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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空间的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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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牛顿眼里,时间和空间是先验的、绝对的存在,一切事物和事件都在时间和空间的先验维度里存在和发生,这显得很便利,不必劳神思考时间和空间的问题,人因其无能为力而轻松自在。而爱因斯坦说,当你以光速行进时,你便追上了时间。爱因斯坦小时候看到火车在铁轨上行驶,就幻想速度的极限会带来什么效果。速度表征的是什么呢,是空间的变幻和转移,速度越快,空间也就变化的越快。按照相对论的说法,当速度达到光速,你看到的是时间的尽头,时间相对于你成为静止的存在,换言之,你不再象在生活中对时间那么无奈,你捕捉到了时间,你战胜了时间。然而,你在得到时间的同时却失去了空间。极限的速度使得空间的变化超出了感知的界限,你的头脑在时间气球的边界上变的无比滞重,丧失了空间的标度。假如你的速度能够超越光速,你将能够超越时间,你将会越过时间虫洞,看到自己的出生、成长和衰老。也许,只有超越时间,才能重新获得空间。可是,光速已经是你的极限,随着你的质量变成无限,你的皮囊成为你所能感知的空间边界,而你此刻早以坍塌浓缩为小的不能再小的一点,你已失去了空间。

    我常常想,人们为什么总是会思念故乡,为什么会以叶落归根作为最幸福的归宿之一,现在,在时间和空间的相对存在的角度上,也许能给出一个解释。必须要问的一个问题是:故乡能够给人们带来什么?故乡作为一个空间性的存在,是人的出生之地,是童年、青年的成长之地,是人生旅程的起点,这些也许就意味着人生的终点,因为正如死亡是不可选择的一样,故乡同样是不可选择的,和死亡在某种意义上同构。代表故乡的是什么呢,每个人的都不尽相同:一条早已干涸了的河流,一座不起眼的山包,一条杂乱无章的街道,几个粗鲁无状的邻人,亦或换成好听些的形容词,这无关紧要。出生和童年对一个人的意义自不待言,出生是一张白纸,童年是这张纸上描绘的最初的世界图景,也将成为以后认识的骨架。而那些代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人,承载的是消逝的事件,是存于心底的记忆,是已经失落了的时间的暗示和隐喻。故乡,是回忆的代名词,是时间烟火氤氲不散的地方,是旧日时光的博物馆,等待着它们真正的主人从一个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杂乱堆积的展览品中梳理出原初的面貌。为什么故乡有这种美妙的作用,而可能生活时间更长的异乡却无法或者说不能更好的带来类似的安慰呢?那是因为没有比故乡在你生命中的时间更长的了,你从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也许还经历了难忘的初恋,即使你很早就离开了这里,但这里的一切都曾经无数次的在你的心里闪现,那简直是一种不可遏制的呼唤,意味着你从来不曾离去。你不可能找到比故乡更长的生活的地方。更为重要的是,故乡可能是很小的很落后的地方,是非常有限的区域,也就是空间上实际上很局限,如果说时间的尽头意味着空间的消失,那么空间的尽头可能就表示了时间的无限绵长。故乡还是那个故乡,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即使改变了行政区划,也改变不了那块土地。那里无处不隐藏着记忆的片断,无处不是时间的烙印。要很好的体现时间,看来不是一件难事,只需随意寻找一件微小的事物就可以了,比如一双手,从年轻时候的光洁到年老时候的龟裂,这便是时间的活生生的印记。故乡就是经年的双手。从这个意义上说,回归是以空间的促狭换取时间的纵深,以空间的广度的牺牲来换取时间的深度的获得,从而以回忆的形式自由的在时光中穿梭。那时,时间不再是令人无奈的线性的链条,而成为绵延曲折充满神秘诱惑和意外温情的容器。当然,很难说时间和空间哪一个更加本质,但对于人的心理安宁和精神抚慰来说,似乎时间更本质一些,回忆无疑是时间性的,空间不过是表层的花絮。

    上面提到了回忆,回忆可以看作是以心理时间对物理时间做出的一种悲壮的斗争方式,时间可能真的是无法战胜的,没人能够逃脱时间的刑罚――死亡,对于一个生命来说,出生即意味着死亡,那么不如索性丢开物理时间,沉浸于心理时间里,也就是以回忆来获得对自身的救赎,回归不过是为了在一个记忆更多更适合回忆的地方更多的寻找和更大程度的沉溺到回忆中去,忘记或忽略掉死亡的威胁。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流年表达的就是类似的意思。心理时间是柏格森时间哲学里的概念。“柏格森的时间是一种人类内在体验的时间,是一种不依赖钟表计时的心理时间,是被直觉洞察的时间。这就去掉了时间线性流逝的因果链,使时间成为直觉性的内在的‘绵延’。在绵延中使过去与现在互相交织渗透,记忆的内容与回忆的行为互相混和,从而使时间在人的心理存在和经验方式中获得了内在的统一性。”(从卡夫卡到昆德拉)这种说法真是深得我心。时间是什么呢,时间是生命的延续,意味着经历,我一直以为经历并不一定是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空间过于广大,可能会损害经历的深度,读万卷书当然很好,假如不加以思索吸收,也只能是两脚书橱。经历从更加本质的方面说是心理的,精神的,是时间给心理和精神的馈赠,它需要有一颗敏感的心灵和一颗善于思考乐于思考的大脑。因此,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只是表面的形式表现,真正的力量潜藏于血液和神经的暗流底处。现在的旅行者大多是以旅行来逃避生活的压力,调节所谓单调重复的日子,而读书者大多是以读书来填塞本该用来思考的时间,以浮光掠影、囫囵吞枣的所得赢取吹嘘的资本。当然,旅行和读书都是很好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应使得行为有更深层次的作用,也就是丰富自身的心理经历。不然,只能是有脚无脑和有脑无心之徒。

    从时间和空间的相对上可知,假如想获得思维领域的职业(姑且这么说,我极其不喜欢这个词),比如文学、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等方面,那么顶好的选择是深居简出,以空间的相对有限来获得时间的相对无限。因为思维是时间性的,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是需要时间土壤长期的滋养方能长成像样的植株的。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康德八十年的生涯一直足不出户的蜗居家乡,即使后来多所大学邀请他去执教,他也因怕在新地方找不到思考的感觉婉言谢绝,而他却最终成为人类精神的探险者,几乎尽极全部人类精神的领域。还有,普鲁斯特长期卧病在床写出了巨著追忆似水流年,卡夫卡和佩索阿一生过得极为单调朴素,乏善可陈,然而却得以不朽,中国的史铁生也是一个例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成就得益于疾病。当然,拥有传奇生涯和辉煌成就的人也有,比如海明威,他那英雄般的传奇经历让人望尘莫及。所以上段说,行万里路和读万卷书是外在的,心理经历和探险才是内在的,更为实质一些。不过海明威毕竟是少数,对于为数众多的普通人来说,要想获得更丰富的心理经历,以空间换取时间还是避免不了的路,很难想象没有经过长期的阅读积累和思考消化的人,能够在思维领域做出成绩,除非是天才中的天才。所以,俗话说的“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板凳要坐十年冷,淘尽黄沙始到金。

    另外,时间和空间的关系对于文学是更为重要的。随着世界越来越加速的发展,原来的经典时空观念和叙事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必须寻求新的突破,以便描述和解释愈来愈混乱多元的现实。任何伟大的文学作品都不可能绕过时间和空间的关系问题,相反必须提出属于自己的时空观念,才能更好的认识世界和创作。关于这个问题,还有待于长期的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