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人阁 > 电小二 > 第一章

第一章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来渡劫之王第九特区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飞剑问道

一秒记住【钱人阁 www.qianrenge.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每个英雄传说的开始,都是像这样的──

    从前从前,有个帅到天怒人怨的美男子

    嗯,不对,这样好像有点普通,一点神秘的fu都没有,而且他的帅跟太阳不会从西边升起一样是常识跟真理,不用强调也没关系!

    那改成这样好了──

    从前从前,在世界初自浑沌中成形、神魔的对立仍让天下大乱的时代,天选者横空出世!

    韩璇拨了拨滑下额头的浏海,觉得自己还挺有文学细胞的,说不定其实他该去当作家。

    可惜,帅哥的宿命就是世人太需要他的美貌,他只能隐藏自己的多才多艺,免得天妒英才,那些因为得不到他关注、因爱生恨的anti们因此失控而跑来泼他王水。

    anti是什么呢?身为多才多艺的帅哥,有必要额外解释一下。这个词算是fans的反义,就像fans的快乐就是追随他们的偶像,把偶像的话当圣旨,收藏着偶像的一切,相信偶像能带来世界和平,anti也会做这些事,只是他们的出发点与目的和粉丝完全相反,换言之,他们是因为痛恨某个“偶像”而存在。

    听起来虽然很疯狂,但世界毕竟无奇不有,anti一词从哪里传来的不可考,因为他没空查维基,他的助理小妹没跟着他一起穿越所以他也没办法问她。不过各知名偶像几乎都会有几个anti,尤其是演艺圈,anti的势力往往跟fans一样庞大而且有组织,简直像邪教一样唉,没办法,人帅是非多!他只有一个人,他的爱给不了全世界啊!

    重点是,如果他因此受伤,那他遍布全球的粉丝可能会因为心疼而暴动,他韩大美男的fans与anti的对峙也许会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战,导致生灵涂炭,世界动荡,文明覆灭,人类绝种,那他就罪过了。所以为了世界和平,他只好继续装草包。

    嗳,当帅哥,粉辛苦滴!

    韩璇默默叹了一口气,就着篝火埋头写着他生平的第一部冒险大作,一边用毛毯把身体裹紧,抵御高山深夜里的寒气。

    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不过他和他那些伙伴已经做好回不去的准备,很乐天的开始了他们五个人在这个莫名其妙世界里的大事业,虽然他的世界巡回演唱会应该因此开了天窗韩璇想到这,又忧国忧民地支着下巴出神了起来,他的粉丝们不会因为伤心绝望而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举动吧?

    他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啊,真不知道是谁问了碟仙那个蠢问题──碟仙果然超威的,连穿越都办得到,还一次五个,难怪追远街十三号会人人闻之色变。

    总之,他也没有任何办法。但他相信他万能的助理小妺跟经纪人一定可以想出办法滴!他就不浪费力气烦恼了。

    没错,他穿越了。不过这么没创意的开场白,他韩大帅哥当然不屑用滴。

    穿越耶!他曾经跟当大导演的好友毛遂自荐,自降片酬当他穿越大片的男主角,他怕好友出不起他的片酬而错失了与他这个未来影帝共事的机会──超有义气的有没有?!

    想不到,好友竟然吐嘈他说:哪一天他想拍一部男主角完全不用演技,只靠卖脸的商业无脑片,他韩璇一定是不二人选。

    那是什么话啊!

    他知道好友嫉妒他的美貌已经很久了,所以当下很有气量地不跟他计较,甚至还阿沙力地答应替他的电影配乐──不是他要臭屁,电影配乐后来得奖无数,卖到缺货,他可是一点也不意外,他习惯了!

    拍不了穿越片,真枪实弹地来个穿越大冒险也不错。

    和四个伙伴穿越至今,冷飕飕的冬天过去了,春暖花开的春天也接近尾声,他们几乎没时间去数时间的流逝,实在是因为,天天都很忙啊!

    真不知道是谁提议要卖土窑鸡呃,虽然他当时也是举双手赞成啦,还很乐天地跟兄弟们保证,为了准备世界巡回演唱会,他每天都嘛上健身房做体能训练,当个卖笑的店小二而已,小意思!

    香喷喷的土窑鸡,也就是叫化鸡,丢到土里烧一烧就能吃,光想到就流口水,能吃又能卖,真是天才好主意。因为他们刚好穿越到无人的山寨里,所以就想了个很酷的名字──山寨鸡!

    怎知道,山寨鸡开张第一天他就后悔了。虽然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店里耍帅──当然其实他不用耍就很帅──不过总要应顾客要求,唱首歌、耍个特技什么的,一天下来,光是应付那些快要踏破他们山寨大门的顾客,晚上打烊后吃个饭洗个澡,躺下来时连躲在棉被里怀念一下廿一世纪的家乡都没时间,就累得睡死了!

    有一天,他拿着从廿一世纪带过来的镜子端详自己的帅脸,发现脸上竟然出现了黑眼圈!哦买尬!他立刻呼唤兄弟们前来围观──

    世界上最帅的熊猫出现了!

    言归正传,总之大家忙了几个月之后,终于看开了。人生在世,钱够花就好,青春帅气的脸皮可是一去不复返啊!五个人开了个有开跟没开一样的小组会议,决定他们的山寨鸡即日起暂停营业,以后只在春节开张,一年只忙大年初一到十五!于是他们公告山下和五香镇的所有乡亲父老,明年春节再会啦!

    嗳,当时啊,五香镇那些少女少妇因为舍不得他们而流下的泪水,简直比尼加拉瓜大瀑布还壮观,他们差点要游泳出城啊!

    暂停营业,该去享受人生啦。韩璇决定该是展开他的英雄大冒险的时候,他还打算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编成一部旷世巨作,如果他能回到原来的世界,这本书一定会引起轰动;就算回不去,这世界好像还不流行穿越小说,那他就成为这世界穿越小说的开山祖师爷!看他多聪明啊哈哈哈翻开这本超厚空白笔记本,前几页还有一些他打算用在歌词里的注记,还有几页已经画上一条条五线谱和豆芽菜。这本笔记和笔记用的太空笔跟其他乔装工具一起放在他的包包里。

    跟这个大冒险有关的第一行字是这样的──

    二一三年二月十三日,抓鬼研究社年度活动。地点,追远街十三号。

    韩璇还真没想到他的大冒险是这么开始的,当时只是随手注记在本子上。

    参加抓鬼研究社,是他不为人知的小秘密。每当他参加社团活动时,狗仔们伺机而动,总是猜他是不是又换了某个情人,谁知道他会面的对象其实是四个大男人,而他们的共同目标其实是阿飘!

    偶像天王怎么能参加这种阿里不达的社团呢?他的经纪公司曾经阻止他好几次,最后总敌不过他各种天才各种牛逼各种无所不用其极的反抗手段,正所谓风雨生信心,路遥知马力!越强烈的阻扰,就越让他坚强地证明他对抓鬼研究社的热爱!

    后来公司妥协了,还安抚似地帮他接了一部鬼片──超刺激的!虽然有很多嫉妒他美貌的记者跟据说很专业但也不知道专业在哪、大概会写很多字就叫“专业”的专业影评人,长篇大论地抨击他完全没演技,还不如回去唱歌。他们尤其看不惯在戏里一片惊悚绝望的氛围下,导演还是把他拍得帅气逼人,还说从来没有一部鬼片,男主角的特写镜头竟然比女主角跟鬼加起来还要多──啧,不是他要说,导演不过是把他十分之一的帅气拍出来,那些“专业”影评人就如此难以适应,要是把他真实的帅气百分百呈现给大众,他们不是要心脏麻痹晕死一百次了?帅哥真的很为难有没有?总之那部片票房还是吓吓叫,他宣传的特写海报天天有人偷撕,影城老板还要派人加强巡逻哩。

    但是他仍是和经纪公司约法三章,这种被他们认为有点低级的兴趣,只能在他们做了万全的掩护下进行,经纪公司还到处放烟雾弹,他们抓鬼研究社聚会的附近,总会有公司最近力捧或合作公司的女星“正好”低调地快闪,低调的程度还正好能让狗仔拍张照作为明日娱乐版的头条,那想当然耳成为掩护他兴趣的最好烟雾弹。

    这次也是因为巡演在即,公司特别让他在开唱前抒解一下压力,才答应让他参加的。

    为什么喜欢灵异事件呢?大概是因为神秘跟刺激吧!而且他相信,就算是灵界的好兄弟,也绝对舍不得对花容月貌的他下毒手,所以向来他都是有名的大胆跟敢冲,遇到鬼屋一定第一个冲进去。

    可惜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好兄弟们太害羞了,他们对他的美貌太过敬爱太过崇拜,他这么爱往阴森森的地方跑,从小到大却从来没见过鬼。

    可惜啊,他多想对好兄弟们说,想跟他要签名,不要客气啊!他对粉丝最大方的,粉丝无国界,灵界天界人间界都不是问题,要烧给他们都可以唷!

    笔记之后除了一些不相干的注记,翻到下页,就是他穿越到这里来后的第一篇纪录了──

    黑抹抹的鬼地方,晚餐是烤地瓜,床有点臭而且实在不好睡,真想念我的感温床。

    接下来就没了,这还是他穿越到这里来的第一天晚上,太无聊,随手写下的。他原本就有记录一些琐事的习惯,有时可以当作创作材料,不过山寨鸡开张后,他就连一棵豆芽菜也画不出来了。

    昨天离开山寨后,他又开始动笔记录一些有的没的。

    身为英雄,总是会有不平凡的遭遇,这一定是老天爷给我的启示,于是我挥别兄弟们下山,决定开始英雄的冒险旅程。阿乐建议我带把武器出门,遇到危险好防身。我早就怀疑他暗恋我很久了,那么在意我的贞操可惜他跑去当整形医师,偶像明星怎么可以跟整形医师扯上关系?我们这辈子是不可能了,断背山他就自己爬吧。山寨里刚好有几件武器,本来我觉得长剑比较帅气,大侠都嘛背长剑,但是天阔建议我拿匕首好吧,匕首就匕首,反正那把剑也太占空间了。

    以上,就是我的新手装备。

    第一天,半只怪也没遇到,难道是因为我还在新手村的关系?我决定往荒野走,但是我忘了买张地图,差点在荒郊野地里迷路,而且野外还冷得要死。幸好,身为英雄传说里的男主角,是没那么容易死滴!一队商队正巧路过,他们收留了我,让我跟他们一起旅行。

    剩下来的内容都是他怎么给商队里每一个人取绰号,毕竟要记住他们每一个的名字,对他而言实在有困难。

    这个商队大约十来个人,以一个看起来正气凛然的老头为首,韩璇偷偷叫他林天师,因为他长得有点像他小时候的偶像,专门演殭尸片里,威风杀爆殭尸的天师道长林正英!身为灵异爱好者,林大师的殭尸片怎么可能会错过呢,而且这位领队老兄刚好也姓林,真是太巧了,就是不知道跟着他们一起旅行的话会不会也遇到殭尸?一想到就觉得超刺激的!

    听他们说,他们打算翻越这座什么奈什么山的,到邻国去做生意。他一想,有人当他的向导是最好了,他本来就打算到处流浪,于是他也决定跟着他们到邻国去。

    由于前一晚在郊外的教训,韩璇一到达上山前最后补给的城市里,就开始盘算怎么用他包包里一些应该用不上的东西换一些御寒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