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来渡劫之王第九特区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飞剑问道

一秒记住【钱人阁 www.qianrenge.org】,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他是王。

    他总带着磅礴的霸气,冷冽、狂傲、不可一世。

    他飞扬的黑发张狂的在风中昂扬着,像一头黑色的雄狮,高高在上的俯视他所拥有的属地。

    橘红的夕阳照进宫闱中,一双白皙的手出现在眼前,那双戴着金镯子的手端着一只玉盘,盘上有酒、有杯,雕工精致。

    端着玉盘的人在向前移动,移到那王者的面前,她这时才突然发现那双手是她的,她正是端盘的人。

    他的衣着贵重,其上绣着绚丽的图案,但那袭衣,却未能遮掩他昂藏的体魄,也无法修饰他刚硬的霸性。

    他转过身来,她再度震慑于他阳刚的美,即使是和他朝夕相处这么多个晨昏之后的现在,她还是不由自主的屏息。

    他一定不会同意她的想法,他认为形容男人“美”是一种侮辱,但她还是认为他很美,一种霸道的美,同样让人炫目而敬畏。

    他伸出手,揽住她的纤腰,一把将她强拉到身前,俯身吻她。

    匡啷——

    手上的玉盘翻了,掉到地上,酒洒了,流了一地的金黄。

    她不介意,他更不在乎,她的小手攀到了他的颈后,回应着他的热吻。

    她的身心都被他占据,她不介意,她早已完全臣服。

    他是王,她的王

    睁开眼时,唐可卿的心仍在狂跳,她全身发热、口干舌燥的在床上坐起,看见镜中的自己一脸绯红,双瞳如秋水般迷蒙,黑发散乱的围在脸旁,樱唇微张地吸着气,胸口则因缺氧而起伏着。

    老天,她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

    厌恶镜中那柔弱思春的自己,她跳下床,冲进浴室洗脸,冰凉的清水微微降低了颊上热烫的温度,她拿毛巾擦去一脸水,擦到一半却忍不住将脸埋在毛巾里沮丧的闷喊了一声。

    可恶。

    一个男人,同一个男人,在她梦中出现过无数次,但他没有脸,每次她醒来后,无论如何努力去想,都想不起他的脸,只记得他伟岸的胸膛、他的吻、他的手,还有他那健硕美丽赤luo的身躯——

    他和她**。

    唐可卿沮丧的发出呻吟,让她恼怒的是,她在梦中的热情迎合和卑躬屈膝,有几回,在梦中她竟然还对他下跪,像奴隶一般跪在那个男人面前,虽然在梦中所有的人见到他都会跪下,她还是觉得无法忍受。

    不只无法忍受她对人下跪,更无法忍受当时她是真的怕他,怕那个男人,怕到跪下时甚至会忍不住微微颤抖。

    她为什么要跪他?

    唐可卿忿忿不平的想着,但心里其实早有了答案。

    因为——他是王!

    狈屁!是王就了不起了吗?她干嘛要跪他?她怎能和一个人上床,却又同时敬畏惧怕他?何况,那只是梦啊!

    但有时就算她明明知道那是梦,却还是无法反抗他,更别提她大部分时候,都只有在醒来时才知道那是梦,纵使她曾作过相同的梦千百次了,她还是无法改变梦中的自己——那个既爱他又怕他的女人!

    她一向不是那般柔弱的女子,但在梦里面对那个男人时,她总是无法控制的受他吸引,甚至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一切。

    啊现在脑海里的这两个字教她惊恐地打了个冷颤,心头莫名紧缩。

    有些气恼自己的没用,她拿毛巾用力的揉擦自己的嫩脸,仿佛这样做就可以擦掉梦里那个柔情万千却极端优柔没用的女子,直到小脸感到疼痛了,她才将毛巾挂回横杆上,着恼地走回房里。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闹钟慢半拍的响了起来,她伸出手,按掉响铃,然后才猛然想起今天有事要做。

    堡作。

    她有工作要做。

    今天是星期天,不过有合约要签,七点她得先进公司准备。

    思绪一定,她深吸口气,连忙套上衣裙,化了淡妆,盘起及腰长发,围上黑色的喀什米尔围巾,拿起她用了许多年的公事包,检查东西都带了之后,才拎着钥匙穿上高跟鞋,开车出门。

    星期天早晨,街上人车不多,大部分的人都还窝在被窝里。

    早春的气候很不稳定,昨日才是大晴天,今天新一波的寒流又来袭。

    她坐在车里,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形成一股白烟。

    寒冷的空气让她脑袋清醒不少,所以她没试图打开暖气。

    灰沉沉的云布满了天,城市里的高楼一栋栋插入云霄,玻璃帷幕反射着暗沉的天色,看来极为灰暗冰冷。

    她开着车子一路来到市中心,转进一栋办公大楼的地下停车场。

    门口的守卫看见她,自动把门打开。

    熄火时,她看了手表一眼。

    六点五十,差十分七点。

    地下室的电梯在她按下按钮时,门自动往旁滑开。

    她走进电梯里,电梯门自动关上,往上攀升。

    被清洁工擦得一尘不染的不锈钢门清楚反射着她的仪容,她再一次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扮,确定无误后,才放松等着电梯到达固定的楼层。

    门一开,一位助理秘书早已等在门口。

    “唐秘书,早。”

    “早。”她微一颔首,接过对方送来的文件,一边往自己的桌子走去,一边询问:“早上九点半仇总约了韩董打高尔夫,十二点半左右才会到珍品楼,位子订好了吗?”

    “订好了。”

    “宏盛的韩董不吃午肉,记得和珍品楼确认,把餐点改成海鲜类。”

    “是。”

    “四季花坊的花送来了没?”

    “送来了,在你桌上,总共三十三朵粉玫瑰,我数过了。”

    她回头露出鼓励的微笑“很好,知道为什么要三十三朵粉玫瑰吗?”

    “三十三朵代表我爱你,粉玫瑰是夫人最爱的花,今天是夫人的生日,所以要送三十三朵粉玫瑰:”

    “结婚纪念日呢?”

    “九十九朵,代表长长久久。”

    “嗯。”她看着自己桌上娇美的花束,脱下围巾和外套挂在椅背上?提醒道:“夫人对花的数字很介意,一定不能搞错。”

    “是。”

    “副总那边情况怎么样?”

    “副总九点会和诠旭的王总见面,中午到御馔吃饭,淑芬刚刚已经到总经理家去等着了。”

    “常董呢?”

    “常董今天要到香港开会,若男刚回电说她和常董已经在往机场的路上了。”

    “ok,你去忙你的吧。”

    她朝刚升进秘书室的女孩微微一笑,打开电脑,戴上耳机麦克风,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工作的煌统集团,是属于仇氏家族所有,虽然公司有上市,但持有公司股份的大多仍是家族成员。

    虽然集团涉及的产业极多,且从一百多年前就已是富可敌国的富豪家族,但因仇家成员向来低调,他们几乎不在媒体上曝光,所以虽然一般人都知道有个煌统集团,但对于在其后的仇氏家族却不太了解,只晓得他们很有钱而已。

    她自己也是在进了公司之后,才逐渐了解这个家族有多么的庞大,手上掌握的资源有多么的恐怖。

    盎可敌国。

    这四个字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仇家的人一直很懂得经商之道,百年来,他们的政商关系一直处理的十分良好,即使政权交替,都无法动摇仇家的根基。自这一代的总裁接位并积极扩展事业版图后,三十年来,仇家的财富更是呈倍数成长。煌统集团旗下的关系事业加起来的资产早已破兆,并在总裁仇靖远的掌控下,不断持续往上攀升。

    她已经在煌统待了七年了,七年来,她从分公司里的一位小秘书,一路往上爬升到仇靖远身边第一秘书的位置,快速的升迁羡煞不少旁人,但个中辛苦!也只有她自己晓得。

    在那么大的一间企业集团里工作,担任的又是总裁身边的第一秘书,她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和要应付的人多到数都数不完,假日若遇上特别状况,像是今天和宏盛的签约合作,她一样得照常上班。

    七点三十,常董搭的飞机应该起飞了。

    没有电话进来,表示若男和常董赶上飞机了。

    秘书室里,自从林姊走后,她就是最资深的,其他人若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通常都会第一个找上她。

    看着沉默的电话,她稍稍松了口气?若男是个不错的秘书,速记一流、通晓八国语言,只是有时难免粗心大意,虽然已经当了常董秘书三年了,偶尔还是会出问题。

    她一边快速的浏览今天的报纸,一边记下需知的摘要。

    三十分钟过去,她的专线电话依然没响,她才放心的将几位大头的行程传输到pda里,然后结束掉电脑里的文件工作,打开昨天打好的合约,仔细地一页一页的检查完合约内容,直到确认无误,才将合约收到公事包里。

    宏盛的合约,有了。

    三十三朵粉玫瑰,有了。

    傍夫人的生日礼物,有了。

    她打开公事包里的珠宝盒,确认里面的珍珠是粉红色的,才将其收好,然后起身穿上外套、披上围巾,抱着那一束玫瑰,下楼开车前往仇家。

    八点半,她准时到达。

    仇靖远一分不差的出现在豪宅门口,她和老板一起上了宾士轿车,司机将车发动时,她也开始向他报告今日行程。

    仇靖远年已七十,但身体仍十分硬朗,头脑也相当清楚,做事非常缜密果断,他自律甚严,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也很要求,赏罚分明。

    苞着这种老板当然很异,相对的,薪水也相当优渥。

    九点半,他们到了高尔夫球场。

    老板打球时,她则再次和中午的餐厅确认订位和其他事宜。

    到了中午时,天气依然阴沉沉的,不过那并未稍减仇总和韩董打球的兴致,两位老人家回到休息室时,显得相谈甚欢,看来合约的签定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十二点半,他们到了珍品楼用餐,两人在吃完饭后又闲话家常了好一阵子,才正式进入签约合作的问题上,在仇总的指示下,她拿出合约给韩董阅览。

    合约的签定只是形式上的,大致上的条件之前就已经谈好了,但在商场上,只要还没签字,随时都可能出现新的变数。

    所幸,这一次十分顺利。

    两位大老板愉快的签了约,然后又开始闲话家常起来,她收好合约,趁大老板还在聊天时,退到一旁联络晚上夫人生日的事情,确认一切ok。

    她才挂掉手机,就看到仇总已经起身,她忙跟上去。

    三点半,他们离开珍品楼,司机将车开回仇家豪宅。

    车子回到仇宅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四十分了,她和仇靖远一起下了车,将花递上。

    “仇总,这是三十三朵粉玫瑰。这盒则是御龙今年最顶极的粉珍珠,直径一公分,御龙的陈总保证品质绝对和之前的六十三颗一模一样,一她从公事包中掏出那只珠宝盒,一边道:“夫人十点和王夫人去看秀了,五点多才会回来,徐师傅两点就已经到了,现在正在厨房里准备。”

    仇靖远抱着那束花,拿着那盒珠宝,难得的露出微笑“唐秘书,谢谢。”

    “不客气。”她回以微笑。

    “今天辛苦你了。”

    “这是我的工作,请帮我和夫人问好。”

    “我会的,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是。”

    她必恭必敬的弯腰送他进门,等大门合上后,她才松了口气,提着公事包,转身走向仇家车库,准备去开自己的轿车。

    天色暗了下来,她走进车库的前几分钟,天上飘起了丝丝细雨,她没费事伸手去遮,反正等会儿回去就要洗澡。

    仇家的房子坐落在半山腰,这整座山都是他们的,周围有着一大片的森林,秋大时,那片被秋意染红的森林看起来挺有诗意的,只可惜经过一整个冬天,落叶乔木的红叶几乎落得差不多了,大部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这阵雨,恐怕会打落那些枝头上残余的老红叶。

    雨越下越大了,她加快了脚步,跑进车库里,司机老张已经将车停好,她和他打了声招呼,便坐进自己的小轿车,拿面纸擦干脸上的雨水后,才将车子开了出去。

    从大屋到锻铁大门前,还有一小段的路,因为雨太大的关系,她开得很慢,快到大门时,她眼角忽然瞄到右边的森林里似乎有人,她忍不住多看了那在雨中的男人几眼。

    仇家设在屋子周围的保全足可媲美世界级的银行,所以她并不担心是否有外人跑了进来,何况那男人身边还跟着一只大黑狗,仇家的大黑狗。

    天色很暗,外头又在下雨,她看不清楚那人的样貌,只知道他长得很高大,穿着一身的黑,黑色的衬衫没有完全扣上,露出令人赞赏的结实胸膛。

    他双手插在裤口袋里,在大雨中漫步,全身都湿了,看起来却一点也不在乎。

    她不记得仇家有像他一样的人,但话说回来,她也没见过所有的仇家人。

    车子继续在大雨中前进,男人在她的视线中消失,一瞬间,她有股冲动,想停车回头看他,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她确定自己没见过这男人,只是他身上的某种特质却教人莫名熟悉,好像她曾在哪里见过

    别傻了,就算她真的见过又怎样?

    不过就是另一个有钱的仇家人罢了。

    她一扯嘴角,很快的打消了那个念头。

    就算那男人再性感、再有钱都不干她的事,不是她不曾做过麻雀变凤凰的美梦,只是她很早之前就知道什么叫做现实,更清楚自己半点都不想沾染上旁人。

    虽然她的生命中并没有白马王子,她却相当满意现在的生活。

    她有一个薪水相当不错的工作,赚的钱不只吃得饱、也穿得暖,心情不好时也有足够的财力让她去逛街血拚看电影。

    人生如此,再怨叹就过分了。

    她唐可卿,可是十分清楚什么叫做“知足常乐”的。

    嘴角微微一扬,她将车子驶出了锻铁大门。

    豪宅的大门,在她离去后缓缓合上。

    雨,继续淅沥沥的下着。

    濛濛,下着。

    萧邦的钢琴夜曲在空气中回荡着。

    她收回按在play键上的手指,泡了一壶玫瑰花茶,蜷在沙发上,看着刚到楼下借回来的推理小说。

    忙了一天工作完回到家,洗完澡,泡壶花茶,看一些非关商业的杂书,是她给自己的小小奖赏,只有在这个时候,她可以放松下来,让脑子放空,什么也不想,随着书中的情节游走。

    一本书、一盏灯、一壶茶,她的休闲生活,就是这么简单。

    最近几年,她的生活更是进入了一定的模式,早上起床、上班、下班、买书、回家、吃饭、洗澡、看书、睡觉,然后到早上再重来一次。

    也许这种规律的生活模式有些无聊,但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几年前,当她察觉自己在某方面异于常人后,她更不愿和人深交了,不只异性,连同性的朋友也几乎断了联络。

    为了保护自己,她用严谨和冷漠的态度在身旁筑起一道高墙。

    生活,就此变得规律、平凡而简单。

    这样很好。

    她知道也许她将来会变成一个奇怪的老姑婆,但那又如何?

    至少她不会再受到伤害。

    轻啜一口温热的花茶,萧邦的钢琴夜曲在夜空中回旋着,她的思绪也渐渐跟着书中主角陷入如蛛网般复杂难解的线索中,直至夜深。

    “唐小姐,抱歉,我知道这可能有些冒昧,请问你有空吗?”

    坐在咖啡店里的唐可卿听到这句话,拒绝的话才到嘴边,一抬起头却看见那向来冷淡的咖啡店老板。

    她瞪着眼前的咖啡店老板,一时有些讶然。

    老板是男的,姓秦,是她的房东。

    他长相十分俊美,一头及腰的长发更增添他阴柔的气质。

    他的问话让她十分惊讶,因为她和这男人租房子已经七年了,这却是他第一次开口约她。

    她一直以为他对她没兴趣,虽然认识七年了,她偶尔会到楼下他开的咖啡店吃饭,他和她的对话却总是那几句基本应对。

    事实上,他现在看起来也不像是对她有兴趣,俊帅的脸上没有丝毫笑容,深邃的黑眸如同以往一般冷漠。

    于是,她知道他不是来约她的,至少不是为了纯粹的男女情事。

    “什么事?”她放下手中的小说,看着他。

    “我记得你认识唐岳然教授。”

    她微微一愣,她从没提过这件事,但随即想起爸曾有几次来找过她,只是她从来没想过他会认出爸。

    “嗯,我是认识他。”

    “我在杂志上看到这次在举办的失落的文明展览是他主导的,我有个朋友对失落的文明很感兴趣,她想要认识唐教授,不知道你方不方便替她引见?”

    她本想拒绝,因为怕后续引起的问题和麻烦,但这些年来,这位样貌俊美的房东替她挡掉不少无聊男子,而且七年都没涨过房租,在她出国时还会替她浇花,有时她忙到太晚回来,即使超过十一点他照样供餐,几乎是处处方便她,又不过问太多,这么多年来他也只要求过这么一件小事,就这样拒绝好像太不近人情了。

    她看着他,好半响,才道:“可以,不过他最近很忙,我约好时间后再通知你。”

    “谢谢。”

    “不客气。”

    她说完,他便回转柜台去了,她若有所思的看着他的背影,右手无意识的轻抚蜷在她腿上的黑猫。

    这男人蓄着一头及腰长发,乌黑柔亮的长发,说实话,她很难想像他每天拿着一把梳子梳他那头长发的样子,但她也从来没看过他披头散发。

    他一向维持着干净整洁的摸样,那一头长发也始终乖顺的待在该待的地方。

    这个男人总是很有礼貌,却也十分冷漠阴沉,不过若不是他的厨艺惊人的好,她怀疑这家店能撑过三个月。

    再帅的男人若老是摆着一张死人脸,也是很难讨人喜欢的。

    也是因为如此,这家店的客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位熟面孔的。

    在她刚搬来的时候,这家店还兼租小说漫画,但后来因为附近开了两家连锁小说店,来这里租书的人就变少了,没多久,那些书就渐渐消失了,幸好还有些爱好咖啡和他厨艺的老饕愿意来这里消费,这家店才没有跟着消失。

    话说回来,除了书变少了一点,这里还真的七年如一日。

    老板总是摆着死人脸,店里总是飘着咖啡的香味,他养的黑猫也总是懒懒的蜷在店里的某个地方睡。

    有时候,坐在这里,她会有种错觉,仿佛这家店的时光是停滞不动的。

    当然,她知道,那只是错觉。

    墙上的钟轻轻响了起来,提醒她时间的飞逝。

    八点了,她起身,收拾好东西,到柜台付帐,然后回家。

    女的。

    他的朋友是个女的,而且才十八岁。

    说她不惊讶是假的,因为没想到他会有这么年轻可爱的朋友,更别提那漂亮妹妹的个性和冷漠的他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漂亮妹妹姓凌,单名一个俊。

    凌俊虽然有个很男性化的名字,黑发削得又薄又短,但纤细的身子、雪白的肌肤、水嫩的双唇,加上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却让人很难误会她的性别。

    凌俊很活泼,很爱笑。

    她一见到自己就直喊她姊姊,甜美可爱的样子,教人很难讨厌她。

    “你喊我凌就行了。”

    她开朗的这般自我介绍,接着便说她一直很仰慕唐教授,这次刚好学校作业要写报告,又凑巧得知秦哥认识她,她又认识唐教授?所以才厚着脸皮硬要秦哥帮忙。

    唐可卿将车停在博物馆的专属停车场,瞥了身旁那笑吟吟的妹妹一眼,忍不住好奇的开口。

    “你们是亲戚吗?”这两人年纪差了十几岁,她怎么看也不觉得像他那么冷的人会有凌俊这样的忘年之交。

    “谁?秦哥吗?”凌俊闻言诧异的笑了出来,摇头说:“不是。”

    “那你怎么认识他的?”很难想像性格和年纪差这么多的两个人会兜在一起。

    “嗯,怎么认识的啊?”她嘴角微扬,轻笑道:“我之前迷路时遇到他,是他告诉我该怎么回家的。”

    “迷路?你不是台北人吗?”可卿下了车,讶异的回头看她。

    凌俊苞着下车,听到她的问话,身子微微—顿,然后才摇头轻声说:“不是。”

    她转头看着自己,有一瞬间,可卿觉得这女孩的表情有些奇怪,但她旋即笑了出来“不过我现在可是比老台北更熟台北喔,所有台北的风景名胜和名店小吃,全都逃不过我的法眼,可卿姊,你爱吃甜食吗?上星期天母开了一家蛋糕店,他们做的蛋糕风味绝佳,很好吃喔,尤其是草莓慕斯那种甜甜酸酸的感觉,真是超——赞的!”

    这女孩生动活泼的表情让她不禁嘴角轻扬,她带着她一起往博物馆的展览厅走去,一路上就听她对台北各家蛋糕店如数家珍,但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一进到馆内,这女孩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发现她的视线停在一个又一个的古文物上,可卿这才晓得她真的对这个失落的文明极感兴趣。

    和工作人员打了声招呼,她带着凌俊直接到后面的房间找父亲。

    房间里,爸戴着眼镜,坐在桌前写着笔记,一如以往。

    他没有听到她的敲门声和问候。

    打从有记忆开始,爸总是在工作,他对这失落的文明几乎是着了迷,每回见到他,他不是埋头在拼凑破碎的陶器,就是在写笔记,或是描绘文物,翻找资料书籍。

    他也总是专心到忘了身旁的人事物。

    唐可卿走到书桌前,轻轻的伸手压到笔记上,才引起了父亲的注意。

    “谁可卿?你怎么会在这?”老教授皱眉抬眼,见是女儿,眉头才瞬间舒缓,然后方想起自己和女儿有约。“抱歉,瞧我这脑袋,都不中用了,你等很久了吗?”

    “没有。”可卿微微一笑,介绍父亲和女孩认识。“爸,这位是我和你提过的朋友,凌俊。凌俊,他是我爸,唐岳然教授。”

    “唐教授,你好,啊,那是复原的城图吗?好厉害,我没看过画得这么仔细清楚的。”

    “对,那是复原的城图,是我最近几年在补上的,还没有公开过。建造这座城池的人具有高度文明,内外城墙中尚有巨大沟渠,应是用以当作护城河之类的用途,显见当时的战事十分频繁。”

    “是吗?我之前在书上看到挖出许多完整象牙,教授认为古时他们用象来作战吗?”

    “嗯,这是有可能的,不过目前还没有明显证据足以显示”难得找到小同好,唐岳然双眼发亮的解说着

    眼看这一老一小一见面就兴奋的讨论了起来,完全忘了她的存在,唐可卿不禁觉得好笑。

    看他们显然一时半刻不会聊完,她便转身走了出去,到地下室找母亲。

    来到地下室,果然见到母亲蹲在架子旁记录东西。

    “妈。”

    “可卿,你来啦。”宋青青见是女儿,立刻站了起来,伸手拥抱她。

    “妈”她有些不自在,却还是乖乖让白发苍苍的母亲抱着。

    “妈好想你啊,你这孩子,平常也不会多来看看妈。”宋青青抱了女儿好几分钟,见她脸上浮现不好意思的红晕,不禁笑得更加开心,这才松开了手,疼惜的摸摸她的脸“乖女儿,你是不是变瘦了?你有好好吃饭吧?”

    “没有,我没有变瘦,那只是你的错觉,我当然有吃饭,一天照三餐外加消夜吃呢。”她轻声辩解着,怕母亲又对她的进食唠叨,赶紧转移话题道:“你不是在替这些石头编号吗?我帮你吧。”

    “什么石头?!这些可是古董,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宋青青一听女儿的说法,立刻瞪大了眼替宝物抗议”

    “是是是,这些石头古董是无价之宝。”她笑着改口拿过母亲手上的笔和簿子,帮忙母亲替这些陶瓦碎片和玉器一一编号。

    “你这孩子”宋青青笑着摇了摇头,还是把笔给了她,让她一起做记录。

    在博物馆地下室里,母女俩一边闲聊着,一边记录古代文物。

    唐可卿看着满头华发的母亲,心头隐隐一抽。

    和父亲一样,母亲老了。

    她脸上有了皱纹,额上有了白发,不变的,是她脸上和霭可亲的微笑,和那令人眷恋的温柔。

    唐岳然、宋青青。

    他们是享誉国际的考古学家。

    名义上,他们是她的父母;实际上,她却和他们完全没有血缘关系。

    她是被他们收养的。

    他们在一次考古的途中捡到了她,因为她完全丧失了记忆,当地也找不到认识她的人,他们无法生育,觉得她是上天送给他们的孩子,便动用了一些关系收养了她。

    这么多年来,他们始终待她一如亲生女儿,不只送她去上学,教她他们所知的一切,带着她行遍各地,还给予她所需要的一切,即使后来发现她不太对劲,他们也未曾用异样的眼光看她,更不曾稍减对她的关心。

    他们真的把她当女儿,他们爱她。

    许多年前,当她明知这样很不孝,却还是决定要搬出去住时,他们虽然不愿意,最后依然尊重了她的意愿,他们了解她,也懂得她。

    她爱他们,即使她已经多年没说出口了,但她真的爱这对温柔善良的夫妻。

    如果有来世,她是很愿意再当他们的女儿的。

    如果有的话

    不觉间,天黑了。

    恍然回神,才发现一天已过。

    博物馆位在市郊山脚,馆外花木扶疏,每逢假日便游客如织,但到了即将闭馆的时间,多数人早已离开,偌大的建筑里,只有沉睡千年的古物。

    那一老一小还没聊完,母亲也被同事找去,她闲着无聊便逛了起来。

    这一次的展览,展的是父母长年研究的那支失落文明的古物,从小她便从父母的笔记和照片中见惯了这些文物,每一个玻璃柜中的青铜、玉器、陶器,她都觉得有些熟悉,但这一回却是第一次看见。

    游荡在一间又一间无人的展览室里,看着那些古文物在展示灯下闪耀着数千年前的光辉。

    站在安放于展览室的玻璃柜旁,她打量着戴着金色面具的青铜头像,这副在青铜上头的金面具的确十分细致,那金面具只有薄薄的一层,服帖地覆在青铜头像的脸上,像是第二层肌肤。

    很难想像几千年前,就有人拥有这样高明的技术。

    青铜不知是因为时间的久远抑或是曾遭祝融而有些斑驳,父亲曾说,这一批文物被挖出来时,不知为何全似被火烧过,是以这回展览,皆辅以红光。

    展览室依序展示生活文物、玉器刀石、人物青铜、祭祀器具,以及形态各异的神明青铜铸像。

    这一个文明,擅铸青铜,展览室内一个个的青铜头像整齐有序的排列在两旁,每一尊青铜头像面貌尽皆不同,表情威严。

    伫立在这些青铜头像之间,她不觉有些恍惚。

    鼕鼕鼕

    什么声音?

    鼕鼕鼕鼕鼕鼕鼕

    奇异的鼓声回荡在耳边,那声音像是近在身后,她猛然回头,身后却无人。

    整间展览室里,除了她和这些青铜头像之外,没有任何会呼吸的生物。

    她等了几秒钟,不再听到任何声音响起,不禁松了口气。

    瞧她紧张的,只是耳鸣吧?

    可卿一扯嘴角,自嘲的摇了摇头,转身往下一间展览室走去,但才转过身,她就吓了一跳。

    一个高大壮硕的男人伫立在对面的门口。

    他瞪着她看,双眼眨也没眨一下。

    难以理解的情绪猛然涌出,席卷了她所有思绪,她浑身一震,下一秒,胸口便痛得像被人拿刀挖出了整颗心一般。

    好痛!

    她伸手抓着胸口,痛得喘不过气来。

    怎么回事?

    怎么会那么痛?

    她摇摇欲坠地往后退了一步,男人见状猛然回过神,立刻就朝她走了过来。

    剧痛再度传来,她额冒冷汗,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是心脏病吗?

    天啊,她怎么不晓得自己有心脏病?

    她浑身无力,只能揪着疼痛不已的心口,试着呼吸,不让自己丢脸的昏倒在地上,但另一阵剧痛再次从心口传来,她眼前一黑,再也站不住,痛得几乎跪跌在地,下一瞬间,她被他带入怀中。

    他身上的温度,神奇地稍稍舒缓了心口的疼痛。

    她睁不开眼,却能感觉到他打横抱起了她。

    她的手在抖,全身力气尽失,她从来没有感到这么虚弱过。

    男人将她抱到一旁的长椅上,伸手轻拍她的脸,开口问。

    “心脏病吗?”

    “我不”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吐出破碎的字。

    “你有药吗?”

    “没”

    她再度试着睁开眼,这一次,光线透了进来,男人的侧脸近在眼前,他掏出了手机,正在拨号。

    看见他拨的号码,她一慌,连忙抬手想阻止他“不要”

    抬起的手原想拍掉他的手机,却因为无力在半途落在他的胸口。

    他看着她,手机里传来对方的问话。

    “我没事躺一下就好了”她试着挤出微笑,但说完这一串,就让她累得想闭上眼,她只好在眼皮合上前,努力再挤出两个字:“拜托”

    扁线再度消失。

    然后,她听到他按掉了通话键,不觉松了口气。

    “谢谢”她打着冷颤开口。

    他没有说话,下一秒,她发现他又抱起了她,可卿慌忙睁开眼,却发现他只是抱着她坐在椅子上,让她靠在他肩头窝着。

    “三分钟。”他迎视着她慌乱的眼眸,平铺直叙地开口“如果没有好转,就去医院。”

    她没有抗议,她觉得冷,需要他热烫的体温。

    得到三分钟的缓刑,可卿在他怀里放松了下来,再度闭上眼,乖顺地偎在他伟岸健硕的怀中,专心呼吸、专心稳定心跳。

    慢慢地,疼痛的心,逐渐舒缓,心跳也慢了下来。

    像是察觉到她的好转,三分钟后,他并没有起身,只是继续抱着她。

    然后,她的体温终于开始回升,也不再冒冷汗了,虽然依然觉得虚弱,她却开始察觉到两人太过亲密的姿势,感觉到他西装下强健的体魄,嗅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心跳,无端又紊乱了起来。

    她睁开眼,男人粗犷的面容又映入眼帘,她本以为他会看着别的地方,像是那些展览文物之类的,没想到他却直勾勾地看着她。

    心头莫名一跳。

    他的脸靠得那么的近,近到她能在他黑瞳中看见苍白慌乱的自己,她呼吸一屏,只觉得慌,差点以为那吓人的疼痛又要再复发。

    “好点了?”

    “嗯。”她屏着气,只能轻应一声。

    他凝望着她,右手轻抚她苍白的脸。

    他的手很大,碰触极为轻柔,深邃的黑瞳透着不明的强烈情绪。

    她想转开脸,却无法动弹,也无法转移视线。

    不知为何,想哭。

    下一秒,他微低下头,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