里的意大利面味道很好,我吃过一次后,就喜欢上了这家面馆。
店里放着轻柔的意大利歌曲,我们点好了东西,等着服务员上菜。
“上午不用上课?”我随意问道,然后端起桌上的一杯水喝。
“翘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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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他应该是那种好学生才对。
“没关系的。”他说。
我不知道大学的课程是怎么样的,既然他说没关系,那我也不想多问。
他不像那些情场中的老手,总能想出很多话题来交谈,我和他在一起,更多的时候是沉默,我也没有太多的话语想要跟他说,说都了,反而失去了我的目的。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做“欲擒故纵”我现在正在用行动很好地解释这个词。
只是和他吃了一个早餐,然后我就跟他说拜拜,提前去了我要工作的服装店,我拒绝了他要送我去的想法,然后独自离开。
既然是要欲擒故纵,那么就不能擒得太紧,也不能太过放纵。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主动地去勾引一个男生,而且还是一个我不爱的男生。但我这人就是这么矛盾,正是因为我不爱他,所以我才能那么毫无顾忌地去勾引他,如果把他换成简逸,那我是肯定做不到的,说不定到了简逸面前,我也会傻了吧唧地说话口吃。
正当我这方面计划顺利进行的时候,我亲爱的简逸那边却出了状况。
因为我一到酒吧,涛子就告诉我,今晚酒吧的歌,让我来唱。
“为什么?”我问。
“因为简逸他辞职了,我们暂时找不到人,你就临时先顶上。”
“为什么?”
“我都说了因为简逸辞职了”涛子不耐烦再解释一遍。
我打断了他“我问的是他为什么要辞职?”
“好像是说他要参加一个什么我是天王的比赛,需要回学校好好准备。所以你就临时唱一下,你放心,我们会给你多加工资的”
他再说什么也已经听不见了,我只知道简逸辞职了。
既然他辞职了,我留在这还有什么意义?
唱歌?唱什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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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
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
又落空
”
我站在他站过的舞台,唱着他唱过的歌,当我感觉自己好不容易追赶上了他的步伐的时候,他却又走上了更高一层的阶梯,成为我我遥不可及的梦。
握在手中,却又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那天我站在台上,把这首歌反反复复唱了三遍。
“怎么老唱这首歌。”从台下下来后,涛子笑着问我。
我不让他看出我的心情,于是说:“因为我爱唱这首歌的人啊,大爱陈奕迅。”
说着,我把两手张开,做出一个拥抱姿势。
我说得很夸张,但我前面的话并没有骗他,我是爱唱这首歌的人,但不是陈奕迅。
简逸,简逸。
我并没有与他相恋过,却因为他的离开,把自己搞得跟失恋一样。
谁能相信,将男人玩转在手中的大美女金格,竟然会为一个男生的一个举动而把自己弄得伤心欲绝,最最可笑的是,她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
我开始鄙视我自己,但我也不得不承认,这就是爱情。
把自己变得不像自己,这就是爱情。
爱情,多么神圣高贵令人仰望的一个词语,从来都不属于我。
我没有抽烟,简逸一定不喜欢抽烟的女生。
我没有喝酒,简逸一定不喜欢喝酒的女生。
我在他不知道的角落自以为是地猜测着他的想法,然后改变着我自己,为他伤心,为他流泪。
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他连我爱他,他都不知道。
回去后,我躺在床上彻夜未眠,第二天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我眼睛上的时候,我决定去找他。
去找他,哪怕是远远地看看他也好。
我怀着他可能不在学校,他可能在我不知道的某个教室写他的曲谱,或者在哪个安静的地方练习他的吉他。
于是,我怀着千分之一遇见他的可能性去找他,只为了远远地看看他。
学校离酒吧没有多远,但是离我住的地方还是有一段距离的,但是我没有打车,而是步行去了俞安艺术学院。
走进学校大门,里面有来来往往的学生,因为是艺术学院,不像其他大学那样死板,来往的学生穿着各种风格的服装,学艺术的女生长得都不赖,但即使如此,我依然能够在这中间脱颖而出,从路过的人的回头率中我就可以看出。
当然,还有些人是认识我的,他们来过酒吧。
有人朝我打招呼,我也对他们微笑。
学生不像房东大妈那些老古董,酒吧工作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我看着一栋栋教学楼,学校这种地方是不出现在我的字典里的,但是我曾幻想自己就像是一个清纯女大学生,穿着学生装,手里抱着课本,安安静静地在教室上课,找个简单的男生,谈一场单纯的恋爱。
可是,这样的生活永远不会属于我,我只属于灯红酒绿。
俞安艺术学院内有一汪湖水,河边有柳树拂堤。这让我想起了西木河边的柳树,仿佛间,让我回忆起那个在树下弹吉他的少年。
“金格,你是来找我的吗?”
身后响起熟悉的男声。
---题外话---
嘿嘿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