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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初识芳姐 第九十三章 那一刀是痛恨还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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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微微一笑道:“让三位失望了,我的老板是个女人。”我老实回答道。

    “可能就算我将新的地址告诉三位,三位也进不了我所住的地方。”我遗憾道。

    “我的老板喜欢住安静的地方,她选择的房子大多数是别墅区,而别墅区对外人有很严格的规定,是很难进入的。”

    叶萍道,“那你就不要换手机号码吧!”

    “也只能这样啦。”我笑了笑,“大家不用伤心,我们还是朋友!有时间的话,我还会经常来看几位的。”

    “也只能这样啦。”丁姗道。

    蓝静一语不发,静静呆坐着,过了一阵,一个招呼都没有打就进房间睡觉去了。她的反常表现让我很意外,不过我也不便说什么。她进去后,叶萍、丁姗也跟着进房间了。

    大厅里安静起来。

    八月十八的月亮一样很圆,带着些诗意。

    一时间睡不着,我走到窗前,思量着一些事。我不是那种悲观的人,但有时候我也会很安静,这种安静绝对是每个人都有的。当安静的时候,就算最开朗最乐观的人都难免会变得沉思,反悟。

    风轻轻托着蓝色的窗帘,秋夜里的风总带给人丝丝凉意和感怀。

    困了,我躺在沙发上,静静闭上眼睛。半夜里,我突然醒了过来。我发现在另一张沙发上,坐着一个女人,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凭着大楼照进来的光线,我分辨出她来——蓝静。

    她手里握着一瓶白酒,正喝着,酒气醺天!

    我的老天!一个女人,深晚里无声无息坐在一边喝闷酒?

    “蓝——静!”我轻轻唤了一句。

    蓝静没有理我,继续倒着酒,酒气传过来,令我的酒瘾似乎发作了。

    “蓝静,别这样!”我直起来,去夺她的酒杯。

    “让我喝,让我醉,小欢。”蓝静伤痛地道。

    我已经夺住她的酒杯,紧紧控制着她的手腕。

    “别这样,你伤心我也不会好过。我们不会这样结束的,相信我,就算我离开这里,你一样会在我的心目中占有一席之地。至少,我们曾经拥有。如果你自暴自弃,我会很伤心很痛苦。”我伤感道。

    蓝静向我胸膛靠过来,轻轻道:“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爱过你一个。我16岁就离家出走了,我不喜欢哈尔滨,虽说它是个很有诗意的城市,我更向往江南,希望在江南找到自己的心仪男孩。3年了,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女锐变成一个厌倦工作厌倦情感的都市蓝领,我真的很累。我的精神压力很大,有时候还会受到一些无赖上司的骚扰。我比谁都清楚,他们需要的是什么,是大腿和胸部。他们丑陋的灵魂令我觉得文明的背后,隐藏了太多的沉沦与肮脏,我差点被这一切弄得自杀。那个好色之徒廖经理几度打我的主意,我没有让他得逞,可是在他一次次骚扰之下,我变得胆怯,变得怕失去工作,于是我接受他的‘盛请’,其实那一次,我已经打算将自己献给他。可是偏偏你在这时候出现,你改变了一切的结果,包括我彻底爱上你!”

    她说得很快,很有条理,似乎没有我多嘴的份,“虽然你是个混混,一个很神秘甚至让人无法捉摸的人,但我知道你心中有着正义,你的心灵是洁白的,可能你也很无奈,因生活而选择了一些不想做的工作……”

    “别说了!”我打断了她的陈述,“如果你看透了这个世界,你就没有快乐而言了。那些佛者、道者、传教士自以为看透了世间存在的一切,其实他们都忽略了一个生命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人活着要快乐、要享受。”我挥着手,“你不应该那么消沉,应该快乐的,我可以给你,虽然给不了你一生的快乐,但至少可以给你的心灵带来安慰,也许也是一种快乐吧!”

    “可是我很痛苦,”蓝静用手揉着我宽大的肩膀,“答应我,一辈子不可以再喜欢第二个人。只要你答应我这一点,就算是死,我也没有遗憾了。”

    我靠!死!殉情自杀吗?电视电影上倒有不少,现实生活中也有过。

    此语一出,我才感觉到跟蓝静在一起是很危险的。我可以喜欢她,但要我只喜欢她一个,万万做不到,这一点我不能自欺欺人。蓝静已经爱我很深,又是那种传统观很强的女人,为了真爱,很可能来个“殉情”。而我却不能像梁山泊和祝英台一样双双死去,即使他们的爱情已经轰动的无法取代,但要在地府里重逢,有趣吗?

    “别想得太多了,爱一个人不是很容易,我暂时无法做到。”我铁心地道。

    “我能不能再问你一个问题?”蓝静抬头望着我的下巴,摸着我的胸膛。

    “可以的,我随时回答。”

    “你真的无法做到只爱我一个?”蓝静阴阳怪气问了一句。

    “对不起,我不能!”

    “那你就得死!”蓝静突然伸手抓起桌上一把水果刀向我捅过来,我根本就没有防备过来,水果刀已经进入我的体内。我一把将之推开,重重扇了她一个巴掌,将她打摔在地板上,另一只手紧紧抓住那把进入腹中的水果刀。

    手指处满是鲜血,一滴滴……一滴滴……滑在手指上、刀柄上。痛得我麻木,我不敢将刺入我腹部的刀抽出来,一旦抽出来我就要死,永远离开这个世界。我不想,我还要出名,还要在上流社会扬名。

    我还要向世上证明,混混也可以走在名流之中,也可以受到世上的认可。可是我真的太痛了,如果任之放我的血,我只得死,趁还有点力,我得去找丁姗,她一定会救我。

    刺了一刀的人走起来很难、很痛,但我还是忍下来,步到丁姗的卧室边,用力拍打着丁姗的卧室,希望她醒过来,带我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