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第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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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他在驻队当兵,而且是团级职位,未来前途无量,他长相外貌都不错,这么一个情况下,宋家是不可能挑剔他的。”
说实话,他们那个胡同大院那么多年轻人,不管是嫁人的,又或者是娶妻的。
陈远在这里面的条件都算是极为优异的,他差在不是北京本地人。
不过,这个影响不大。
对于陈远这种级别的人来说,爬到了高位上,到时候选择性会更多。
听完季长峥分析的这些。
沈美云若有所思,“那你当初和我结婚的时候,有分析我的条件吗?”
这话问的,季长峥一僵,他摇摇头,“没有。”
“没骗我?”
沈美云仰头看他,她是躺在他怀里的,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季长峥下颌线条极为流畅,弧度完美,五官俊美又英朗。
季长峥苦笑一声,“真没有。”
“当时见你的第一面,就着迷了。”
这是实话,当时看到沈美云的第一眼,他心里就在想,回去就打结婚报告,迟一秒和美云结婚,都是他的错!
沈美云,“真的?”
她怎么有些不相信呢?
季长峥,“自然。”
“不信?”
他低头吻了上去,打算拿出实际行动证明给她看!
得了!
这下,沈美云在也没有质疑的话了,她只是扶着腰下床的时候,骂了季长峥几句禽兽。
*
北京。
宋玉书是最会吃喝玩乐这些的,领着陈远出去后,便有些像是入水的鱼,有些找不着北了。
一整天都在外面玩,一直到天黑了,这才有些意犹未尽,“还有潘家园和王府井没带你去呢。”
他们就光去了长城和故宫。
陈远,“明天在去。”
在他过往的日子里面,从未这般放松过。
“好啊,明天去。”
“还有一家藏在巷子里面的老火锅店,我带你去尝尝味,那家是真不错。”
月光下,陈远含笑地看着她,“好。”
他们两人足足在北京城逛了三天,就这都还没逛完,可惜,陈远的假期要到了。
他们在出发的头一天下午,去了一趟季家。
之前季奶奶打算,托人带东西给沈美云和季长峥的事情,他们两个还记得呢。
陈远和宋玉书一上门。
季奶奶便笑道,“就等着你们了。”
她把收拾的包裹拿了出来,足足有一行李箱,“都在这里了。”
“阿远,玉书,麻烦你们帮我带给美云和长峥。”
这一行李箱的东西,包含了吃的用的穿的,但凡是季奶奶能想到的,全部都装了一遍。
陈远接了过来,还挺沉,足足有二三十斤重呢,不过陈远这人力气大,轻飘飘的就拿起来了。
“干娘,我会拿给他们的。”
这是承诺。
季奶奶嗳了一声,“谢谢你们了。”
说完,从兜里面拿了两个红包,递给他们,陈远不要。
季奶奶却说,“你是小孩子,第一次干娘家的门,这是你该得的。”
小孩子——
听到这个称呼,陈远头一次陷入了茫然。
第169章穿越第一百六十四天……
陈远过往十二年的人生里面,好像从来没有人问过他喊小孩子。
甚至,连父亲陈荷塘都没有过。
在陈远的印象里面,陈荷塘一直都是沉默寡言的,小时候的记忆,他记得的不多。
但是偶尔的几件,都是陈荷塘坐依在门口的位置,安静地看着远方。
一看就是大半天。
或者说,在陈远从小到大的人生里面,从来没有这么一位女性的长辈来关心过他。
一个都没有。
他生来克母,长大克父,他一直都是孑然一身。
“怎么不接着?”
眼见着陈远在发呆,季奶奶便温和地问道。
陈远坦然道,“没有收过长辈的红包。”
这话一落,季奶奶着实是心疼了,“以后有,以后来给干娘拜年,干娘只要活着,就给你红包。”
这话可谓是诚心。
就是陈远也忍不住怔了一下,这一次,他没在拒绝,而是接过了红包,“谢谢干娘。”
“一家人,不值当谢的。”
等从季家离开后,宋玉书牵着陈远的手,她突然道,“以后我也给你红包。”
“你怎么给?”
她是他的妻子。
哪里有妻子给丈夫红包的?
“我不管,我就要给。”
“你以前没收到过红包,以后和我结婚了,我每年都给,一直给,给到我爬不动的那年。”
陈远一下子就明白这傻丫头,话里面的意思是什么了。
他没说话,只是抓紧了宋玉书的手几分。
他侧头看着她,宋玉书的肌肤细白如瓷,在阳光下,照的通透又漂亮。
宋玉书的眼睛很出彩,是那种上挑的丹凤眼,看着有几分凌厉,但是只有陈远才知道。
这姑娘有多傻。
也就是生了一张精明相,实际却傻的厉害。
陈远,“玉书。”
“嗯?”
“没什么。”
话到嘴边,这个内敛沉默的男人又咽了回去,他在心底悄悄说,我会对你好的。
对你一辈子好的。
这是陈远对自己的承诺,也是对宋玉书未说出口的承诺。
宋玉书倒是没多想,她牵着陈远的手,脚步生风,“走走走,我还要去一趟钢厂。”
其实,她刚回来的第二天,便去了钢厂,但是当时的财务科科长张学知并不在。
他随着厂长一起,去了外面出差公办去了。
这不,从人家那打听的消息,财务科张科长今天随着厂长一起,从外面回来。
陈远嗯了一声,“骑车过去,还是坐公汽?”
宋玉书卖了个关子,“都不是。”
她摇头晃脑,“我今天带你去开眼界,领着你去坐电车。”
她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短短几天的功夫,恨不得把自己体验过所有美好的东西,全部都跟陈远分享一遍。
看着这样的宋玉书,陈远忍不住笑了笑,“嗯,谢谢大小姐的优待。”
宋玉书呆了下,旋即哈哈大笑道,“这个称呼我喜欢。”
*
从西城的胡同巷子,到首都钢厂,足足有十几公里,就是骑自行车都有得骑。
所以,宋玉书从一开始就选择带着陈远去坐电车。
电车是有轨道的,而且还是在路面的,北京的电车来源很是悠久,在民国时期便已经有了。
后来公汽的新起,让电车慢慢沉寂了下去,不过比起坐公汽,宋玉书更喜欢坐电车。
听着电车压上铁轨的声音,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靠着车窗户的位置,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她觉得心情会很放松。
宋玉书拉着陈远上了电车后,从售票员那买了两张票,一共花了一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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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他在驻队当兵,而且是团级职位,未来前途无量,他长相外貌都不错,这么一个情况下,宋家是不可能挑剔他的。”
说实话,他们那个胡同大院那么多年轻人,不管是嫁人的,又或者是娶妻的。
陈远在这里面的条件都算是极为优异的,他差在不是北京本地人。
不过,这个影响不大。
对于陈远这种级别的人来说,爬到了高位上,到时候选择性会更多。
听完季长峥分析的这些。
沈美云若有所思,“那你当初和我结婚的时候,有分析我的条件吗?”
这话问的,季长峥一僵,他摇摇头,“没有。”
“没骗我?”
沈美云仰头看他,她是躺在他怀里的,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季长峥下颌线条极为流畅,弧度完美,五官俊美又英朗。
季长峥苦笑一声,“真没有。”
“当时见你的第一面,就着迷了。”
这是实话,当时看到沈美云的第一眼,他心里就在想,回去就打结婚报告,迟一秒和美云结婚,都是他的错!
沈美云,“真的?”
她怎么有些不相信呢?
季长峥,“自然。”
“不信?”
他低头吻了上去,打算拿出实际行动证明给她看!
得了!
这下,沈美云在也没有质疑的话了,她只是扶着腰下床的时候,骂了季长峥几句禽兽。
*
北京。
宋玉书是最会吃喝玩乐这些的,领着陈远出去后,便有些像是入水的鱼,有些找不着北了。
一整天都在外面玩,一直到天黑了,这才有些意犹未尽,“还有潘家园和王府井没带你去呢。”
他们就光去了长城和故宫。
陈远,“明天在去。”
在他过往的日子里面,从未这般放松过。
“好啊,明天去。”
“还有一家藏在巷子里面的老火锅店,我带你去尝尝味,那家是真不错。”
月光下,陈远含笑地看着她,“好。”
他们两人足足在北京城逛了三天,就这都还没逛完,可惜,陈远的假期要到了。
他们在出发的头一天下午,去了一趟季家。
之前季奶奶打算,托人带东西给沈美云和季长峥的事情,他们两个还记得呢。
陈远和宋玉书一上门。
季奶奶便笑道,“就等着你们了。”
她把收拾的包裹拿了出来,足足有一行李箱,“都在这里了。”
“阿远,玉书,麻烦你们帮我带给美云和长峥。”
这一行李箱的东西,包含了吃的用的穿的,但凡是季奶奶能想到的,全部都装了一遍。
陈远接了过来,还挺沉,足足有二三十斤重呢,不过陈远这人力气大,轻飘飘的就拿起来了。
“干娘,我会拿给他们的。”
这是承诺。
季奶奶嗳了一声,“谢谢你们了。”
说完,从兜里面拿了两个红包,递给他们,陈远不要。
季奶奶却说,“你是小孩子,第一次干娘家的门,这是你该得的。”
小孩子——
听到这个称呼,陈远头一次陷入了茫然。
第169章穿越第一百六十四天……
陈远过往十二年的人生里面,好像从来没有人问过他喊小孩子。
甚至,连父亲陈荷塘都没有过。
在陈远的印象里面,陈荷塘一直都是沉默寡言的,小时候的记忆,他记得的不多。
但是偶尔的几件,都是陈荷塘坐依在门口的位置,安静地看着远方。
一看就是大半天。
或者说,在陈远从小到大的人生里面,从来没有这么一位女性的长辈来关心过他。
一个都没有。
他生来克母,长大克父,他一直都是孑然一身。
“怎么不接着?”
眼见着陈远在发呆,季奶奶便温和地问道。
陈远坦然道,“没有收过长辈的红包。”
这话一落,季奶奶着实是心疼了,“以后有,以后来给干娘拜年,干娘只要活着,就给你红包。”
这话可谓是诚心。
就是陈远也忍不住怔了一下,这一次,他没在拒绝,而是接过了红包,“谢谢干娘。”
“一家人,不值当谢的。”
等从季家离开后,宋玉书牵着陈远的手,她突然道,“以后我也给你红包。”
“你怎么给?”
她是他的妻子。
哪里有妻子给丈夫红包的?
“我不管,我就要给。”
“你以前没收到过红包,以后和我结婚了,我每年都给,一直给,给到我爬不动的那年。”
陈远一下子就明白这傻丫头,话里面的意思是什么了。
他没说话,只是抓紧了宋玉书的手几分。
他侧头看着她,宋玉书的肌肤细白如瓷,在阳光下,照的通透又漂亮。
宋玉书的眼睛很出彩,是那种上挑的丹凤眼,看着有几分凌厉,但是只有陈远才知道。
这姑娘有多傻。
也就是生了一张精明相,实际却傻的厉害。
陈远,“玉书。”
“嗯?”
“没什么。”
话到嘴边,这个内敛沉默的男人又咽了回去,他在心底悄悄说,我会对你好的。
对你一辈子好的。
这是陈远对自己的承诺,也是对宋玉书未说出口的承诺。
宋玉书倒是没多想,她牵着陈远的手,脚步生风,“走走走,我还要去一趟钢厂。”
其实,她刚回来的第二天,便去了钢厂,但是当时的财务科科长张学知并不在。
他随着厂长一起,去了外面出差公办去了。
这不,从人家那打听的消息,财务科张科长今天随着厂长一起,从外面回来。
陈远嗯了一声,“骑车过去,还是坐公汽?”
宋玉书卖了个关子,“都不是。”
她摇头晃脑,“我今天带你去开眼界,领着你去坐电车。”
她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短短几天的功夫,恨不得把自己体验过所有美好的东西,全部都跟陈远分享一遍。
看着这样的宋玉书,陈远忍不住笑了笑,“嗯,谢谢大小姐的优待。”
宋玉书呆了下,旋即哈哈大笑道,“这个称呼我喜欢。”
*
从西城的胡同巷子,到首都钢厂,足足有十几公里,就是骑自行车都有得骑。
所以,宋玉书从一开始就选择带着陈远去坐电车。
电车是有轨道的,而且还是在路面的,北京的电车来源很是悠久,在民国时期便已经有了。
后来公汽的新起,让电车慢慢沉寂了下去,不过比起坐公汽,宋玉书更喜欢坐电车。
听着电车压上铁轨的声音,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靠着车窗户的位置,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她觉得心情会很放松。
宋玉书拉着陈远上了电车后,从售票员那买了两张票,一共花了一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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