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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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头男人现在在哪儿,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是神人,那只有天知道。对于沈凌总是那么多的问题,我最后直接滚倒在床上,也不赶她出去,神游太虚去了。
一觉醒过来,已是下午两点,起来洗了把脸,对着镜子看到,自己身上到处是血迹,不过这些血迹都不是我的,早上回酒店没遇到什么人,现在可怎么出去?
正在发愁,转头看到另一张床上放着一只装衣服的塑料袋,我走过去打开,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风衣。
应该是沈凌这个丫头送过来的,看来这个丫头没睡觉,而是去买了件风衣送给我,长人心了!但是我有点纳闷,她不是还在因为我把她的父亲沈琛杀掉气恨我吗,怎么会突然转晴了?哦,我想起来了,昨天下午她跟杨诗云在隔壁房间睡觉,肯定把误会解释清楚了。难怪昨天她看我的眼神不对,觉得挺怪的。
穿上这件风衣,感觉心里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依稀闻到领子上,有沈凌身上那种淡淡的幽香味,我都有点陶醉了。
正陶醉呢,房门被人推开,沈凌冲了进来,冲着我叫道:“臭黄泉,还没换里面衣服,别把风衣搞脏了!”
然后,被我穿在身上的风衣被她强行给扒了下来,沈凌丢在床上一堆新衣服,西装、裤子、衬衣,她寒着脸教训我:“你老大不小了,怎么不知道讲究卫生呢?脏衣服不换下来就穿新衣服,你看风衣上都沾上血渍了。真是的!”冲我皱皱鼻子,跑洗手间用水擦干净了,重新丢给我。
“全部换上……”她笑嘻嘻的看着我,跟看新媳妇一样兴奋。
我看着她,甩了甩头。
她好奇的问:“怎么了,你脑袋不舒服?”
“你不出去,我怎么换?”
她一皱鼻子:“你以为我想看啊。”说完这句脸上微微一红,逃也似的跑出房门了。
我换好衣服后,先到洗手间对着镜子照了照,挺帅的。从小到大,我很少穿西装,现在越看镜子里的我,越像《赌神》里的周润发了!
拉开房门让沈凌看看我这副帅气的模样,结果她不在外面,叫了两声不听回答,她去哪儿了?转头一看,隔壁的房门虚掩着,应该是回她房间了。我敲了两下没人应声,轻轻推开门,探头看到她歪倒在床上,睡的正香。
这两天她也累得够呛,昨晚一夜没睡,上午还往街上跑了两趟给我买衣服,心里对她感到心疼了。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见她姿势虽然很不舒服,但嘴角上却挂着笑意,这丫头,梦里不是梦到我了吧?把被子给她盖上,然后又悄悄出了门把门关好。
出了酒店,现在都已经十点多了,在已经过了吃饭的点了,而且我也不知道吃些什么,不过人逢喜事精神爽,肚子也不怎么饿,于是直接打车回学校了。
回到学校,我先回到寝室,寝室空无一人,看来伍明地已经去上课了,而我也是想到最近旷课很久,是时候去上课了,所以我便拿着书去上课了。
今天上课老师点名了,当她点到我名字的时候,她露出了惊讶之色,然后对我说让我下课去找她。
下课后,我找到老师,老师说我旷课太多,如果我再旷课一节就会没有平时成绩。都iran我对平时成绩不怎么在意,可是为了给老师面子,我也只好答应了。
中午下课,我随便的吃了点饭就回到了寝室,这时候伍明地已经在寝室了,他看到我回来了,立马问道:“黄泉,你回来了,昨天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情吧?”
看到伍明地,我才想到,在我们昨天晚上去医院带出男婴的时候他就已经回来了,而伍明地也是我比较信任的人,所以我简要的把昨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他听后,问我秃头男的事情,而且还有离魂术,最后他给我说当时应该报警,把这个混蛋抓起来。
我叹口气,道:“报警的事情不用我管,杨诗云和李蒙自然会通知韩晓的,再说要想抓到秃头男恐怕很难。”
伍明地问,“难在什么地方?”
我说道:“刚才我跟你说了离魂术,秃头男用的就是离魂术,所以秃头男本人不一定就是秃子并且我所看到的面目也不一定是他本人的真实面目。我猜测,他从小练到大的这种离魂术,肯定有缺陷,那就是在脑袋上,最终没把头发练齐。他既然用离魂术,就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到他的真面目,所以,这副尸骨产生的幻觉形象,不是他本人的。”
伍明地不爽的问道:“那就是说抓不到他了?!难道你就放任这个王八蛋胡作非为?!”
能不能抓到他,我也不知道,这是警方的事了。我所能努力做到的,便是帮二毛拔除了夜魔眼,然后是驱赶寄宿鬼。虽然寄宿鬼没有被灭掉,但我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让他魂飞魄散的。
下午没有课,在寝室随意的和伍明地聊了会天就午休了,起床后,我就赶到了医院看望那个被鬼目瞳附身的男婴。
刚走进病房,在病房门口遇到了男婴父母,他们看到我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对我非常热情,热情的让我有点受不了,而且我也不好意思,毕竟给男婴驱除鬼目瞳的不是我,而是李蒙,不过我也不想扫了他们的兴致。
这对夫妇高兴的对我说,医生今天早上查房,看了他们的孩子后,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本来就没检查出什么毛病,现在又奇异的开始恢复,这在医院多少年的病历当中极为罕见的。
我也不说破什么原因,看了看躺在病床上啃着自己小脚丫的男婴,小脸红扑扑的,竟然半天就长出点肉来了,不像之前那么皮包骨头,还睁着眼睛冲我直笑。
出了医院,抬头看了一眼阳光,心情很爽,而且现在沈凌对我的态度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所以现在我要趁热打铁,让沈凌彻底的原谅我。
于是我打车来到了沈凌所居住的酒店。
来到沈凌所居住的房间门口,房门虚掩着,她是出去了还是有人进去了?我走到房门前,正要敲门,却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心里一时间非常不爽,难道是叶恺哲这个王八蛋?
仔细一听,是现任警察局长高局长,我心里立马释然了。
“高叔叔,我不喜欢黄泉,他只不过跟我是好朋友,在我心里就像个哥哥一样。”
他们竟然在聊家常,还说到了我,但这番话伤到我了,一颗立刻沉到了底。她难道跟我开始一样,一直拿她当妹妹那么看待的吗?
“嗯,这样我就放心了。你爸妈不在了,我必须要代他们照顾好你,笑黄泉人虽然不错,毕竟是乡下的阴阳先生,跟他在一块,我没法跟你死去的爸妈交代。”龙少辉沉声说,“而且,你还要记住,他还是你的杀父仇人!”
我听了这话,心彻底凉透了,我不仅是乡下人,还是一个阴阳先生,这在都市人的目光里,我连坨屎都不如!更可况我还是沈凌的杀父仇人!
“放心吧,我自己有分寸,再说他有自知之明的,知道我不喜欢他,我也曾不止一次的跟他说过的。嘿嘿。”沈凌说。
“好了,你今天先住酒店,明天搬到我家去住。等这件案子结了之后,你再搬回家。你说的那个厉害的恶鬼,我让李蒙大师帮忙搞定,你也不用太担心。”
听高局长说着话要往外走,我连忙轻手轻脚的跑到了楼梯口,刚转进楼梯上,见高局长走出了房间,他走后,沈凌一脸淡然的缩回房间去了。
我颓然坐在楼梯上,想着刚才沈凌说的那番话,听口气不像是说谎,她可能一直拿我当哥哥看待,以前对我所说的喜欢我、爱我看来都是骗我的,我不由哑然失笑,自己又何尝不是?只不过,我心里早已经发生了改变,她却老样子。
秃头男人现在在哪儿,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是神人,那只有天知道。对于沈凌总是那么多的问题,我最后直接滚倒在床上,也不赶她出去,神游太虚去了。
一觉醒过来,已是下午两点,起来洗了把脸,对着镜子看到,自己身上到处是血迹,不过这些血迹都不是我的,早上回酒店没遇到什么人,现在可怎么出去?
正在发愁,转头看到另一张床上放着一只装衣服的塑料袋,我走过去打开,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风衣。
应该是沈凌这个丫头送过来的,看来这个丫头没睡觉,而是去买了件风衣送给我,长人心了!但是我有点纳闷,她不是还在因为我把她的父亲沈琛杀掉气恨我吗,怎么会突然转晴了?哦,我想起来了,昨天下午她跟杨诗云在隔壁房间睡觉,肯定把误会解释清楚了。难怪昨天她看我的眼神不对,觉得挺怪的。
穿上这件风衣,感觉心里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依稀闻到领子上,有沈凌身上那种淡淡的幽香味,我都有点陶醉了。
正陶醉呢,房门被人推开,沈凌冲了进来,冲着我叫道:“臭黄泉,还没换里面衣服,别把风衣搞脏了!”
然后,被我穿在身上的风衣被她强行给扒了下来,沈凌丢在床上一堆新衣服,西装、裤子、衬衣,她寒着脸教训我:“你老大不小了,怎么不知道讲究卫生呢?脏衣服不换下来就穿新衣服,你看风衣上都沾上血渍了。真是的!”冲我皱皱鼻子,跑洗手间用水擦干净了,重新丢给我。
“全部换上……”她笑嘻嘻的看着我,跟看新媳妇一样兴奋。
我看着她,甩了甩头。
她好奇的问:“怎么了,你脑袋不舒服?”
“你不出去,我怎么换?”
她一皱鼻子:“你以为我想看啊。”说完这句脸上微微一红,逃也似的跑出房门了。
我换好衣服后,先到洗手间对着镜子照了照,挺帅的。从小到大,我很少穿西装,现在越看镜子里的我,越像《赌神》里的周润发了!
拉开房门让沈凌看看我这副帅气的模样,结果她不在外面,叫了两声不听回答,她去哪儿了?转头一看,隔壁的房门虚掩着,应该是回她房间了。我敲了两下没人应声,轻轻推开门,探头看到她歪倒在床上,睡的正香。
这两天她也累得够呛,昨晚一夜没睡,上午还往街上跑了两趟给我买衣服,心里对她感到心疼了。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见她姿势虽然很不舒服,但嘴角上却挂着笑意,这丫头,梦里不是梦到我了吧?把被子给她盖上,然后又悄悄出了门把门关好。
出了酒店,现在都已经十点多了,在已经过了吃饭的点了,而且我也不知道吃些什么,不过人逢喜事精神爽,肚子也不怎么饿,于是直接打车回学校了。
回到学校,我先回到寝室,寝室空无一人,看来伍明地已经去上课了,而我也是想到最近旷课很久,是时候去上课了,所以我便拿着书去上课了。
今天上课老师点名了,当她点到我名字的时候,她露出了惊讶之色,然后对我说让我下课去找她。
下课后,我找到老师,老师说我旷课太多,如果我再旷课一节就会没有平时成绩。都iran我对平时成绩不怎么在意,可是为了给老师面子,我也只好答应了。
中午下课,我随便的吃了点饭就回到了寝室,这时候伍明地已经在寝室了,他看到我回来了,立马问道:“黄泉,你回来了,昨天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情吧?”
看到伍明地,我才想到,在我们昨天晚上去医院带出男婴的时候他就已经回来了,而伍明地也是我比较信任的人,所以我简要的把昨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他听后,问我秃头男的事情,而且还有离魂术,最后他给我说当时应该报警,把这个混蛋抓起来。
我叹口气,道:“报警的事情不用我管,杨诗云和李蒙自然会通知韩晓的,再说要想抓到秃头男恐怕很难。”
伍明地问,“难在什么地方?”
我说道:“刚才我跟你说了离魂术,秃头男用的就是离魂术,所以秃头男本人不一定就是秃子并且我所看到的面目也不一定是他本人的真实面目。我猜测,他从小练到大的这种离魂术,肯定有缺陷,那就是在脑袋上,最终没把头发练齐。他既然用离魂术,就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到他的真面目,所以,这副尸骨产生的幻觉形象,不是他本人的。”
伍明地不爽的问道:“那就是说抓不到他了?!难道你就放任这个王八蛋胡作非为?!”
能不能抓到他,我也不知道,这是警方的事了。我所能努力做到的,便是帮二毛拔除了夜魔眼,然后是驱赶寄宿鬼。虽然寄宿鬼没有被灭掉,但我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让他魂飞魄散的。
下午没有课,在寝室随意的和伍明地聊了会天就午休了,起床后,我就赶到了医院看望那个被鬼目瞳附身的男婴。
刚走进病房,在病房门口遇到了男婴父母,他们看到我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对我非常热情,热情的让我有点受不了,而且我也不好意思,毕竟给男婴驱除鬼目瞳的不是我,而是李蒙,不过我也不想扫了他们的兴致。
这对夫妇高兴的对我说,医生今天早上查房,看了他们的孩子后,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本来就没检查出什么毛病,现在又奇异的开始恢复,这在医院多少年的病历当中极为罕见的。
我也不说破什么原因,看了看躺在病床上啃着自己小脚丫的男婴,小脸红扑扑的,竟然半天就长出点肉来了,不像之前那么皮包骨头,还睁着眼睛冲我直笑。
出了医院,抬头看了一眼阳光,心情很爽,而且现在沈凌对我的态度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所以现在我要趁热打铁,让沈凌彻底的原谅我。
于是我打车来到了沈凌所居住的酒店。
来到沈凌所居住的房间门口,房门虚掩着,她是出去了还是有人进去了?我走到房门前,正要敲门,却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心里一时间非常不爽,难道是叶恺哲这个王八蛋?
仔细一听,是现任警察局长高局长,我心里立马释然了。
“高叔叔,我不喜欢黄泉,他只不过跟我是好朋友,在我心里就像个哥哥一样。”
他们竟然在聊家常,还说到了我,但这番话伤到我了,一颗立刻沉到了底。她难道跟我开始一样,一直拿她当妹妹那么看待的吗?
“嗯,这样我就放心了。你爸妈不在了,我必须要代他们照顾好你,笑黄泉人虽然不错,毕竟是乡下的阴阳先生,跟他在一块,我没法跟你死去的爸妈交代。”龙少辉沉声说,“而且,你还要记住,他还是你的杀父仇人!”
我听了这话,心彻底凉透了,我不仅是乡下人,还是一个阴阳先生,这在都市人的目光里,我连坨屎都不如!更可况我还是沈凌的杀父仇人!
“放心吧,我自己有分寸,再说他有自知之明的,知道我不喜欢他,我也曾不止一次的跟他说过的。嘿嘿。”沈凌说。
“好了,你今天先住酒店,明天搬到我家去住。等这件案子结了之后,你再搬回家。你说的那个厉害的恶鬼,我让李蒙大师帮忙搞定,你也不用太担心。”
听高局长说着话要往外走,我连忙轻手轻脚的跑到了楼梯口,刚转进楼梯上,见高局长走出了房间,他走后,沈凌一脸淡然的缩回房间去了。
我颓然坐在楼梯上,想着刚才沈凌说的那番话,听口气不像是说谎,她可能一直拿我当哥哥看待,以前对我所说的喜欢我、爱我看来都是骗我的,我不由哑然失笑,自己又何尝不是?只不过,我心里早已经发生了改变,她却老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