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人阁 > 风生水起大文娱 > 第170章 福尔摩斯

第170章 福尔摩斯

作者:十八不回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来渡劫之王第九特区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飞剑问道

一秒记住【钱人阁 www.qianrenge.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什么情况,准备了这么久的比赛,怎么说不参加就不参加了?没钱买新电脑我可以借你啊!”

    温妮看着忽然变卦的朋友,有些摸不着头脑。

    诺玛只是低着头,没有说话。

    这副模样不能不让温妮感到担忧。

    “这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梦想吗?而且你忘了,你还要和那个老女人PK呢,要是不战而逃,还不知道她会怎么羞辱你呢!”

    诺玛还是低头,不言不语。

    “哎呀!你真是急死我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就算你不把PK放在眼里,好歹也告诉我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放弃参赛吧!你这样我真的很担心。”

    诺玛嘴唇微动,轻声道:“因为就算参赛了也不可能获得第一名。”

    说完,诺玛微微咬了咬嘴唇,这还是温妮第一次看到眼前这个天才少女露出这样不自信的表情。

    “还没参加呢,你怎么知道自己得不到第一名?我不信你构思了那么久的故事会比谁差!要知道你可是天才啊!卫城大学有史以来最天才的少女!是帮助警方破案,得过市长奖励的人啊!”

    终于诺玛长长地叹了口气,情绪越发低落:

    “没用的,因为第一名已经被锁定了,不可能有人超过它的,我从来没有看过比这更好的侦探小说,从来没有!”

    难得的,想来言简意赅的诺玛重复了一下自己的话,可见她的心中是有多么的震撼!

    是啊,当然应该震撼了,毕竟,那可是福尔摩斯啊!

    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啊!

    诺玛从未想到过,像自己这样理性的人,竟然有一天会对一个虚构的角色这么着迷。

    但如果这个角色是福尔摩斯先生的话,那就完全没问题了。

    因为他已经成为了她的信仰!

    而且将来还会成为更多侦探小说迷的信仰!

    直到现在,诺玛还能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那本书,或者说那短短的两个章节时,心中的震撼与疯狂。

    ......

    看着停留在聊天记录里的文档,诺玛有些意外。

    这么随意就把书发给自己,难道你就不担心我也是参赛者,不怕我剽窃你的创意吗?

    还是说你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完全相信我,同时那个叫“九首歌”的作者也完全信任你呢?

    尽管心中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已经到达了一个极点,诺玛还是忍住没有第一时间点开文稿。

    因为她知道,真正优秀的推理小说是需要时间来慢慢欣赏的,而这她心中对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期待。

    等到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家之后,诺玛第一时间翻开书。

    第一个故事的第一个章节的标题名就是

    ——

    《福尔摩斯》

    毫无疑问,这本书的主角一定是福尔摩斯,但让诺玛意外的是,这本书竟然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展开,虽然这在推理小说中并不稀奇。

    但奇怪的地方却在于这本书的第一人称,竟然是一个名为华生的人。

    应该是好朋友或者警方的人吧,诺玛心里想着。

    这样特别的视角也让诺玛升起了一丝好奇。

    是特别的需要,强大的自信,还是外行人的不自量力呢?

    故事里的华生是一个因为伤病从战场退役的老兵,回到都市后,没有节制大手大脚花钱的华生很快便遭遇了经济危机,不得已开始寻找更廉价的租房。

    朋友小斯坦福介绍他和一个医学化验室的朋友合租。

    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人应该就是福尔摩斯了。

    作为资深推理小说爱好者的诺玛,第一时间得出了结论。

    在小斯坦福的讲述中,诺玛初步得到了福尔摩斯的人物介绍。

    品行端正。

    精通解剖学。

    一流的药剂师。

    掌握了大量的冷知识。

    性情古怪,只和感兴趣的人交流。

    对准确无误的只是有着一股狂热的劲头。

    诺玛看着自己列出的特点,毫无疑问,这就是诺玛心目中,一个真正的侦探应该具备的特点。

    目前为止,故事还算中规中矩,唯一让诺玛感兴趣的就是福尔摩斯的人物形象。

    紧接着,花生在小斯坦福的带领下来到福尔摩斯所在的化验室,此时他正在做着某种实验。

    让诺玛意外的是,福尔摩斯看到华生的第一句话:

    “看得出来,您刚刚从富尔汗回来。”

    诺玛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怎么可能刚见面甚至这个人还没有说话的情况下,就看出一个人的来历!

    尽管诺玛自己也会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些推理小游戏,但只是有一个大概的方向,她知道这有多困难,怎么可能这么精确?

    难道是小斯坦福告诉他了?还是作者故意给主角加的特别设定?

    诺玛皱了皱眉头,如果是后者的话,那这本书也就没有看下去的必要了。

    作为一本推理小说,最重要的就是逻辑清晰,于寻常之中发现不寻常,这才是侦探的魅力!

    如果一个侦探的推理能力完全来自于主角的开挂,那就已经已经脱离了推理小说的本质,最多不过是小孩子的读物罢了。

    华生和小斯坦福同样对此感到好奇,不过福尔摩斯对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反而兴致勃勃地讲起了他在血红蛋白上的发现,声称这一发现对于刑事案件的侦破有重大意义。

    如果不考虑前面直接得出答案的“推理”,其实福尔摩斯这样专注和偏执的性格还是很对诺玛的胃口的。

    在一番热情的交谈之后,华生顺利地和福尔摩斯成为了室友,在两人对话的过程中,诺玛得到了一些新的信息。

    福尔摩斯会拉小提琴,而且水平应该还不错,进一步加强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的复杂性。

    嗯,会拉小提琴的似乎有暴力倾向的偏执的侦探。

    华生有一条狗,按照正常小说的套路,它应该会在某些时候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在主角寻找线索时提供帮助。

    诺玛其实不太喜欢这个设定,因为这样某种程度上过于夸大了狗的嗅觉,不符合常理,也就意味着真实感不那么强。

    可惜遗憾的是,直到第一章结束之后,作者都没有对福尔摩斯之前的推理做解释。

    难道就只是这样吗?

    诺玛心中有些失望。

    文稿继续下滑,第二章的标题出现在她眼前。

    《演绎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