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事件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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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名叫时差七小时的电影正在引起全国的关注。之所以能引起关注,是因为里面饰演主角的叫妞妞(真名李倩妮);妞妞之所以备受关注,不是因为她的演技她的姿色(她长相平平),而是年仅25岁正在国外留学的她,竟在三个公司拥有累计769万元的股份;之所以对妞妞的资产特别感兴趣,是因为妞妞的父亲担任着深圳市的主要领导职务(我这里没有说父亲与女儿资产之间必然的联系)。于是,这部电影才上演,一场公众的舆论监督也同时拉开了序幕。先是在网络上人声鼎沸,继尔转向传统媒体的连篇累牍,层层披露意在顺藤摸瓜,终于,妞妞的父亲——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站出来开口说话并作深刻检查了。至此,公众的期待有了答案,一桩事情算是有了结局。至于这个结局能否服民心,那是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事,与本文所谈话题无关。
现在回过头来分析这起事件之所以会引起轰动,是因为里面确实存在着令人心存疑惑之处:
疑惑之一:政府部门向学生推销这部电影,显然违反市场规律和政策要求,引起学生家长不满也就在情理之中。那么,有关部门又何必要多管闲事这么做?
疑惑之二:一个还依靠父母供养的国外留学生,哪里来的巨额资金开办公司?
疑惑之三:如果正如有人所辨解的,妞妞其中269万股份是别人“零转让”给她的,那么别人凭什么会把数百万的好处白白送给她?
疑惑之四:妞妞从1995年起先后到英国读了中学,到美国读了三个大学,这不是一般家庭所能承受的,那么这些昂贵的学费又从何而来?
疑惑之五:既然妞妞的父亲是个高官,那么妞妞的一切是否与她的官员父亲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呢?这也是观众质问的“终极目标”
一段时间来,报刊电视正是围绕观众关心的这几个问题,对妞妞本人及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作了追踪报道。事情也便一步步逼近真相。目前的结论又可归结为四点:
其一,深圳市教育部门已承认组织工作“不细”并表示今后将对“原来推荐看片”的做法予以改进,教育部门不再具体就某部影片进行推荐观看。其二,制片商坦言他们没有花政府的钱,2100万元的拍摄资金来源于深圳民营企业的自愿投资。其三,对于妞妞名下有三公司及出国留学费用来源,妞妞解释母亲是做生意的,母亲给女儿几百万很正常,并非常难过的表示自己的父母真的是无辜的。其四,妞妞父亲李意珍就媒体提出的问题作出了正面的回应,表示他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动,这个教训很深刻,郑重地向广大学生和学长表示深刻的歉意“没有让家属、子女实行回避制度客观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件事情在一定程度上给市委的工作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此前已请示组织调查其家属经营的公司的业务和运作。
小小女主角,速成大富婆?一部电影连带出如此扣人心弦的“花絮”已经够喧宾夺主了,这在中国电影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如果妞妞的走红果真与其背后的父亲没有什么干系,那么,我们只能徒叹妞妞命运不济: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自己长相平平却非要去演什么主角;不该生在父亲为官的官员之家;不该有个在文化产业方面有着许多说不清道不明履历的母亲;不该让教育部门下“行政指令”来撑自己的腰包。有这些因素存在,妞妞岂会不招来社会愤怒,岂有不被“棒杀”之理。可是话反过来讲,如果抛开了这些因素,妞妞又能折腾得出如今这般模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事件虽然暂告一段落,该检讨的好象都检讨了,该表白的好象也都表白了,然后它留给我们的思考依然是深远的,挖掘其中的教训更是十分深刻。笔者愚见,以为在以下几点上还是值得说道一番。这里权且记录,作为这一事件的备忘。
第一,凡是看过这部所谓的青春偶像剧的人心里都会纳闷:这部投资可观的电影请来了香港偶像明星助阵,在媒体上的宣传也颇具规模,可是这部电影的女主角却在电影界无人知晓;这个被叫做妞妞的女孩,同时也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出品人、制片人;她是谁,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搞创作的只能为人“作嫁衣”唯独其貌不扬的妞妞能得到别人梦寐以求也得不到的机会?这世上的事有时候就是这样让人琢磨不透。
第二,影片女主角最初采用网络征选,但最终还是花落原著者妞妞身上,这着实有些蹊跷。报道说,男主角陈冠希跟剧组的矛盾从没间断,他首先看到女主角就摇头,说不拍了。然后导演阿甘也承认女主角妞妞不漂亮也不会演戏,给剧组带来很多麻烦。导演阿甘还说,整个拍摄周期延长了一个星期。很难想象,一个平时有说有笑的女孩,站在镜头前就连路都不会走了。第一周,给她安排一些不那么重要的戏,多一些群戏,让她先适应,但依然很狼狈。这样的花絮比起电影来更让人刮目相看,也使我们懂得培养一名演员是何等的艰难啊。
第三,妞妞说自己很幸运,写书和写剧本都是很偶然的机会,父亲让她把留学经历写成书,也算是练练中文,后来说要拍成电影让她改成剧本。这是较早见诸媒体的妞妞告白。这与最近妞妞父亲的告白中“她要去演电影,我更是反对。为此,我和女儿的关系一度紧张。但我最终还是尊重她的选择”的说法有些稍稍的出入,既然是“尊重”先前就毋需让女儿去改写剧本,还说什么拍电影。不知道这拍电影的馊主意到底是谁出的?
第四,追根究底后才明白,原来这部影片完全是由深圳制作班底打造,由深圳市三家公司投资,深圳导演阿甘执导,而为妞妞出书的出版社也是当然的深圳地区的出版社,小道消息还说那正是妞妞妈妈曾经工作过的单位。那么报上披露的妞妞那句“出版社不知道我爸爸是谁”要么是假的,要么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不得不感叹妞妞的文学水平,那么我们又觉得她的父亲当初真是太小瞧自己的女儿了。
第五,妞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实一开始她的父母并不主张她出演这部电影,当时她报名参加女主角的全球征选的那段时间是和父母关系最紧张的一段时间。这一叙述与父亲的告白完全一致。之所以父母没办法,完全是因为妞妞在留学生活中练就了敢作敢为的性格。但有一点令人不敢相信,断了妞妞的生活来源,她还有如此敢作敢为的胆量吗?
第六,制片主任居晔对记者说,这部电影从投资到制作,没有花政府一分钱。在开始融资时,很多深圳的民营企业对这部电影十分看好,因为这是国内第一部真实再现中国学生国外留学生活的影片,它填补了学生电影题材的一个空白,企业都主动表示愿意投资。关于这一点,妞妞的父亲在告白中好象没有提及,相信他既然不会为影片推荐打招呼,那么就更不会为钱的事情去犯错误。民营企业的高觉悟,纯属自己的一厢情愿,也表明中国电影事业根基扎实。我们对此应该持乐观的态度。
第七,深圳市政府对本市的优秀作品一贯都有支持的政策,比如花季雨季就是政府花钱拍的,政府又花钱来做宣传,因为它是深圳本土的优秀作品,值得宣传,对深圳宣传部门来说,宣传深圳本土的优秀作品当然是一种责任。况且妞妞不是第一,只是第二。再说了,以前的女生日记、纸飞机,省有关部门都曾经下文要求全市中小学生组织观看。现在矛头都在指向有关部门发文收孩子20元钱让大家看电影,那不是有人别有用心又是什么?
第八,妞妞父亲在告白中说,他对中纪委规定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能在该领导管辖地区及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认识上有局限性、片面性。以为这主要是指不从事金融、证券业,不从事房地产,不承包工程等敏感问题,所以他一再要求家属、子女不能沾这些领域的边,忽视了在文化产业方面也要注意这个问题。呵呵,那可真是领导工作繁忙给忽视了,原来这文化竟是“产业”这文化竟与“经济”沾着边啊!
一部电影有可以用设置画外音的办法来突出主题。本文走笔至此,已显得杂乱无序,那么,权当用这个方法就我挂一漏万式的叙述弄个画外音吧,也算是拾遗被缺了。
“妞妞事件”备忘录画外音:
父爱诚可贵,母爱更伟大。若没有在出版社的好妈妈,深圳那个叫妞妞的她能出书吗?只有好妈妈,更需要有个好爸爸。没有当领导的穷爸爸,那书印出来还怎么卖,上不了畅销书排行,更不会有人抢着投资把它当电影拍。总而言之言而终之,有了好爸爸,再有个好妈妈,那就是双剑合壁,如虎添翼。一句话:“有了好爸妈,走遍天下也不怕”
读者若对此文仍与观看时差七小时那样意犹未尽,不妨再就以下妞妞说的十句话作一判断,你认为正确的打勾,你认为不正确的打叉:
1、出版社不知道我爸爸是谁。
2、我不会那么笨用爸爸的关系。
3、我成功,就一定是因为爸爸吗。
4、我妈妈做生意,给我几百万很正常。
5、我不是老板,我也没有说谎。
6、他们(父母)真的是无辜的。
7、花季雨季不是也要求大家都去看吗。
8、出版这本书,他(父亲)比我更高兴。
9、不出一分钱也可以当总经理,当法人代表
10、写了三分之二的时候,是我妈妈说,不如拿去给出版社看看。
一部名叫时差七小时的电影正在引起全国的关注。之所以能引起关注,是因为里面饰演主角的叫妞妞(真名李倩妮);妞妞之所以备受关注,不是因为她的演技她的姿色(她长相平平),而是年仅25岁正在国外留学的她,竟在三个公司拥有累计769万元的股份;之所以对妞妞的资产特别感兴趣,是因为妞妞的父亲担任着深圳市的主要领导职务(我这里没有说父亲与女儿资产之间必然的联系)。于是,这部电影才上演,一场公众的舆论监督也同时拉开了序幕。先是在网络上人声鼎沸,继尔转向传统媒体的连篇累牍,层层披露意在顺藤摸瓜,终于,妞妞的父亲——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站出来开口说话并作深刻检查了。至此,公众的期待有了答案,一桩事情算是有了结局。至于这个结局能否服民心,那是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事,与本文所谈话题无关。
现在回过头来分析这起事件之所以会引起轰动,是因为里面确实存在着令人心存疑惑之处:
疑惑之一:政府部门向学生推销这部电影,显然违反市场规律和政策要求,引起学生家长不满也就在情理之中。那么,有关部门又何必要多管闲事这么做?
疑惑之二:一个还依靠父母供养的国外留学生,哪里来的巨额资金开办公司?
疑惑之三:如果正如有人所辨解的,妞妞其中269万股份是别人“零转让”给她的,那么别人凭什么会把数百万的好处白白送给她?
疑惑之四:妞妞从1995年起先后到英国读了中学,到美国读了三个大学,这不是一般家庭所能承受的,那么这些昂贵的学费又从何而来?
疑惑之五:既然妞妞的父亲是个高官,那么妞妞的一切是否与她的官员父亲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呢?这也是观众质问的“终极目标”
一段时间来,报刊电视正是围绕观众关心的这几个问题,对妞妞本人及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作了追踪报道。事情也便一步步逼近真相。目前的结论又可归结为四点:
其一,深圳市教育部门已承认组织工作“不细”并表示今后将对“原来推荐看片”的做法予以改进,教育部门不再具体就某部影片进行推荐观看。其二,制片商坦言他们没有花政府的钱,2100万元的拍摄资金来源于深圳民营企业的自愿投资。其三,对于妞妞名下有三公司及出国留学费用来源,妞妞解释母亲是做生意的,母亲给女儿几百万很正常,并非常难过的表示自己的父母真的是无辜的。其四,妞妞父亲李意珍就媒体提出的问题作出了正面的回应,表示他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动,这个教训很深刻,郑重地向广大学生和学长表示深刻的歉意“没有让家属、子女实行回避制度客观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件事情在一定程度上给市委的工作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此前已请示组织调查其家属经营的公司的业务和运作。
小小女主角,速成大富婆?一部电影连带出如此扣人心弦的“花絮”已经够喧宾夺主了,这在中国电影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如果妞妞的走红果真与其背后的父亲没有什么干系,那么,我们只能徒叹妞妞命运不济: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自己长相平平却非要去演什么主角;不该生在父亲为官的官员之家;不该有个在文化产业方面有着许多说不清道不明履历的母亲;不该让教育部门下“行政指令”来撑自己的腰包。有这些因素存在,妞妞岂会不招来社会愤怒,岂有不被“棒杀”之理。可是话反过来讲,如果抛开了这些因素,妞妞又能折腾得出如今这般模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事件虽然暂告一段落,该检讨的好象都检讨了,该表白的好象也都表白了,然后它留给我们的思考依然是深远的,挖掘其中的教训更是十分深刻。笔者愚见,以为在以下几点上还是值得说道一番。这里权且记录,作为这一事件的备忘。
第一,凡是看过这部所谓的青春偶像剧的人心里都会纳闷:这部投资可观的电影请来了香港偶像明星助阵,在媒体上的宣传也颇具规模,可是这部电影的女主角却在电影界无人知晓;这个被叫做妞妞的女孩,同时也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出品人、制片人;她是谁,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搞创作的只能为人“作嫁衣”唯独其貌不扬的妞妞能得到别人梦寐以求也得不到的机会?这世上的事有时候就是这样让人琢磨不透。
第二,影片女主角最初采用网络征选,但最终还是花落原著者妞妞身上,这着实有些蹊跷。报道说,男主角陈冠希跟剧组的矛盾从没间断,他首先看到女主角就摇头,说不拍了。然后导演阿甘也承认女主角妞妞不漂亮也不会演戏,给剧组带来很多麻烦。导演阿甘还说,整个拍摄周期延长了一个星期。很难想象,一个平时有说有笑的女孩,站在镜头前就连路都不会走了。第一周,给她安排一些不那么重要的戏,多一些群戏,让她先适应,但依然很狼狈。这样的花絮比起电影来更让人刮目相看,也使我们懂得培养一名演员是何等的艰难啊。
第三,妞妞说自己很幸运,写书和写剧本都是很偶然的机会,父亲让她把留学经历写成书,也算是练练中文,后来说要拍成电影让她改成剧本。这是较早见诸媒体的妞妞告白。这与最近妞妞父亲的告白中“她要去演电影,我更是反对。为此,我和女儿的关系一度紧张。但我最终还是尊重她的选择”的说法有些稍稍的出入,既然是“尊重”先前就毋需让女儿去改写剧本,还说什么拍电影。不知道这拍电影的馊主意到底是谁出的?
第四,追根究底后才明白,原来这部影片完全是由深圳制作班底打造,由深圳市三家公司投资,深圳导演阿甘执导,而为妞妞出书的出版社也是当然的深圳地区的出版社,小道消息还说那正是妞妞妈妈曾经工作过的单位。那么报上披露的妞妞那句“出版社不知道我爸爸是谁”要么是假的,要么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不得不感叹妞妞的文学水平,那么我们又觉得她的父亲当初真是太小瞧自己的女儿了。
第五,妞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实一开始她的父母并不主张她出演这部电影,当时她报名参加女主角的全球征选的那段时间是和父母关系最紧张的一段时间。这一叙述与父亲的告白完全一致。之所以父母没办法,完全是因为妞妞在留学生活中练就了敢作敢为的性格。但有一点令人不敢相信,断了妞妞的生活来源,她还有如此敢作敢为的胆量吗?
第六,制片主任居晔对记者说,这部电影从投资到制作,没有花政府一分钱。在开始融资时,很多深圳的民营企业对这部电影十分看好,因为这是国内第一部真实再现中国学生国外留学生活的影片,它填补了学生电影题材的一个空白,企业都主动表示愿意投资。关于这一点,妞妞的父亲在告白中好象没有提及,相信他既然不会为影片推荐打招呼,那么就更不会为钱的事情去犯错误。民营企业的高觉悟,纯属自己的一厢情愿,也表明中国电影事业根基扎实。我们对此应该持乐观的态度。
第七,深圳市政府对本市的优秀作品一贯都有支持的政策,比如花季雨季就是政府花钱拍的,政府又花钱来做宣传,因为它是深圳本土的优秀作品,值得宣传,对深圳宣传部门来说,宣传深圳本土的优秀作品当然是一种责任。况且妞妞不是第一,只是第二。再说了,以前的女生日记、纸飞机,省有关部门都曾经下文要求全市中小学生组织观看。现在矛头都在指向有关部门发文收孩子20元钱让大家看电影,那不是有人别有用心又是什么?
第八,妞妞父亲在告白中说,他对中纪委规定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能在该领导管辖地区及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认识上有局限性、片面性。以为这主要是指不从事金融、证券业,不从事房地产,不承包工程等敏感问题,所以他一再要求家属、子女不能沾这些领域的边,忽视了在文化产业方面也要注意这个问题。呵呵,那可真是领导工作繁忙给忽视了,原来这文化竟是“产业”这文化竟与“经济”沾着边啊!
一部电影有可以用设置画外音的办法来突出主题。本文走笔至此,已显得杂乱无序,那么,权当用这个方法就我挂一漏万式的叙述弄个画外音吧,也算是拾遗被缺了。
“妞妞事件”备忘录画外音:
父爱诚可贵,母爱更伟大。若没有在出版社的好妈妈,深圳那个叫妞妞的她能出书吗?只有好妈妈,更需要有个好爸爸。没有当领导的穷爸爸,那书印出来还怎么卖,上不了畅销书排行,更不会有人抢着投资把它当电影拍。总而言之言而终之,有了好爸爸,再有个好妈妈,那就是双剑合壁,如虎添翼。一句话:“有了好爸妈,走遍天下也不怕”
读者若对此文仍与观看时差七小时那样意犹未尽,不妨再就以下妞妞说的十句话作一判断,你认为正确的打勾,你认为不正确的打叉:
1、出版社不知道我爸爸是谁。
2、我不会那么笨用爸爸的关系。
3、我成功,就一定是因为爸爸吗。
4、我妈妈做生意,给我几百万很正常。
5、我不是老板,我也没有说谎。
6、他们(父母)真的是无辜的。
7、花季雨季不是也要求大家都去看吗。
8、出版这本书,他(父亲)比我更高兴。
9、不出一分钱也可以当总经理,当法人代表
10、写了三分之二的时候,是我妈妈说,不如拿去给出版社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