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养眼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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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她已经接管了这个身子,受了人家施恩的,也是她,“我想见见他,跟他说些话,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不要在这里,不要在医坊里。”
“你还是不想回家?”
王诺兰的话,让孙大光微微一愣,继而,便眉头微拧的又看向了她,“以前,你不知他们会在钱财和你之间,选择哪个,才不敢回去,现在,你已经知道沈家和王家的态度了,为什么还不肯回去?”
“你已经知道,我不是以前的王诺兰了,难道就不觉得,我跟沈鸿雪回去之后,是会露馅的吗?”
抬头,看了看孙大光,王诺兰也是满脸的无奈,她不是不想替她这身体回去家里尽孝,而是……对过去几乎可以算是一无所知的她,跟着沈鸿雪回去,只会让事情变得比现在更加糟糕,更加麻烦,“还有瑞儿,我要怎么跟沈家和王家解释,他为什么是萧一奇的孩子?现如今,陛下都已经拿他当孙子了,我再改口,说他……你说,沈家和王家能承担的了陛下的雷霆之怒,还是我去背着一个偷人的名声儿,被浸猪笼?”
王诺兰突然觉得自己这日子过得有点儿糟心,一个谎编出来,后面,就需要再编十个谎来圆,然后,圆来圆去,把自己绕了进去,到头来,想要反悔了,已来不及。
“谁敢!”
从小在本门里长大的孙大光,并没有受这个时代俗世的影响。在他看来,喜欢的就是喜欢,喜欢的就要保护。就好比王诺兰,他瞧着喜欢,觉得有趣儿,就一定不会让她遭受半点委屈,不管她是什么身份,也不管她是谁的人,只要她是她。是他认识的王诺兰,就足够,“谁敢伤你。我就让谁满门上下,鸡犬也不留!”
“瞧你凶的,就差张嘴咬人了!哎,我刚才跟你问的话呢。我那表兄。你倒是能找到不能啊?!”
笑着跟孙大光调侃了一句,王诺兰本能的就想起她养的那只小狗崽子来了,“啊,对了,还有,还有,豆丁什么时候能回来啊?你不是说,就让人带它回去一趟。打造副护具吗?这都三天了!”
“明天就回来了。”
在孙大光的概念里,豆丁。是比大部分人都要值钱的,当然,这人也分三六九等,像王诺兰和他自己,就是那种比豆丁值钱的,沈鸿雪那种,就是没有豆丁值钱的,“你想见那个沈鸿雪的话,我就使人去联络他,介时,你跟我去一趟接单的铺子,见一见他,也就得了。”
“行,就依着你安排的办吧,明儿赶紧把豆丁给我抱回来,我一时见不着它,就心里不舒服的慌。”
是人都有个依赖心理,王诺兰当然也不例外,虽然,豆丁才只是个奶牙都还没换完的小崽子,但有它那会呲牙的小家伙儿在,她就会本能的觉得安心,“还有,以前的事儿啊,我都不记得了,等见了沈鸿雪,他要是跟我提起来,我该怎么应对才好?”
“我师父说,人在受了严重的打击之后,会忘掉许多以前的事情,你被自己信任的丫鬟背叛,险些没命,受的打击,该也不小的才是。”
抬头,看了一眼王诺兰,孙大光话里有话的给她提点了一句,“反正,王诺兰是如假包换的柳轻心,那沈鸿雪想要比对手印,都比不出差别的,你怕的什么?你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不想回家去让沈王两家的老人担心,不是比任何理由,都更妥当,都更有说服力吗?”
“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王诺兰并不是个笨的,听孙大光这么一提醒,自然就想明白了他的意思,高兴之余,本能的双手抓住了他放在了桌子上的手臂,“我说孙大光啊孙大光,你可真是聪明!
在古代,是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的。
就算孙大光没有这样的观念,王诺兰也会本能想到。
发现自己行为不妥,王诺兰顿时就脸色爆红了起来,忙不迭的收回自己的手,轻咳一声,连自己的臂弯以下,都藏到了桌子底下,“咳,那个,我,我是说,你,你可真是聪明,这样的好办法,都能想的出来!”
在孙大光的安排下,三天后,王诺兰便见到了传说中的那位,为了庇护她,成全她,让她高兴,不惜冒了被沈家赶出家门风险的表哥,沈鸿雪,地点,是在一处让谁看都不像是会跟“杀/手”这个词儿扯上关系的茶楼。
王诺兰跟着孙大光走进房间的时候,沈鸿雪正背对着房门,听到声响,便忙不迭的回转身,往进门来的他们两人看了过去。
待看清跟在孙大光身后进来的女子,的确是王诺兰,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表妹,平静如水的脸上,才像是泛起了涟漪的水潭,蓦的有了表情。
“诺兰!真的是你!你,你可吓死我了!”
沈鸿雪一个箭步上前,到了王诺兰的近处,见她只是有些懵懵的盯着自己看,没有半点儿要跟自己亲近的意思,才是微微一愣,不自觉的拧紧了眉头,跟她唤了一句,“诺兰?”
“这是你表哥,女人,为了找你,他可是下了极大的工夫,花了不少银子。”
孙大光了解王诺兰,知道她只一言不发的站着,是在等自己开口,便轻轻的叹了口气,替她“引见”了起来,“你还记得起他来吗?”
见孙大光这么给面儿的帮她圆场,王诺兰当然要趁机装糊涂,满脸无辜的眨了几下眼睛,盯着沈鸿雪又看了看,才懊恼的抿起了唇角来,无奈又可怜的摇了摇头。
王诺兰的陌生态度,让沈鸿雪的心稍稍紧绷了一下,心疼的神色,顷刻间,便满溢了脸上,他不知此时的王诺兰,已非彼时的王诺兰,在他的概念里,她会变成这样,一准儿是因为他跟她走失,没能对她保护好,才造成的不良后果!
“门主,我表妹这是……”
沈鸿雪轻轻的咬了下唇瓣,扭头,看向了站在王诺兰旁边的孙大光,跟他问询起了王诺兰变成这样的因由,“还有,她的孩子……”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这样了,我告诉她,你在找她,她也不记得有你这人,具体情况,你还是自己跟她问吧。”
孙大光不喜欢说谎,但为了王诺兰,他已是破戒了不知多少回,现如今,面对沈鸿雪,委托自己生意的事主,再继续编谎话,就有些不太合适,也不太像话了,他决定,把这谎话,留给王诺兰自己去编,毕竟,这是她的家事,还是得她自己来处理,更加妥当,他……终究是个外人,就算寻常里,跟她足够亲近,也不行,“我先出去一会儿,安排下面人做事,你们慢慢叙旧吧。”
说罢,孙大光便转身出了门去。
他知道,沈鸿雪不是会伤害王诺兰的人,确切的说,是宁可自己受伤,也绝不忍心让王诺兰受半点儿委屈的人。
跟转身出门的孙大光致谢一声,沈鸿雪便扭头看向了从进门,就一直站在了门旁边,“不敢”上前的王诺兰,因为心疼,而眉头拧得更紧了起来,尽量放轻了声音,小心翼翼的跟她说话起来,生怕下着了她,让她丢下他,落荒而逃,又找不着了。
“诺兰,我叫沈鸿雪,是你表哥,从小跟你一起长大的,来,过来,咱们先坐下来,再慢慢说话,好不好?”
沈鸿雪比孙大光高,王诺兰站直身子,头皮也该是刚刚能到他的肩膀,许是出身沈家,从小都没吃过什么苦,他的皮肤,不像大部分北方人般得带着麦子样的浅黄,而是更像生于江南的那种,让人看着就养眼的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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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不想回家?”
王诺兰的话,让孙大光微微一愣,继而,便眉头微拧的又看向了她,“以前,你不知他们会在钱财和你之间,选择哪个,才不敢回去,现在,你已经知道沈家和王家的态度了,为什么还不肯回去?”
“你已经知道,我不是以前的王诺兰了,难道就不觉得,我跟沈鸿雪回去之后,是会露馅的吗?”
抬头,看了看孙大光,王诺兰也是满脸的无奈,她不是不想替她这身体回去家里尽孝,而是……对过去几乎可以算是一无所知的她,跟着沈鸿雪回去,只会让事情变得比现在更加糟糕,更加麻烦,“还有瑞儿,我要怎么跟沈家和王家解释,他为什么是萧一奇的孩子?现如今,陛下都已经拿他当孙子了,我再改口,说他……你说,沈家和王家能承担的了陛下的雷霆之怒,还是我去背着一个偷人的名声儿,被浸猪笼?”
王诺兰突然觉得自己这日子过得有点儿糟心,一个谎编出来,后面,就需要再编十个谎来圆,然后,圆来圆去,把自己绕了进去,到头来,想要反悔了,已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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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在本门里长大的孙大光,并没有受这个时代俗世的影响。在他看来,喜欢的就是喜欢,喜欢的就要保护。就好比王诺兰,他瞧着喜欢,觉得有趣儿,就一定不会让她遭受半点委屈,不管她是什么身份,也不管她是谁的人,只要她是她。是他认识的王诺兰,就足够,“谁敢伤你。我就让谁满门上下,鸡犬也不留!”
“瞧你凶的,就差张嘴咬人了!哎,我刚才跟你问的话呢。我那表兄。你倒是能找到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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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大光的概念里,豆丁。是比大部分人都要值钱的,当然,这人也分三六九等,像王诺兰和他自己,就是那种比豆丁值钱的,沈鸿雪那种,就是没有豆丁值钱的,“你想见那个沈鸿雪的话,我就使人去联络他,介时,你跟我去一趟接单的铺子,见一见他,也就得了。”
“行,就依着你安排的办吧,明儿赶紧把豆丁给我抱回来,我一时见不着它,就心里不舒服的慌。”
是人都有个依赖心理,王诺兰当然也不例外,虽然,豆丁才只是个奶牙都还没换完的小崽子,但有它那会呲牙的小家伙儿在,她就会本能的觉得安心,“还有,以前的事儿啊,我都不记得了,等见了沈鸿雪,他要是跟我提起来,我该怎么应对才好?”
“我师父说,人在受了严重的打击之后,会忘掉许多以前的事情,你被自己信任的丫鬟背叛,险些没命,受的打击,该也不小的才是。”
抬头,看了一眼王诺兰,孙大光话里有话的给她提点了一句,“反正,王诺兰是如假包换的柳轻心,那沈鸿雪想要比对手印,都比不出差别的,你怕的什么?你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不想回家去让沈王两家的老人担心,不是比任何理由,都更妥当,都更有说服力吗?”
“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王诺兰并不是个笨的,听孙大光这么一提醒,自然就想明白了他的意思,高兴之余,本能的双手抓住了他放在了桌子上的手臂,“我说孙大光啊孙大光,你可真是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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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行为不妥,王诺兰顿时就脸色爆红了起来,忙不迭的收回自己的手,轻咳一声,连自己的臂弯以下,都藏到了桌子底下,“咳,那个,我,我是说,你,你可真是聪明,这样的好办法,都能想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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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看清跟在孙大光身后进来的女子,的确是王诺兰,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表妹,平静如水的脸上,才像是泛起了涟漪的水潭,蓦的有了表情。
“诺兰!真的是你!你,你可吓死我了!”
沈鸿雪一个箭步上前,到了王诺兰的近处,见她只是有些懵懵的盯着自己看,没有半点儿要跟自己亲近的意思,才是微微一愣,不自觉的拧紧了眉头,跟她唤了一句,“诺兰?”
“这是你表哥,女人,为了找你,他可是下了极大的工夫,花了不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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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诺兰的陌生态度,让沈鸿雪的心稍稍紧绷了一下,心疼的神色,顷刻间,便满溢了脸上,他不知此时的王诺兰,已非彼时的王诺兰,在他的概念里,她会变成这样,一准儿是因为他跟她走失,没能对她保护好,才造成的不良后果!
“门主,我表妹这是……”
沈鸿雪轻轻的咬了下唇瓣,扭头,看向了站在王诺兰旁边的孙大光,跟他问询起了王诺兰变成这样的因由,“还有,她的孩子……”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这样了,我告诉她,你在找她,她也不记得有你这人,具体情况,你还是自己跟她问吧。”
孙大光不喜欢说谎,但为了王诺兰,他已是破戒了不知多少回,现如今,面对沈鸿雪,委托自己生意的事主,再继续编谎话,就有些不太合适,也不太像话了,他决定,把这谎话,留给王诺兰自己去编,毕竟,这是她的家事,还是得她自己来处理,更加妥当,他……终究是个外人,就算寻常里,跟她足够亲近,也不行,“我先出去一会儿,安排下面人做事,你们慢慢叙旧吧。”
说罢,孙大光便转身出了门去。
他知道,沈鸿雪不是会伤害王诺兰的人,确切的说,是宁可自己受伤,也绝不忍心让王诺兰受半点儿委屈的人。
跟转身出门的孙大光致谢一声,沈鸿雪便扭头看向了从进门,就一直站在了门旁边,“不敢”上前的王诺兰,因为心疼,而眉头拧得更紧了起来,尽量放轻了声音,小心翼翼的跟她说话起来,生怕下着了她,让她丢下他,落荒而逃,又找不着了。
“诺兰,我叫沈鸿雪,是你表哥,从小跟你一起长大的,来,过来,咱们先坐下来,再慢慢说话,好不好?”
沈鸿雪比孙大光高,王诺兰站直身子,头皮也该是刚刚能到他的肩膀,许是出身沈家,从小都没吃过什么苦,他的皮肤,不像大部分北方人般得带着麦子样的浅黄,而是更像生于江南的那种,让人看着就养眼的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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