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第4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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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蒙了!
好像!
有,还是没有?
方才还说能背诵宋刑统的上官均,此时眼中是一片茫然。
蔡京道:“国家利益也包含个人利益。”
张斐反问道:“也就是说,你爹若因那三匹布而死,你也会非常安心,这到底算是一命偿一命。”
蔡京讪讪道:“那那当然不是。”
“为什么?”张斐问道。
蔡京不答。
许芷倩呆呆望着张斐,她突然发现,身为老师的张斐,比他打官司的时候还要强势。
学生挡不住也就算了,后面那些老夫子们,就光在那里张嘴,但却没有声音。
张斐等了好一会儿,道:“汉朝有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这个案例,一个农夫牵着牛在回家的路上,这牛不小心踩坏了人家的庄稼,田主就要扣押那头牛,抵偿自己的损失,最终双方闹到官府去,你们可知道这最终结果是什么?”
上官均道:“此案,我,我知道,最终是判罚那农夫践踏庄稼罪,未有将牛赔偿给那田主。”
“理由是什么?”张斐问道。
上官均道:“在汉朝践踏庄稼罪是重罪,都已经判了重罪,为什么还要补偿田主。”
“若你是田主,一个人不小心踩了你的庄稼,你是想要他赔钱,还是要他的命?”
“当然是赔钱。”
“就国家而言,为了维护庄稼的神圣性,国家的稳定,是要钱,还是要命?”
“要命。”
“为什么?”
“可以更好的威慑他人。”
“为的是个人,还是国家?”
“国家。”
“不错。”
张斐点点头道:“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再到我朝宋刑统,都是基于法家之法,其中不涉及到法制之法。
方才蔡京同学说,国家利益包含个人利益,言下之意,就是应该国家利益为先,这是对的,这也属于法制之法,毕竟国家利益也属于共同利益,法制之法又是一种共识。可我在上课堂也有提过一个问题,没有法制之法的法叫什么?”
蔡卞回答道:“法家之法。”
张斐道:“在宋刑统中有没有法制之法?”
大家面面相觑。
张斐又问道:“在宋刑统的律例中,都是以什么为终结?”
“刑罚。”
“刑罚就是惩罚,是国家惩罚个人,捍卫的是国家权威,跟受害者是没有关系的,翻开宋刑统不难发现,最终的终结,全都落在刑罚上面,没有一句是提到受害者的,故此我朝刑罚是五花八门,但没有任何赔偿律例。”
说到这里,他突然问道:“对了!你们方才问得是问题是什么?”
蔡卞忙道:“是关于税收问题。”
大家也幡然醒悟。
对呀!我们问得是这个问题,怎么扯到哪里去了。
张斐问道:“税法是不是写入宋刑统的。”
“是的。”
“宋刑统就是法家之法,里面的税法自然也属于法家之法,那当然是以国家利益为唯一,国家要收多少就多少,这里面是不存在法制之法的,所以答案就是,横征暴敛,百姓也必须交税,这跟法制之法一点都不矛盾。”
第三百六十三章权威与权益
很多人看古代律法,都是头皮发麻,无论是秦朝,还是宋朝,都是各种酷刑,五花八门,从这一点来说,什么仁政,这绝逼就是暴政。
但专业角度来说,其实二者是没有绝对关系得。
因为古代法律思想就是“法即刑”,所有律法的终点都是刑罚,如果你只设有绞刑的话,那么会什么情况,就是只要你犯罪就是绞死,哪怕你就是推了别人一下。
无刑则无法啊。
故此古代要设置很多很多刑罚,来应对各种罪行。
基于法即刑的准则,这个逻辑是没有一点问题,只要改成罚钱,就是多与少,这不很正常吗。
然而,刑罚,是国家惩罚个人,是二者关系,这里面往往是不包含第三者的,也就是被害者,虽然有些官员会照顾受害者,比如说许遵,但宋刑统是不存在个人利益,只有国家利益。
这肯定是属于法家之法。
而税法又是归于宋刑统,肯定也是属于法家之法,根据张斐的理论,法家之法中是不可能存在法制之法的。
学生们一方面是豁然开朗,原来困扰我们这么些天的问题,其实都是不存在的。
因为没有法制之法,故此横征暴敛跟法制之法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也就解释,为什么自古以来,横征暴敛的例子,是数不胜数,因为本身就是可以这么做的。
但是另一方面,人人都觉得这横征暴敛是不对的,宋刑统是横征暴敛的依据,宋刑统就成了罪魁祸首,那又是不是说法制之法能够阻止横征暴敛?
一时间,大家又非常困惑。
王安石呵呵两声:“这小子的口才,我真是自愧不如。”
吕公著小声道:“介甫何出此言?”
王安石道:“他不就是在吹嘘他的法制之法么?”
吕公著顿时恍然大悟。
“岂有此理。”
严复突然开口道:“你莫不指我朝是以法家治国?”
张斐赶忙解释道:“我是单指宋刑统,而非是指治国之策。”
“宋刑统!”
严复刚准备反驳,富弼突然道:“就法而言,其实法家与儒家大致相同,如荀子、董仲舒也都认为‘恶必生乱,故,制礼必用刑罚’。”
严复反驳道:“法家认为人性本恶,唯有赏罚二策;但儒家认为圣性之人,为世人榜样,中性之人有善恶,故以德扶其善,以刑防其恶。而小人则是严刑治之,以惩其恶。”
富弼见严复吹胡子瞪眼,赶忙解释道:“儒、法自是天差地别,我只是相对于法制之法而言。”
在法制之法面前,儒法好像就有相同之处。
严复哼道:“什么法制之法,黄口小儿,焉知治天下之难。”
富弼不与争辩,关于儒法之争实在是有些腻味,他现在一心都扑在法制之法上面。
叶祖恰突然问道:“依老师之言,法家之法使得横征暴敛视为合法,那么法制之法就能够阻止横征暴敛?”
许芷倩也很是期待地看着张斐。
她本是来寻找这课堂的玄机,结果一坐上去,就立刻进入学生的角色。
张斐想了想,摇摇头道:“我不知道,我又没有经历过法制之法,你问我,我问谁。”
他不能表现出,自己是见识过的,他得表现出自己是一个探索者。
这。
大家一阵无语。
那你在说什么?
张斐道:“不过我们可以去推导一下,看看能否防止横征暴敛。”
大家是眼巴巴地看着张斐,包括富弼、王安石等天才,关于这一点,他们脑中其实也没有头绪。
张斐自己都想了好一会儿,突然拿起炭笔在木板上写了一行字。
蔡卞是好奇地念道:“官有政法,民从私契。”
“对!”
张斐点点头,轻轻敲着木板,问道:“这句话说明什么问题?”
蔡卞回答道:“官府有制度和法律,民间也有自己交往的规则,二者是互不相关的。”
“字面上是这个意思,但是。”张斐又问道:“为什么会这样?”
蔡卞眨了眨眼,“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或者说,官府也管不过来。”
“非也!非也!”
张斐摇摇头道:“在我看来,真正的原因,在于百姓不想去官府,故而私下再建立一套规则,与政法无关。记得我当时去开封府告官时,当时吕知府就问过我这个问题,他认为我是个傻子,没事就往开封府跑,其他家庭可能三代人都没有去过一趟。”
吕公著就在这里,想起那段岁月,至今都心有余悸,哼道:“你以为这很光荣吗?”
“计相勿怪,我只是为了糊张嘴。而且。”张斐咳得一声,“而且我也只是想说明一点,就是为什么百姓不愿意去官府?因为百姓对官府有畏惧之心,对不对?”
大家都点点头。
这是当然啊!
不畏惧还行吗?
张斐又问道:“可为什么畏惧?”
蔡京道:“因为可能会受罚。”
“正确!”
张斐点点头道:“方才我们是怎么说得,在宋刑统中,一切律例的最终结果,都是刑罚。百姓去告官的结果,那就只有罚与不罚,不管他是被告,还是原告,若碰到一个英明的官员,可能就罚行凶者,可碰到一个昏庸的官员,可能就是罚自己。
基于这一点,百姓在什么情况下,才有可能会去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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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蒙了!
好像!
有,还是没有?
方才还说能背诵宋刑统的上官均,此时眼中是一片茫然。
蔡京道:“国家利益也包含个人利益。”
张斐反问道:“也就是说,你爹若因那三匹布而死,你也会非常安心,这到底算是一命偿一命。”
蔡京讪讪道:“那那当然不是。”
“为什么?”张斐问道。
蔡京不答。
许芷倩呆呆望着张斐,她突然发现,身为老师的张斐,比他打官司的时候还要强势。
学生挡不住也就算了,后面那些老夫子们,就光在那里张嘴,但却没有声音。
张斐等了好一会儿,道:“汉朝有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这个案例,一个农夫牵着牛在回家的路上,这牛不小心踩坏了人家的庄稼,田主就要扣押那头牛,抵偿自己的损失,最终双方闹到官府去,你们可知道这最终结果是什么?”
上官均道:“此案,我,我知道,最终是判罚那农夫践踏庄稼罪,未有将牛赔偿给那田主。”
“理由是什么?”张斐问道。
上官均道:“在汉朝践踏庄稼罪是重罪,都已经判了重罪,为什么还要补偿田主。”
“若你是田主,一个人不小心踩了你的庄稼,你是想要他赔钱,还是要他的命?”
“当然是赔钱。”
“就国家而言,为了维护庄稼的神圣性,国家的稳定,是要钱,还是要命?”
“要命。”
“为什么?”
“可以更好的威慑他人。”
“为的是个人,还是国家?”
“国家。”
“不错。”
张斐点点头道:“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再到我朝宋刑统,都是基于法家之法,其中不涉及到法制之法。
方才蔡京同学说,国家利益包含个人利益,言下之意,就是应该国家利益为先,这是对的,这也属于法制之法,毕竟国家利益也属于共同利益,法制之法又是一种共识。可我在上课堂也有提过一个问题,没有法制之法的法叫什么?”
蔡卞回答道:“法家之法。”
张斐道:“在宋刑统中有没有法制之法?”
大家面面相觑。
张斐又问道:“在宋刑统的律例中,都是以什么为终结?”
“刑罚。”
“刑罚就是惩罚,是国家惩罚个人,捍卫的是国家权威,跟受害者是没有关系的,翻开宋刑统不难发现,最终的终结,全都落在刑罚上面,没有一句是提到受害者的,故此我朝刑罚是五花八门,但没有任何赔偿律例。”
说到这里,他突然问道:“对了!你们方才问得是问题是什么?”
蔡卞忙道:“是关于税收问题。”
大家也幡然醒悟。
对呀!我们问得是这个问题,怎么扯到哪里去了。
张斐问道:“税法是不是写入宋刑统的。”
“是的。”
“宋刑统就是法家之法,里面的税法自然也属于法家之法,那当然是以国家利益为唯一,国家要收多少就多少,这里面是不存在法制之法的,所以答案就是,横征暴敛,百姓也必须交税,这跟法制之法一点都不矛盾。”
第三百六十三章权威与权益
很多人看古代律法,都是头皮发麻,无论是秦朝,还是宋朝,都是各种酷刑,五花八门,从这一点来说,什么仁政,这绝逼就是暴政。
但专业角度来说,其实二者是没有绝对关系得。
因为古代法律思想就是“法即刑”,所有律法的终点都是刑罚,如果你只设有绞刑的话,那么会什么情况,就是只要你犯罪就是绞死,哪怕你就是推了别人一下。
无刑则无法啊。
故此古代要设置很多很多刑罚,来应对各种罪行。
基于法即刑的准则,这个逻辑是没有一点问题,只要改成罚钱,就是多与少,这不很正常吗。
然而,刑罚,是国家惩罚个人,是二者关系,这里面往往是不包含第三者的,也就是被害者,虽然有些官员会照顾受害者,比如说许遵,但宋刑统是不存在个人利益,只有国家利益。
这肯定是属于法家之法。
而税法又是归于宋刑统,肯定也是属于法家之法,根据张斐的理论,法家之法中是不可能存在法制之法的。
学生们一方面是豁然开朗,原来困扰我们这么些天的问题,其实都是不存在的。
因为没有法制之法,故此横征暴敛跟法制之法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也就解释,为什么自古以来,横征暴敛的例子,是数不胜数,因为本身就是可以这么做的。
但是另一方面,人人都觉得这横征暴敛是不对的,宋刑统是横征暴敛的依据,宋刑统就成了罪魁祸首,那又是不是说法制之法能够阻止横征暴敛?
一时间,大家又非常困惑。
王安石呵呵两声:“这小子的口才,我真是自愧不如。”
吕公著小声道:“介甫何出此言?”
王安石道:“他不就是在吹嘘他的法制之法么?”
吕公著顿时恍然大悟。
“岂有此理。”
严复突然开口道:“你莫不指我朝是以法家治国?”
张斐赶忙解释道:“我是单指宋刑统,而非是指治国之策。”
“宋刑统!”
严复刚准备反驳,富弼突然道:“就法而言,其实法家与儒家大致相同,如荀子、董仲舒也都认为‘恶必生乱,故,制礼必用刑罚’。”
严复反驳道:“法家认为人性本恶,唯有赏罚二策;但儒家认为圣性之人,为世人榜样,中性之人有善恶,故以德扶其善,以刑防其恶。而小人则是严刑治之,以惩其恶。”
富弼见严复吹胡子瞪眼,赶忙解释道:“儒、法自是天差地别,我只是相对于法制之法而言。”
在法制之法面前,儒法好像就有相同之处。
严复哼道:“什么法制之法,黄口小儿,焉知治天下之难。”
富弼不与争辩,关于儒法之争实在是有些腻味,他现在一心都扑在法制之法上面。
叶祖恰突然问道:“依老师之言,法家之法使得横征暴敛视为合法,那么法制之法就能够阻止横征暴敛?”
许芷倩也很是期待地看着张斐。
她本是来寻找这课堂的玄机,结果一坐上去,就立刻进入学生的角色。
张斐想了想,摇摇头道:“我不知道,我又没有经历过法制之法,你问我,我问谁。”
他不能表现出,自己是见识过的,他得表现出自己是一个探索者。
这。
大家一阵无语。
那你在说什么?
张斐道:“不过我们可以去推导一下,看看能否防止横征暴敛。”
大家是眼巴巴地看着张斐,包括富弼、王安石等天才,关于这一点,他们脑中其实也没有头绪。
张斐自己都想了好一会儿,突然拿起炭笔在木板上写了一行字。
蔡卞是好奇地念道:“官有政法,民从私契。”
“对!”
张斐点点头,轻轻敲着木板,问道:“这句话说明什么问题?”
蔡卞回答道:“官府有制度和法律,民间也有自己交往的规则,二者是互不相关的。”
“字面上是这个意思,但是。”张斐又问道:“为什么会这样?”
蔡卞眨了眨眼,“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或者说,官府也管不过来。”
“非也!非也!”
张斐摇摇头道:“在我看来,真正的原因,在于百姓不想去官府,故而私下再建立一套规则,与政法无关。记得我当时去开封府告官时,当时吕知府就问过我这个问题,他认为我是个傻子,没事就往开封府跑,其他家庭可能三代人都没有去过一趟。”
吕公著就在这里,想起那段岁月,至今都心有余悸,哼道:“你以为这很光荣吗?”
“计相勿怪,我只是为了糊张嘴。而且。”张斐咳得一声,“而且我也只是想说明一点,就是为什么百姓不愿意去官府?因为百姓对官府有畏惧之心,对不对?”
大家都点点头。
这是当然啊!
不畏惧还行吗?
张斐又问道:“可为什么畏惧?”
蔡京道:“因为可能会受罚。”
“正确!”
张斐点点头道:“方才我们是怎么说得,在宋刑统中,一切律例的最终结果,都是刑罚。百姓去告官的结果,那就只有罚与不罚,不管他是被告,还是原告,若碰到一个英明的官员,可能就罚行凶者,可碰到一个昏庸的官员,可能就是罚自己。
基于这一点,百姓在什么情况下,才有可能会去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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