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想念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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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突然见着王诺兰的身后,除了孙大光之外,还跟了沈鸿雪这么一个像是画里走出来的男子,姜嫂先是微微一愣,继而,便忙不迭的站起身来,一边招呼其他下人们来帮忙腾出路来,一边不解的看向了王诺兰,无声的跟她问询,这男子的身份。
“这是我表哥,从北方的外婆家赶来看我和瑞儿的。”
王诺兰没有以前的记忆,自然,心里也就没有什么忌讳,笑着跟姜嫂介绍了一声沈鸿雪,就冲着西侧院里招呼起来,“春年啊,春年,把瑞儿抱来!我家亲戚来看他了!”
上一次,萧一奇受隆庆皇帝之命,去找沈鸿雪谈话,让他帮忙阻止王诺兰外嫁的时候,春年是跟了他一起去的,对春年这人高马大,怎么看都不像是中原人的侍卫,沈鸿雪是有些印象的。
起先,刚刚听王诺兰喊“春年”这个名字的时候,沈鸿雪还只是觉得耳熟,没往多处想,待春年抱着瑞儿,一路小跑儿的从西侧院里出来,还态度恭敬的称呼王诺兰为夫人的时候,沈鸿雪才是蓦地发现,他就是萧一奇身边的侍卫,做什么事情都不避讳的亲近之人!
萧一奇……竟是不惜把自己的至信之人,放在王诺兰住的这个地方,用来保护他们母子的安全,恐怕……
想到这里,沈鸿雪便是对王诺兰说的,瑞儿是她跟萧一奇的孩子这事儿,更多了几分相信。
他印象中的萧一奇,是个做事极其细致的人,所有人和东西,都会力求物尽其用。绝不浪费半分,而现如今……
沈鸿雪轻轻的咽了一口唾沫,对春年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的瑞儿,眼神也是更深沉了几分。
如果,只是如果,这孩子真是萧一奇的儿子,那。他就是毫无疑问的。当今陛下的皇长孙……母以子贵,王诺兰这长子、长孙的亲娘,至少。也能得个萧一奇侧妃的身份,真真正正的飞上枝头,变成了名正言顺的小凤凰!
“你……”
春年奉命把瑞儿抱给沈鸿雪看,却是在本能的看向他脸的时候。稍稍滞愣了一下。
面熟。
这人,他见过。
只是……
对了!在周庄沈家的铺子里面!
沈鸿雪!
沈家老爷子的长孙。据说是能跟他们家三爷平分西北贸易的少年俊杰,八岁就能理帐,十岁就能走商的另一个商界传奇!
他是他们家夫人的表哥,那他们家夫人……不就是商贾家庭出身的?
士农工商。最下一等的商人,有钱却半点儿不受人尊重的家族……怪不得,他们家三爷。一直对他们家夫人的身份绝口不提,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萧一奇也是从没有半分背景实力,以商起家的,所以,春年这一直跟着他,看着他一步步从“落魄”走到“得势”的人,对商贾出身的人,也就没有寻常官宦人家般的歧视,尤其是对沈鸿雪这样,可以跟他们家三爷并称江北商界两大传奇的一个人,就更是……
怪不得他们家夫人这么治家有道,原来,是因为他们家老夫人,也就是他们家夫人的娘亲是周庄沈家出身的!
“鸿雪少爷,别来无恙。”
想清楚了沈鸿雪的身份,春年便言辞客气的跟他打了个招呼,因他抱在怀里的瑞儿,是萧一奇的儿子,身份尊贵的“皇长孙”,所以,面对沈鸿雪这他们家夫人的表兄,他们家小少爷的表舅,也就只是点了点头,免了行礼,“几年前周庄一见,至今,也是有好几年了吧?”
“是有些时日没见了,春年,你家三爷近来可好?”
见春年认出了他来,沈鸿雪自然也不好再揣着明白装糊涂,客气的回了他一句之后,就把目光转向了他怀里的瑞儿,“这就是瑞儿?来,瑞儿,给舅舅抱抱……”
“舅舅”这两字出口,沈鸿雪只觉自己的心口,狠狠的抽痛了一下。
王诺兰,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表妹,他从很久以前就心仪,到现在也无法放下的人,从今以后,就真的只能是他的表妹了。
回不到过去,拾不起重头,她就这样站在他身侧,近在咫尺,却远若天涯。
瑞儿是个活泼的孩子,尽管才只四个月大,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也是半点儿都不认生,见沈鸿雪朝他伸手,打算要抱他过去,顿时便兴奋了起来,忙不迭就的要把自己的双手从小被子里面挣脱出来,跟着他去。
“夫人,舅老爷,小少爷还小,禁不得风的,不如……咱们先进堂屋里去,别就这样在外边站着叙话?”
知道了瑞儿“身份”后的姜嫂,对待他的态度,说是十二万分的当心仔细,都有过之,眼见瑞儿就要在这大冷天的院子里把胳膊挣脱出被子来了,忙不迭的上了前去,抢在他得逞之前,将他自春年的怀里抢了过去,把被子裹紧了起来,“若是染上风寒,老爷在皇城那边儿,可该担心了……”
“去铺子的前堂吧,厢房太局促了。”
对沈鸿雪这个没有什么感情,却对她好的离谱,近乎可以算是“百依百顺”的表哥,王诺兰心里存下更多的,还是愧疚,她一个“鸠占鹊巢”的人,何德何能,就有幸得他这样的照料和体贴,若有可能,将来,她希望能对他有所报偿,竭尽她所能的那种,“让下人去准备些吃喝,我们一路从隔壁城里赶回来,还没顾上吃午饭呢,哎,对了,豆丁呢?不是说,今儿就能回来的吗?”
“刚才孙先生家的伙计来说,马车在路上断了车椽,要耽误些时候,我估摸着,至多傍晚,就该能到了,夫人吩咐的,今晨新下来的牛腿,奴婢已经买回来了,等它一到,就能给它吃去。”
对豆丁,这只越长越像狼的“狗”,姜嫂还是颇多喜欢的,一来,它的的确是个看家护院的好手,二来,是因为……它还是个擅长抓老鼠的!
从王诺兰把它买回来至今,除刚回来的那几天,它只蔫蔫的趴在院子里晒太阳,发呆似的瞧着院子里的人忙这忙那之外,后来……就成了只要在家,不是黏在王诺兰脚边的时候,就都在满院子里溜达,厨房里,下人房里,仓库里,杂物间里的老鼠,只要敢露头,就逃不过它的牙齿去,没几天工夫,这院子里,就再也没了老鼠的影儿了……
而就在它被孙大光使人抱走,说是要去做个什么玩意儿的这几天,被它收拾的死的死,跑的跑的老鼠们又卷土重来,每天晚上都吱哇乱叫,吵得她们这些享受惯了没有老鼠吵杂,能安心睡觉的人,都要发了疯了!
姜嫂比王诺兰还想豆丁,确切的说,是整个医坊里,所有的下人,都比王诺兰更挂念豆丁,王诺兰是闲了的时候,随口提两句,她们却是,有事没事,连睡觉的时候,都在扳着手指头盘算,盼着豆丁能早日归来的!
王诺兰随口答应了一句,就先一步往医坊前面的铺子里走去,医坊已经开张,寻常时,每天开门两个时辰,今天,她要跟孙大光去见沈鸿雪,就跟婆子们吩咐,提前一天贴了告示出去,说她今天有事外出,不做生意,有着急求诊的,请去别家,有不着急求诊的,可以在前面柜面登记,领了牌子,明天直接过来即可。
上午的登记时间已过,婆子就依着寻常时候般得合了门板,这会儿,没有闲杂人等的铺子前堂,也还算安静。(未完待续)
ps:感谢大家的支持了,多谢!
嫡兰
这会儿,突然见着王诺兰的身后,除了孙大光之外,还跟了沈鸿雪这么一个像是画里走出来的男子,姜嫂先是微微一愣,继而,便忙不迭的站起身来,一边招呼其他下人们来帮忙腾出路来,一边不解的看向了王诺兰,无声的跟她问询,这男子的身份。
“这是我表哥,从北方的外婆家赶来看我和瑞儿的。”
王诺兰没有以前的记忆,自然,心里也就没有什么忌讳,笑着跟姜嫂介绍了一声沈鸿雪,就冲着西侧院里招呼起来,“春年啊,春年,把瑞儿抱来!我家亲戚来看他了!”
上一次,萧一奇受隆庆皇帝之命,去找沈鸿雪谈话,让他帮忙阻止王诺兰外嫁的时候,春年是跟了他一起去的,对春年这人高马大,怎么看都不像是中原人的侍卫,沈鸿雪是有些印象的。
起先,刚刚听王诺兰喊“春年”这个名字的时候,沈鸿雪还只是觉得耳熟,没往多处想,待春年抱着瑞儿,一路小跑儿的从西侧院里出来,还态度恭敬的称呼王诺兰为夫人的时候,沈鸿雪才是蓦地发现,他就是萧一奇身边的侍卫,做什么事情都不避讳的亲近之人!
萧一奇……竟是不惜把自己的至信之人,放在王诺兰住的这个地方,用来保护他们母子的安全,恐怕……
想到这里,沈鸿雪便是对王诺兰说的,瑞儿是她跟萧一奇的孩子这事儿,更多了几分相信。
他印象中的萧一奇,是个做事极其细致的人,所有人和东西,都会力求物尽其用。绝不浪费半分,而现如今……
沈鸿雪轻轻的咽了一口唾沫,对春年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的瑞儿,眼神也是更深沉了几分。
如果,只是如果,这孩子真是萧一奇的儿子,那。他就是毫无疑问的。当今陛下的皇长孙……母以子贵,王诺兰这长子、长孙的亲娘,至少。也能得个萧一奇侧妃的身份,真真正正的飞上枝头,变成了名正言顺的小凤凰!
“你……”
春年奉命把瑞儿抱给沈鸿雪看,却是在本能的看向他脸的时候。稍稍滞愣了一下。
面熟。
这人,他见过。
只是……
对了!在周庄沈家的铺子里面!
沈鸿雪!
沈家老爷子的长孙。据说是能跟他们家三爷平分西北贸易的少年俊杰,八岁就能理帐,十岁就能走商的另一个商界传奇!
他是他们家夫人的表哥,那他们家夫人……不就是商贾家庭出身的?
士农工商。最下一等的商人,有钱却半点儿不受人尊重的家族……怪不得,他们家三爷。一直对他们家夫人的身份绝口不提,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萧一奇也是从没有半分背景实力,以商起家的,所以,春年这一直跟着他,看着他一步步从“落魄”走到“得势”的人,对商贾出身的人,也就没有寻常官宦人家般的歧视,尤其是对沈鸿雪这样,可以跟他们家三爷并称江北商界两大传奇的一个人,就更是……
怪不得他们家夫人这么治家有道,原来,是因为他们家老夫人,也就是他们家夫人的娘亲是周庄沈家出身的!
“鸿雪少爷,别来无恙。”
想清楚了沈鸿雪的身份,春年便言辞客气的跟他打了个招呼,因他抱在怀里的瑞儿,是萧一奇的儿子,身份尊贵的“皇长孙”,所以,面对沈鸿雪这他们家夫人的表兄,他们家小少爷的表舅,也就只是点了点头,免了行礼,“几年前周庄一见,至今,也是有好几年了吧?”
“是有些时日没见了,春年,你家三爷近来可好?”
见春年认出了他来,沈鸿雪自然也不好再揣着明白装糊涂,客气的回了他一句之后,就把目光转向了他怀里的瑞儿,“这就是瑞儿?来,瑞儿,给舅舅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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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诺兰,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表妹,他从很久以前就心仪,到现在也无法放下的人,从今以后,就真的只能是他的表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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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儿是个活泼的孩子,尽管才只四个月大,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也是半点儿都不认生,见沈鸿雪朝他伸手,打算要抱他过去,顿时便兴奋了起来,忙不迭就的要把自己的双手从小被子里面挣脱出来,跟着他去。
“夫人,舅老爷,小少爷还小,禁不得风的,不如……咱们先进堂屋里去,别就这样在外边站着叙话?”
知道了瑞儿“身份”后的姜嫂,对待他的态度,说是十二万分的当心仔细,都有过之,眼见瑞儿就要在这大冷天的院子里把胳膊挣脱出被子来了,忙不迭的上了前去,抢在他得逞之前,将他自春年的怀里抢了过去,把被子裹紧了起来,“若是染上风寒,老爷在皇城那边儿,可该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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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孙先生家的伙计来说,马车在路上断了车椽,要耽误些时候,我估摸着,至多傍晚,就该能到了,夫人吩咐的,今晨新下来的牛腿,奴婢已经买回来了,等它一到,就能给它吃去。”
对豆丁,这只越长越像狼的“狗”,姜嫂还是颇多喜欢的,一来,它的的确是个看家护院的好手,二来,是因为……它还是个擅长抓老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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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它被孙大光使人抱走,说是要去做个什么玩意儿的这几天,被它收拾的死的死,跑的跑的老鼠们又卷土重来,每天晚上都吱哇乱叫,吵得她们这些享受惯了没有老鼠吵杂,能安心睡觉的人,都要发了疯了!
姜嫂比王诺兰还想豆丁,确切的说,是整个医坊里,所有的下人,都比王诺兰更挂念豆丁,王诺兰是闲了的时候,随口提两句,她们却是,有事没事,连睡觉的时候,都在扳着手指头盘算,盼着豆丁能早日归来的!
王诺兰随口答应了一句,就先一步往医坊前面的铺子里走去,医坊已经开张,寻常时,每天开门两个时辰,今天,她要跟孙大光去见沈鸿雪,就跟婆子们吩咐,提前一天贴了告示出去,说她今天有事外出,不做生意,有着急求诊的,请去别家,有不着急求诊的,可以在前面柜面登记,领了牌子,明天直接过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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