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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他会娶她(四)

作者:竹子花千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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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有一个女儿,比薇竹还要大上一岁。”李志庭说道,“小名叫做玉儿,她的医术很好,要是和薇竹相比,略差上一分,在同龄人之中也算是翘楚。”

    说起过往的事情,仿佛也没有太难开口,就像是久蓄水的水库,开了一个小口,其中的水流就汹涌磅礴而出。

    沈逸风听着李志庭的话,知道了她与夫婿伉俪,李志庭原本并不学医,怀孕之后因为想要调养身子,才接触医书,这一学,就学了出趣味出来,医术也越发高明,虽然不曾在外行医,在自家的宅院里,也是给上上下下把脉看诊。

    等到叫做玉儿的孩童渐渐长成,与她的母亲李志庭一般,爱上了医术。李志庭的夫婿是反对的,女儿家学什么不好?干甚要学医术?只是拗不过小女儿软糯的话语,终究是应承了下来。

    孙凝玉在十岁那年的时候,在外治好了到襄阳城游访的候夫人,小小年岁名声大震,便有人来孙府寻医,孙凝玉的年岁毕竟小,有些病症不会医治,就有李志庭来医治,这般一来,李志庭也是声名鹊起。

    一直到孙凝玉失手了。

    那是李志庭一辈子不会忘却的回忆,混乱却清楚,她以为她说起当年的事情,会难过会愤懑,此时却无喜无悲,神色淡淡。

    她对上了沈逸风的眼,他的神色也是淡然,摆出了听故事的姿势,面上并没有怜悯等多余的情绪。

    李志庭低头呷了一口茶水,“她医治死了人,我便揽了过来,谁知道还是被人知道了。用计让玉儿与人肌肤相亲。”她的声音越发轻了,缥缈不带一丝的烟火味道,“她已经有了未婚夫,谁知道被他瞧见了玉儿的事情,便要退亲。她与未婚的夫婿是青梅竹马,退婚的时候,他同我说,他们王府,早就受不了这般在外张扬的女子。既然玉儿与那瘸子有了肌肤之亲,便让玉儿嫁给瘸子。”

    “玉儿是我娇养大的女儿,我怎忍心让她嫁给那样的瘸子。”李志庭说道,“更何况,一开始他得的就是花柳病。瘸子闹了起来,闹了两日,夫婿与我是不胜其烦,甚至夫婿呵斥过我,若是我一开始不学医,不教导女儿医术,也不会有这档子的事情。”

    言语是苍白而无力的,沈逸风原本只是挺直了脊梁,这会儿倒是松松靠在了软枕上,他不需说话,坐在他身侧的李志庭也不用让他开口说话。

    故事到此时也就戛然而止,“玉儿死了。”

    房间里是一室的静谧,哗啦啦的风传堂而过。沈逸风的心也被风吹得有些发凉。

    她为什么要说这个故事,李志庭的女儿玉儿,医治死了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最后失去了姓名。她讲这个故事是为什么,为了李薇竹?

    原本心中如同平静的湖面,李志庭说起当年的事情,如同微风起吹皱了一池湖水,而最后说到了孙凝玉之死,像是掀起了惊涛骇浪,又像是所奏的古筝曲陡然到了高音,琴弦崩断。

    李薇竹为他的病付出了什么?

    李志庭从淡淡的惆怅之中走了出来,就看到了沈逸风怔然的表情,和聪明人说话就是如此方便,不消讲明,他便已经猜出她的用意。

    “你好好休息。”李志庭离开,而沈逸风的心跳有些骤急,李志庭的话无非是女大夫人生之多艰。

    李志庭想让自己娶李薇竹?忽然而然这个念头,让沈逸风愣住。

    娶她吗?想到了李薇竹的模样,乌压压的先是少女的发髻,继而又成了妇人的发髻,她瞳眸明亮嘴唇微翘,他瞬间心跳骤然急速,单手压在了胸膛,血液在体内的涌动,就连脚趾头处也是有血液冲刷着管壁,一蹦一蹦的,偏白的唇色也泛上了红,给病中的苍白的沉色,增添了一抹血气。

    他怎么能娶她?并无媒妁之言,她还是谢家的女儿,他已经与谢家谢薇梅退亲,娶李薇竹又算是什么事?只是想到她浅笑的模样,被看不清面目的男子相拥在怀,便有心中不自在的感觉。

    他怎能不娶她?李夫人也说,他应当护住她,媒妁之言在父亲那里并不是问题,毕竟她对自己有救命之恩,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似乎也没什么不可。

    他怎好娶她?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不过是折子戏,或是妖艳或是贤惠的女子,回报书生,怎有男子以身相许,娶了女子?

    “你怎么了?”

    女子柔软的声音响起,沈逸风从自己的遐思之中挣脱而出的时候,便看到了李薇竹的脸。他被吓了一跳,身子略略后仰,就被李薇竹伸手接住了他,“怎么了?”她的声音含着忧虑,两条秀气的眉毛因为刚刚自己的动作搅成了一团,“你没事吧,你是不是发烧了?”

    女子的手掌透过薄薄的夏日衣衫碰触到他,沈逸风可以感受到女子柔荑,没生了那遐思之前,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君子坦荡荡。生了那迤逦的心思,便有些心虚。

    李薇竹不明白沈逸风的心虚,只见着他白净的面上微红,唇色泛红如艳艳桃花,手背碰触他的额头,“你又生热了?不应该啊。”

    “我没事。”沈逸风说道,他的身子僵直,浓密的睫毛缓慢扇动。

    李薇竹也收回了手,“你是不是累了?”李薇竹双手按在了沈逸风的肩上,让他僵硬的身子躺在软榻上,“刚刚李夫人同我说,你好似不太舒服,让我进来看看。”

    沈逸风想到李志庭的话,神色复杂,半晌开口道:“我没事。”

    李薇竹观其神色,并未见不妥之处,只有他的声音略略有些沙哑,从旁边的小兀子上端起了茶盏,给沈逸风,“你要不喝点水?嗓子似乎有些干涩。”

    原本沈逸风已经躺下,此时复又缓缓起身。他一边喝水,一边想到刚刚心里的那个主意,一边看着李薇竹。

    那双如寒潭般的眸子看着自己,李薇竹被瞧得有些不好意思,面色若芙蓉一般,等到沈逸风喝完了水就接了过来茶盏,“你要不早些休息。”说完想要站起身子。

    “李姑娘。”沈逸风抓住了李薇竹的手。

    之前沈逸风从来都是抓着李薇竹的衣袖,此时则是精准的抓住了她的手。

    两人的心中皆是一怔。

    女子的手相较于男子而言小了许多,她的手心虽然有些薄茧,到底比自己的手要来的柔软,沈逸风抓着她的右手的拇指便忍不住在她的掌心中摩挲一下。

    原本如同芙蓉一般的面色已经全然涨红,李薇竹像是触电一样,猛地收回了自己的手,站起了身来,结结巴巴说道:“沈公子也应当累了,我先走了。”

    沈逸风被李薇竹的手猛地一带,扯动了腹部的伤口,口中溢出闷哼之声。

    李薇竹不过堪堪走了两三步,就转过了身子,“你没事吧。”

    因为害羞,她的面色已经红的如同晚霞一般,一双温柔的杏眸也被羞意烧得潋滟如波。

    “我没事。”沈逸风长吐一口气,因为疼痛,他面色一白,倒是压住了他面上同样因为羞涩而起的血色。

    李薇竹犹豫开口:“我帮你看看伤口罢。”

    怎么看伤口?他伤在腹部,只有宽衣解带了才能够让李薇竹看病。所以李志庭的故事的含义,是告诉他,昏迷之中他已被她看过,让他娶她?

    以为猜到了李志庭的话里的含义,沈逸风轻轻开口,“李姑娘,我没事,不用看。”

    “那就好。”李薇竹松了一口气,刚刚被沈逸风那般一抓,面上烧得不行,只想要快点离开,“那我先走……”

    “李姑娘。”

    “恩?”李薇竹奇怪的应了一声,“还有什么事情?”

    “我娶你可好?”

    他要娶她?

    李薇竹被沈逸风的话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开口,“你在同我说笑?”她的心有些乱糟糟的,最柔软的角落里又像是升腾起来了一点甜,到了口中都带着醉人的甜滋滋的味道。

    “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我身上的伤也是姑娘治好的罢。”沈逸风略一沉吟,抬眼看着李薇竹,“在下先前虽有婚约,但是已经退亲,婚事我是可以做主的。”

    她对他有恩,所以他要娶她?

    那点甜意在口腔之中就成了苦涩之意,“不用。”李薇竹摇摇头,她不需要他用报恩的方式来娶她。

    沈逸风知道女儿家都是矜持的,李薇竹的拒绝他并不意外,若是李薇竹有长辈,他此时更合适的应当是同她的长辈交谈。只是因为那一日的大雨滂沱的下午,他也知道了李薇竹的身世,和祖父一块儿相依为命,祖父去了之后,就离开了寨子里。祖父已经去了,李薇竹也不准备认谢家。

    李薇竹的亲事,目前来看她自己就可以做主。

    “在下是真心实意求娶姑娘。”

    “我也是真心实意拒绝你的啊。”李薇竹轻轻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