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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虎PK祥林嫂

作者:春风又绿古琴台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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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天虎,湖北老河口市一男人,一死亡女孩的父亲。

    祥林嫂, 鲁迅先生小说祝福里一位在封建礼教压迫下死去的妇女。

    2002年3月15日,高天虎的女儿高莺莺在老河口市宝石宾馆坠楼身亡。尔后,高天虎就没有停止过上访的努力,说自己的女儿是遭人奸杀。直至2006年7月,联合调查组令人大跌眼镜地检测出高天虎提供的女儿内裤上的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并据此拘留了高天虎夫妇俩,似乎此案才走到了“终点”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因为此案遗留的众多疑点,网上的舆论明显偏袒高天虎一方,从而使政府的形像受到严重打击。

    祥林嫂很不幸,她整天唠唠叨叨,疯疯癫癫的女人,因为她的孩子被狼给叼走了。祥林嫂觉得自己很不幸,但那时候媒体并不发达,所以有苦也只能找邻里街访说。“我真傻,真的。”祥林嫂自责道“我只知道雪天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祥林嫂只是诉苦者,而不是上访者。她觉得:一是孩子是被狼叼走了,而不是被人叼走了;二是在狼群中不存在庞大的权力体系,因此她无法通过狼的上级主管部门严惩叼走孩子的责任狼;三是从其日常唠叨中可以看出她只有自责而非责他,换言之只有寻求简单的自我消解而没有要求获得正义的诉求,比如打狼;四是从生物学来说,狼吃人符合自然法则,就像人吃水果一样具有某种合法性,祥林嫂因此只好安于现状、逆来顺受。

    日前,高天虎涉嫌“诬告陷害”罪在法院受审。有人说他在四年之间赢得的“民意”却足以令他做出拒不认罪的“表演”这种“表演”的影响力可谓巨大,势必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极大地削弱地方政府及司法机构的公信力。

    我们不想谈论政治,只想谈谈为人父母的父母。

    还有一位“祥林娘”就是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居民杨五香女士,因为儿媳妇的出走,他的儿子佘祥林被法院以“杀妻”罪判了刑。祥林娘不屈不挠地上访,随着儿媳妇的突然归来,已经服刑11年的佘祥林方得以无罪释放。有人说,在佘祥林的冤案昭雪之际,我们的社会更应将支援的目光投向那些无依无靠的上访者。

    祥林娘无疑是幸运的,但她的幸运完全依托于儿媳妇“突然归来”这个偶然。要是她的儿媳妇不再归来,是不是佘祥林就会永无天日,祥林娘也会与祥林嫂走上同一条不归路呢?!

    我们不反对上访,有理自有申冤处。但高天虎的上访无疑跟诸多上访者一样,属于缠访,通俗点讲叫无理取闹。高天虎应该知道自己的女儿是怎么样的,她的死肯定会有她的宿命和渊源,知道了就不要再无理上访了。你对女儿的死因心生疑窦,要求查清女儿死因的心情可以理解,你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啊,你却行事鲁莽,把女儿的尸体抬到了宾馆门口,这也太不象话了吧!学学人家祥林嫂,多自觉啊!不吵不闹的。

    曾经有人把高天虎案视为两种力量的“博奕”:一方是襄樊地方政府,另一方是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说高天虎不过是民主和法制杂志社用来打击对手的一发子弹。并认为博弈双方其实没有什么正义可言。什么政府权大于法啊什么的,我不想谈这些。

    作为一个公民,我想首先起码应该对我们生存的环境负责,何苦闹得鸡犬不宁的呢?!有话好好说,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象祥林娘那般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