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渡(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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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谁他妈死这儿了!差点把老子绊倒了!”
阴暗潮湿的墙角,正蜷缩着一个少年,刚刚踩到他的汉子看到他,狠声狠气地呸了一声,抬拳就要动手,却被他身边的少年拉住了:“三哥,他都死了,你还打他干什么。”
“晦气!”
汉子冷嗤了声,抬脚踢了下那半死不活的人。
刚刚说话的少年心头一紧!
好在,躺在角落的小孩儿没有因为疼痛而发出半点儿声音。
汉子也没有继续和“死人”置气,只踢了他一脚,就哼着歌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回去告诉你哥,明天有个大活,让他准备好了……”
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四下无声,余渡才睁开眼睛,猩红的嘴角却是轻勾着的。
刚刚那个少年叫洛川,一个疑似会对自己心软的人。
果然,那人没忍心。
这是他受伤的第三天,再没有帮他,他就会死。
可这里又有谁还有多余的善心呢?只有这个初来地下城没多久的少年人才有可能对自己心软,他决定赌一把。
赌赢了,他能活下去。
赌输了,就被刚刚那个壮汉打死。
索性,他虽运气不好,但向来命大……
余渡闭上眼睛,消瘦的身体紧贴着潮湿的危墙,疼痛让他的头脑越发清醒。
他听到了脚步声。
黑暗中,他猩红的嘴角微微上扬。
洛川,来了。
如他所愿,他被洛川带回了一个破旧的土坯房里,遇到了殷九,经他帮助,他活了下来。
病好以后,他没有离开,而是跟着殷九学习招数。
殷九虽懒得理他,但不介意他的偷学,他很聪明,下手又狠,不过一年,他就从殷九那里学到了对方自创的杀招。
可他却走了。
因为城主的亲自召唤。
又过几年,他又因任务而追杀殷九。
他只沉默了一瞬,便接下了任务牌。
也是那次,他第一次见到阳光。
阳光很刺眼,他无从适应,哪怕身边的人早就给他准备了眼罩,他还是忍不住流泪,一直过了很久,他才勉强能够视物。
太阳像火一样,亮亮的,刺目又暖人,他自虐似的看了良久,忽然听得一连串的脚步声。
他像是没听到一样,依旧站在那儿。
“过山龙遇下山虎,社会不由你做主,城南城北一条街,打听打听……”
来人声音慵懒,带着挥之不去的笑意,他看向那人。
对方的头发是粉色的,阳光照在上面,看上去暖洋洋的,带着橘色的光晕,有类似于太阳的温暖气息。
她二十出头的年纪,笑时很有亲和力,粉嫩的头发将她衬的像一个小太阳,让人忍不住想要接近。
“你叫什么?”
他听到自己问。
之后的很长时间,他像是忘记了任务,每天都跟着她,和她一起工作,看她和别人谈笑风生,越看他越喜欢,越看越想接近。
最后他还是按捺不住将人带进了地下城。
“喂喂喂!干什么呢你!过马路不睁眼睛吗!”
骑电动车的女孩儿怒气冲冲地喊着,余渡的思绪被打断,抬眼轻瞥对方一眼。
女孩儿的声音戛然而止。
余渡走后,她才轻呼一声:“卧槽!帅哥!”
他刚出狱,以普通人的身份走在街上的感觉让他异常陌生,他习惯性地压低帽子,朝目的地的方向走去。
今天是电视剧《纵横》入围金鸟奖的日子。
顾饶饶会来。
他想见她。
她一改往日精致的着装,穿着宽大的背带裤,踩着平底鞋,站在颁奖台上说着获奖词。
台下全是掌声,记者们疯狂地拍摄。
顾饶饶竟然是电视剧《纵横》的原着作者!
她以《纵横》编剧的身份拿下了金鸟奖的最佳编剧奖!
直播间里的观众键盘敲得飞快,震惊语塞的有、不可置信的有、意料之中的有、早闻爆料的也有。
包括顾饶饶粉丝在内的所有人都异常激动。
谁敢想一部男频经典巨作的作者居然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黑红具在的女明星呢?!
不少早早就得到消息的人伺机潜入金鸟奖的颁奖现场,只为拿到第一手资料。
“哎哎哎!你,对,说的就是你!”一个安保人员指着余渡道:“你怎么进来的?谁让你进来的?”
余渡似是听不到对方讲话,只看着那人从台上走下。
“说你呢,你——”
人群中的顾饶饶若有所觉,抬眼一看。
四目相对。
他从她的眼底看到了惊讶和不可置信。
很快,殷九也敏锐地察觉到什么,看向了他。
余渡收回视线,不再去看。
他知道他走之后,顾饶饶快步赶了过来,也知道她想和自己见面,但他偏要走,偏不让她如愿,那句“谢谢你”还是让她永远埋在心里吧。
只要这句话一时不说,她就永远会记得自己的好。
余渡的脚步很轻,在楼下看那家的灯火通明。
他知道他们在里面,也知道那人的肚子里有了别人的孩子,更知道殷九是在做饭。
他记得殷九做的蛋炒饭。
是热的,很香,带着浓浓的鸡蛋味儿。
也许殷九是在做蛋炒饭,也可能是在做顾饶饶最爱的红烧肉,亦或者只是简单的温粥……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他来这里做什么?
余渡的眼神一如既往地冷幽。
在监狱里,他每一天都想着早点出来。
他既想活的像人一样,又想把顾饶饶抢回来,他很矛盾,但就在刚刚,他忽然觉得抢回来的顾饶饶也许就没现在这么好了。
就像她被自己掳进地下城后,再没露出过笑意一样。
这朵红玫瑰长在自己的身边就会腐烂枯萎。
这般想着,余渡便要走了。
可不知怎么,他又很难挪步。
他想走,但又贪恋那碗香喷喷的蛋炒饭。
他好像饿了。
“哥哥?”
这道声音有些耳熟,余渡转过头。
女孩儿十四五岁模样,穿着校服,脸蛋儿像苹果一样,红扑扑的,见到自己,微微一怔,很快又露出笑:“是你!”
原来是她。
那个喜欢抱他大腿的小哭包。
她还记得我,也不怕我。
余渡垂眸,像是听不到她说话一样,转身朝外走。
“哥哥!我姨夫做好饭了!我们去吃饭好不好?”小姑娘迟疑了一下,拉住他的袖子,怯声问:“哥哥。”
他本想拒绝的,但话到了嘴边,却成了:“要叫叔叔。”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沙哑的近乎刺耳。
“妈的!谁他妈死这儿了!差点把老子绊倒了!”
阴暗潮湿的墙角,正蜷缩着一个少年,刚刚踩到他的汉子看到他,狠声狠气地呸了一声,抬拳就要动手,却被他身边的少年拉住了:“三哥,他都死了,你还打他干什么。”
“晦气!”
汉子冷嗤了声,抬脚踢了下那半死不活的人。
刚刚说话的少年心头一紧!
好在,躺在角落的小孩儿没有因为疼痛而发出半点儿声音。
汉子也没有继续和“死人”置气,只踢了他一脚,就哼着歌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回去告诉你哥,明天有个大活,让他准备好了……”
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四下无声,余渡才睁开眼睛,猩红的嘴角却是轻勾着的。
刚刚那个少年叫洛川,一个疑似会对自己心软的人。
果然,那人没忍心。
这是他受伤的第三天,再没有帮他,他就会死。
可这里又有谁还有多余的善心呢?只有这个初来地下城没多久的少年人才有可能对自己心软,他决定赌一把。
赌赢了,他能活下去。
赌输了,就被刚刚那个壮汉打死。
索性,他虽运气不好,但向来命大……
余渡闭上眼睛,消瘦的身体紧贴着潮湿的危墙,疼痛让他的头脑越发清醒。
他听到了脚步声。
黑暗中,他猩红的嘴角微微上扬。
洛川,来了。
如他所愿,他被洛川带回了一个破旧的土坯房里,遇到了殷九,经他帮助,他活了下来。
病好以后,他没有离开,而是跟着殷九学习招数。
殷九虽懒得理他,但不介意他的偷学,他很聪明,下手又狠,不过一年,他就从殷九那里学到了对方自创的杀招。
可他却走了。
因为城主的亲自召唤。
又过几年,他又因任务而追杀殷九。
他只沉默了一瞬,便接下了任务牌。
也是那次,他第一次见到阳光。
阳光很刺眼,他无从适应,哪怕身边的人早就给他准备了眼罩,他还是忍不住流泪,一直过了很久,他才勉强能够视物。
太阳像火一样,亮亮的,刺目又暖人,他自虐似的看了良久,忽然听得一连串的脚步声。
他像是没听到一样,依旧站在那儿。
“过山龙遇下山虎,社会不由你做主,城南城北一条街,打听打听……”
来人声音慵懒,带着挥之不去的笑意,他看向那人。
对方的头发是粉色的,阳光照在上面,看上去暖洋洋的,带着橘色的光晕,有类似于太阳的温暖气息。
她二十出头的年纪,笑时很有亲和力,粉嫩的头发将她衬的像一个小太阳,让人忍不住想要接近。
“你叫什么?”
他听到自己问。
之后的很长时间,他像是忘记了任务,每天都跟着她,和她一起工作,看她和别人谈笑风生,越看他越喜欢,越看越想接近。
最后他还是按捺不住将人带进了地下城。
“喂喂喂!干什么呢你!过马路不睁眼睛吗!”
骑电动车的女孩儿怒气冲冲地喊着,余渡的思绪被打断,抬眼轻瞥对方一眼。
女孩儿的声音戛然而止。
余渡走后,她才轻呼一声:“卧槽!帅哥!”
他刚出狱,以普通人的身份走在街上的感觉让他异常陌生,他习惯性地压低帽子,朝目的地的方向走去。
今天是电视剧《纵横》入围金鸟奖的日子。
顾饶饶会来。
他想见她。
她一改往日精致的着装,穿着宽大的背带裤,踩着平底鞋,站在颁奖台上说着获奖词。
台下全是掌声,记者们疯狂地拍摄。
顾饶饶竟然是电视剧《纵横》的原着作者!
她以《纵横》编剧的身份拿下了金鸟奖的最佳编剧奖!
直播间里的观众键盘敲得飞快,震惊语塞的有、不可置信的有、意料之中的有、早闻爆料的也有。
包括顾饶饶粉丝在内的所有人都异常激动。
谁敢想一部男频经典巨作的作者居然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黑红具在的女明星呢?!
不少早早就得到消息的人伺机潜入金鸟奖的颁奖现场,只为拿到第一手资料。
“哎哎哎!你,对,说的就是你!”一个安保人员指着余渡道:“你怎么进来的?谁让你进来的?”
余渡似是听不到对方讲话,只看着那人从台上走下。
“说你呢,你——”
人群中的顾饶饶若有所觉,抬眼一看。
四目相对。
他从她的眼底看到了惊讶和不可置信。
很快,殷九也敏锐地察觉到什么,看向了他。
余渡收回视线,不再去看。
他知道他走之后,顾饶饶快步赶了过来,也知道她想和自己见面,但他偏要走,偏不让她如愿,那句“谢谢你”还是让她永远埋在心里吧。
只要这句话一时不说,她就永远会记得自己的好。
余渡的脚步很轻,在楼下看那家的灯火通明。
他知道他们在里面,也知道那人的肚子里有了别人的孩子,更知道殷九是在做饭。
他记得殷九做的蛋炒饭。
是热的,很香,带着浓浓的鸡蛋味儿。
也许殷九是在做蛋炒饭,也可能是在做顾饶饶最爱的红烧肉,亦或者只是简单的温粥……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他来这里做什么?
余渡的眼神一如既往地冷幽。
在监狱里,他每一天都想着早点出来。
他既想活的像人一样,又想把顾饶饶抢回来,他很矛盾,但就在刚刚,他忽然觉得抢回来的顾饶饶也许就没现在这么好了。
就像她被自己掳进地下城后,再没露出过笑意一样。
这朵红玫瑰长在自己的身边就会腐烂枯萎。
这般想着,余渡便要走了。
可不知怎么,他又很难挪步。
他想走,但又贪恋那碗香喷喷的蛋炒饭。
他好像饿了。
“哥哥?”
这道声音有些耳熟,余渡转过头。
女孩儿十四五岁模样,穿着校服,脸蛋儿像苹果一样,红扑扑的,见到自己,微微一怔,很快又露出笑:“是你!”
原来是她。
那个喜欢抱他大腿的小哭包。
她还记得我,也不怕我。
余渡垂眸,像是听不到她说话一样,转身朝外走。
“哥哥!我姨夫做好饭了!我们去吃饭好不好?”小姑娘迟疑了一下,拉住他的袖子,怯声问:“哥哥。”
他本想拒绝的,但话到了嘴边,却成了:“要叫叔叔。”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沙哑的近乎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