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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系列之三无奈何奔走黄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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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殉道、殉义、殉情这三者可以统归于主动型自杀之类的话,那么,相对必然还有一种被动型自杀。自己本来并不想死,也可以说从未起过死的念头,但现实情况逼迫你不能不死,你不自杀那就他杀,总之还是得死。这种被动型自杀亦可称为逼迫型自杀。

    吴越争霸中有两个著名历史人物,一个叫伍子胥,另一个叫文种,均可堪称这逼迫型自杀的典型。伍子胥身为吴国相国,先后辅佐吴王阖闾夫差父子;而文种则为越国大夫,毕生仅辅佐一个越王勾践。这二人虽各为敌国,但却均有上乘韬略武功,且都属忠烈之士,对所事国君忠心耿耿。起初是吴国打败越国,伍子胥发挥了重要作用;继而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报仇,文种则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二人的结局却十分悲惨也惊人相似,都是被所忠心拥戴的国君用同一把宝剑赐死。东周列国志一书中对此分别有详细生动的描述:

    “夫差乃使人赐子胥以‘属镂’之剑,子胥接剑在手,叹曰:‘王欲吾自裁也!’乃徒跣下阶,立于中庭,仰天大呼曰:‘天乎,天乎!昔先王不欲立汝,赖吾力争,汝得嗣位。吾为汝破楚败越,威加诸侯。今汝不用吾言,反赐我死!我今日死,明日越兵至,掘汝社稷矣。’乃谓家人曰:‘吾死后,可抉吾之目,悬于东门,以观越之入吴也!’言讫,自刎其喉而绝。(见775页)”

    “越王忽一日往视文种之疾,种为病状,强迎王入。王乃解剑而坐,谓曰:‘寡人闻之:志士不忧其身之死,而忧其道之不行。子有七术,寡人行其三,而吴已破灭,尚有四术,安所用之?’种对曰:‘臣不知所用也。’越王曰:‘愿以四术,为我谋吴之前人于地下乎?’言毕,即升舆而去。遗下佩剑于座。种取视之,剑匣有‘属镂’二字,即夫差赐子胥自刎之剑也。种仰天叹曰:‘古人云:大德不报。吾不听范少伯(即范蠡)之言,乃为越王所戮,岂非愚哉!’覆自笑曰:‘百世而下,论者必以吾配子胥,亦覆何恨!’遂伏剑而死。(见793页)”

    这两段描述可谓看得人惊心动魄,如果说“殉”死里还不失悲壮意味的话“赐”死里则明显只带着一种残酷的血腥味了。君要臣死,臣安敢不死?伍子胥的被赐死是因为夫差听信馋言,而文种的被赐死则完全是出于勾践的畏忌和杀功臣之心。这二人的被逼迫自杀多多少少可使我们感受到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伴君如伴虎”一语的可怖内涵。

    逼迫型自杀的方式随着社会的进化也在不断进化,像以上这样君对臣直接赐死的极端方式已经很少再见到了。但蓄意杀人者自能创新出更加高明隐晦的妙法,即使不一定消灭你的肉体,却叫你活着甚至比死还难受。因此常感痛不欲生者干脆长痛不如短痛,想绝了还不如自杀了结,总算落得个自己身体自己作主。这种自杀究其实质来讲仍然应属逼迫型自杀。

    最能诠释这种自杀方式的也有两个典型人物,却是两个女性,就是红楼梦里的尤氏姐妹。一为温柔可人的尤二姐,一为刚烈过人的尤三姐。二姐妹都天生丽质,恍如出水芙蓉。即使是常泡在脂粉堆里见惯了漂亮美色的贾家大少爷贾宝玉见了也不禁啧啧称赞“真真一对尤物”尽管这洁身自好的二姐妹平素既不招谁也不惹谁,但在那个尔虞我诈的封建社会里终究都难以自保安度一生,最后无一例外都是无奈何以被逼迫自杀的方式悲剧收场。尤二姐的自杀使人感到一种弱者的沉痛。她被贾琏偷娶为二房以后,开始时还对凤辣子存有警戒之心,却经不住阴险毒辣饶有心计的凤辣子甜言蜜语的诓骗而不自觉地进入了专为她“做的笼子”搬进宁国府是她悲剧命运的开始,表面上看王熙凤对她仍是满面春风,然而背地里的所为却是时时往她心上戳刀,叫她虽心里明白却口中难言,只能终日以泪洗面苦苦煎熬。待到痼疾缠身以后,她便只能走吞金自杀这一条不归路了。尤二姐是在没作任何哀诉的平静中默默死去的,但“此时无声胜有声”我们分明听到了她对那个社会血泪的控诉。尤三姐的自杀则使人感到一种强者的震撼。她和乃姐不同,她性格刚强,孤高自尊,不畏权贵,敢怒敢骂,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她毕竟过于天真,她把那个社会看得太简单了。在那“除了石狮子干净,没有一个干净”几乎成了社会共识的大环境下,别说是曾遭薛蟠调戏过心灵带有创伤的柳湘莲,任谁又敢轻率相信真会有美丽女子能出入污泥而不染?柳湘莲的索剑是他深思熟虑后的必然决定,而一片痴情对幸福满怀美好憧憬的尤三姐便只能有以死明志也以死证明自己清白的唯一举动了。人们常言希望越大失望也将越大,而失望的极端只能是绝望,尤三姐的绝望导致了她的被逼迫自杀。虽从表面上来看尤三姐具有强者的风范,但在那个社会里她终究仍然只是弱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尤氏姐妹都是被那个社会所害死的,她所置身的社会就像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所言:通篇只写着两个字,就是杀人。

    和尤氏姐妹的被逼迫自杀相类似的还有个现代的阮玲玉。阮玲玉乃一代绝色艺人,年轻轻就已功成名就,照说与自杀应该是根本沾不上边的。但她最终还是自杀了,不知底细的人对她的死感到突如其来,按她的人生轨迹却属顺理成章。她的直接死因与一个无赖男人有关,此人名叫张达民,阮玲玉与他曾有过一段时间的感情纠葛。离开后又与另一位叫唐季珊的正式同居。然而阮玲玉却是一个颇重感情的人,驱张以后本当一刀两断,她却不能割舍旧情,仍然每月给张津贴百元达两年之久,共计大洋2400元。我一直弄不懂这所谓津贴究竟应算得什么名分?这张达民又凭什么能享受这所谓津贴?享受就享受吧,可这姓张的却并不领情,反得寸进尺更行勒索。他深知阮玲玉深惧讼事,为在电影界的盛名之累又忌讳重翻过去的感情旧帐,便无端以砥毁阮玲玉名誉的谣言并以控诉方式来要挟,向阮玲玉勒索万元。经中间人往返调停,阮无奈答应付张4000元,张不干,又增至为6000元,张仍不允。这时候的阮玲玉才真的是忍无可忍了。她愤怒地说:“他实在欺人太甚,我今生虽不愿与他对证公庭,死后必化为厉鬼索命。”此时的阮玲玉已萌死志,她最终是以服安眠药的方式自杀的。人们不会忘记她留下的遗书中的叹息:“人言可畏!人言可畏!”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阮玲玉是被当时社会这可畏的“人言”所逼迫而无奈自杀的。自古红颜多薄命,尤其是在封建社会里,阮玲玉的自杀无疑又是一个证明。

    话题还是回到本文的开头上来,逼迫型自杀与主动型自杀相比,主动型自杀者多是心甘情愿,料想临死前不会有多少懊悔的成份在内。而逼迫型自杀者则必定都是心有不甘,他(她)们的自杀实出无奈,都是客观上遭受到某种有形的或无形的强制力的逼迫所为。在这种强制力的逼迫下,他(她)们不能不死,他(她)们焉敢不死?但必定是死不瞑目!从对人性的分析来看,他(她)们的自杀固然也属一种人性的扭曲,但谁又能否认,这同样也属一种人性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