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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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偷了一个人的钱包,在逃。
兵是一个交通警察,他听到喊叫,在追。
兵在未追之前,转身,做了一个180度的巡视,搜索那个跳动的目标。他看到自己正前方,有一个穿着蓝色t恤衫的人跑得十分匆忙,后面还有一群人在吆喝。他加入了那群人中,并超过了那群人。
兵原来站在太阳广场上,追到恒通宾馆时,就余下他一个人了。他和小偷之间的距离在不断缩短,小偷不时向后张望。那应该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乌黑发亮的头发在风中向后扯着,如一面挥舞的旗帜,兵一直跟着那面旗帜奔跑,好像在做一件神圣的事情。她穿着细长的牛仔裤,双腿显得均匀而修长,跑起来的样子,如一头受伤的小鹿,东撞西碰的,一路上有许多东西被她撞倒或者打翻了,有些是故意的,她想阻碍他的道路。
在行人交织的街道上,在她左冲右闪的过程中,他感觉自己在看电影里的一组快镜头,直到结束了,他还没有看清那个镜头的主题,他看不清她的脸。不过根据他的经验,他感觉她的意志力正在迅速涣散,如同飞流直下的瀑布,兵离她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他仿佛听到她粗重的喘息声。
桃本来要到太阳广场上买一个冰淇淋的,可是她的钱被人偷走了,她站到那家店的门口时才发现,她看着一个一个诱人的冰淇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甚至还跳着舞,如童话里的星星,她的愤怒和欲望在那一刻惺惺相惜了。
她坐到广场的一条石凳上,可恶的是石凳上竟然还有一个冰淇淋包装盒,在这个包装盒上她看到一个狰狞的嘴脸。她想走向另一条石凳,她晃着头搜寻着没有坐人的石凳,不远处的地方一对恋人刚好站起来,她掀起了半个身子,然而又坐下了,因为一对老年夫妇正向这边走过来。她一本正经地低下头,装着沉思的样子,她看到老年夫妇的四只鞋,停了一下,又向另一边走去。她忽然感到那条石凳还带着一些温度,暮春的季节,太阳的感染力还不能使一条石凳变得温暖,况且这种温暖还有人的味道。
她左右搜查着,终于发现了那三个可疑者。一个男人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女人的另一只手牵着一个孩子,孩子的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冰淇淋。那只手挥动着,好像还在要什么东西,女人点点头,男人把空着的那只手插进口袋中,忽然放开女人的手,慌乱地两只手在身上掏着,没有。女人立在那里,看男人手舞足蹈的样子,好像在询问什么,然后她向桃所在的这条石凳看过来。桃看了一眼自己,衣衫还算整齐。男人也向这边看过来,她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又一次低下头,这一次,她看到一个钱包,不是她的。那个孩子喊了一声,钱包在那里,桃突然抓起那个钱包,跳起来,跑了。
兵昨夜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捡了一个钱包,钱包上面有一个女人的照片,女人对着他开怀地笑,他不知所措,低着头,女人的笑变成一种哭泣,哭泣使他心乱,他醒了。洗刷完毕,胡乱地吃点早餐,就去上班了。
小偷跑进了一家商场,兵跟了进去,他没有惊动任何人,因为混乱将帮助小偷逃跑。兵看到小偷变得斯文起来,这是一家女用商场,小偷居然得意地朝他笑了一下,那笑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兵想到了电影里的同类故事。小偷在各种商品面前都停留一会,而他竟然也没有了立即捉她的意思了,真的和电影发生了相同的情节,他又一次想到昨晚的那个梦。小偷显然对这家店特别熟悉,而他已经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红若嘴唇的脸,他毕竟是一个单身男人,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一家女用商场。他曾经有过三个女友,然而她们都如昙花一样,在他都生命中只短暂地开了一会就消失了,他甚至想就是第一个女友站在他面前,他都不一定能够认出来。
那个服务员一直看着他笑,他感觉自己的脸正在缩小,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透明的,那一面一面的镜子让他无处不在。他低下头,再次抬头的时候,眼中已经没有了小偷的身影了。他不停地转着头,眼睛杂乱无章地包围着周围的空间,他一会横着走,一会竖着走,一会正着走,一会倒着走,小偷的身影挥发了一样。他急忙跑出去,在门口处,他问保安是不是还有另一个出口,保安摇摇头,他说,你看到一个高高的头发长长的女孩出去了吗?都是这样的,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他颓废地走出去,站在一盏路灯下,身体不停地转着,然后他蹲下来,眼睛盯着那扇门。
桃在商场徘徊了一会,发现竟然甩掉了影子一样的警察,就象平常一样,她开始在商场恣意地逛。她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早晨的化妆因为流汗变得模糊不堪,她走进卫生间洗了一把脸,顿时感觉清爽了很多。她打开那个钱包,里面有一张女人的照片,女人在对着她笑,笑得很妩媚,她想到自己已经出嫁的姐姐,她变得有些不安。钱包里还有一个身份证,700元现金,三张信用卡。她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偷钱包呢?我是小偷吗?听到心理的那两个字,她变得恐惧起来,刚才自己不是还在憎恨他吗,怎么一会自己也变成了
她看着自己,那个人的脸开始不断地变化,几乎所有她知道的奸人坏人都在那张脸上显现了,包括自己的脸,她看到自己的脸也加入了那个行列,可是在那张脸上,她看到许多陌生的东西。那张陌生的脸渐渐粉碎,她的身体也四分五裂了,然后她看到一具骷髅,骷髅张开黑色的牙齿向她冲过来,她大声嘶喊了一下。一个女人打开门,她惊魂未定地走出去,急匆匆的,好像害怕别人看到似的,她从那扇大门溜出来,没有东张西望。
兵蹲在路灯下,来往行人在他身边不断穿越。在那些行色匆忙的人群中,他感到自己没有方向,没有目标,难道自己是为了那些小偷而活着。二十岁,他开始做一名交通警察,五年,他已经捉到了六十七个小偷。他听到许多人的感谢,也听到一些小偷的诅咒。
开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在做一件光荣的事情,就象小时候的想像一样,慢慢地,他感到疲倦,他不断地怀疑自己,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去抓那些小偷?他曾经捉到过一个小偷六次,那个小偷告诉他,其实我们是朋友,我曾经得过长跑冠军,没有想到第一次竟然败在一个警察的腿上,他问他为什么要偷。他说我只是想证明自己跑的够快。你可以参加比赛的。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小偷越抓越多。第一年他抓了九个,第二年他抓了十个,第三年十二个,第四年十三个,第五年十七个,而今年一个春天没有过完,他已经捉到了六个。
这是第七个,她竟然跑了,不,没有跑掉,他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从那扇门中挤出来,抖动着肩膀,如同一个久病的人走出病房。他站起来,悄悄走过去,拦在小偷的前面,小偷低着头,撞了他一下,又向另一边走去,他闻到一种久违了的香水味,他喊了一声,站住,那小偷竟然如受惊的野兔一样撒腿跑了起来,他惯性地追上去。
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跑?她不是告诉自己要自首的吗?也许因为有人追吧,也许因为“站住”那两个字,那两个字有束缚的力量,有失去自由的无奈,有名誉失落的辛酸。她拼命跑。只是想逃出那两个字的空气,然而那声音无限蔓延并且变得越来越有穿透力,越来越熟悉。
站住。
我为什么要站住!她已经站住了。
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她的耳朵已经竖了起来。
那好吧,你走吧。
她的脚步有些迟疑,可是她走了。她希望再一次听到那两个字。
男孩的嘴动了动,终究闭上。
她没有想到今天竟然在这样的场合听到这两个字,十年过去了。那两个字割裂着她的神经,她跑得越来越快,感觉双腿已经不是自己控制的了,她没有感觉累,她奔驰在车来人往的马路上,毫不在意飞驰的车和行人的眼光。
兵感觉小偷有些失常,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从来没有一个小偷能够跑过他的腿。可是他感觉小偷越来越快,而自己却开始疲倦了。小偷一直没有回头,她只是跑着,如一匹识路的马,他忽然灵机一动,为什么不乘车呢?但是他随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比赛的冲动再一次萦绕在他的心间。他的目的是捉住她,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和她比赛呢?他想他只是为了证明警察比小偷快,但是他又怀疑了,警察不是他一个,这个小偷也代表不了所有的小偷。他这样想着,就没有刚才那么累了,也许是麻木了。
他想,也许小偷是为警察而活着的,正如他在一本书看到的,丑是为美而存在的,不然众人抛弃的东西怎么还一直存在呢?那么美为什么而存在呢?警察为什么而存在呢?因为人们需要,需要的就该存在吗?也许是存在以后才需要的吧。如果没有丑,谁知道美是美的,那么谁需要美呢?警察也是人们需要的,因为小偷存在,小偷为什么存在呢?因为警察存在,他有些迷糊了。
小偷还一直跑着,已经在环城公路上了,行人很少,只有川流不息的各种汽车,两个人在公路上跑着,也如两辆奇特的车。小偷匀速跑着,似乎不在为逃而跑,而找到了跑的乐趣,警察也没有了追的意思,他保持着和她一样的速度,两人之间似乎横着一条亘古不变的河流。
小偷从环城公路望城里看,高高低低的建筑错落有致,如小时候随便摆放的一堆玩具,又如一碟麻辣豆腐,或者孩子写的一篇汉字。如果没有这次的逃跑,她永远不知道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原来如此可笑,她一直以为这个城市繁华而新鲜,现在看来,不过是一些没有生命的泥土和金属而已。
桃忘了自己还在跑着,警察为自己可以跑这么远这么快又不感到累而有些兴奋。只是这兴奋转瞬即逝,代之而来的是一种释然,两年前,他已经厌恶了这种工作,却一直不能给自己一个让自己相信的理由。这一刻,他明白了,他喜欢追逐的乐趣。追逐让他找到了活着的感觉,生活太平常了,只有疲惫,追逐之后的疲惫,才是一种活着的状态,流汗让他觉得身体在工作着,寻觅让他知道思想还没有僵化。他笑了。
下午四点的时候,夕阳落在城市的上方,慈祥如一位祖母,她用布满皱纹的老手抚摸着这片新鲜的已经没有泥土清香的城市。短短几十年,它由一片麦子,几间小屋,变成房屋成片,街道相连,变成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太阳相信自己真的老了,老得连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都不认识了,或者土地老得让她不认识了。
环城公路如一条腰带系在城市的腰间,那条腰带上闪动着无数的汽车,太快了,她眯起眼睛也看不清楚,一个一个红的,黑的,白的小点一闪而过,如颗颗流星。她看到两个更小的点,在那条腰带上,黑黑的并不闪光,不紧不慢的移动着。她想到了月亮,那个很少见面的姊妹,如果她能看到她,一直看着她,就象那两个黑点,他们默契地跑着,她就不会这么孤单了,唉,那座很高的楼遮住了她的目光,她厌恶地看了城市一眼,沉下去了。
兵在那漫天的晚霞中,觉得很幸福,他饶有兴致地研究起这个独特的小偷,他首先想到的是,如果我捉到了她,会不会把她带到警察局呢?这个问题没有来得及细想,另一个问题就冒出来了,我是不是认识她呢?他总感觉她好像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一段时间,那种淡而微甜的香水味又一次冲刷着他的思想,身体里一些死去的神经细胞正在慢慢地复活,他肯定自己曾经闻到过这种香水味,只是与香水味联系的人和事如同被切断了一样,再也找不到了。
一本书上说,味道是最持久的记忆。为什么这个记忆会在这个女人身上重现呢?难道这个女人保留着他丢失的一些记忆?他加快了自己的脚步,前面的那个女人依然机械的跑着,她甚至没有感到自己的双腿正在动着。她一定以为自己正坐在一个安静的地方,想象着自己正在奔跑,而事实上,她在奔跑,却想象着自己正在坐着。
他超过了她,拦住她,她撞在他身上,后退了两步,停了下来。他看到一张熟悉而有所变化却说不出名字的脸,那种香水味从记忆深处和女人身上飘出来,重叠在一起,他说,是你。
桃偷了一个人的钱包,在逃。
兵是一个交通警察,他听到喊叫,在追。
兵在未追之前,转身,做了一个180度的巡视,搜索那个跳动的目标。他看到自己正前方,有一个穿着蓝色t恤衫的人跑得十分匆忙,后面还有一群人在吆喝。他加入了那群人中,并超过了那群人。
兵原来站在太阳广场上,追到恒通宾馆时,就余下他一个人了。他和小偷之间的距离在不断缩短,小偷不时向后张望。那应该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乌黑发亮的头发在风中向后扯着,如一面挥舞的旗帜,兵一直跟着那面旗帜奔跑,好像在做一件神圣的事情。她穿着细长的牛仔裤,双腿显得均匀而修长,跑起来的样子,如一头受伤的小鹿,东撞西碰的,一路上有许多东西被她撞倒或者打翻了,有些是故意的,她想阻碍他的道路。
在行人交织的街道上,在她左冲右闪的过程中,他感觉自己在看电影里的一组快镜头,直到结束了,他还没有看清那个镜头的主题,他看不清她的脸。不过根据他的经验,他感觉她的意志力正在迅速涣散,如同飞流直下的瀑布,兵离她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他仿佛听到她粗重的喘息声。
桃本来要到太阳广场上买一个冰淇淋的,可是她的钱被人偷走了,她站到那家店的门口时才发现,她看着一个一个诱人的冰淇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甚至还跳着舞,如童话里的星星,她的愤怒和欲望在那一刻惺惺相惜了。
她坐到广场的一条石凳上,可恶的是石凳上竟然还有一个冰淇淋包装盒,在这个包装盒上她看到一个狰狞的嘴脸。她想走向另一条石凳,她晃着头搜寻着没有坐人的石凳,不远处的地方一对恋人刚好站起来,她掀起了半个身子,然而又坐下了,因为一对老年夫妇正向这边走过来。她一本正经地低下头,装着沉思的样子,她看到老年夫妇的四只鞋,停了一下,又向另一边走去。她忽然感到那条石凳还带着一些温度,暮春的季节,太阳的感染力还不能使一条石凳变得温暖,况且这种温暖还有人的味道。
她左右搜查着,终于发现了那三个可疑者。一个男人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女人的另一只手牵着一个孩子,孩子的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冰淇淋。那只手挥动着,好像还在要什么东西,女人点点头,男人把空着的那只手插进口袋中,忽然放开女人的手,慌乱地两只手在身上掏着,没有。女人立在那里,看男人手舞足蹈的样子,好像在询问什么,然后她向桃所在的这条石凳看过来。桃看了一眼自己,衣衫还算整齐。男人也向这边看过来,她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又一次低下头,这一次,她看到一个钱包,不是她的。那个孩子喊了一声,钱包在那里,桃突然抓起那个钱包,跳起来,跑了。
兵昨夜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捡了一个钱包,钱包上面有一个女人的照片,女人对着他开怀地笑,他不知所措,低着头,女人的笑变成一种哭泣,哭泣使他心乱,他醒了。洗刷完毕,胡乱地吃点早餐,就去上班了。
小偷跑进了一家商场,兵跟了进去,他没有惊动任何人,因为混乱将帮助小偷逃跑。兵看到小偷变得斯文起来,这是一家女用商场,小偷居然得意地朝他笑了一下,那笑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兵想到了电影里的同类故事。小偷在各种商品面前都停留一会,而他竟然也没有了立即捉她的意思了,真的和电影发生了相同的情节,他又一次想到昨晚的那个梦。小偷显然对这家店特别熟悉,而他已经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红若嘴唇的脸,他毕竟是一个单身男人,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一家女用商场。他曾经有过三个女友,然而她们都如昙花一样,在他都生命中只短暂地开了一会就消失了,他甚至想就是第一个女友站在他面前,他都不一定能够认出来。
那个服务员一直看着他笑,他感觉自己的脸正在缩小,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透明的,那一面一面的镜子让他无处不在。他低下头,再次抬头的时候,眼中已经没有了小偷的身影了。他不停地转着头,眼睛杂乱无章地包围着周围的空间,他一会横着走,一会竖着走,一会正着走,一会倒着走,小偷的身影挥发了一样。他急忙跑出去,在门口处,他问保安是不是还有另一个出口,保安摇摇头,他说,你看到一个高高的头发长长的女孩出去了吗?都是这样的,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他颓废地走出去,站在一盏路灯下,身体不停地转着,然后他蹲下来,眼睛盯着那扇门。
桃在商场徘徊了一会,发现竟然甩掉了影子一样的警察,就象平常一样,她开始在商场恣意地逛。她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早晨的化妆因为流汗变得模糊不堪,她走进卫生间洗了一把脸,顿时感觉清爽了很多。她打开那个钱包,里面有一张女人的照片,女人在对着她笑,笑得很妩媚,她想到自己已经出嫁的姐姐,她变得有些不安。钱包里还有一个身份证,700元现金,三张信用卡。她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偷钱包呢?我是小偷吗?听到心理的那两个字,她变得恐惧起来,刚才自己不是还在憎恨他吗,怎么一会自己也变成了
她看着自己,那个人的脸开始不断地变化,几乎所有她知道的奸人坏人都在那张脸上显现了,包括自己的脸,她看到自己的脸也加入了那个行列,可是在那张脸上,她看到许多陌生的东西。那张陌生的脸渐渐粉碎,她的身体也四分五裂了,然后她看到一具骷髅,骷髅张开黑色的牙齿向她冲过来,她大声嘶喊了一下。一个女人打开门,她惊魂未定地走出去,急匆匆的,好像害怕别人看到似的,她从那扇大门溜出来,没有东张西望。
兵蹲在路灯下,来往行人在他身边不断穿越。在那些行色匆忙的人群中,他感到自己没有方向,没有目标,难道自己是为了那些小偷而活着。二十岁,他开始做一名交通警察,五年,他已经捉到了六十七个小偷。他听到许多人的感谢,也听到一些小偷的诅咒。
开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在做一件光荣的事情,就象小时候的想像一样,慢慢地,他感到疲倦,他不断地怀疑自己,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去抓那些小偷?他曾经捉到过一个小偷六次,那个小偷告诉他,其实我们是朋友,我曾经得过长跑冠军,没有想到第一次竟然败在一个警察的腿上,他问他为什么要偷。他说我只是想证明自己跑的够快。你可以参加比赛的。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小偷越抓越多。第一年他抓了九个,第二年他抓了十个,第三年十二个,第四年十三个,第五年十七个,而今年一个春天没有过完,他已经捉到了六个。
这是第七个,她竟然跑了,不,没有跑掉,他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从那扇门中挤出来,抖动着肩膀,如同一个久病的人走出病房。他站起来,悄悄走过去,拦在小偷的前面,小偷低着头,撞了他一下,又向另一边走去,他闻到一种久违了的香水味,他喊了一声,站住,那小偷竟然如受惊的野兔一样撒腿跑了起来,他惯性地追上去。
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跑?她不是告诉自己要自首的吗?也许因为有人追吧,也许因为“站住”那两个字,那两个字有束缚的力量,有失去自由的无奈,有名誉失落的辛酸。她拼命跑。只是想逃出那两个字的空气,然而那声音无限蔓延并且变得越来越有穿透力,越来越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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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站住!她已经站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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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嘴动了动,终究闭上。
她没有想到今天竟然在这样的场合听到这两个字,十年过去了。那两个字割裂着她的神经,她跑得越来越快,感觉双腿已经不是自己控制的了,她没有感觉累,她奔驰在车来人往的马路上,毫不在意飞驰的车和行人的眼光。
兵感觉小偷有些失常,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从来没有一个小偷能够跑过他的腿。可是他感觉小偷越来越快,而自己却开始疲倦了。小偷一直没有回头,她只是跑着,如一匹识路的马,他忽然灵机一动,为什么不乘车呢?但是他随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比赛的冲动再一次萦绕在他的心间。他的目的是捉住她,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和她比赛呢?他想他只是为了证明警察比小偷快,但是他又怀疑了,警察不是他一个,这个小偷也代表不了所有的小偷。他这样想着,就没有刚才那么累了,也许是麻木了。
他想,也许小偷是为警察而活着的,正如他在一本书看到的,丑是为美而存在的,不然众人抛弃的东西怎么还一直存在呢?那么美为什么而存在呢?警察为什么而存在呢?因为人们需要,需要的就该存在吗?也许是存在以后才需要的吧。如果没有丑,谁知道美是美的,那么谁需要美呢?警察也是人们需要的,因为小偷存在,小偷为什么存在呢?因为警察存在,他有些迷糊了。
小偷还一直跑着,已经在环城公路上了,行人很少,只有川流不息的各种汽车,两个人在公路上跑着,也如两辆奇特的车。小偷匀速跑着,似乎不在为逃而跑,而找到了跑的乐趣,警察也没有了追的意思,他保持着和她一样的速度,两人之间似乎横着一条亘古不变的河流。
小偷从环城公路望城里看,高高低低的建筑错落有致,如小时候随便摆放的一堆玩具,又如一碟麻辣豆腐,或者孩子写的一篇汉字。如果没有这次的逃跑,她永远不知道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原来如此可笑,她一直以为这个城市繁华而新鲜,现在看来,不过是一些没有生命的泥土和金属而已。
桃忘了自己还在跑着,警察为自己可以跑这么远这么快又不感到累而有些兴奋。只是这兴奋转瞬即逝,代之而来的是一种释然,两年前,他已经厌恶了这种工作,却一直不能给自己一个让自己相信的理由。这一刻,他明白了,他喜欢追逐的乐趣。追逐让他找到了活着的感觉,生活太平常了,只有疲惫,追逐之后的疲惫,才是一种活着的状态,流汗让他觉得身体在工作着,寻觅让他知道思想还没有僵化。他笑了。
下午四点的时候,夕阳落在城市的上方,慈祥如一位祖母,她用布满皱纹的老手抚摸着这片新鲜的已经没有泥土清香的城市。短短几十年,它由一片麦子,几间小屋,变成房屋成片,街道相连,变成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太阳相信自己真的老了,老得连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都不认识了,或者土地老得让她不认识了。
环城公路如一条腰带系在城市的腰间,那条腰带上闪动着无数的汽车,太快了,她眯起眼睛也看不清楚,一个一个红的,黑的,白的小点一闪而过,如颗颗流星。她看到两个更小的点,在那条腰带上,黑黑的并不闪光,不紧不慢的移动着。她想到了月亮,那个很少见面的姊妹,如果她能看到她,一直看着她,就象那两个黑点,他们默契地跑着,她就不会这么孤单了,唉,那座很高的楼遮住了她的目光,她厌恶地看了城市一眼,沉下去了。
兵在那漫天的晚霞中,觉得很幸福,他饶有兴致地研究起这个独特的小偷,他首先想到的是,如果我捉到了她,会不会把她带到警察局呢?这个问题没有来得及细想,另一个问题就冒出来了,我是不是认识她呢?他总感觉她好像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一段时间,那种淡而微甜的香水味又一次冲刷着他的思想,身体里一些死去的神经细胞正在慢慢地复活,他肯定自己曾经闻到过这种香水味,只是与香水味联系的人和事如同被切断了一样,再也找不到了。
一本书上说,味道是最持久的记忆。为什么这个记忆会在这个女人身上重现呢?难道这个女人保留着他丢失的一些记忆?他加快了自己的脚步,前面的那个女人依然机械的跑着,她甚至没有感到自己的双腿正在动着。她一定以为自己正坐在一个安静的地方,想象着自己正在奔跑,而事实上,她在奔跑,却想象着自己正在坐着。
他超过了她,拦住她,她撞在他身上,后退了两步,停了下来。他看到一张熟悉而有所变化却说不出名字的脸,那种香水味从记忆深处和女人身上飘出来,重叠在一起,他说,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