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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盛世(出书版)_分卷阅读_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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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并不用太多的思考,就可以判断出“自行制办”之不可能。送给皇帝的“土特产”,几乎件件超出官员们的承受能力。皇帝喜欢那种镶珍珠的玉如意,臣下纷纷进献。当时一柄不嵌珠的玉如意值银四千两。而当时广东珍珠价格,重四分的珠子约值银四五千两,重五分的则需六七千金,如像龙眼果那样重三钱的大珠竟值两万两银。一柄如意的价值如此,其他礼物可想而知。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精美绝伦的礼品,每一件都是民众的膏血凝成。

    因为进贡之风的盛行,乾隆年间的官场上出现了“帮贡”一词,即有权进贡之大臣令下属帮助其“购买物件”,以“孝敬皇上”。这一新词汇光明正大,而且十分光荣,颇有凝聚全体官员对皇帝的无比热爱之义,实际上却成了贪污腐败的新方式。因为送给皇帝的礼物,从采购置办到送进大内,往往过程不公开,账目不清楚,云雾重重,机关多多。事实上,送到皇帝手里的一万两,可能意味着督抚们从州县官员那里剥削了十万两,而州县们则完全有可能从民间剥削了百万两。

    事实上,乾隆晚年的数起贪腐大案,都牵出过背后的进贡问题。那些进贡最多最好最得皇帝赏识的大臣,后来多数都成了贪污犯。比如那个一年进贡十多次的闽浙总督伍拉纳勾结串通属下官员,贪污库存银八万五千万余两进行私分。案发后,朝廷抄了伍拉纳的家,抄出白银四十多万两。被抓之后,伍拉纳自供其巨额财产中就有一部分是来自于勒令下属“帮贡”所得:“我们并不自己出资买办物件,乃婪索多银肥囊橐。”

    乾隆皇帝的宠臣李侍尧是当时“优于办贡”的代表之一。时人认为他是乾隆朝进贡之风兴起的带头人:“(李侍尧)善纳贡献,物皆精巧,是以天下封疆大变,从风而靡。”这并非虚言。现存史料中有一张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十一月初八时任两广总督的李侍尧所进贡物品名单,我们可以从中窥得李氏进贡手笔之大:

    镶洋表金万年如意一柄金无量寿佛一尊珊瑚朝珠一盘蜜蜡朝珠一盘脂玉万年有庆一件白玉祥禄寿三星一件白玉长春壶一件白玉蟠桃九熟一件白玉保合太和一件白玉长春花洗一件白玉寿星一件白玉如意仙一件白玉香盘一件汉玉佛手一件汉玉花囊一件汉玉拱璧一件白玉云纹铎一件白玉元洗一件汉玉炉瓶一事一分汉玉飞熊叶瑞一件白玉印池一件宋磁霁红花囊一件定窑洗一件喜窑一统尊一件成窑五彩瓶一件定窑福禄尊一件宣窑梅瓶一件宋磁霁红瓶一件定窑宝月瓶一件哥窑笔洗一件青绿三代尊一件青绿提梁一件青绿凫尊一件明黄刻丝万福万寿龙袍一件天青刻丝八团立水龙褂一件明黄缎绣万福万寿龙袍一件天青缎绣八团立水龙褂一件真紫缎绣三色金诸仙祝寿龙袍一件天青缎绣三色金八团立水龙褂一件绿缎绣万寿长春龙袍一件香色宁绸绣六合同春龙袍一件酱色宁绸绣江山万代龙袍一件天青宁绸绣八团立水龙褂一件绿实地纱绣四季呈祥龙袍一件香色实地纱绣八仙庆寿龙袍一件酱色实地纱绣吉祥九如龙袍一件天青实地纱绣八团立水龙褂一件洋锦缎二十匹洋花绒二十匹大红鸳鸯绒十版大红羽缎十版洋绣帕一百方洋绣小帕一百方紫檀雕花宝座一尊紫檀雕花御案一张紫檀镶玻璃三屏风一座紫檀雕花天香几一对紫檀雕花炕几一对紫核镶玻璃衣镜一对紫四雕花书隔一对紫檀雕花方凳八张紫檀镶面玻璃横披一对珐琅镶玻璃五屏风妆镜九座珐琅镶玻璃手镜九对紫檀镶玻璃福禄式小挂镜九对东洋漆炕桌一对东洋漆香盒五件鸾翎宫扇一对孔雀宫扇一对洋镶钻石自行人物风琴乐钟一对红玛瑙钻石珠花瓶式乐钟一对洋售钻石蟠桃推钟一对洋镶钻石蟠桃表一对洋玻璃金鱼缸一对仿景泰珐琅瓶一对珐琅福禄瓶一对镶玻璃小佩镜二十七面蜜蜡鼻烟壶二匣洋金银线二百文珐琅手盆九对珐琅唾盂九对翠顶花三十匣翠花五十匣天然沉香瓶一件洋油画小挂屏一对

    李侍尧之所以如此热衷“办贡”,讨皇帝喜欢固然是一个原因,而另一半的原因是进贡过程中,自己可以大肆向下属摊派。而且,进贡后退回的宝物,他居然也纳入自己的私囊。当时来中国的朝鲜使节风闻,“大抵侍尧贪赃中,五之三入于进贡”。原来,为了表示风度,臣下所进贡品,皇帝一般不会全收,只能择收部分,其他要退回。这张贡单中,皇帝所收的只有十来样,其他玉器、宋元古瓷、龙袍、紫檀宝座、珐琅等74项数百件都归李氏所有。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李侍尧缘事治罪籍家,结果抄出“黄金佛三座,珍珠葡萄一架,珊瑚树四尺者三株”,“此是侍尧进贡物件而还给者也”。

    山东巡抚国泰也是“进贡能臣”演变成贪污案犯的典型一例。国泰进贡成绩之突出,连乾隆都曾夸其“进贡为优”,“优于办贡”。他进贡之勤快到了令皇帝有点烦的程度。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正月初六,皇帝在山东巡抚国泰的贡折上批道:何必献勤至是?今所贡才器都闲置圆明园库,亦无用处,数年后烂坏而已。真成大笑话。

    就在此批发出仅三个月后,即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国泰就犯了案,原因是对下属强行摊派,聚敛个人财富,致使山东通省亏空。七天之后,国泰即被赐自尽。

    乾隆年间侵贪大案而与进贡有关者,除李侍尧、国泰、伍拉纳外,还有浦霖、阿思哈、卢焯、恒文、良卿、方世俊、高朴、彰宝、王掸望、勒尔锦、陈辉祖、郝硕等无数大案,而这类败露的大案充其量不过是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整个官僚体系通过进贡这个借口直接汲取的财富,不知凡几。

    进贡过程中的贪腐行为,不过是进贡诸多后果中最轻的一种。更为严重的是,皇帝对物欲不加节制的追求,给天下传达了许多不良的信息。

    第一个不良后果是官场奢侈之风的刮起。

    乾隆晚年,社会风气日趋奢靡。官场之上,官员们整日比的是谁家的厨子好,谁请的戏子高明,谁收藏的古玩稀奇。据说当时在江南一带的仕宦社会中,人们有“三好”,即“穷烹饪,押优伶,谈骨(古)董”。这也可以说是整个乾隆时代官宦、士人阶层平日爱好的一个缩影。

    乾隆晚年,许多官衙终日歌舞升平、花天酒地。河道总督衙门是最典型的代表。每次总督兴办治河工程,“每于工次搭盖馆舍,并开廛列肆,玉器钟表绸缎皮衣无物不备,市侩人等趋之若鹜,且有娼妓优伶争投觅利,其所取给者,悉皆工员挥霍之赀,而工员财贿,无非由侵渔帑项而得”。堵塞衡口工程时,“工次奢侈挥霍,开廛列肆,玩好生色,无所不有”。

    进贡热的另一个影响是官场上送礼之风的兴起。

    乾隆早年,对进贡送礼之弊察之甚详。即位之初,他就规定,官场之上,不得以送“土特产”之类的名义给上级送礼。皇帝说:“持廉之道莫先于谨小慎微,督抚为一省表率,既收州县土宜,则两司、道府之馈遗又不可却,而州县既送督抚土宜,则两司、道府之馈送又不可少,层屡递及,督抚之所收有限,而属员之费不赀。”(《清会典事例》)

    然而,晚年皇帝自己公然需索重礼,对自己早年这个规定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官场之上请客送礼之风迅速升温。章学诚说:“印官上任,书役馈送辄数万余,督抚过境,州县迎送必数千金。”

    乾隆六十年(1795年),福建巡抚浦霖贪污案发,皇帝查抄其家,查出“三镶玉如意大小共一百五十七柄”,皇帝惊叹:“此与唐元载查籍家财胡椒至八百石何异。”其实皇帝大可不必如此惊诧莫名,胡椒至八百石,可能吃不了,百数十柄如意却是稍有头脸的臣子必须常备的,除了给皇帝的贡品以及皇太后圣寿、阿哥成亲、公主下嫁的需要,进京陛见,处处打通关节,哪一项应酬少了“如意”能如意?

    乾隆晚年,官场上无钱不办事。王掸望就官甘肃时,全省流传的一句顺口溜:一千见面,二千便饭,三千射箭。意思是说,送一千两银子给王掸望不过能见上一面;送两千两银子,王大人赏脸的话,有望留吃一顿便饭;送三千两银子,王大人高兴,会和送礼的人一起拉拉弓,射射箭,练练骑射,以示关系更近一层。从见面到吃饭再到一同玩一玩,表明和掌管全省钱财物大权的布政使的关系一步步拉近,而主导这种关系远近的砝码就是白银。

    当代官场上有两个怪现象——办事处现象和司机现象,这似乎是新生事物,其实在乾隆年间早已经存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布政使王掸望冒赈案发,就揭露出一个新的职业:“坐省长随”,就是把“贴身长随”派去做驻省城的联络员。据后来接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瓒说,王掸望在任时,令各下属州县专派出自己的贴身“长随”守候在省城,建立“办事处”。这些人在省城,就专门负责与王的家人交朋友,拉关系,探听信息。凡有属员馈送王掸望金银时,就装入酒坛内,用泥封好,由这些“坐省长随”送进。王掸望交代说:“我遇有需索时就令人通知坐省长随,以便送信给各州县,所以各州县有馈送我的东西全由坐省长随经手。”王掸望在短短数年间聚敛了三百万家财,其中大部分是通过“坐省长随”来完成这些“交易”。

    四和砷与议罪银

    仅仅靠贡品,并不能保证皇帝的日子过得足够舒坦。因为皇帝家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俗话说,礼尚往来。通过收受贡品的方式收藏民间珍宝,其过程虽然比一般收藏家轻松愉快,但也不可能不付出任何代价,更何况乾隆是一个面子上特别“讲究”的人,绝不会一味仗势豪夺。他的回赐除了一些虚衔外,主要是银两。因为体恤收藏者的不易,也为了显示皇帝的气派,他回赐的数目,不但相当公道,有时甚至是过于丰厚,这就需要大量的钱财。除此之外,大至宫廷造办处造办各种玩意儿,内务府采办各种物资,小到过年过节给妃子孩子们压岁,无处不所需甚巨。金山银海中长大的皇帝本性慷慨,手笔很大,眼光又高,凡事精益求精,登峰造极,日常支出比康雍两朝成倍增长。然而如前所述,祖制规定,皇帝的个人开支不得加重百姓负担,所以这些费用的来源并非国库,必须由内务府自筹,而内务府的财源实在有限。事实上,为了开辟财源,乾隆曾经动过很多脑筋。他曾派内务府官员到恰克图采买俄罗斯皮货,贩到内地转卖,想大赚一笔。但由于内务府官员无能,获利无多,部分皮毛无法高价变卖,只能摊派到各处织造,使皇帝大为生气。(《清乾隆朝内务府的皮货买卖与京城时尚》)除此之外,皇帝还允许内务府对商人发放高利贷,出售部分特许商品的经营权,以牟取暴利。但是由于缺乏理财高手,虽然拥有权钱交易的最大便利,内务府的收入还是增加得很慢。晚年皇帝对财富的渴求越来越炽,也越来越感缺钱之苦。

    议罪银制度就是在这个背景下,由和砷策划出来的。

    对于中国历史上这个最大的贪污者,人们的研究实在已经够多够细了。不过,人们往往过多渲染了和砷火箭般蹿升中体现出的钻营功夫,而忽略了乾隆晚年的独特心态。事实上,和砷现象不过是乾隆晚年特殊心理需要的产物。如果在乾隆中青年时期,和砷绝无机会爬得这么高,当然,后来也不可能跌得这样重。

    晚年的乾隆被两个矛盾所困扰:一个是大权独揽的政治信条和每况愈下的健康状况;一个是不断泛滥的物欲和“不增加百姓负担”的承诺。

    尽管健康状况已经越来越难以支撑日常政务,但乾隆从来没想过把大权分担给朝中重臣。他深知这些重臣在朝中经营多年,根深叶茂,一旦分享最高决策权,很容易引来大批依附者,形成朋党,导致混乱。为了保证大权独揽,老皇帝迫切需要一根得心应手的拐杖,或者说,一个有能力的贴身秘书,帮他处理日常政务,执行具体决策。这个人第一应该在朝中没根没底,没帮没派,没有什么资历。这样,才会俯首帖耳,绝对忠于皇帝。第二,更重要的是,他必须机敏果决,才华出众,能够实际代替皇帝处理一些复杂事务,否则难入以挑剔闻名的乾隆的法眼。

    乾隆四十年(1775年)秋天,皇帝出巡。老皇帝旅途寂寞,就和蔼地和身边一位骑马随行的新任侍卫聊起天来。先是问他多大了,姓什么叫什么,接着又问他什么时候进的宫,在哪儿当过差。这位风度翩翩的侍卫回答说,他26岁了,钮祜禄氏,叫和砷,刚被选为乾清门侍卫。年轻人语言流利而得体,态度恭敬又从容。皇帝开始对他感兴趣了,便问起他的功名出身。和砷说自己18岁那年曾参加乡试,没能中举。乾隆问道:“当年的卷子,还能记得几句吗?”和砷说能,于是边走边背,一会儿工夫,居然把八年前的卷子从头到尾全背了下来。

    皇帝大为惊异,那心情,恰似王熙凤之初见小红。人到老年往往更加欣赏年轻人的干练和活力,皇帝试着派和砷办了几件事,和砷的机敏达练、善解人意表现得淋漓尽致,皇帝大喜过望。乾隆原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英主,却挑不出和砷的毛病。

    一年之后,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正月,27岁的和砷被任命为户部右侍郎,成为二品大员。三月,又成为军机大臣,四月,兼内务府总理大臣,赏戴一品朝冠。

    从此之后,他一直稳稳地高居政治最高层,从男爵到公爵,从户部右侍郎到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太子太保,其拔擢之快,任事之繁,总揽之巨,有清一代绝无仅有。一生高己卑人、明察过甚、恩威不测的乾隆帝,从来没有怀疑过和砷的才干与忠诚。

    和砷得罪身死前的三天,回顾平生,曾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星辰环冷月,缧绁泣孤臣。

    对景伤前世,怀才误此身。

    “怀才误此身”这五个字并非完全是开脱。他确实当得起“才华横溢”四个字。和砷年轻时代曾就读于咸安宫学。这个学校以招生条件严格和教育质量出众而闻名。能考进这里,从某个侧面证明他的天姿出众。咸安宫学的课程包括经史、少数民族语言、书画、武功骑射和火器。从课程的全面正规来看,其目的很明确,就是为帝国培养高级政治人才。和砷大部分功课都相当出色。他精通满、汉、蒙、藏四种语言,经史典籍无不涉猎,文字功夫出众,并且武功骑射基础也相当不错。

    除了学业出色外,和砷可谓全面发展,业余兴趣也十分广泛,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特别以诗而闻名。清人钱泳产称和砷诗颇有“佳句可寻”,而当时的大诗人袁枚则这样夸赞和砷:“少小闻诗礼,通侯即冠军;弯弓朱雁落,健笔李摩云。”

    更让老皇帝感觉舒服的,是他的情商高于智商,与人相处总能使对方感觉愉快。史书载这位美男子“行止轻儇,不矜咸仪,言语便给,喜欢诙谐,然性机敏,过目辄能记诵”。他毫无士大夫的方巾气。据《啸亭杂录》载:“和相虽位极人臣,然殊乏大臣体度,好言市井谑语,以为嬉笑。尝于乾清宫演礼,诸王大臣多有俊雅者,和相笑曰:‘今日如孙武子教演女儿兵矣!’”能在乾隆面前这样说话的,满朝只有和砷一人而已。他善解人意,凡事从不用皇帝废话。他办事干练,嘉庆也不得不承认他“精明敏捷”,他能够游刃有余地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凡遇繁难政务,乾隆常常派和砷去处理,和砷以其机敏果断屡获褒奖。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他充任钦差大臣赴云南查办云贵总督李侍尧贪污案,因办理得体,未及回京,便升任户部尚书兼议政王大臣。回到北京,他“面陈云南盐务、钱法、边事,多称上意,并允行”。表现了自己全面的政治才华。这是和砷从政生涯的第一次重要亮相,表现得到了朝野上下的一致认可。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镇压林爽文起义过程中,和砷作为机要秘书,为皇帝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政策建议。起义平定后,皇帝特意赐诗和砷:

    大学士三等忠襄伯和砷:承训书谕,兼通清汉。旁午军书,惟明且断。平萨拉尔,尔曾督战。赐爵励忠,竟成国翰!

    “兼通清汉”是和砷的一项重要政治资本。乾隆朝最重要的政治文书,都是用满文写成的,这实际上就把许多汉大臣排斥在了最高决策圈之外。乾隆朝唯一参与最高机要的汉大臣张廷玉,也精通满文,因为他中进士后曾经专门学习满语。及至乾隆晚年,大臣中文兼满汉且又有眼光又有见解的,唯有和砷一人了。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平定廓尔喀后,乾隆又说:“去岁用兵之际,所有指示机宜,每兼用清、汉文。此分颁给达赖喇嘛及传谕廓尔喀敕书,并兼用蒙古、西番字者,殊难其人,惟和砷承旨书谕,俱能办理秩如。”

    历代被处死的贪污犯中,和砷的死是最从容、最雅致的一个。

    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十八日上午,皇帝派人送来一条白练。和砷见到白练之后,索笔题诗一首:

    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

    他时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

    一个在临死前能写出这样充满禅意诗句的人,应该是个有一点深度,有一点悟性,有一点定力的人。目光锐利的乾隆本也不会让一个平庸之辈处于离自己最近的位置上。

    事实上,对和砷的全面定位应该是政治家、经济官僚、诗人、学者、艺术鉴赏家和政治斗争的失败者。在乾隆后期,他在整顿国家财政制度、管理文化事务,特别是外交事务方面,都做出了相当杰出的贡献。他主编了《四库全书》《大清一统志》《三通》等大型丛书,《红楼梦》能流行于世,据说他的功劳尤大;因为精通多种语言,所以和砷实际上充任了当时的外交部长,曾多次负责接待朝鲜、英国等国的使臣。英使马戛尔尼曾评论和砷说,和砷在谈判中“保持了他尊严的身份”,“态度和蔼可亲,对问题的认识尖锐深刻,不愧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

    仅这些才能,已经足以使乾隆离不开他。更何况和砷还有另一项为皇帝所急需的天赋,那就是理财。

    除了不死读书、兴趣广泛、注重人际沟通技巧外,和砷身上还有许多其他的“现代气质”,比如财富观念。

    传统士大夫往往拙于理财,而和砷却有着天生的商业头脑。传统社会中的财富观念是静态的,人们有了钱,第一选择永远是买地,把流动资产化为固定资产,“入土为安”。而和砷却深通现金流动起来后的巨大威力。在不动产与现金面前,他显然对现金更感兴趣。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庄头许五德与他人发生矛盾,托和砷帮忙打官司,并答应“事后或送地六十顷,或银一万两”。和砷听后明确表示,“不要地亩,要银一万两”。他的贪污受贿所得,一小部分用于扩大不动产,更多的部分,则用于各种工商业投资,其范围涵盖了金融、地产、矿山、物流、医药、商业等许多行业。他在北京城内拥有当铺12座,其中永庆当、庆余当、恒兴当、恒聚当等,都是典当业巨头。他还经营印铺、账局、瓷器铺、药铺、古玩铺、弓箭铺、柜箱铺、鞍毡铺、粮食店、酒店、杠房、石灰窑等。此外,他家还专门备了80辆大马车,从事运输业。这些行业的收益率,当然远远高于地租。就是那些不动产,他也尽可能选择用来出租。据后来抄家官员统计,和砷仅在北京就有出租房屋35处,“一千零一间半”,“每年共取租银一千二百六十八两三钱,取租钱四千四百九十二吊二百四十文”。(故宫博物院《史料旬刊》)可以说,只要是赚钱快的行业,就有和砷的身影。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采矿业由于风险巨大,管理复杂,投资多,见效慢,一般人不敢经营,和砷却敢于尝试。他看中煤矿业是朝阳产业,曾投巨资在门头沟和香山两地开了煤矿。和砷巨大家业的积累,贪腐所得当然是大头,但是他自己的投资收益也并非无足轻重。

    传统士人往往耻于谈钱,和砷却有着强烈的契约意识,在金钱面前亲兄弟明算账,虽然至亲好友也毫不含糊。他的外祖父伍弥泰官至大学士,向他借过2000两银子,他担心外祖父不能及时还账,逼着老头拿自家地契抵押,“取田契价值相当者署卷归偿”。(《郎潜纪闻》)他岳祖父英廉的孙子向他借钱,也是拿地契为抵押品才借出去的。(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档案《内务府来文》)他亲舅舅明保向他借了15000两白银,他规定每月一分起息,连本带利滚到21450两。他贴身家人傅明向他借银1000两,答应如到期不能还清,便从其“每月工食内坐扣”。不久傅明身亡,和砷并不念其效劳一生而免除债务,而是令其子花沙布代替还债。并且每月规定按7厘起利,加上以前所欠利银200两,共计1200两。因为对金钱的热爱,和砷甚至亲自担任家里的会计和出纳:“和相……出入金银,无不持筹握算,亲为称兑。”(《啸亭杂录》)

    成为乾隆皇帝的私人助理后,他的经营天才迅速得到了体现,并迅速得到乾隆的重视。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他出任内务府大臣。在此之前,这个负责皇室财政的机构经常是入不敷出。“本府进项不敷用时,檄取户部库银以为接济。”而他就任之后不久,就面貌一新,不但弥补了以前的赤字,还出现了盈余。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皇帝加派他充任崇文门税务监督,在他的经营下,这个税关收入一下子跃居全国30多个税关的前几位。这两炮打响,乾隆对和砷的理财本领愈加刮目,所谓“晚年依毗益笃”。所有与财政有关的部门渐渐都划归和砷一人把持,他先后任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管理户部三库、内务府大臣。“伊竟将户部事务一人把持,变更成例,不许部臣参议一字。”

    在乾隆眼里,和砷简直就像一个魔术师,总是能出人意料地制造出新的财源。“议罪银”的制度化,就是和砷的一个天才发明。

    议罪银是由“罚俸”演化而来。罚俸古已有之,扣除官员几个月至几年的“基本工资”,是惩罚轻微过错的常用手段。随着乾隆中期施政愈苛执法趋严,皇帝觉得罚俸数额太少,不足以警戒其心,又法外加罚,所罚动辄上万,改称“议罪银”。皇帝的初衷,不过是想让官员“肉痛”一下,并没有想把它制度化为一项财源。

    和砷当政后,马上发现了“议罪银”的妙处。罚俸的决定权在吏部,款项由户部承追,银两也交给国库,过程公开透明。而议罪银并非国家定制,故可以绕开吏部户部,由军机处负责,不纳入国家财政,而是归入皇帝的小金库,并且过程及数额都可以不公开。因此,在和砷的建议下,皇帝批准将议罪银制度化,并且将罚银的范围大大扩展,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都可以一罚了之。

    此举一出,那些聪明的大臣们马上就发现了妙处。不少大臣主动要求交纳议罪银。比如河南巡抚毕沅以“未能迅速搜获要犯”,自请罚银两万两;陕甘总督勒尔谨以失察客商走私玉石自行议罪缴银四万两。以小过而甘重罚,既说明大臣们对自己要求的严格,又为皇帝小金库的充实不声不响地立了功,可谓一举两得。因此,通过这种渠道踊跃“捐输”的地方大吏不在少数。比如河南巡抚何裕城有一次不小心,把香灰弄到了朱批奏折上,因此“惶惶不可终日”,积极要求自请罚银三万两。手笔之大连皇帝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遂降旨说:没有那么严重,加恩宽免银两万两,交一万两上来就可以了。

    被动交纳议罪银的大臣当然就更多了。自从议罪银制度化之后,大员们发现,他们的钱包随时有被和砷以各种借口打劫的危险。居官任上,难保不犯错误。犯了错误就有可能被罚银。至于罚多少,那往往要由和砷掂量这个官员家产的多寡而定。比如巴延三因为辖内百姓谭老贵自缢身亡,不得不“自行”交纳议罪银八万两。而特成额同样因为辖内老百姓余方得自缢,交两万两就可以过关。李天培则因为管理监狱不善,导致“遣犯脱逃,重囚监毙”而交纳四万两,而明兴因“历城县监犯越狱”交纳三万两。

    当然,也有更多的官员感激这个制度。比如前内务府总管西宁,因为替皇帝做生意时“办理不善,商人拖欠甚多”,皇帝一怒之下,要砍他的头。还是和砷帮忙,从中说和,对皇帝晓以人头卖不了钱的道理,议定西宁交八万两罚款了事。这八万两定得很准确,正好把西宁家刮得精光。西宁不得不出卖家中不动产来交纳此项银两,事后还要因为保住了脑袋而给和砷寄信表示感谢:“天高地厚,深恩于生生世世矣,伏乞中堂代奏,宁不胜悚激切之至。”

    在和砷的操作下,议罪银制度为晚年皇帝的钱包里注入了大量现金。仅从现存的《密记档》统计,在短短十三年中,重大的议罪银案件即有六十八件,平均每年五件。其中,督抚认议罪银为三十七人次,即全国平均不到三个督抚中就有一个人认议罪罚银。此外,布政使、盐政、织造与关差等认议罪罚银的有二十六人次。罚议罪银少则万两,通常三万两上下,见于记载的最多一次高达三十八万四千两,下面是《密记档》里的几笔记载: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二月,全德奏交苏州织造任内应赔罚料银并关税短少银二万八千七百七十二两。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宝奏交自行议罪银十一万两。

    乾隆四十六年,文绶名下共奏交自行议罪银八万两。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三月,巴延三因“民人谭老贵自缢身亡一案”交自行议罪银八万两。

    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和砷代奏原任巡抚杨魁之子杨超铮交议罪银五万两,分五年代其父交纳。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征瑞奏交国栋名下入官银五万两。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盐政使西宁因盐课事“办理不善,商人拖欠甚多”,奏交自行议罪银八万两。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三月,福康安代奏巴延三“因盐务事”交自行议罪银十万两。

    乾隆四十九年,征瑞奏交范清济“因拖欠额铜数十万斤,除查封产业外”,罚银八万两,故自议交银八万两。

    乾隆五十年(1785年),李质颖奏交自行议罪银十四万两、关税短少银三万余两,共十七万余两。

    乾隆五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富勒浑代奏运司张万选因“船只缺少不能筹划添补”事,交自行议罪银三万两。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八月,和砷、福长安代奏雅德因“浙江税务缺少”事,交自行议罪银六万两。

    ……

    按乾隆的说法,议罪银制度是“以督抚等禄入丰腴,而所获之咎,尚非法所难宥,是以酌量议罪,用示薄惩”。看起来似乎于国体无损,既没有增加百姓的负担,又宽绰了皇帝的手头,还警戒了不法的官员,真是一举多得。而事实上,这却是一项后果极为严重的恶政。

    贪腐政治一个不变的规律是,个人从贪腐中所得的,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相比,往往微不足道。今天的官员,可以因为几万元的好处,甚至仅仅几次“特殊消费”,大笔一挥,将千万的土地批给开发商。同样,乾隆晚年从议罪银制度中得到的几百万两零花钱,给大清王朝造成的损失要以亿万计。

    所谓吃人的嘴短,用人的手短。在享受花钱快乐的同时,老皇帝对于那些踊跃交纳议罪银的官员不可能不高抬一点贵手。许多所谓“法所难宥”的大罪,只要交纳的银两足够多,就可以免罪。因此议罪银实际上起不到惩戒作用,反而变相地使贪污侵占合法化,为犯罪提供了保护伞、“免死牌”,为贪官们壮了胆,让他们贪污腐败为非作歹起来心里有了底。反正大不了找和砷通融通融,罚钱了事。正如尹壮图所说:“罚银虽严,不惟无以动其愧惧之心,且潜生其玩易之念。”

    这一制度让官员们贪腐起来更有动力。积累多年的家业被罚光后,官员们的第一选择往往是更加疯狂的搜刮。有的时候,因为议罪银数量过多,无法交纳,官员们的第一选择也是通过“犯罪”来获取“议罪银”。闽浙总督陈辉祖的弟弟要交三万两议罪银,向他求助。他于是非法侵吞了一千六百两银子,交给弟弟。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山东巡抚国泰向属员们勒索了白银八万两,而一年前国泰的父亲文绶缴纳的议罪银恰是八万两。

    五腐败集团化

    在专制社会,想根除贪污就如同让大海停止波动一样不可能。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是默许官员在一定程度下贪污的,因为“低薪制”的设计使官员不可能不靠灰色收入来生活。事实上,传统财政制度中可钻的空子太多,贪污对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来说都不是难事。在大部分时候,贪污之所以能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在儒学价值观有效运转下人格操守的约束;再一个是从上而下的政治高压,也就是说,最高统治者的反腐决心和虎视眈眈的监视。

    在乾隆晚年,约束腐败的两个条件都失去了作用。在乾隆的不断打击挫辱下,官员们渐渐放弃了人格操守,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不变的指针,那就是现实利益。晚年乾隆精力不济、“多从宽厚”,更带头腐败,为贪官们树立了榜样。同时,乾隆盛世的经济发展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空间。在乾隆前期,大清经济一直高速成长,经济总量迅速增加。人口从一亿增长到近三亿。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第一位,人口占世界三分之一,对外贸易长期出超。蛋糕做大了,可以搜刮、聚敛钱财的基数比以前扩大了数倍。在这种情况下,政治腐败如同细菌遇到了适合的温湿度和酸碱度,在乾隆皇帝的眼皮底下,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仅仅十余年间,乾隆朝就完成了从前期政治纪律严明到后期贪腐无孔不入的转变。在繁荣的表象下,大清王朝的全盛之局已经千疮百孔了。

    乾隆中后期,腐败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涉案数额从小到大,腐败案件由少到多。乾隆前期,继雍正肃杀之后,贪污案件极少发生。偶有发生,贪污额亦不大。乾隆前期处理的几个案子,少者数千两,多者也不过数万两,极少有上十万者。像提督鄂善收贿银千两,即被处死。到了中后期,腐败案接连爆发,涉案金额成倍、成十倍增长,官员贪污动辄数万,十万,数十万。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一个小小的贵州知州刘标就侵蚀公帑二十四万两。第二次金川之役中,一个小小的松岗站站员居然一次侵占公款近九万两。

    二是腐败官员由底层向高层发展,涉案高官越来越多。一般来说,高级领导干部经过组织程序千挑万选,人格操守和政治素质均应大大高于官僚队伍的平均水平。确实,在乾隆前期,因为腐败而被处理的高级官员,不过三五人而已。到了中期之后,形势为之一变。从州府到省级大员,最后到首席军机大臣,都陷入腐败的泥潭。乾隆中后期二十多年间,省部级高官被处理者达二十多人。乾隆皇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乾隆起居注》六十年八月)

    三是贿赂公行,窝案串案迅速增多,腐败呈集团化公开化趋势。

    康雍两朝,举朝视贪腐如仇敌。到了乾隆朝,大家对腐败已经不以为耻,反以为常。在权力已经充分市场化的背景下,办一件事,安排一项工作,升一次官,枉一回法,需要多少钱,都有心照不宣的规定。不懂这些潜规则,在官场是无法立足的。如果不贪污,一个人就无法操纵自己的关系网;如果不贪污,他也没办法建功立业。在一定范围内的贪渎,不但是社会所默许的,而且是必须的。“腐而不败”,是做官的最高境界。

    为了自保,腐败者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是涉案人员众多,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到四十九年(1784年),朝廷一连查出了五起贪污大案,都是“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一人败露,则与他有关的关系网上的数十名乃至上百名官员就全部被揭露出来。常常是一人犯案,会导致一省官僚体系瘫痪。

    乾隆晚年最典型的一起贪污大案——甘肃冒赈案,就同时具有以上三个特点。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人苏四十三率回族起义,乾隆皇帝派兵进剿。由于事发突然,甘肃一时难以筹集大量兵饷。时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为了表现自己,主动向皇帝表示,愿意捐出四万两,以解燃眉:“臣甘愿将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甘肃藩库,以资兵饷。”

    聪明反被聪明误。读到这个奏折,乾隆的第一反应不是大加赞赏,而是心中一愣。众所周知,甘肃是个穷省,官员收入很低,一个布政使怎么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在布置战争的同时,皇帝派人密查王廷赞家产来源。一查之下,甘肃冒赈案迅速败露。

    原来,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王廷赞的前任山西人王掸望任甘肃布政使。他对皇帝说,甘肃这些年连年大旱,百姓饿死不少。因此他请示朝廷,在当地开展捐粮运动,捐得多的富户可以取得“监生”资格。对救灾一向大力支持的皇帝批准了王掸望的建议。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王氏却只收银子,不收粮食。数年之间,就筹集了上百万两白银。这笔钱他一分也没有用来救灾,而是在命令各级政府编造假账报销后,与各级官员私分掉了。

    在贪污大量银两的同时,王掸望不断上奏朝廷,说他办理捐粮事宜,救了多少多少灾民,灾民如何如何流着泪感谢皇帝、感谢朝廷,纷纷称赞大清王朝好。这样的奏折哄得皇帝心花怒放。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乾隆因王掸望办理捐粮“有功”,一道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王廷赞接任布政使,按前例继续贪污。据事后统计,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至四十六年(1781年)年初,甘肃省共有二十七万多人捐了监生,收银一千五百多万两,通省官员合计侵贪赈银二百九十余万两。

    这样严重的贪污案件,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它反映出大清政治体制的许多致命问题。

    首先是监察机制形同虚设。有清一代,放赈过程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发放粮米时,官员必须亲自到场,每日发放后,官员要亲自签字画押,以为凭证。全部发放完毕之日,还要在发放册首尾签上总名,通册加骑缝印记,以备上司检查。同时,还要将发放数目、具体领取人名字、数额张榜公布,让百姓监督。然而王掸望命令全省官员自行捏报灾情,所有报灾、勘灾、监放规定均视为一纸虚文,无一执行。数年之间,不但从来没有人检查核实,也并没有人举报揭发过。

    对于甘肃捐粮这样的大事,皇帝是十分重视的。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年初,皇帝曾经派人到甘肃开仓查粮,以防捐粮过程有弊。可是甘肃各州县官员串通作假,在粮仓的下面铺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谷物,给监察官员以“粮仓满囤”的假象,轻易欺骗了朝廷。

    更为严重的是,这一案件反映出大清王朝的贪腐已经由局部发展到全部,由变态发展成为常态。这个案子涉及甘肃省官员二百余人,其中布政使以下县令以上官员一百一十三人,可以说将甘肃全省处级以上官员几乎一网打尽。这些读“四书五经”出身的朝廷命官,无一例外廉耻丧尽。面对这样明目张胆的罪行,居然无一拒绝,反而争先恐后。他们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贪腐集团,案前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有步骤,案后有攻守同盟。

    这样一个涉及全省的巨案,不但在甘肃是公开的秘密,在全国,也为许多人所知。但是七年之内居然无一人举报告发,最终还是贪污者自我暴露。一省如此,其他各省官风也大抵可以想见。乾隆皇帝也不禁叹息:“甘肃此案,上下勾通,侵帑剥民,盈千累万,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其次是地方腐败与中央高层直接关联,腐烂已经蔓延到政治中枢。

    王掸望当初向朝廷建议开捐之时,皇帝本来有过犹豫。正是朝中管理户部的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于敏中在旁边不断怂恿,不断说王掸望的好话,才最终获得批准。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皇帝派人查粮,被甘肃官员所骗,也显然是朝中有人为之通风报信。

    于敏中其人早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故去,生前号称廉洁,死后家人却为分财产而闹得沸沸扬扬,甚至传到了皇帝耳朵里。皇帝以帮助分家为名,调查于氏财产,居然达二百万两之多。合成今天的币值,至少两个亿。皇帝一直没弄明白这样大的家产是从哪里来的。直到甘肃冒赈案发,皇帝才恍然大悟。腐败蔓延到首席军机大臣也就是总理级别,这个国家水有多深也就可以估量了。

    如果严格按大清律查处,甘肃全省处级以上官员几乎全部要掉脑袋,那么甘肃省政府运作会立刻瘫痪。因此,乾隆皇帝不得不定下一条两万两的死亡线。即使如此,前后被处死者仍达五十六名之多。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秋,皇帝降旨:总督勒尔谨、两任布政使王掸望和王廷赞等五十六名贪官正法。免死发遣四十六人,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数十人。于敏中的牌位被撤出贤良祠。

    在所谓盛世之中,发生如此巨案,已经丢尽了朝廷的脸,没想到此案又引发了另一场更加不堪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