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第七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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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穿越了一回时光, 来到千年前的大夏, 那座古老宫城,那处角角落落皆割舍不下的殿宇。连斜入窗户的暖阳,殿中袅袅缭绕的熏香, 都仿佛就在眼前。
崔贞还在戏中。随时入戏、出戏是一名优秀演员的基本素质。对将演技磨炼到出神入化的崔贞而言,上一回陷入角色之中不能出戏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崇华等了片刻, 察觉崔贞眼神仍旧处于戏中,忙担忧地唤了她一声:“阿贞?”
崔贞缓缓地将视线转过来, 把目光停留在她脸上, 她的眼中有光,微微地动了一下,崇华莫名地紧张, 吞了吞唾液。崔贞抬手, 将手心贴在她的脸颊上。她的手很暖,她的目光如此厚重, 崇华心头一颤, 一声阿娘,几乎脱口而出。
崔贞眸中渐渐蕴起笑意。
“崇导可以考虑在下部戏客串一个角色。”
崇华愣了一下,方才那场戏将她的反射弧无限拉长了,过了两秒,她才反应过来, 崔贞是在肯定她的演技。她忙留意崔贞的神色,确定她已将情绪稳定下来,方把那颗高高提到嗓子眼的心放回胸腔里, 唇角扬得高高的,得意地问:“是不是很有天赋?”
崔贞点头。宫廷中摸爬滚打过十几年的人,演技多少都能练出来,加上崇华本色出演,刚才那一幕,完全可以一条过。
见她肯定她有天赋,崇华连忙又说:“那下回遇上合适的剧本,我们说不定可以演一场对手戏。”
崇华一向就很会得寸进尺,时时都想要抓紧一切可以和她相处,可以和她更加亲密的机会,从前就是这样,现在她们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了,她还是这样,仿佛永远也相处不腻一般。
崔贞一笑,答应了。
崇华顿时雀跃不已,转头把剧本拿起来,翻开到刚才演的那一幕。
后面就是场景转换,直接切到秦王府里,秦王与幕僚紧锣密鼓地筹措储位之争。《清平乐》写的是景帝的一生,三十余年,自然不是分分秒秒都要描绘的,剧本中截取的是几个在景帝一生之中,起了转折点作用的事件。与皇后的相处,当然也不能全部都写出来。
其实,替皇后吮血之后,她们还有别的互动。重华因回味方才与皇后的亲密,心猿意马,想入非非。竟至面色泛红,浑身发烫。她口中干渴,见几上有茶盏,不管不顾便取来饮了,待用完了茶,才发现,这茶盏是皇后的,茶盏边沿,还残留着淡淡的口脂,落在本就心存妄念的重华眼中,真可谓暧昧到了极致。
那段很有爱,没有写出来真是太可惜了。崇华跃跃欲试,想要再演一段,既本就是她们之间的事,她和崔贞都记得,没有剧本也不要紧的。
崇华拉住崔贞的衣角,讨好地祈求:“阿贞,再演一段吧,我们把后面发生的也一起演了,好不好?”
崔贞抬眉,淡淡地道:“嗯?”
只短短一个音节,崇华却精准地体会出是要她适可而止,不许再胡闹的意思。她可怜兮兮地松了手,抱起小狗,乖乖地说:“不要了。”
崔贞满意地摸了摸她的脑袋。
原以为剧本的事,就此告一个段落了,谁知崇华却像是找到了乐趣。她花了一个月时间,重新写了一个剧本,将前世重华与皇后的相处,一点一滴地记录下来。许多极小的事,崔贞都忘了,崇华却记得清清楚楚。
她也不急着缠着崔贞要与她重演,好像只是将这个当做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崔贞见她这劲头,也不阻止她,只是想到将来有了宝宝,崇华恐怕会很热衷于记录宝宝的成长日记。
日子过得飞快。小奶狗渐渐的长大,二十天的时候,就可以不用奶瓶喂食,用它尖厉的牙齿将狗粮咬出清脆的响声。到一个月,小狗的体型,明显就比刚捡回家时大了一整圈。
哺乳动物的生长速度飞快,尤其是在婴儿期。半年以后,小狗就基本接近成年大狗的体型。只是看不出来是什么品种的,崇华判断,多半是一只坚强的中华田园犬。
田园犬宝宝也很可爱,生长得健康而活泼,乐观向上,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崇华忘了给它取名,等想起来时,田园犬宝宝已经习惯了一听到崇华在远处喊一声小狗,就吐着舌头,兴奋地飞奔过去。
到了来年夏季,郑嘉丽生下了一名健康的女孩。崇华与崔贞的辈分一起升了一辈。崔贞有事缠身,崇华就独自飞去看望刚出生的小外甥女。
她高高兴兴地去,回来神色就有些惋惜,悄悄地与崔贞说:“孩子不大好看,红红的,皱皱的,鼻子眼睛都小小的。”
她前后两世加起来,称得上是见多识广了,却没见过刚出生的小婴儿。当年往宗室中选皇嗣,也不是如常人那般抱养刚出生的婴孩,而是自长大成人,已有慧名的孩子中择选。这样一来,她竟不知刚出生的孩子是什么样的。
“你小时候也是这样的。”
崇华不信,她小时候特别可爱,人人都爱抱她,稍微长大一些,就已经有俊秀的轮廓了,怎么也不可能小鼻子小眼睛挤在一起的。
崔贞也不与她争论,过上一阵子,孩子长开了就好了。混血宝宝,各取双方基因之长,怎么也不会难看的。
然而即便之后那孩子渐渐生长得玉雪可爱,崇华也总是记得她最初那丑丑的样子。
一年半后,她们的孩子出世。
也是一名女孩。分娩时,崇华一直陪在崔贞身旁。当孩子犹如鸟巢中呱呱坠地的小鸟,长大小嘴,发出第一声嘹亮的哭声,崇华几乎落下眼泪。那哭声像是用了那小小生命的全部力气,向这全新的世界问好。蓬勃、勇敢,充满了生命力,更重要的是,这是她们的孩子,承载她们共同的爱。
护士将孩子抱给崇华。那小身躯软软的,好像轻轻一碰,就会伤到她,崇华僵直了身子,把孩子捧在臂弯里,一动也不敢动,只有双眼,紧紧地盯着宝宝,连眨一下都不舍,仿佛少看一下,都是难以弥补的遗憾。
从前崇华坚持要一个拥有崔贞基因的孩子,缩小版的阿贞,乖乖的,软软的,穿着可爱的裙子,梳着漂亮的小辫子。如果像她呢?那一定讨厌死了,调皮,捣蛋,更要紧的是肯定会抢去阿贞的注意。
可是当小生命真的降生,她小心翼翼,像对待这世上最璀璨的珍宝那般抱着她,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这是她们的孩子,像谁都好。
她会爱她,会珍惜她成长的每一个瞬间。她会留存她的第一个笑,会记录下她长出第一颗小牙齿的瞬间,她会牵着她的小手,教她学会走路,她会带她去游乐园,给她买棉花糖,带她乘摩天轮。再长大一些,她给她拎着小书包,送她去幼儿园。
小公主有的,她全部都有,让她在幸福中成长。
有一日,她会长大,褪去女孩子的青涩,变得温柔娴静,她也会有新的家庭,那时候,她与阿贞都老了。回过头来,满满的都是暖洋洋的回忆,有她和阿贞的,有她们三人的,一想起来,就像氤氲着牛奶袅袅热气的冬日午后,光阴都像染上了牛奶的乳白色,那般柔和,温暖。
崇华不禁微笑,看着孩子,称赞:“真可爱。”
孩子刚出生,总是大同小异,都是红红皱皱的,张嘴哭的时候,没有牙,眼睛小成一条缝,还没张开,嘴巴鼻子都是小小的,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她这回不觉得丑了,好像抱着最漂亮的小公主。
崔贞躺在床上,她的鬓角还残留着汗水,看着崇华笨手笨脚地端着孩子,像所有初次抱起孩子的父母那般,不知所措,却满怀喜爱。
窗外是个晴天,天空漂浮着缕缕白云,风一吹,就会一缕一缕地散开,轻轻缭绕在蓝天中。
崔贞的心,满满的,有崇华,有宝宝。产后的疲惫向她袭来,她放松地合上眼。
睡梦之中,她仿佛恍惚间回到了千年前的大夏,在林间的小路上,年少的重华结结巴巴地向她吐露,她有一个意中人。
她愣住了,停下脚步,轻轻地开口:“哦,是哪家小郎君?”
却没发现,重华的眼中装满了她,从来,就只有她。
醒来,夜幕已经降临,房中开着小灯。大概已经是深夜,四周寂静。崇华没有睡到她的陪护病床上。她坐在床边的小椅子上,趴在崔贞的枕边睡着了。崔贞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片刻,下意识地就去寻找孩子。下一刻,她就看到不远处,孩子在婴儿床上,睡得正香。
崔贞安心下来。
生活又进入了另一个阶段,但无疑会越来越好,她多了一个她爱的人,也多了一个爱她的人,更要紧的是崇华,崇华在她身边。
好似穿越了一回时光, 来到千年前的大夏, 那座古老宫城,那处角角落落皆割舍不下的殿宇。连斜入窗户的暖阳,殿中袅袅缭绕的熏香, 都仿佛就在眼前。
崔贞还在戏中。随时入戏、出戏是一名优秀演员的基本素质。对将演技磨炼到出神入化的崔贞而言,上一回陷入角色之中不能出戏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崇华等了片刻, 察觉崔贞眼神仍旧处于戏中,忙担忧地唤了她一声:“阿贞?”
崔贞缓缓地将视线转过来, 把目光停留在她脸上, 她的眼中有光,微微地动了一下,崇华莫名地紧张, 吞了吞唾液。崔贞抬手, 将手心贴在她的脸颊上。她的手很暖,她的目光如此厚重, 崇华心头一颤, 一声阿娘,几乎脱口而出。
崔贞眸中渐渐蕴起笑意。
“崇导可以考虑在下部戏客串一个角色。”
崇华愣了一下,方才那场戏将她的反射弧无限拉长了,过了两秒,她才反应过来, 崔贞是在肯定她的演技。她忙留意崔贞的神色,确定她已将情绪稳定下来,方把那颗高高提到嗓子眼的心放回胸腔里, 唇角扬得高高的,得意地问:“是不是很有天赋?”
崔贞点头。宫廷中摸爬滚打过十几年的人,演技多少都能练出来,加上崇华本色出演,刚才那一幕,完全可以一条过。
见她肯定她有天赋,崇华连忙又说:“那下回遇上合适的剧本,我们说不定可以演一场对手戏。”
崇华一向就很会得寸进尺,时时都想要抓紧一切可以和她相处,可以和她更加亲密的机会,从前就是这样,现在她们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了,她还是这样,仿佛永远也相处不腻一般。
崔贞一笑,答应了。
崇华顿时雀跃不已,转头把剧本拿起来,翻开到刚才演的那一幕。
后面就是场景转换,直接切到秦王府里,秦王与幕僚紧锣密鼓地筹措储位之争。《清平乐》写的是景帝的一生,三十余年,自然不是分分秒秒都要描绘的,剧本中截取的是几个在景帝一生之中,起了转折点作用的事件。与皇后的相处,当然也不能全部都写出来。
其实,替皇后吮血之后,她们还有别的互动。重华因回味方才与皇后的亲密,心猿意马,想入非非。竟至面色泛红,浑身发烫。她口中干渴,见几上有茶盏,不管不顾便取来饮了,待用完了茶,才发现,这茶盏是皇后的,茶盏边沿,还残留着淡淡的口脂,落在本就心存妄念的重华眼中,真可谓暧昧到了极致。
那段很有爱,没有写出来真是太可惜了。崇华跃跃欲试,想要再演一段,既本就是她们之间的事,她和崔贞都记得,没有剧本也不要紧的。
崇华拉住崔贞的衣角,讨好地祈求:“阿贞,再演一段吧,我们把后面发生的也一起演了,好不好?”
崔贞抬眉,淡淡地道:“嗯?”
只短短一个音节,崇华却精准地体会出是要她适可而止,不许再胡闹的意思。她可怜兮兮地松了手,抱起小狗,乖乖地说:“不要了。”
崔贞满意地摸了摸她的脑袋。
原以为剧本的事,就此告一个段落了,谁知崇华却像是找到了乐趣。她花了一个月时间,重新写了一个剧本,将前世重华与皇后的相处,一点一滴地记录下来。许多极小的事,崔贞都忘了,崇华却记得清清楚楚。
她也不急着缠着崔贞要与她重演,好像只是将这个当做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崔贞见她这劲头,也不阻止她,只是想到将来有了宝宝,崇华恐怕会很热衷于记录宝宝的成长日记。
日子过得飞快。小奶狗渐渐的长大,二十天的时候,就可以不用奶瓶喂食,用它尖厉的牙齿将狗粮咬出清脆的响声。到一个月,小狗的体型,明显就比刚捡回家时大了一整圈。
哺乳动物的生长速度飞快,尤其是在婴儿期。半年以后,小狗就基本接近成年大狗的体型。只是看不出来是什么品种的,崇华判断,多半是一只坚强的中华田园犬。
田园犬宝宝也很可爱,生长得健康而活泼,乐观向上,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崇华忘了给它取名,等想起来时,田园犬宝宝已经习惯了一听到崇华在远处喊一声小狗,就吐着舌头,兴奋地飞奔过去。
到了来年夏季,郑嘉丽生下了一名健康的女孩。崇华与崔贞的辈分一起升了一辈。崔贞有事缠身,崇华就独自飞去看望刚出生的小外甥女。
她高高兴兴地去,回来神色就有些惋惜,悄悄地与崔贞说:“孩子不大好看,红红的,皱皱的,鼻子眼睛都小小的。”
她前后两世加起来,称得上是见多识广了,却没见过刚出生的小婴儿。当年往宗室中选皇嗣,也不是如常人那般抱养刚出生的婴孩,而是自长大成人,已有慧名的孩子中择选。这样一来,她竟不知刚出生的孩子是什么样的。
“你小时候也是这样的。”
崇华不信,她小时候特别可爱,人人都爱抱她,稍微长大一些,就已经有俊秀的轮廓了,怎么也不可能小鼻子小眼睛挤在一起的。
崔贞也不与她争论,过上一阵子,孩子长开了就好了。混血宝宝,各取双方基因之长,怎么也不会难看的。
然而即便之后那孩子渐渐生长得玉雪可爱,崇华也总是记得她最初那丑丑的样子。
一年半后,她们的孩子出世。
也是一名女孩。分娩时,崇华一直陪在崔贞身旁。当孩子犹如鸟巢中呱呱坠地的小鸟,长大小嘴,发出第一声嘹亮的哭声,崇华几乎落下眼泪。那哭声像是用了那小小生命的全部力气,向这全新的世界问好。蓬勃、勇敢,充满了生命力,更重要的是,这是她们的孩子,承载她们共同的爱。
护士将孩子抱给崇华。那小身躯软软的,好像轻轻一碰,就会伤到她,崇华僵直了身子,把孩子捧在臂弯里,一动也不敢动,只有双眼,紧紧地盯着宝宝,连眨一下都不舍,仿佛少看一下,都是难以弥补的遗憾。
从前崇华坚持要一个拥有崔贞基因的孩子,缩小版的阿贞,乖乖的,软软的,穿着可爱的裙子,梳着漂亮的小辫子。如果像她呢?那一定讨厌死了,调皮,捣蛋,更要紧的是肯定会抢去阿贞的注意。
可是当小生命真的降生,她小心翼翼,像对待这世上最璀璨的珍宝那般抱着她,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这是她们的孩子,像谁都好。
她会爱她,会珍惜她成长的每一个瞬间。她会留存她的第一个笑,会记录下她长出第一颗小牙齿的瞬间,她会牵着她的小手,教她学会走路,她会带她去游乐园,给她买棉花糖,带她乘摩天轮。再长大一些,她给她拎着小书包,送她去幼儿园。
小公主有的,她全部都有,让她在幸福中成长。
有一日,她会长大,褪去女孩子的青涩,变得温柔娴静,她也会有新的家庭,那时候,她与阿贞都老了。回过头来,满满的都是暖洋洋的回忆,有她和阿贞的,有她们三人的,一想起来,就像氤氲着牛奶袅袅热气的冬日午后,光阴都像染上了牛奶的乳白色,那般柔和,温暖。
崇华不禁微笑,看着孩子,称赞:“真可爱。”
孩子刚出生,总是大同小异,都是红红皱皱的,张嘴哭的时候,没有牙,眼睛小成一条缝,还没张开,嘴巴鼻子都是小小的,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她这回不觉得丑了,好像抱着最漂亮的小公主。
崔贞躺在床上,她的鬓角还残留着汗水,看着崇华笨手笨脚地端着孩子,像所有初次抱起孩子的父母那般,不知所措,却满怀喜爱。
窗外是个晴天,天空漂浮着缕缕白云,风一吹,就会一缕一缕地散开,轻轻缭绕在蓝天中。
崔贞的心,满满的,有崇华,有宝宝。产后的疲惫向她袭来,她放松地合上眼。
睡梦之中,她仿佛恍惚间回到了千年前的大夏,在林间的小路上,年少的重华结结巴巴地向她吐露,她有一个意中人。
她愣住了,停下脚步,轻轻地开口:“哦,是哪家小郎君?”
却没发现,重华的眼中装满了她,从来,就只有她。
醒来,夜幕已经降临,房中开着小灯。大概已经是深夜,四周寂静。崇华没有睡到她的陪护病床上。她坐在床边的小椅子上,趴在崔贞的枕边睡着了。崔贞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片刻,下意识地就去寻找孩子。下一刻,她就看到不远处,孩子在婴儿床上,睡得正香。
崔贞安心下来。
生活又进入了另一个阶段,但无疑会越来越好,她多了一个她爱的人,也多了一个爱她的人,更要紧的是崇华,崇华在她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