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这家男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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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两人抱在一起哭开了,担心老夫人身子的王诺兰忙不迭的凑了上去,一边开口劝慰痛哭流涕的老夫人,一边用手指在姜嫂的背上写字,告诉她,老夫人身子不好,不能让她哭得厉害,“姜嫂也没违背当时答应奶奶的事情,老夫人这边儿,也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这么皆大欢喜的事儿,笑还来不及呢,哭的个什么劲儿呢!来,来,快都把眼泪擦擦,你们娘俩都好几年没见了,赶紧坐下,好好儿说说话儿吧!”
话说着,王诺兰就起身告辞,来到了车夫老吴的身边!
“吴哥,有信鹰这个东西吗?”
“应该都是有的吧,这东西,我没自己养过,也不清楚啊夫人。”
被王诺兰这么突然的一问,车夫吴哥顿时便回过了神儿来,忙不迭的往后退了两步,尴尬至极的回转身去,收拾打扫起了信鹰站立用的木架子来,“以前在军营里的时候,倒是听人说起过驯养这些东西的起源,具体的,我已经记不真切了,夫人不妨问问老张,他记性好。”
“你这老家伙!可真是有仇必报啊你!我不过就是挤兑你两句,又不疼不痒的,你,你还在夫人眼前里,埋汰起我来了!”
张木匠正忙活着给马匹加燕麦,压根儿就没回头瞧车夫吴哥在干嘛,只听着他把给王诺兰解释信鹰来源的事儿,一口推给了自己,便是不满的跟他抗议了起来。“寻常里,都是你这当副官的,跟那几个管信鹰的人交往密切。我们这些当侍卫的,记性再好,还能长出千里眼,顺风耳,读心术来,把你跟人家闲唠的事儿,都扒拉到自己脑子里吗真是的?夫人跟你问。是瞧得起你,你不老老实实作答,还拿捏起来了你!”
本想转移一下王诺兰的注意力到张木匠身上。却是被张木匠这不开眼的,又给自己推了回来,车夫吴哥尴尬更甚,趁着有凉风吹过来的档儿。又使劲儿咳嗽了两声儿。才继续开口,跟王诺兰说起了自己知道的事情来。
十几年前,中原这边儿,还是用鸽子送信的,军营里面,通常都会养上几十只信鸽,每次送信出去,都是用几只鸽子同时递送。以防遇上什么万一。耽误了军情送达。
后来,大明朝跟西北的草原部族开战。心细的老将军便是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但凡是大明朝的信件。
不管是求救还是喜报,也不管是每次放出多少只信鸽来……都是无一例外的,石沉大海了一般!
为避免上报迟后,老将军便一边改换了给朝廷送信的方式,将信鸽换为快马,一边特意安排的人手,放不带信件的鸽子出去,暗地观察鸽子的去向。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丢出去了三十四只鸽子,终于,负责暗中观察的斥候,发现了信鸽总离奇失踪的因由!
鹰。
每回,他们把信鸽放飞出去,对面的营地里,都会有几只到几十只不等的鹰飞出来,跟着信鸽飞行一段儿之后,就开始围堵信鸽,实施捕猎。
信鸽遇鹰围堵。肯定是要惊恐的仓皇逃窜,这一逃,就会四散开来。全然忘了可以回来营地躲避,然后……自然就会一只不落的,被那些鹰们逐只擒获!
那时,老将军还没猜测出来,那围堵信鸽的鹰,其实是可以用来送信的,便从营地里面,挑选了几个弓法好的射手,让他们来射那些鹰下来。
一只信鸽出去,运气不好时。能射下来两三只,运气好时。能射下来五六只。
就那样,连续射了七八天,丢出去了二十多只信鸽之后,对边儿的将领终于忍不住暴怒,对大明军队这边儿,发起了攻击。
当然,那草原部族的夜袭,并没能得到他们希冀的胜利,相反,在老将军的先见之明下,只落得了个铩羽而归,兵马折损大半的下场,也真是因为那次失败的夜袭,那草原部族实力大损。
不得不在第二年春天,粮尽人疲,补给尽断的时候,放下骄傲,选择了归顺。
也是机缘巧合,逢那草原部族的将领又是个较真儿的人,不服落败的他,在缴械投降,见到了老将军的时候,想都不想的跟老将军问出了一句:你的军师是哪个?他是如何想出射死我方信鹰的法子,来切断我方求援和补给的!
老将军何其聪明的一人,面对那将领的问询,又岂会损大明国威的跟他承认,己方射死他们的信鹰,是歪打正着了的结果?
即刻面不改色的搬出来了一大堆自己幼时所学的兵法道理,把那全凭实战积累经验,才当上了统帅的彼方将领,给说了个五体投地,自叹不如,主动提出,要跟他学习带兵之道。随着一些草原部族的兵将加入,信鹰,这远比信鸽实用的通讯手段,也在大明朝的各大军营里,被普及了开来。
只是,那些草原部族的兵将,大都跟中原这边儿的兵将言语不通,即便会说几句汉语,也仅够日常交流使用,所以,这驯养信鹰的法子,也就一直都掌握在那些草原兵将们的手里,汉族兵将,压根儿就无从知晓。
“我只知,那驯养信鹰的技艺,是西北草原上的部族,隔代相传的技艺。”
说到这里,车夫吴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弯腰,把给信鹰站立的架子底下又加固了一番,才继续说道,“草原不似中原,他们等级森严,平民家里的孩子,是没有资格识字读书的……所以,像驯马,驯鹰这样的技艺,也就只能是由家里长辈口手相传……夫人若是真对如何驯养信鹰感兴趣,不妨跟老爷问问看,他在皇城里认识的人多,又见多识广,说不好,就能认识汉话说的好的草原人,能给夫人解释的明白这事儿……”
“我只是觉得有趣儿,随口问一句罢了,我个妇道人家,就算当真能知道了怎么驯的,还能亲自去驯不成。”
王诺兰笑着答应了一句,便不再执拗纠结此事,丢下“装忙”的车夫吴哥和真忙的张木匠,转身往院子外边儿走去,“我先去瞧老将军和老夫人了,你们两个也别只顾着忙这些牲畜的事儿,多陪二老所说话儿,保持心情的愉悦,可是对他们的病情,有极大好处的。”
……
信鹰带着王诺兰写给萧一奇的信远赴皇城,到第二天清晨时分,便由一个身材中等,国字脸的男子,放在肩上,又送了回来。
那男子跟老将军长得有几分相像,四十岁上下,敲响医坊后院的大门,见到了给他开门的姜嫂之后,整个身子,都本能的紧了一紧。
国字脸的男子张了张嘴,想唤姜嫂的名字,却只是喉咙动了动,终没能叫出口来,颇有些尴尬的冲着她笑了笑,用尽了全身力气般得,跟她打了个招呼,“姐姐,你也在这儿。”
“老爷……我是说,这家的男主人,遣你来的?”
男子的出现,让姜嫂颇有些吃惊,抬头,瞧了瞧站在他肩上的那只信鹰,确准了它的确还是昨天那只,本能的,便咽了一口唾沫。
虽然,她一直都没把萧一奇当成是个简单人物,但……却是做梦都没料到,他竟是能跟她同父异母的弟弟,老将军跟老夫人所生的这个,姜家的二少爷,也是熟识的!
姜家二少爷,姜星宇,十四岁,便拔得武举头筹,成了大明朝历史上,继她爹爹之后的第二个,未及成年,在朝廷里有了四品官衔的……
不是贵族出身的将军,现如今,又是在大明皇宫里,担任御前侍卫一职,皇帝面前的红人儿……那萧一奇得是个什么厉害的背景,才能让跟他有上交往?
“这家的男主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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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着,王诺兰就起身告辞,来到了车夫老吴的身边!
“吴哥,有信鹰这个东西吗?”
“应该都是有的吧,这东西,我没自己养过,也不清楚啊夫人。”
被王诺兰这么突然的一问,车夫吴哥顿时便回过了神儿来,忙不迭的往后退了两步,尴尬至极的回转身去,收拾打扫起了信鹰站立用的木架子来,“以前在军营里的时候,倒是听人说起过驯养这些东西的起源,具体的,我已经记不真切了,夫人不妨问问老张,他记性好。”
“你这老家伙!可真是有仇必报啊你!我不过就是挤兑你两句,又不疼不痒的,你,你还在夫人眼前里,埋汰起我来了!”
张木匠正忙活着给马匹加燕麦,压根儿就没回头瞧车夫吴哥在干嘛,只听着他把给王诺兰解释信鹰来源的事儿,一口推给了自己,便是不满的跟他抗议了起来。“寻常里,都是你这当副官的,跟那几个管信鹰的人交往密切。我们这些当侍卫的,记性再好,还能长出千里眼,顺风耳,读心术来,把你跟人家闲唠的事儿,都扒拉到自己脑子里吗真是的?夫人跟你问。是瞧得起你,你不老老实实作答,还拿捏起来了你!”
本想转移一下王诺兰的注意力到张木匠身上。却是被张木匠这不开眼的,又给自己推了回来,车夫吴哥尴尬更甚,趁着有凉风吹过来的档儿。又使劲儿咳嗽了两声儿。才继续开口,跟王诺兰说起了自己知道的事情来。
十几年前,中原这边儿,还是用鸽子送信的,军营里面,通常都会养上几十只信鸽,每次送信出去,都是用几只鸽子同时递送。以防遇上什么万一。耽误了军情送达。
后来,大明朝跟西北的草原部族开战。心细的老将军便是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但凡是大明朝的信件。
不管是求救还是喜报,也不管是每次放出多少只信鸽来……都是无一例外的,石沉大海了一般!
为避免上报迟后,老将军便一边改换了给朝廷送信的方式,将信鸽换为快马,一边特意安排的人手,放不带信件的鸽子出去,暗地观察鸽子的去向。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丢出去了三十四只鸽子,终于,负责暗中观察的斥候,发现了信鸽总离奇失踪的因由!
鹰。
每回,他们把信鸽放飞出去,对面的营地里,都会有几只到几十只不等的鹰飞出来,跟着信鸽飞行一段儿之后,就开始围堵信鸽,实施捕猎。
信鸽遇鹰围堵。肯定是要惊恐的仓皇逃窜,这一逃,就会四散开来。全然忘了可以回来营地躲避,然后……自然就会一只不落的,被那些鹰们逐只擒获!
那时,老将军还没猜测出来,那围堵信鸽的鹰,其实是可以用来送信的,便从营地里面,挑选了几个弓法好的射手,让他们来射那些鹰下来。
一只信鸽出去,运气不好时。能射下来两三只,运气好时。能射下来五六只。
就那样,连续射了七八天,丢出去了二十多只信鸽之后,对边儿的将领终于忍不住暴怒,对大明军队这边儿,发起了攻击。
当然,那草原部族的夜袭,并没能得到他们希冀的胜利,相反,在老将军的先见之明下,只落得了个铩羽而归,兵马折损大半的下场,也真是因为那次失败的夜袭,那草原部族实力大损。
不得不在第二年春天,粮尽人疲,补给尽断的时候,放下骄傲,选择了归顺。
也是机缘巧合,逢那草原部族的将领又是个较真儿的人,不服落败的他,在缴械投降,见到了老将军的时候,想都不想的跟老将军问出了一句:你的军师是哪个?他是如何想出射死我方信鹰的法子,来切断我方求援和补给的!
老将军何其聪明的一人,面对那将领的问询,又岂会损大明国威的跟他承认,己方射死他们的信鹰,是歪打正着了的结果?
即刻面不改色的搬出来了一大堆自己幼时所学的兵法道理,把那全凭实战积累经验,才当上了统帅的彼方将领,给说了个五体投地,自叹不如,主动提出,要跟他学习带兵之道。随着一些草原部族的兵将加入,信鹰,这远比信鸽实用的通讯手段,也在大明朝的各大军营里,被普及了开来。
只是,那些草原部族的兵将,大都跟中原这边儿的兵将言语不通,即便会说几句汉语,也仅够日常交流使用,所以,这驯养信鹰的法子,也就一直都掌握在那些草原兵将们的手里,汉族兵将,压根儿就无从知晓。
“我只知,那驯养信鹰的技艺,是西北草原上的部族,隔代相传的技艺。”
说到这里,车夫吴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弯腰,把给信鹰站立的架子底下又加固了一番,才继续说道,“草原不似中原,他们等级森严,平民家里的孩子,是没有资格识字读书的……所以,像驯马,驯鹰这样的技艺,也就只能是由家里长辈口手相传……夫人若是真对如何驯养信鹰感兴趣,不妨跟老爷问问看,他在皇城里认识的人多,又见多识广,说不好,就能认识汉话说的好的草原人,能给夫人解释的明白这事儿……”
“我只是觉得有趣儿,随口问一句罢了,我个妇道人家,就算当真能知道了怎么驯的,还能亲自去驯不成。”
王诺兰笑着答应了一句,便不再执拗纠结此事,丢下“装忙”的车夫吴哥和真忙的张木匠,转身往院子外边儿走去,“我先去瞧老将军和老夫人了,你们两个也别只顾着忙这些牲畜的事儿,多陪二老所说话儿,保持心情的愉悦,可是对他们的病情,有极大好处的。”
……
信鹰带着王诺兰写给萧一奇的信远赴皇城,到第二天清晨时分,便由一个身材中等,国字脸的男子,放在肩上,又送了回来。
那男子跟老将军长得有几分相像,四十岁上下,敲响医坊后院的大门,见到了给他开门的姜嫂之后,整个身子,都本能的紧了一紧。
国字脸的男子张了张嘴,想唤姜嫂的名字,却只是喉咙动了动,终没能叫出口来,颇有些尴尬的冲着她笑了笑,用尽了全身力气般得,跟她打了个招呼,“姐姐,你也在这儿。”
“老爷……我是说,这家的男主人,遣你来的?”
男子的出现,让姜嫂颇有些吃惊,抬头,瞧了瞧站在他肩上的那只信鹰,确准了它的确还是昨天那只,本能的,便咽了一口唾沫。
虽然,她一直都没把萧一奇当成是个简单人物,但……却是做梦都没料到,他竟是能跟她同父异母的弟弟,老将军跟老夫人所生的这个,姜家的二少爷,也是熟识的!
姜家二少爷,姜星宇,十四岁,便拔得武举头筹,成了大明朝历史上,继她爹爹之后的第二个,未及成年,在朝廷里有了四品官衔的……
不是贵族出身的将军,现如今,又是在大明皇宫里,担任御前侍卫一职,皇帝面前的红人儿……那萧一奇得是个什么厉害的背景,才能让跟他有上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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