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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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历来非常散漫,从来都不珍惜时间。就比如现在,去买那头小狮子,他居然浪费了一个半小时。
我不能再由着他带着我的身体乱跑了,便使劲地挣扎了出来。
那种感觉就像突然在梦中惊醒时,有一瞬间会忘记刚刚想过的事。
耳边是汽车行驶的声音,前方的反光镜中一双眼睛不停地看我,那人问:“先生,你还好吗?”
他手边的计价器让我稍微清醒了一些。
大约是因为刚刚换过来,我感觉身体有些累。这种虚弱感持续了一分多钟,然后我看到了手边的小狮子。
和她送我的一模一样,这个白痴连标签都没撕,一点礼貌也不懂。
我刚刚拆掉价签,汽车便停了下来。
正要下车,计程车司机便叫住我,说我还没付钱。
我在白痴的口袋里找到了二十块零钞,付了之后发现身上的现金不到两千,卡片一张都没有。
汽车停在一座大学门口,就是小萝莉所在的那间。
现在已经十一点,中午总得请小萝莉吃顿饭,上次我看她蛮有跟我上床的想法,而我也正有此意。但我又没开车,小萝莉还住宿舍,到哪去呢?
想了想,我拨通了罗嫚的号码。
她很快便跑了出来,打开钱夹说:“我有五千块。”
“不用,你去找阿昌给我取。”五千块也做不了什么。
“来不及的。”她说:“我们已经下课了,她可能正在出来的路上。”
这……
“我问过她了,她说你今天跟她约好给她做饭吃。”她说:“材料昨天就买好了。”
见鬼。
我试图放松精神,好让他滚出来做饭,但白痴还没动静,小萝莉先跑了出来。
今天小萝莉穿着藏蓝的裙子和白衬衫,乌黑的头发束着,跑步的样子清纯活泼又可爱。
罗嫚在旁边问:“需要我打发她吗?”
“你去忙吧,没事别宿舍。”
我觉得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抗拒这种纯美的萝莉,为了跟她上床,做顿饭也没什么。
小萝莉扑进了我怀里,小狗狗似的钻了半天才说:“你来了呀?”
“嗯……”我望着她压在我胸口上的小白兔,接力忍耐着咽口水的冲动。
虽说不大,但小而坚挺,压在我怀里的感觉好极了,我就喜欢这样的。
“那是什么呀?”虽然我把那头狮子藏在了背后,却还是被她眼尖地揪了出来。
“送你的。”
她神色有些怪异:“你不是不喜欢吗?”
鬼才喜欢这种造型奇怪的狮子。
我没说话。
“上次那只你都给我丢进泥水里了。”她嘟着那张红艳艳的小嘴儿,不满地说:“干嘛又买?”
鬼知道那白痴干嘛丢进泥水里?我又没丢。
显然他俩是吵了架:“是为了赔罪的。”真想不到我竟然会发出这么恶心的声音:“不要生气了嘛,是我错了。”
她瞅了瞅我。
那眼神有点可爱。
我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一下。
她立刻就笑了起来,脸颊通红:“干嘛呀!你好坏!”
这就坏了?我还有更坏的呢。
我们一起回了她和罗嫚共同的宿舍。
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她一进门就跑进洗手间,告诉我食材都在厨房的冰箱里。
我打开冰箱的同时,手机响了,是罗嫚。她说阿昌在找我,因为洗钱的公司今天要开会,还说:“她刚刚给我打电话。”
“怎么?”
“问我什么时候回宿舍,要我带卫生棉给她。”
挂了电话后,我看了看表,想起自己耽误的会议,恨不得踢翻那个女人——经期约什么会!不知道时间有多宝贵吗!
小萝莉看着挺害羞,大约是个保守派,怕是不会愿意浴血奋战。
我也不想浪费时间,打算私自偷溜。刚走到门口,眼前突然一黑。倒下之后的一分钟后,我渐渐开始感知到白痴,他来了。
那天我一直没有再休息,就那么感受着他的感受。
他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担心,一会儿还有点害羞。
我能感觉他正跟那个没办法满足他的女人搂在一起,互相亲吻抚摸来安抚彼此热切的心——不过他居然没反应,是我早就扑倒了她。
能够在明知没爱可做的情况下,依然跟这个女人腻乎在一起,还这么激动,这肯定就是传说中的真爱了。
医生坚持认为,我的第一人格过于理性,缺乏情感,没有同情心,俗称冷血动物。但我认为自己现在的样子就很好,我对父母有感情,对跟在我身边多年的兄弟有感情,这就足够了。
可是我为什么要有爱情?就因为爱情可以让一个穷鬼为我付出她原本就不值钱的生命?还是因为爱情可以让我甘心情愿与一个陌生女人分享我的财产?还是因为爱情可以让我为一段无法创造任何价值的约会而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我为什么要同情?因为同情可以让我愿意把自己的钱分给那些要么蠢、要么懒、要么奸诈的穷鬼?还是把眼泪分给那些蠢毙了,永远听不懂“坐下”指令的蠢狗?
我认同医生的话,我觉得我把这些渣滓都扔给了第二人格,就让他蠢萌地去爱吧,我总会消灭他。
天都黑了,那蠢货才从这房间里走了出来。
一感觉他离开了那栋房子,我就连忙钻出来。
果然还在校园里,脑后传来一种让人发毛的直觉,我扭过头去,发现二楼的栏杆上趴着一个人。她穿着绿色的睡裙,水仙花似的纤细精美。她趴在栏杆上摊开手心朝我飞吻。
快到校门口时,一辆汽车停下副驾驶的车窗放下,美丽知性的中年女性盘子她金色的长发:“年轻人,需要我在你一程吗?”
这天晚上我带这个女人到了我附近的住宅,她虽不再年轻但胜在妩媚温柔。
那几天我始终跟她在一起,感受着这个而立之年女人的旺盛的精力。她总问我为什么会到那里,说着说着就告诉我,那附近住着她很喜欢的女学生。她长得漂亮,又努力刻苦。
aelie的忌日这天,我去扫墓。星星一早就打来电话,问我可不可以带上她。
我拒绝了。
每一个试图治疗我的医生,都会要我去形容aelie,仿佛她是我病情的根源。
我却从来都不曾形容出。
我记不得许多事,在这“许多事”中,一大部分是关于aelie,她是我印象中的一个影子。我只知道她很好,她是个“完美”的女人,她让我感觉不到瑕疵。
这些年我找过许多女人,她们有优点也有缺点。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可aelie是完美的,我想不到她的任何缺点。
墓地里有aelie的相片,但这照片却让我觉得陌生。每年过来,我都要重温一次“她并不漂亮”这个事实,这大概是aelie唯一的短处,但奇怪的是,每当医生问我时,我从来都答不上来。
如果我曾爱过什么人,那就一定是她。
随着白痴越来越频繁地占用我的身体,我爸爸开始跟我商量,说:“那个小女孩口碑蛮好的,应该是正经人家的孩子。”
我不想答话。
“你见过她么?”
我摇头。
但我得承认,如果不是因为白痴总抢我的身体去约会,我现在肯定已经不记得她这个人。
“我觉得,你可以考虑跟她认识一下。”爸爸说:“我看她身体也不错,你还没有儿子呢。”
我问:“你跟他商量过了吗?”
“他?”他笑了一下,道:“他毕竟是个小孩子,给他个女人他也不会玩,你喜欢就留着,不喜欢我就打发了,他最近已经跟我商量了,说想娶,我还没答应。”
在遥远的曾经,我和白痴之间其实保持着合作的关系。当他受到欺负时,会自动回避,然后让我出来报仇。而后,我慢慢开始不满足这样的事情,毕竟我才是那个“第一”,就连医生也认为我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格。
我开始想办法撵走白痴。我开始看医生,寻求各种方式。
而白痴一直都没什么反应,当初他只是一直都不出来罢了,我还以为那真的只是凑巧。
直到他终于出手了。
那天我去见aelie,她把刚出生的孩子交给我,让我抱着。我抱着她,那时小家伙还挺丑,还会抽着小鼻子假装哭泣。
中午时,我陪她一起吃了点东西,之后忽然觉得有点累。
当我醒来时,孩子已经死了——脸孔青紫,一如刚刚出生。
我无法相信白痴做得出这种事,但总不可能是aelie掐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不久后,我的这双手,又掐死了aelie。
我知道这一切肯定是白痴干的,因为这些不是我做的。
我知道,我的另一半不会是善良的小孩,当涉及到生存问题时,他做得出任何事,因为这是活着的根本。
我还知道,我与他终究都是精神,我们需要让彼此崩溃,来达到让对方消失的目的。
我亦知道,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法,就是他对我做的那些,让他——家破人亡。
白痴历来非常散漫,从来都不珍惜时间。就比如现在,去买那头小狮子,他居然浪费了一个半小时。
我不能再由着他带着我的身体乱跑了,便使劲地挣扎了出来。
那种感觉就像突然在梦中惊醒时,有一瞬间会忘记刚刚想过的事。
耳边是汽车行驶的声音,前方的反光镜中一双眼睛不停地看我,那人问:“先生,你还好吗?”
他手边的计价器让我稍微清醒了一些。
大约是因为刚刚换过来,我感觉身体有些累。这种虚弱感持续了一分多钟,然后我看到了手边的小狮子。
和她送我的一模一样,这个白痴连标签都没撕,一点礼貌也不懂。
我刚刚拆掉价签,汽车便停了下来。
正要下车,计程车司机便叫住我,说我还没付钱。
我在白痴的口袋里找到了二十块零钞,付了之后发现身上的现金不到两千,卡片一张都没有。
汽车停在一座大学门口,就是小萝莉所在的那间。
现在已经十一点,中午总得请小萝莉吃顿饭,上次我看她蛮有跟我上床的想法,而我也正有此意。但我又没开车,小萝莉还住宿舍,到哪去呢?
想了想,我拨通了罗嫚的号码。
她很快便跑了出来,打开钱夹说:“我有五千块。”
“不用,你去找阿昌给我取。”五千块也做不了什么。
“来不及的。”她说:“我们已经下课了,她可能正在出来的路上。”
这……
“我问过她了,她说你今天跟她约好给她做饭吃。”她说:“材料昨天就买好了。”
见鬼。
我试图放松精神,好让他滚出来做饭,但白痴还没动静,小萝莉先跑了出来。
今天小萝莉穿着藏蓝的裙子和白衬衫,乌黑的头发束着,跑步的样子清纯活泼又可爱。
罗嫚在旁边问:“需要我打发她吗?”
“你去忙吧,没事别宿舍。”
我觉得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抗拒这种纯美的萝莉,为了跟她上床,做顿饭也没什么。
小萝莉扑进了我怀里,小狗狗似的钻了半天才说:“你来了呀?”
“嗯……”我望着她压在我胸口上的小白兔,接力忍耐着咽口水的冲动。
虽说不大,但小而坚挺,压在我怀里的感觉好极了,我就喜欢这样的。
“那是什么呀?”虽然我把那头狮子藏在了背后,却还是被她眼尖地揪了出来。
“送你的。”
她神色有些怪异:“你不是不喜欢吗?”
鬼才喜欢这种造型奇怪的狮子。
我没说话。
“上次那只你都给我丢进泥水里了。”她嘟着那张红艳艳的小嘴儿,不满地说:“干嘛又买?”
鬼知道那白痴干嘛丢进泥水里?我又没丢。
显然他俩是吵了架:“是为了赔罪的。”真想不到我竟然会发出这么恶心的声音:“不要生气了嘛,是我错了。”
她瞅了瞅我。
那眼神有点可爱。
我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一下。
她立刻就笑了起来,脸颊通红:“干嘛呀!你好坏!”
这就坏了?我还有更坏的呢。
我们一起回了她和罗嫚共同的宿舍。
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她一进门就跑进洗手间,告诉我食材都在厨房的冰箱里。
我打开冰箱的同时,手机响了,是罗嫚。她说阿昌在找我,因为洗钱的公司今天要开会,还说:“她刚刚给我打电话。”
“怎么?”
“问我什么时候回宿舍,要我带卫生棉给她。”
挂了电话后,我看了看表,想起自己耽误的会议,恨不得踢翻那个女人——经期约什么会!不知道时间有多宝贵吗!
小萝莉看着挺害羞,大约是个保守派,怕是不会愿意浴血奋战。
我也不想浪费时间,打算私自偷溜。刚走到门口,眼前突然一黑。倒下之后的一分钟后,我渐渐开始感知到白痴,他来了。
那天我一直没有再休息,就那么感受着他的感受。
他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担心,一会儿还有点害羞。
我能感觉他正跟那个没办法满足他的女人搂在一起,互相亲吻抚摸来安抚彼此热切的心——不过他居然没反应,是我早就扑倒了她。
能够在明知没爱可做的情况下,依然跟这个女人腻乎在一起,还这么激动,这肯定就是传说中的真爱了。
医生坚持认为,我的第一人格过于理性,缺乏情感,没有同情心,俗称冷血动物。但我认为自己现在的样子就很好,我对父母有感情,对跟在我身边多年的兄弟有感情,这就足够了。
可是我为什么要有爱情?就因为爱情可以让一个穷鬼为我付出她原本就不值钱的生命?还是因为爱情可以让我甘心情愿与一个陌生女人分享我的财产?还是因为爱情可以让我为一段无法创造任何价值的约会而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我为什么要同情?因为同情可以让我愿意把自己的钱分给那些要么蠢、要么懒、要么奸诈的穷鬼?还是把眼泪分给那些蠢毙了,永远听不懂“坐下”指令的蠢狗?
我认同医生的话,我觉得我把这些渣滓都扔给了第二人格,就让他蠢萌地去爱吧,我总会消灭他。
天都黑了,那蠢货才从这房间里走了出来。
一感觉他离开了那栋房子,我就连忙钻出来。
果然还在校园里,脑后传来一种让人发毛的直觉,我扭过头去,发现二楼的栏杆上趴着一个人。她穿着绿色的睡裙,水仙花似的纤细精美。她趴在栏杆上摊开手心朝我飞吻。
快到校门口时,一辆汽车停下副驾驶的车窗放下,美丽知性的中年女性盘子她金色的长发:“年轻人,需要我在你一程吗?”
这天晚上我带这个女人到了我附近的住宅,她虽不再年轻但胜在妩媚温柔。
那几天我始终跟她在一起,感受着这个而立之年女人的旺盛的精力。她总问我为什么会到那里,说着说着就告诉我,那附近住着她很喜欢的女学生。她长得漂亮,又努力刻苦。
aelie的忌日这天,我去扫墓。星星一早就打来电话,问我可不可以带上她。
我拒绝了。
每一个试图治疗我的医生,都会要我去形容aelie,仿佛她是我病情的根源。
我却从来都不曾形容出。
我记不得许多事,在这“许多事”中,一大部分是关于aelie,她是我印象中的一个影子。我只知道她很好,她是个“完美”的女人,她让我感觉不到瑕疵。
这些年我找过许多女人,她们有优点也有缺点。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可aelie是完美的,我想不到她的任何缺点。
墓地里有aelie的相片,但这照片却让我觉得陌生。每年过来,我都要重温一次“她并不漂亮”这个事实,这大概是aelie唯一的短处,但奇怪的是,每当医生问我时,我从来都答不上来。
如果我曾爱过什么人,那就一定是她。
随着白痴越来越频繁地占用我的身体,我爸爸开始跟我商量,说:“那个小女孩口碑蛮好的,应该是正经人家的孩子。”
我不想答话。
“你见过她么?”
我摇头。
但我得承认,如果不是因为白痴总抢我的身体去约会,我现在肯定已经不记得她这个人。
“我觉得,你可以考虑跟她认识一下。”爸爸说:“我看她身体也不错,你还没有儿子呢。”
我问:“你跟他商量过了吗?”
“他?”他笑了一下,道:“他毕竟是个小孩子,给他个女人他也不会玩,你喜欢就留着,不喜欢我就打发了,他最近已经跟我商量了,说想娶,我还没答应。”
在遥远的曾经,我和白痴之间其实保持着合作的关系。当他受到欺负时,会自动回避,然后让我出来报仇。而后,我慢慢开始不满足这样的事情,毕竟我才是那个“第一”,就连医生也认为我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格。
我开始想办法撵走白痴。我开始看医生,寻求各种方式。
而白痴一直都没什么反应,当初他只是一直都不出来罢了,我还以为那真的只是凑巧。
直到他终于出手了。
那天我去见aelie,她把刚出生的孩子交给我,让我抱着。我抱着她,那时小家伙还挺丑,还会抽着小鼻子假装哭泣。
中午时,我陪她一起吃了点东西,之后忽然觉得有点累。
当我醒来时,孩子已经死了——脸孔青紫,一如刚刚出生。
我无法相信白痴做得出这种事,但总不可能是aelie掐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不久后,我的这双手,又掐死了aelie。
我知道这一切肯定是白痴干的,因为这些不是我做的。
我知道,我的另一半不会是善良的小孩,当涉及到生存问题时,他做得出任何事,因为这是活着的根本。
我还知道,我与他终究都是精神,我们需要让彼此崩溃,来达到让对方消失的目的。
我亦知道,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法,就是他对我做的那些,让他——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