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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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狩猎的结果是——
继欢一只“骨”也没抓到。
=-=
这种被当地人称为“骨”的魔兽非常弱小,周围的生物对它们来说都是天敌,没有强大的身体,它们最终进化出了速度天赋以及打洞能力。
跑动极快而且极为机敏,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闻风而逃、用有力的爪子迅速在垃圾山上刨个坑钻进去,除非你能在它们刨坑的瞬间抓住它们,否则等它们钻进去,就基本上没法抓住它们了。
它们几乎终日龟缩在垃圾下面,只在寻找食物和透气的时候露头,捕捉它们实在是一件难事!
阿爷比他更惨,害怕捕猎的时候弄坏孙子给自己做的老花镜,他在捕猎前特意摘下了眼镜,然后——他倒是抓到东西了,可惜抓到的不是骨,而是一个正在狩猎骨的魔物!
对方的体型也不大,搞不好是和小灰魔一样的儿童魔物,虽然这样想有欺负小孩的嫌疑,不过
阿爷,下次还是戴上老花镜吧←继欢安慰的摸了摸阿爷。
他们最终还是小灰魔手中买了一只骨——在他们不断失败的过程中,小灰魔又成功抓到了一只。
不过,小灰魔却不要钱。
“明天,给我,天晚了,不安全。”也不是不要,小灰魔是想要他们明天到集市付款给他,现在已经没有卖水的了,钱花不出去,随身携带财产对于小灰魔来说是非常不安全的事。
继欢现在才知道原来小灰魔就住在这片垃圾山下的某个洞穴里。和那些骨为邻,周围又有想要猎杀骨的人,他在虽然不会被杀,不过却很有可能被抢劫。
好吧,继欢现在有知道了叶法尔的另一条规矩:他们不会在这个街区上杀人,更不会杀同样同样生活在这片街区上的原住民。
呃……听起来很团结,不过继欢又听了一段话,很快就不这么想了:
“因为,叶法尔,除了原住民,不会有人过来定居,居民越杀越少,而且……”
接下来,小灰魔用所学不多的语言为他描述了一个曾经在这个街区发生过的故事:大致就是,曾经有人在这片区域被杀了,然后他的朋友杀了杀他的人给他报仇,然后被杀的人的朋友又杀了给朋友报仇的那个人,然后……无限循环,最后整个叶法尔的人口锐减,集市再也没有生意可做,那段时间叶法尔弱小到差点被当时的统治机构一窝端。
在那之后,叶法尔就出了一条规定:禁止在本街区杀人,在本街区以外,禁止杀来自叶法尔的人。
当然,打架还是可以的,彼此抢劫也是允许的,不抢出人命就行。
继欢现在越来越明白为什么阿瑾会带他们来到这里定居了:他们很弱,且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现在出去到任何一个貌似和平的地方都有可能因为所拥有的东西被人杀人越货,然而,在这里则不会,只要他们生活在叶法尔,他们就不会被杀害。
所以,在这里,即使弱小如小灰魔这样的魔物,他们也有长大的机会,前提是他们自己也足够坚强,愿意努力变强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长大的魔物几乎没有一个是弱者。
看着平静对自己说“他的家无法保存财物”的小灰魔,继欢想了想,低下头对帐篷里的黑蛋道:“黑蛋,把你的奶瓶递过去,给那个哥哥喝一口好不好?”
黑蛋现在能听懂和奶瓶相关的绝大多数词,比如喝一口,他很乖,一点也不护食,每当爷爷对他说想要喝一口他的i,他就会主动把奶瓶递过去,当然爷爷只是故意逗他,虽然是头魔物,不过阿爷可是深谙人类、特别是东方人逗孩子的方式。
继欢朝小灰魔的方向扬了扬下巴,黑蛋就朝他把爪子里的奶瓶递出去了。
小灰魔面无表情的看着小魔物递过来的不明物体,一动不动。
“这个是,黑蛋的食物,可以喝的,今天你,还没喝水?即使,我明天给你钱,你也要明天,才能喝上水,不如我直接用这个给你,代替钱?”这段话很长,继欢说的很费力,不过显然小灰魔听懂了。
听到是可以喝的东西,小灰魔一下子精神起来了,抬头看看继欢的表情,然后又看看那个举着奇怪的东西朝自己笑着的小魔物。
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他又确认了一下:
“可以喝?”
继欢点点头。
小灰魔又看了看继欢身后的羊角魔物,看着羊角魔物也对自己点了点头,这才小心翼翼的从那只小黑爪子里拿过了奶瓶,然后盯着这个奇怪的东西,他不知道如何下嘴了。
“吸的,不过奶嘴上,都是黑蛋的口水,你要是,不想用奶嘴的话,还可以把奶嘴……下来当杯子用。”不会说的“拧”字,继欢做了个拧的动作代替。
小灰魔很聪明,立刻明白了奶瓶的使用方法,将奶嘴拧下来,看了一眼瓶子里黄白色的液体,皱了皱眉,最后试探性的喝了一小口,然后又喝了一小口。重新拧上奶嘴递回来的时候,奶瓶里的奶量只少了一小块。
“我,只喝了,这么多。”小灰魔比了比一个瓶盖的大小。
“味道怪,就像……”他想了想:“骨兽乳汁的味道,比那个好喝。”
他曾经猎到过一头正在哺乳期的骨兽,意外的从对方身上获得了奶水,虽然味道很腥气,不过也是可以喝的水,他吸了三天,直到那头骨兽死去,这才将它吃掉。
“就是乳汁。”继欢将他递回来的奶瓶重新塞回黑蛋的嘴里,黑蛋就继续咬着奶嘴开始磨牙。
盯了一会儿黑蛋,小灰魔将刚刚抓到的骨放进羊角魔物手里,然后他就钻进垃圾山底下的某处了。
这天开始,继欢一家人就过上了每天去垃圾山狩猎的日子。
阿爷毕竟是魔物,体力渐渐恢复,虽然视力还有些问题,不过在他开始习惯戴着老花镜狩猎之后,慢慢可以抓得到骨了。
继欢则要慢了许多,不过这段时间他也没闲着,每天按时读书识字,固定背二百个单词,如今他的魔物语已经比阿爷还好了。这期间有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之前买的一筐鸡蛋居然孵了五只小鸡出来,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本地辐射太强的缘故这些小鸡模样看着和正常的小鸡有点不同,不过它们倒是头好壮壮的活下来了。
继欢在墙角的地方盖了一个猪窝,日光强烈的时候,大白和小鸡们就一起窝在里面,它们的主要食物目前还是阿瑾院子里仅剩的那些“杂草”,不过在继欢有一次发现那些小鸡很爱吃骨兽身上的一种寄生虫之后,他就开始每天在垃圾山附近到处找虫挖给它们吃。
他一个人挖的数量是有限的,索性他就雇佣小灰魔帮他找,报酬是黑蛋奶瓶里的一瓶盖i,由于奶瓶每次都是黑蛋主动递过去的,这些天来,继欢发现小灰魔和黑蛋居然貌似有了小小的友谊。
黑蛋送了一块糖果给小灰魔(←他最不喜欢的,红色糖纸包着哒),小灰魔没舍得吃,用五枚亮晶晶的价格把它卖了(⊙o⊙),然后给了黑蛋三枚亮晶晶。
黑蛋高兴地收下了,晚上还分了一块给舅舅,另一块则送给阿爷。
迷之交往——继欢没吭声,任由两头小魔物用这种方式交往下去了。
与此同时,阿瑾也吃完了草编箱里的最后一盒便当。
便当里的肉有点变质,不过他还是吃完了。然后他叫客房服务送了一杯名叫“亚克”(类似咖啡)的饮料,开始一边喝咖啡一边看报纸。
社会版的头条信息就是叶法尔区实权人物洛克菲尼·格木罗暴毙的消息。
据说死前的洛克菲尼忽然从自宅消失了一会儿,等到第二天被人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在自己卧室的大床上死去多时了,一夜之间变得衰落而苍老,叶法尔街区为他举行了盛大的葬礼,而与此同时,叶法尔也再度陷入了混乱,大人物们开始竞相瓜分洛克菲尼生前的权利,对于小人物们,似乎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嗯,其实影响并不是没有,比如最近想要在叶法尔办理证件相关的事情就很是困难了,比如房契什么的……
阿瑾翻过了社会版,然后继续看后面的娱乐版八卦信息。
从叶法尔出来之后,阿瑾先是去了之前打车去过的小镇,随即又从那里搭车去了更大的城市。在最大一家银行将身上的金条兑换成时下的货币并存入卡内之后,又一名年轻、优雅、相貌俊俏的豪富诞生了。
脱下了具有强烈地域特征的黑色斗篷,他现在穿着一身很休闲的白色衣裤,这身衣服是从现在最流行的服装品牌店买的,他看起来和之前截然不同了。
他现在住在本地最豪华的酒店内,本市首富科勒建造了这座酒店并且在酒店的最高层长期拥有一层房间,八卦新闻上说由于这位首富因为外遇问题最近正在和太太闹离婚,所以从家中搬出来之后,他就一直住在酒店内了。
恰好是阿瑾入住房间上面的一层。
他写了三封信寄给这位科勒先生,第一封信是在叶法尔附近的小镇寄出的,第二封则在中途停靠的中型城市,然后第三封信,则是在这栋酒店内。
第一次狩猎的结果是——
继欢一只“骨”也没抓到。
=-=
这种被当地人称为“骨”的魔兽非常弱小,周围的生物对它们来说都是天敌,没有强大的身体,它们最终进化出了速度天赋以及打洞能力。
跑动极快而且极为机敏,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闻风而逃、用有力的爪子迅速在垃圾山上刨个坑钻进去,除非你能在它们刨坑的瞬间抓住它们,否则等它们钻进去,就基本上没法抓住它们了。
它们几乎终日龟缩在垃圾下面,只在寻找食物和透气的时候露头,捕捉它们实在是一件难事!
阿爷比他更惨,害怕捕猎的时候弄坏孙子给自己做的老花镜,他在捕猎前特意摘下了眼镜,然后——他倒是抓到东西了,可惜抓到的不是骨,而是一个正在狩猎骨的魔物!
对方的体型也不大,搞不好是和小灰魔一样的儿童魔物,虽然这样想有欺负小孩的嫌疑,不过
阿爷,下次还是戴上老花镜吧←继欢安慰的摸了摸阿爷。
他们最终还是小灰魔手中买了一只骨——在他们不断失败的过程中,小灰魔又成功抓到了一只。
不过,小灰魔却不要钱。
“明天,给我,天晚了,不安全。”也不是不要,小灰魔是想要他们明天到集市付款给他,现在已经没有卖水的了,钱花不出去,随身携带财产对于小灰魔来说是非常不安全的事。
继欢现在才知道原来小灰魔就住在这片垃圾山下的某个洞穴里。和那些骨为邻,周围又有想要猎杀骨的人,他在虽然不会被杀,不过却很有可能被抢劫。
好吧,继欢现在有知道了叶法尔的另一条规矩:他们不会在这个街区上杀人,更不会杀同样同样生活在这片街区上的原住民。
呃……听起来很团结,不过继欢又听了一段话,很快就不这么想了:
“因为,叶法尔,除了原住民,不会有人过来定居,居民越杀越少,而且……”
接下来,小灰魔用所学不多的语言为他描述了一个曾经在这个街区发生过的故事:大致就是,曾经有人在这片区域被杀了,然后他的朋友杀了杀他的人给他报仇,然后被杀的人的朋友又杀了给朋友报仇的那个人,然后……无限循环,最后整个叶法尔的人口锐减,集市再也没有生意可做,那段时间叶法尔弱小到差点被当时的统治机构一窝端。
在那之后,叶法尔就出了一条规定:禁止在本街区杀人,在本街区以外,禁止杀来自叶法尔的人。
当然,打架还是可以的,彼此抢劫也是允许的,不抢出人命就行。
继欢现在越来越明白为什么阿瑾会带他们来到这里定居了:他们很弱,且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现在出去到任何一个貌似和平的地方都有可能因为所拥有的东西被人杀人越货,然而,在这里则不会,只要他们生活在叶法尔,他们就不会被杀害。
所以,在这里,即使弱小如小灰魔这样的魔物,他们也有长大的机会,前提是他们自己也足够坚强,愿意努力变强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长大的魔物几乎没有一个是弱者。
看着平静对自己说“他的家无法保存财物”的小灰魔,继欢想了想,低下头对帐篷里的黑蛋道:“黑蛋,把你的奶瓶递过去,给那个哥哥喝一口好不好?”
黑蛋现在能听懂和奶瓶相关的绝大多数词,比如喝一口,他很乖,一点也不护食,每当爷爷对他说想要喝一口他的i,他就会主动把奶瓶递过去,当然爷爷只是故意逗他,虽然是头魔物,不过阿爷可是深谙人类、特别是东方人逗孩子的方式。
继欢朝小灰魔的方向扬了扬下巴,黑蛋就朝他把爪子里的奶瓶递出去了。
小灰魔面无表情的看着小魔物递过来的不明物体,一动不动。
“这个是,黑蛋的食物,可以喝的,今天你,还没喝水?即使,我明天给你钱,你也要明天,才能喝上水,不如我直接用这个给你,代替钱?”这段话很长,继欢说的很费力,不过显然小灰魔听懂了。
听到是可以喝的东西,小灰魔一下子精神起来了,抬头看看继欢的表情,然后又看看那个举着奇怪的东西朝自己笑着的小魔物。
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他又确认了一下:
“可以喝?”
继欢点点头。
小灰魔又看了看继欢身后的羊角魔物,看着羊角魔物也对自己点了点头,这才小心翼翼的从那只小黑爪子里拿过了奶瓶,然后盯着这个奇怪的东西,他不知道如何下嘴了。
“吸的,不过奶嘴上,都是黑蛋的口水,你要是,不想用奶嘴的话,还可以把奶嘴……下来当杯子用。”不会说的“拧”字,继欢做了个拧的动作代替。
小灰魔很聪明,立刻明白了奶瓶的使用方法,将奶嘴拧下来,看了一眼瓶子里黄白色的液体,皱了皱眉,最后试探性的喝了一小口,然后又喝了一小口。重新拧上奶嘴递回来的时候,奶瓶里的奶量只少了一小块。
“我,只喝了,这么多。”小灰魔比了比一个瓶盖的大小。
“味道怪,就像……”他想了想:“骨兽乳汁的味道,比那个好喝。”
他曾经猎到过一头正在哺乳期的骨兽,意外的从对方身上获得了奶水,虽然味道很腥气,不过也是可以喝的水,他吸了三天,直到那头骨兽死去,这才将它吃掉。
“就是乳汁。”继欢将他递回来的奶瓶重新塞回黑蛋的嘴里,黑蛋就继续咬着奶嘴开始磨牙。
盯了一会儿黑蛋,小灰魔将刚刚抓到的骨放进羊角魔物手里,然后他就钻进垃圾山底下的某处了。
这天开始,继欢一家人就过上了每天去垃圾山狩猎的日子。
阿爷毕竟是魔物,体力渐渐恢复,虽然视力还有些问题,不过在他开始习惯戴着老花镜狩猎之后,慢慢可以抓得到骨了。
继欢则要慢了许多,不过这段时间他也没闲着,每天按时读书识字,固定背二百个单词,如今他的魔物语已经比阿爷还好了。这期间有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之前买的一筐鸡蛋居然孵了五只小鸡出来,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本地辐射太强的缘故这些小鸡模样看着和正常的小鸡有点不同,不过它们倒是头好壮壮的活下来了。
继欢在墙角的地方盖了一个猪窝,日光强烈的时候,大白和小鸡们就一起窝在里面,它们的主要食物目前还是阿瑾院子里仅剩的那些“杂草”,不过在继欢有一次发现那些小鸡很爱吃骨兽身上的一种寄生虫之后,他就开始每天在垃圾山附近到处找虫挖给它们吃。
他一个人挖的数量是有限的,索性他就雇佣小灰魔帮他找,报酬是黑蛋奶瓶里的一瓶盖i,由于奶瓶每次都是黑蛋主动递过去的,这些天来,继欢发现小灰魔和黑蛋居然貌似有了小小的友谊。
黑蛋送了一块糖果给小灰魔(←他最不喜欢的,红色糖纸包着哒),小灰魔没舍得吃,用五枚亮晶晶的价格把它卖了(⊙o⊙),然后给了黑蛋三枚亮晶晶。
黑蛋高兴地收下了,晚上还分了一块给舅舅,另一块则送给阿爷。
迷之交往——继欢没吭声,任由两头小魔物用这种方式交往下去了。
与此同时,阿瑾也吃完了草编箱里的最后一盒便当。
便当里的肉有点变质,不过他还是吃完了。然后他叫客房服务送了一杯名叫“亚克”(类似咖啡)的饮料,开始一边喝咖啡一边看报纸。
社会版的头条信息就是叶法尔区实权人物洛克菲尼·格木罗暴毙的消息。
据说死前的洛克菲尼忽然从自宅消失了一会儿,等到第二天被人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在自己卧室的大床上死去多时了,一夜之间变得衰落而苍老,叶法尔街区为他举行了盛大的葬礼,而与此同时,叶法尔也再度陷入了混乱,大人物们开始竞相瓜分洛克菲尼生前的权利,对于小人物们,似乎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嗯,其实影响并不是没有,比如最近想要在叶法尔办理证件相关的事情就很是困难了,比如房契什么的……
阿瑾翻过了社会版,然后继续看后面的娱乐版八卦信息。
从叶法尔出来之后,阿瑾先是去了之前打车去过的小镇,随即又从那里搭车去了更大的城市。在最大一家银行将身上的金条兑换成时下的货币并存入卡内之后,又一名年轻、优雅、相貌俊俏的豪富诞生了。
脱下了具有强烈地域特征的黑色斗篷,他现在穿着一身很休闲的白色衣裤,这身衣服是从现在最流行的服装品牌店买的,他看起来和之前截然不同了。
他现在住在本地最豪华的酒店内,本市首富科勒建造了这座酒店并且在酒店的最高层长期拥有一层房间,八卦新闻上说由于这位首富因为外遇问题最近正在和太太闹离婚,所以从家中搬出来之后,他就一直住在酒店内了。
恰好是阿瑾入住房间上面的一层。
他写了三封信寄给这位科勒先生,第一封信是在叶法尔附近的小镇寄出的,第二封则在中途停靠的中型城市,然后第三封信,则是在这栋酒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