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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寓言的多重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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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利用一则寓言小故事来力图证明“责己”的重要性。

    他是这么说的:有一个人,多年来不断指责她家对面的邻居很懒惰“你瞧她的衣服,永远洗不干净,看,她晾在院子里的衣服总是有污点,我真的不知道,她怎么连洗衣服都洗成那个样子直到有一天,有个明察秋毫的朋友到她家,才发现不是对面的邻居衣服不干净。细心的朋友拿了一块抹布把她家的窗户上的灰尘抹掉,说“看,这不就干净了吗?”

    于是这人便根据这则寓言得出了他的结论:“原来,是自己家的窗户脏了。”

    这可能也就是“责己”论的出处了。

    不过,很多时候人们可能还会看到另一个层面,因为这则寓言小故事,也许还可以用另一种手法来描述:

    “有一个人,多年来不断指责她家对面的邻居很懒惰“你瞧她的衣服,永远洗不干净,看,她晾在院子里的衣服总是有污点,我真的不知道,她怎么连洗衣服都洗成那个样子直到有一天,有个明察秋毫的朋友到她家,才发现不是对面邻居的问题。细心的朋友拿了一块抹布把她家窗户上的灰尘抹掉,说“看,哦的天!原来你的邻居不仅仅是懒惰,不仅仅是洗不干净衣服,现在竟然还在室外和他人一起裸奔呢!”

    于是针对这则寓言我们又可以得出另一种结论:“原来,自家的窗户脏了也许更好些,至少看不到发生在外面的那些罪恶与丑陋。”

    喜欢坚持“责己”论者,在事实上却也并没有多少人打算真正去“责己”而他们喜欢坚持这种论调的原因,只不过希望别人都去“责己”罢了。这就是同一则寓言在第一种情况下的思维滥觞之衍射,而我举出的第二种情况,则是那些喜欢坚持“责己论”的人所坚决忌讳并一直都在竭力回避的问题。

    空泛的说教往往就是这样:只看到事物的一个面,却看不到事物的全般。

    利用寓言来说事儿,那么其中所隐藏的诡辩成分也就自然少不了,而通过盗用一些寓言里的似是而非之逻辑,去企图玩弄障眼法的论调,在事实上,不仅走向了形而上的空穴来风,同时也走向了“无理也强辩”的思维歧路。

    只知道责己不知道责人,是愚蠢的。

    走在大街上,如果有人踩了你的脚,那么不管对方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你的脚被踩了是事实:“哎呀,哥们儿,真对不起,是我耽误您脚落地了。抱歉抱歉,您老歇歇气,别跟我的脚一般见识。”

    如果要如此“责己”那还不如放个屁更能让自己的心里舒坦。

    当盗贼入室抢掠你家东西的时候:“哎呀,真不好意思,是我让盗贼先生变得如此贫困的,所以我家的东西,只要盗贼先生不嫌弃,那就想拿啥就拿啥吧。”

    如此“责己”之行,无疑把“法律”当成一盆臭狗屎了!

    有色鬼在强奸少女,而围观者众:“那个家伙真可怜,假如他有老婆就肯定干不出这种事情。唉,都怪我们这些人没有及早地给他找个女人做他的老婆,要不然他何至于要去强奸姑娘呢。罢罢罢,强奸就强奸吧,人间总也要有点人道主义才行的,至少那姑娘的被迫献身之行为,也总算暂时安慰了一个光棍的性饥渴:与人为善,胜造七级浮屠嘛,所以姑娘还是先委屈一下吧,做点善事也没什么不妥的。”

    如此“责己”又与禽兽何异?

    “责己”与“责人”之是非对错,不能通过一则寓言来定论,而必须要针对具体事件去实事求是的分析辩证才可以下结论。

    不论是“责己”还是“责人”都不应通过吹毛求疵的解说去胡乱下结论。

    很多寓言,往往不过反映了事物的一面性,而非代表着事物的全面性。

    我们要坚持那些正确的“责己”与“责人”而不能盲目地就把所有的“责人”言论都当成了狗屁,更不能把盲目地“责己”行为,也树为“做人之道”

    自己没错的时候,而偏要去姑息并无视那些错误的东西,那么如此“责己”的行为和言论,则与“助纣为虐”的小人行径没什么本质区别;而当自己有错的时候,却偏偏要把所有责任都推卸到别人身上,则是死不认错的无赖与伪君子之下三滥的无耻行径。

    就比如本文开头段落里所描述的那个人,就毫无理由地把举凡“责人”的行为都当作了谬误并进行鞭笞,却把“责己”当成了真理并力图去宣扬。

    然而,我却分明在他的文中读到一些非常自相矛盾的东西:他的文字,很明显是在宣扬“责己”的重要性,然而在他的文中,我却看到他依然还是在努力去“责人”却丝毫都不去反省他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

    所以他对于“责己”问题,依然只不过是停留在“说说而已”的程度:在事实上,他玩弄了“责己”概念。

    “责己”也好“责人”也罢,无非都需要一颗良心作支撑。委屈地“责己”行为,是因为惧怕某些人所以才去言不由衷,荒谬的“责人”则是不喜欢担负任何责任的小人与伪君子之人格特征。

    “责己”与“责人”应该相提并论,而不可独强其一。

    不过,我的这一说,又难免要被他人给利用了去:君不见如今世人,喜“责己”者原本就乏,好“责人”者原本就众,纵使“责己与责人,应该相提并论,而不可独强其一”的观点能被世人所接受,在绝大多数时刻估计也会走了形变了味儿,从而又有可能变成一个“不死不活”的东西了。

    2009年3月9日

    山野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