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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狐狸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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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我的意思不是这里有遗址。据说罗布泊深处,以前有过一个楼兰时期的建筑,而这个楼兰建筑,专门用来饲养狐狸。”阿瓦汉想了想继续说道“这个传言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在民间传开,所以鲜有人知。而且也因为魔鬼城的原因,这里一直没有正规的考古队探险队进来过,所以就一直拖着。可是饲养狐狸,却是整整切切存在的,可能在当时的楼兰,狐狸等于一种守护神一样的存在,所以据说每年都会用某种方式来祭祀这些狐狸。这和你们说的狐仙是差不多的。”

    我看着阿瓦汉,却没有打断他,心想这听起来虽然是天方夜谭,可是仔细想想,倒也不是不可能。毕竟现在为止唯一发现过得楼兰遗址就是在距离这里不到几公里的地方,所以如果说在魔鬼城还有一个楼兰的建筑,也并非不可能。但是阿瓦汉这些话,却也有破绽,他说了,当地人不知道这些传言,所以鲜有人知,可他却没有说自己是怎么知道的,而是用一个据说来带过,这就足以说明,他的身份不简单。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干尸,都是当初楼兰人用来祭祀这些狐狸的?”夜莺没有我想的这么深,他却是留意到了一个细节。

    “对!”阿瓦汉肯定的说道。“所以我怀疑,这些狐狸都是当时留下来的。”

    “不对啊这狐狸怎么能活这么久呢?这都千年老妖了!”猪胖抢话道。“而且你怎么就知道,你说的这些都一定是真的啊?他就不能是以讹传讹!”

    我心想这个猪胖还真有进步,都会说以讹传讹了。但是这智商怎么就不长进呢?

    “猪胖,你知道有一种功能叫做繁殖功能吗?”夜莺不以为意的说道。“我看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狐狸,应该都不是刚开始的那些狐狸,但是肯定是长年留在这里。”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夜莺的说法,然后又看向了李程,问道“叔叔,可是你看这狐狸,他们真的能够适应沙漠的环境吗?而且这么多年在沙漠里没得吃也没得喝,它们又是怎么活下来的?”

    “按理来说,狐狸一般的寿命也就是十几年,所以这些肯定不是原来的那些狐狸,虽然他们没有办法适应新的环境,但他们却可适应一直都是这样的环境。”李程说道“也就是说,他们由于生来就是住在沙漠上的,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适应不适应的。至于他们吃什么我也不知道,狐狸是食肉动物,一般来说不会吃素。当然,在这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一时还真的是没有办法下定论。”

    我心想,这些狐狸能活在这里这么久,大概也不是吃素的。那么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除了吃那些进魔鬼城的人之外,那大概就只能互相残杀了。大概,这罗布泊魔鬼城的鼎鼎大名,大概也有这群狐狸的功劳。那些吃饱了撑着仗着自己一腔孤勇来这里冒险的人,大多也都喂了狐狸了。

    “所以,现在他们的目标,就是我们啰?”夜莺挑了挑眉头说道“我可不管这些是吃荤的还是吃素的,看他们的样子,就是想要吃了我们就对了!我可不想受制于人,所以我们得先下手为强!”夜莺看着那些紧紧盯着我们的狐狸,忽然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在离这些狐狸十米远的地方忽然一跃而起,背上的冲锋枪忽然一个转弯,被他握在了手里,然后毫不犹豫的“啪啪啪——”三枪打响了战局。

    等到夜莺的身子落地时,对面的三只大狐狸也应声而倒,但却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倒在地上抽搐着。然而按理来说,现在这个时候,这些大狐狸应该会立马冲上来把夜莺团团围住或者对他进攻,可是事实却跌破我们的眼镜。

    只见剩下的那些狐狸愣了一下,然后便疯了似的朝那三只狐狸扑了过去。一时间,成百上千只狐狸全都扑了上来,疯狂的开始在那三只狐狸身上撕咬,拉扯着,活生生的把还在抽搐的狐狸瓜分。我在这个角度看不见到底什么情况,只知道一时间几乎所有的狐狸都围在了一起,片刻之后,他们散了开来,在我们面前的,只剩下三堆触目惊心的白骨!

    我们几个倒吸一口凉气,我也看到夜莺的背影明显的一僵。这些狐狸,简直太可怕了,看不到一点感*彩在他们之中,而是满满的利益和贪婪。我想我终于明白了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了,也明白为什么这里面全都是精神头百倍的大狐狸,而看不到一只老弱病残或者还没有长成的狐狸了,弱肉强食,在这一刻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样的状况我并不是第一次看见,但却是第一次给我这么大的震撼。上一秒还在喘息抽搐的,下一秒就变成了一堆白骨。而那些分食了食物的,眼里却依旧贪婪。他们似乎在等着,等着夜莺再次开枪,打死他们之中的那一只!

    远远的,我听到夜莺骂了一声靠,然后把自己冲锋枪背在身后,举起匕首就往上冲,直接冲到了狐狸群里。我一看,和李程两人交换了个眼神,然后几乎是同一时间,我们两个同时向前奔去。很快的冲到了狐狸堆里,叫夜莺正被一大群的狐狸包围着,一只只虎视眈眈。

    我刚站定,就有一只大狐狸张着嘴巴向我扑过来,我连忙往地上一滚,躲过它的攻击,离得这么近,我似乎能够闻得到,它嘴里的血腥味。以后我回身刚刚一挥手里的大白狗腿,那只狐狸便轻巧的一跃,跳过我的攻击,然后直接朝我的面门而来。我连忙意念一动长出了指甲,同时手下意识的挡住了我的脸,却听到斯拉一声,那只狐狸正好被我划伤了肚子,整个弹飞了出去。我连忙乘胜追击,手里的大白狗腿一甩,把那只狐狸正中心脏的插死在地上,它还保持着要逃跑的姿势,可以却再也动不了了。

    我走过去把大白狗腿拔了出来。忽然“砰——”的一声响起,像是击中了我身后的什么,回过头一看,原来是李程开枪打死了一只正朝我扑过来的狐狸。现在它正躺在地上,抽了两下就死过去。我在一看,李程的身手果然不错,可以看得出他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只见他飞腿一踢,一只狐狸飞了出去,他快速的上前,手里的老式步枪一个上膛,啪的一声打在了那狐狸身上。然后立刻右手甩出,把步枪往自己的右后边带,用枪身击打,正中一只狐狸的头部。

    “三弟,小心!”一个声音把我拉了回来,我一转身,飞起一脚把一只狐狸给踢到,之后一跃而起,同时手里的大白狗腿再次出鞘,砍下狐狸的脑袋。回头一看,夜莺也是一场苦战。只见他手里的冲锋枪有时拿来当棍子使,有时又当刀子使,一用力硬是插进了一只狐狸的身上。然后眼神一瞥,注意到后方有情况,立刻以插在狐狸身上的冲锋枪为支点,撑着就是一个空翻转到了右边,然后一抬起枪,对着刚才想要进攻的那只狐狸就是一枪。当场毙命。

    我刚刚庆幸这些狐狸还没有到李颖和猪胖那边去的时候,就发现有同时好几只飞奔而去。而且都拼了命得奔跑着,好在猪胖手里有掌心雷,抬手就是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