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搬走 随着一缕缕白烟冒起,垄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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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缕缕白烟冒起,垄沟里传来一阵阵烧糊的味道。
郑洲和周政把烧得差不多的花生秧用树枝挑出来然后拍灭上面的火苗,一颗颗花生落在地上黑乎乎的。
“你尝尝,这个能吃了。”郑洲捡起几颗花生递到童颜手里,讨好的意思非常明显。
今天的事是他一时糊涂做得不对,所以有错就改是他为人处世的准则,能屈能伸大丈夫。
“谢谢。”童颜接过花生,但是没有吃,她把它们放进挎兜,算是接受了他的好意。
见她不吃,郑洲只当她脸小抹不开面子,于是又把其它花生分给沈绍卿和赵和平。
沈绍卿接过花生先是用手掌心来回搓了搓,接着掰开一颗便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那副模样仿佛吃的不是花生,而是在吃满汉全席。
优雅,矜贵,泰然自若。
一点儿都不像正在干坏事的人。
“童大宝,你怎么不吃?”赵和平也吃得十分斯文,之前他和童颜只是点头之交,经过今天,倒是比以往亲近了几分。
“你们吃吧,我吃花生过敏。”这次她没说谎话,原身是真的吃花生过敏,至于其他人,比如说郑洲会不会相信,那就不知道了。
可想而知,郑洲猛得从花生堆里抬起头瞅了她半天,最终动了动嘴唇啥话也没说出来。
没一会儿的功夫,这点花生被几个人挑挑拣拣吃了个精光。
每人分到十颗二十颗花生,虽然根本吃不饱,但也知道见好就收。
把撸光果实的花生秧再扔回垄沟里点燃,直到一切都已毁尸灭迹,沈绍卿才发话,“把火灭了咱们走吧。”
“这个我来!”郑洲正好站在垄沟边,他二话不说就开始解裤带……
“!!!”童颜被他的动作吓得不轻,想也没想直接捂上眼睛怒斥道:“你变态吧?脱裤子干嘛啊?!”
其他几个人:“……”
郑洲被她这声怒吼吓得一哆嗦,差点没把泌尿系统吓出毛病,可开弓没有回头箭,没过两秒钟,童颜还是听到了一阵“哗啦啦”的水声……
沈绍卿站在一旁,见她捂着脸耳根通红一片,不禁高高挑眉问道:“你脸怎么这么红?”
“……”是啊,她现在的表现在别人眼里太反常,好像有点过了……
怎么圆过去呢?童颜的小脑瓜开始高速运转起来,如果圆不过去就会惹人起疑。
渐渐稳住心神,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系裤带的声音,心下有了主意。
她放下手一本正经地说道:“咱们都是有文化的下乡知识青年,应该懂得礼义廉耻,他怎么能随地大小便呢?这么做和小狗有什么区别?”
“噗……”周政原本肃着的一张脸,因为最后一句话而破功。
“哈哈哈,郑洲,你怎么随地大小便呢?”赵和平被童颜那副正义凛然的样子逗乐了,在整个知青点就属童颜的年龄最小,所以大家只当她这是小孩子心性。
“都是一群大老爷们,有啥不能尿的?就她事儿多。”被形容成狗,郑洲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如果换作平常他一定会挥拳头,今天心里有亏,所以只是嘟囔两句而已。
周围一圈都是粮食,不用尿把明火彻底浇灭,万一引起火灾咋整?
这臭小子就是个啥也不懂的缺心眼儿!
他们这副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服谁的样子,沈绍卿看在眼里嘴角轻扬,“行了,咱们回去吧。”说完,带头离开了这片田地。
……
京市。
童建国手里拿着来自西南部队的信封一脸愁容。
一盅白酒抿了一口接一口,有种一醉解千愁的架势。
刘文慧见他这样,坐在一旁也跟着叹气。
这封信就像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拆不拆开都是错。
“大宝他爸,要不你打开看看承军写了啥?”
闺女被他们哄去下乡当知青,但他们却把宋承军这个人给忘了。
如果让他知道童颜替弟弟下了乡,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是部队来信,咱们能随便打开吗?”想到宋承军那孩子以前就跟个狼崽子似的,童建国的心底有些发怵。
童家老爷子和宋承军的爷爷曾经是战友,两家人又住得极近,童颜和宋承军算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以前两家人也开过玩笑想把俩孩子撮合到一起,但是俩孩子都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于是这事就作罢了。
只是没想到,宋承军在南方当兵好几年一直和童颜有书信往来,如今收到来信,童家两口子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对方是军人,聪明着呢,万一事情败露他们一大家子那可就完了。
“那不打开,时间久了,万一承军那边起疑该咋整?”活了三四十岁,刘文慧第一次做亏心事,俗话说撒了一个谎需要用无数的谎话来圆,现在这个谎话快要圆不下去了。
“部队那么忙,估计他不会注意到。”童建国这么说,看起来是在安慰妻子,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如果他再来信,到时候咱们再想想办法。”
“唉,也只能这样了。”
最后,这封信还是被刘文慧拆开了,见上面写得只是一些日常琐事,童家两口子这才松了口气。
……
自从“芹菜花生”事件之后,童颜只要见到郑洲都要绕道而行,能少瞧一眼是一眼,实在是那家伙太膈应人。
难得有休息时间,她又找来信纸往童家写了第二封信,也是给童家最后一次机会。
她占了原身的身体,本应该替原身照顾其父母,可如果童家人不顾念那一点点亲情,那她以后也没有义务尽孝道。
比起第一封信的留有余地,这次童颜的言辞更加直白,并且把下乡的生活写得要多惨有多惨,如果他们依旧无动于衷,就别怪她以后把事情做得太绝。
在书中,原身在村里心惊胆战过了三年多性格变得越来越内向孤僻,最后是顶着“童大宝”的名字参加七七年高考才离开杏花村的。
可想而知即使后面书中没有交代,以童家父母的尿性,最后去读大学的一定是原身的弟弟童大宝。
所以,从下乡开始,原身就一直在替他人做嫁衣。她不是原身,更不可能傻呵呵地等到七七年再离开杏花村。
不得不承认,她和童家人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如果解决不好容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到底要靠什么方法离开这里,她还需要再好好想一想。
刨去上次洗澡的费用,她现在手里还有四块九毛三分钱。
童家父母曾经承诺的五块钱根本指望不上,看来她要找找有什么生财之路才行。
童颜从仅剩不多的毛票中抽出五毛钱,敲响了女知青的院门。
上次那顿饭钱她一直没有机会还给魏敏,想到拖欠了这么久,她心里特别过意不去。
在知青点,女知青加起来一共有三个人,除了吃饭时大家会聚在一起吃,平时男女知青很少凑在一起活动。
来开门的正巧就是魏敏,她见到门外的童颜先是一愣,然后才拘谨地打招呼。
魏敏的长相是属于那种小家碧玉类型的,身材娇小眼睛圆圆,看起来特别怜人,如果性格再活泼一点一定会很招人喜欢。
把手里捏着的五毛钱递到她面前,童颜笑吟吟地感谢道:“谢谢你上次给我留了饭菜,这是饭钱,不好意思这么久才给你送来。”
“啊?”魏敏早就把送饭那件事忘得一干二净,反应半天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上次的饭菜是沈点长给你留的不是我,饭钱也是在他的口粮里抵扣,这事他没跟你说?”
没想到事情原来是这样,童颜喃喃低语道:“他可能忘了吧……”
同时,一丝暖意在心底慢慢流过。
“这钱你直接还给点长就行了。”
“嗯,谢谢你。”
从魏敏那里回来,童颜攥着这五毛钱找遍了知青点都没看见沈绍卿的身影。
直到晚饭前才见到他和周政一起从外面回来了。
与往日不同,今天周政脸上的忧郁之色少了几分,难得露出一丝笑模样。大家打听之后才知道,周政的婚房终于收拾利索了,他今天就会搬出知青点开始新的生活。
结婚的日子定在初冬,趁大家都在,他难掩喜悦之情宣布了这一好消息。
和他结婚的新娘叫王素云,两人是自由恋爱。在今天之前,童颜从远处看见过几回,那姑娘衣着朴素,笑起来特别温柔。
别看周政平时不苟言笑,但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在书中,七七年的那场高考他如愿考回了城里,可并没有像很多人那样回城之后就抛妻弃子,而是把妻儿都接到了城里。
这一点,在当时来说实属难得。
宣布完喜讯,三人回到屋里,童颜站在一旁看着周政收拾行李便主动走过去帮忙,“还需要弄什么?我可以帮忙。”
“不用,谢谢。”周政抬起头,扯出一抹浅笑。
两人从认识到现在,说过的话十根手指就能数得清。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在周政背着铺盖临走之前,他还是没忍住对童颜多说了两句。
“沈绍卿是个很好的人,以后这屋里就剩你们两个了,希望你们能相互包容、体谅。”
周政说这些话的目的是为了童颜好,在知青点,凡是个明白人都能看出沈绍卿有意罩着这小子。
如果没有沈绍卿在,估计这小子早被赵小虎扒下几层皮了。
随着一缕缕白烟冒起,垄沟里传来一阵阵烧糊的味道。
郑洲和周政把烧得差不多的花生秧用树枝挑出来然后拍灭上面的火苗,一颗颗花生落在地上黑乎乎的。
“你尝尝,这个能吃了。”郑洲捡起几颗花生递到童颜手里,讨好的意思非常明显。
今天的事是他一时糊涂做得不对,所以有错就改是他为人处世的准则,能屈能伸大丈夫。
“谢谢。”童颜接过花生,但是没有吃,她把它们放进挎兜,算是接受了他的好意。
见她不吃,郑洲只当她脸小抹不开面子,于是又把其它花生分给沈绍卿和赵和平。
沈绍卿接过花生先是用手掌心来回搓了搓,接着掰开一颗便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那副模样仿佛吃的不是花生,而是在吃满汉全席。
优雅,矜贵,泰然自若。
一点儿都不像正在干坏事的人。
“童大宝,你怎么不吃?”赵和平也吃得十分斯文,之前他和童颜只是点头之交,经过今天,倒是比以往亲近了几分。
“你们吃吧,我吃花生过敏。”这次她没说谎话,原身是真的吃花生过敏,至于其他人,比如说郑洲会不会相信,那就不知道了。
可想而知,郑洲猛得从花生堆里抬起头瞅了她半天,最终动了动嘴唇啥话也没说出来。
没一会儿的功夫,这点花生被几个人挑挑拣拣吃了个精光。
每人分到十颗二十颗花生,虽然根本吃不饱,但也知道见好就收。
把撸光果实的花生秧再扔回垄沟里点燃,直到一切都已毁尸灭迹,沈绍卿才发话,“把火灭了咱们走吧。”
“这个我来!”郑洲正好站在垄沟边,他二话不说就开始解裤带……
“!!!”童颜被他的动作吓得不轻,想也没想直接捂上眼睛怒斥道:“你变态吧?脱裤子干嘛啊?!”
其他几个人:“……”
郑洲被她这声怒吼吓得一哆嗦,差点没把泌尿系统吓出毛病,可开弓没有回头箭,没过两秒钟,童颜还是听到了一阵“哗啦啦”的水声……
沈绍卿站在一旁,见她捂着脸耳根通红一片,不禁高高挑眉问道:“你脸怎么这么红?”
“……”是啊,她现在的表现在别人眼里太反常,好像有点过了……
怎么圆过去呢?童颜的小脑瓜开始高速运转起来,如果圆不过去就会惹人起疑。
渐渐稳住心神,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系裤带的声音,心下有了主意。
她放下手一本正经地说道:“咱们都是有文化的下乡知识青年,应该懂得礼义廉耻,他怎么能随地大小便呢?这么做和小狗有什么区别?”
“噗……”周政原本肃着的一张脸,因为最后一句话而破功。
“哈哈哈,郑洲,你怎么随地大小便呢?”赵和平被童颜那副正义凛然的样子逗乐了,在整个知青点就属童颜的年龄最小,所以大家只当她这是小孩子心性。
“都是一群大老爷们,有啥不能尿的?就她事儿多。”被形容成狗,郑洲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如果换作平常他一定会挥拳头,今天心里有亏,所以只是嘟囔两句而已。
周围一圈都是粮食,不用尿把明火彻底浇灭,万一引起火灾咋整?
这臭小子就是个啥也不懂的缺心眼儿!
他们这副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服谁的样子,沈绍卿看在眼里嘴角轻扬,“行了,咱们回去吧。”说完,带头离开了这片田地。
……
京市。
童建国手里拿着来自西南部队的信封一脸愁容。
一盅白酒抿了一口接一口,有种一醉解千愁的架势。
刘文慧见他这样,坐在一旁也跟着叹气。
这封信就像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拆不拆开都是错。
“大宝他爸,要不你打开看看承军写了啥?”
闺女被他们哄去下乡当知青,但他们却把宋承军这个人给忘了。
如果让他知道童颜替弟弟下了乡,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是部队来信,咱们能随便打开吗?”想到宋承军那孩子以前就跟个狼崽子似的,童建国的心底有些发怵。
童家老爷子和宋承军的爷爷曾经是战友,两家人又住得极近,童颜和宋承军算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以前两家人也开过玩笑想把俩孩子撮合到一起,但是俩孩子都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于是这事就作罢了。
只是没想到,宋承军在南方当兵好几年一直和童颜有书信往来,如今收到来信,童家两口子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对方是军人,聪明着呢,万一事情败露他们一大家子那可就完了。
“那不打开,时间久了,万一承军那边起疑该咋整?”活了三四十岁,刘文慧第一次做亏心事,俗话说撒了一个谎需要用无数的谎话来圆,现在这个谎话快要圆不下去了。
“部队那么忙,估计他不会注意到。”童建国这么说,看起来是在安慰妻子,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如果他再来信,到时候咱们再想想办法。”
“唉,也只能这样了。”
最后,这封信还是被刘文慧拆开了,见上面写得只是一些日常琐事,童家两口子这才松了口气。
……
自从“芹菜花生”事件之后,童颜只要见到郑洲都要绕道而行,能少瞧一眼是一眼,实在是那家伙太膈应人。
难得有休息时间,她又找来信纸往童家写了第二封信,也是给童家最后一次机会。
她占了原身的身体,本应该替原身照顾其父母,可如果童家人不顾念那一点点亲情,那她以后也没有义务尽孝道。
比起第一封信的留有余地,这次童颜的言辞更加直白,并且把下乡的生活写得要多惨有多惨,如果他们依旧无动于衷,就别怪她以后把事情做得太绝。
在书中,原身在村里心惊胆战过了三年多性格变得越来越内向孤僻,最后是顶着“童大宝”的名字参加七七年高考才离开杏花村的。
可想而知即使后面书中没有交代,以童家父母的尿性,最后去读大学的一定是原身的弟弟童大宝。
所以,从下乡开始,原身就一直在替他人做嫁衣。她不是原身,更不可能傻呵呵地等到七七年再离开杏花村。
不得不承认,她和童家人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如果解决不好容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到底要靠什么方法离开这里,她还需要再好好想一想。
刨去上次洗澡的费用,她现在手里还有四块九毛三分钱。
童家父母曾经承诺的五块钱根本指望不上,看来她要找找有什么生财之路才行。
童颜从仅剩不多的毛票中抽出五毛钱,敲响了女知青的院门。
上次那顿饭钱她一直没有机会还给魏敏,想到拖欠了这么久,她心里特别过意不去。
在知青点,女知青加起来一共有三个人,除了吃饭时大家会聚在一起吃,平时男女知青很少凑在一起活动。
来开门的正巧就是魏敏,她见到门外的童颜先是一愣,然后才拘谨地打招呼。
魏敏的长相是属于那种小家碧玉类型的,身材娇小眼睛圆圆,看起来特别怜人,如果性格再活泼一点一定会很招人喜欢。
把手里捏着的五毛钱递到她面前,童颜笑吟吟地感谢道:“谢谢你上次给我留了饭菜,这是饭钱,不好意思这么久才给你送来。”
“啊?”魏敏早就把送饭那件事忘得一干二净,反应半天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上次的饭菜是沈点长给你留的不是我,饭钱也是在他的口粮里抵扣,这事他没跟你说?”
没想到事情原来是这样,童颜喃喃低语道:“他可能忘了吧……”
同时,一丝暖意在心底慢慢流过。
“这钱你直接还给点长就行了。”
“嗯,谢谢你。”
从魏敏那里回来,童颜攥着这五毛钱找遍了知青点都没看见沈绍卿的身影。
直到晚饭前才见到他和周政一起从外面回来了。
与往日不同,今天周政脸上的忧郁之色少了几分,难得露出一丝笑模样。大家打听之后才知道,周政的婚房终于收拾利索了,他今天就会搬出知青点开始新的生活。
结婚的日子定在初冬,趁大家都在,他难掩喜悦之情宣布了这一好消息。
和他结婚的新娘叫王素云,两人是自由恋爱。在今天之前,童颜从远处看见过几回,那姑娘衣着朴素,笑起来特别温柔。
别看周政平时不苟言笑,但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在书中,七七年的那场高考他如愿考回了城里,可并没有像很多人那样回城之后就抛妻弃子,而是把妻儿都接到了城里。
这一点,在当时来说实属难得。
宣布完喜讯,三人回到屋里,童颜站在一旁看着周政收拾行李便主动走过去帮忙,“还需要弄什么?我可以帮忙。”
“不用,谢谢。”周政抬起头,扯出一抹浅笑。
两人从认识到现在,说过的话十根手指就能数得清。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在周政背着铺盖临走之前,他还是没忍住对童颜多说了两句。
“沈绍卿是个很好的人,以后这屋里就剩你们两个了,希望你们能相互包容、体谅。”
周政说这些话的目的是为了童颜好,在知青点,凡是个明白人都能看出沈绍卿有意罩着这小子。
如果没有沈绍卿在,估计这小子早被赵小虎扒下几层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