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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谁让人的本性就是喜欢凑热闹呢

作者:有人叫我宁宁姬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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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拿着这废了不小力气才拿到的四十个银币,在小镇的边缘找到了一个看起来就荒废了很久的两层小楼,其实他可以有更好的选择,毕竟就算是镇中心最好的大房子,一个月也不过是十个银马尼罢了,但是他对自己的住所向来要求不高,而且在富人区突然入住一个看起来就穷的能卖铁锅的小孩,不难想象会发生什么。

    总之,他住进了这价值一个月一百五十铜马尼的房子,又花了些时间把房子收拾好,靠着到处闲逛收集来的不知道几手的家具,总算在来到异世界的第九天把自己安顿好了。

    那之后的日子就平平无奇了,他在床上躺了两个星期,除了必要的购置食物之外几乎不出门,终于有一天,他看着怀里的银币,突然意识到不工作是不行的。

    其实说实话在阿曼迪这个小镇上,四十银马尼足够他无忧无虑的生活上一整年的,但是那也只是最低限度的生活,而且也不好说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走出自己那孤零零的小屋。大抵是因为这屋子原来是守夜人的住处,所以附近住的人并不多,他没费太大功夫就在镇上的大概是万事屋一类的地方找到了一份商店夜间值班人员的工作,老板是一个随和的小老头,对于有人接他的委托大感意外,不过在简单的问询之后就接受了他,于是他就多了一份每天晚上到这个只有一个人的商店值班的工作,据老板说,是因为经常有客人大晚上的突然会想要买东西,但是这里的绝大多数店铺都是太阳刚下山就休息了,所以很多人都会跑一趟空,他就是为了那些客人才选择的开到深夜,但毕竟老头子岁数大了,不能每天都这么熬着,所以才决定找一个人替替他。

    而且他还说,能来就来,不能来或者不想来的日子,也不强求。

    这么好的老板,你上哪找去?

    当然了这工作,也只有意思意思的工资就是了。

    要不然还是考虑一下去当个冒险者吧,离开了手机和电脑,他才发现自己的生活竟然是如此的乏味,虽然在店里上班的时候也可以看看书打发时间,但是果然还是很无聊啊。

    一般的穿越小说,这个时候早就已经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吧,哪会像他一样,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还在原地打转。说实话也就只有一开始在山林间跑路的那两天让他有了那么一点激情,等到生活逐渐趋于稳定后,他果然还是变回原来的样子了。

    可是他又不由得感到不公平,人家穿越的时候要么就是身份显赫,再不济也得是个什么落魄贵族,再不然就是随身带个什么X炸天的系统,又或者有个逆天改命的外挂。

    而他闫某人,目前看起来啥也没有,除了自己的小破房子和三十几个银币外。

    哎,算了,日子还得过,从目前收集到的消息来看,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不说是毫无可能也可以说是没有一丝机会了,自己现在所能期望的也就是在当下这个世界过得更好一些了。

    “打!往死里打!.....”

    一大群人挡在了海宁上班的路上,果然喜欢凑热闹是人类的天性,就算在异世界也不例外。他以前就对这种事情感到不能理解,也完全没有想去凑热闹的欲望。

    算了,还是看一眼吧,至少看看发生了什么。

    其实他知道凑热闹不是什么好习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似乎有种神秘的预感指引着他往人群中靠过去,他只能希望不要发生什么吃瓜吃到自己头上的事情。

    人群中是一个看起来就不像什么善茬的男人,虽然海宁来到阿曼迪这个小镇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也知道刀疤脸贝得盖的恶名,听说他以前是个战士来着,虽然性格暴烈不过大体上还算个正常人,但是自从有一次出完任务回来发现老婆跟别人跑了之后就性格大变,开始以恶意揣度别人的心思,大概在他看来,没有阻止他老婆跑路的这些人,也都是帮凶吧。

    而此刻贝得盖手里正拎着一个娇弱的...呃?女孩子?

    从身边人的交流来看,大概是贝得盖声称是这个女孩子偷了他的钱包,可他早把这女孩儿摸了个遍,哪有什么所谓的钱包,女孩身上只有一件勉强算衣服的破破烂烂的长袍罩着。

    其他的根本什么都没有,暴露在外的手看起来只要一用力就能掰断,而且看起来有许多没愈合的伤痕,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孩敢去惹凶神恶煞的贝得盖。

    而且,海宁已经从贝得盖的眼神中看出了一点端倪,他那贪婪的眼神,多半就不是想从这女孩摸出什么所谓钱包来,而是...更下作的想法。

    更何况,阿曼迪的人有谁不知道,无业游民贝得盖穷的叮当响,每天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去酒吧蹭别人的食物和酒水,在别人厌恶的眼神中吹嘘自己的所谓光辉历史。这样的贝得盖,就算真有钱包,也不会超过五个铜币,他分明就是想借题发挥。

    果然,贝得盖凶神恶煞的朝周围瞪了一圈,那似乎是贝得盖的技能[凶恶凝视],普通人被这么一瞪,纷纷让出了路,也可能是没被吓到也不想去惹这个瘟神。

    海宁其实并不算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就算在自己原来的世界,他最多也就是帮忙报个警什么的。但是对没有武器的女人,甚至看起来只是一个孩子出手已经严重的践踏到了他的道德底线,他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只会对弱小角色动手的痞子。

    “站住!”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他喊住了贝得盖。

    其实刚喊完,他就犹豫了,贝得盖再不济也是混了十几年的战士,而他的这幅身体,只是一个堪堪要成年的瘦弱的少年罢了,虽然他全身都笼罩在兜帽内,但是只要一动手,大概他就会被贝得盖揍在地上起不来了。

    不过,对于这样的恶人,他知道可以用更好的办法。

    “哦?小哥你要管闲事吗?”

    如果是全盛时期的贝得盖,大概对海宁会有着无比的压制力,但是现在的贝得盖,只是一只被酒气泡软的食腐的土狼罢了,这样的家伙,最怕的就是比他更不讲理的存在。

    “贝得盖,你手里的家伙前两天才在我店里偷过东西,我正愁找不着它呢。”

    好人是对付不了流氓的,只有比流氓更不讲理的强盗才行。

    “我看她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把她给我,我来收拾她。”

    他压着嗓子的声音其实只要仔细点就能听出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但是一身酒气的贝得盖哪知道这些,他看着这个一身黑的家伙大踏步朝自己走过来,莫名的有点心虚。

    “那不行!她偷了我的钱,就得付出代价!!”

    贝得盖挥着自己那把没有鞘的刀,一会指向海宁,一会又指向自己手里的女孩。

    女孩在他手里瑟瑟发抖着,嘴唇因为害怕和寒冷紫的发白,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可又什么都没有说出来,只是像吐泡泡的鱼一样没有意义的开合着。

    “得了吧,贝得盖,你有几个钱我们还不知道吗。”

    海宁换了个轻蔑点的语气,他已经看出来了,贝得盖其实没多少本事,也许年轻时的贝得盖确实是一把好手,但是现在的他。其实大家并不是怕他,只是不想沾晦气罢了。

    如果自己带了武器的话,就现在这个烂醉的贝得盖,也许真的可以试一下。

    不过他向来不喜欢动手,能不动手解决的事情当然是最好不要动手了。

    他从怀里抓了一把铜钱,劈头盖脸的砸在贝得盖头上。

    “这些钱够你挥霍了,现在把这个贱东西给我,滚去喝你的马尿去吧。”

    其实他也没细数自己丢了多少钱出去,不过反正他身上带的铜钱,最多也不会超过一百枚,在这经济并不算发达的地方,已经算不少了。贝得盖本来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是当他注意到有路人在捡散落在地上的钱时,他那本来就和聪明没什么关系的脑袋瓜子一下子就顾不得那么多了,他用最快的速度卷起地上的钱,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跑了。

    围观的人群看着海宁,大概是打算看他打算怎么收场。

    没办法,做戏要做全套,他只能继续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了。

    “贱种,让你再跑,这回让我逮住你了吧!”

    他尽力发出恶狠狠的话语,拉着女孩脖子上的大概是项圈一类的绳子,就这么拖着她朝着自己的住处走去。女孩抓着自己的项圈,倒也没有太多的反抗,大概是已经认命了。

    没办法了,看来今天的班是又上不成了。

    希望欧德曼不会因为自己十天内只去过三天就把自己给炒了吧。

    哎...早知道就不凑热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