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章男人啊,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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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章男人啊,男人
黑山一窝蜂强盗狡猾至极。
他们就像幽灵一样在哈密的大地上流窜,没人见过他们的模样,甚至连他们的人数都不知道。
每次作案的时候都快捷的像风一样,大风过处人畜不留。
铁三百和拉赫曼寻找这群强盗已经一个月了,一窝蜂强盗的巢穴找到了六七个,每一次都功亏一篑,强盗提前离开了,最近的一次拉赫曼发现火坑里的灰都是热的,一窝蜂离开了最多一个时辰。
可就是这样,铁三百和拉赫曼带着武士搜寻了两天也没有找到这群强盗。
上报欧阳修之后,欧阳修认为这伙强盗有内应,官府继续搜寻意义不大。
只有找到内应之后,官府继续出动军队剿匪才有意义。
阿丹来到佣兵营地的时候,直接问洪老七要悬赏额度最高的任务。
洪老七自然就把排行第一的一窝蜂强盗的案子交给了他,既然官府已经暂时停止了追缴,如果佣兵们能够完成任务,五百两银子的奖赏还是有的。
洪老七以前见过阿丹,也见识过阿丹的身手,见阿丹似乎非常缺钱,为了增加阿丹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就借给了他战马和弓箭。
黑山其实是一片丘陵地带的总称。
整片丘陵的颜色是黑色的,铁心源以为这里有煤,派人仔细查看之后才知道这里的黑色土壤和石头都是天生的,与煤炭无关。
铁心源总是觉得一个地方的土壤和石头颜色诡异,这片土地下面一定会有什么宝贝藏在下面,就禁止百姓向这一带开发。
因此,黑山一带只有牧人带着牛羊出没,很少有外人进入这里。
宝贝没有见着,强盗反而出来了,这让铁心源非常的恼火。
孟元直认为他可以带着两个儿子去黑山狩猎,被铁心源严词拒绝。
黑山虽然还有麻烦,还不到动用孟元直这个级数的哈密官员的时候。
冬日里的黑山荒草萋萋,哨子风从山顶掠过,半人高的茅草悉悉索索的作响,似乎每一个草坷垃后面都藏着一个蠢蠢欲动的强盗。
阿丹自然不会去关注那些荒草,在这样的天气里,藏身荒草并不能持久,荒草间满是白色的硬雪,那是白雪即将融成冰的状态,有些白,又有些青,最重要的是它们很硬,将一颗颗荒草冻结成一片。
这里的荒原和故乡的荒原相差不大,结冰的荒草从里面连狼这样的生物都不敢藏进去,何况是人。
牵着两匹马上了丘陵,山谷之间杂乱无章的微风变得凛冽起来,顺着皮袄的缝隙直接透过皮肉,不一会,阿丹就觉得全身冷得厉害。
天空晴朗朗的,白色的太阳就挂在天上,却带不来丝毫的温暖。
阿丹首先舍弃了那些迎风坡,在迎风坡上驻扎,即便是可以烤火,寒风一样会带走所有的热量。
所谓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的事情不是开玩笑的,冻的受不了的阿丹很快就从丘陵上下来了,沿着一条干涸的小河道向黑山深处走去。
一个人在办大事情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时间长了之后就被会大事情推着我们前进。
到了最后大事情办不成纯属正常,办成了才是妖孽。
阿丹早就后悔了……
觉得自己一怒之下离开阿伊莎是一个很蠢的决定,要不然,自己现在正烤着火和阿伊莎说笑。
不过,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已经出来了,再回去就太难堪了,一想到阿伊莎那张似笑非笑的脸,阿丹的脚步就更加坚定了几分。
乌鸦这种鸟满世界都有,当它站在一棵枯树上朝阿丹哇哇大叫的时候,阿丹熟练地取下弓箭,一箭就把那只乌鸦给射了下来。
这是一只极为肥硕的乌鸦,哈密之地这几年死掉的人很多,旷野里总有扑倒的尸体,仅仅是大患鬼魅碛里,就有十几万具尸体。
乌鸦肉不能吃,这东西专门吃腐肉,很脏。
当然,如果是在大患鬼魅碛里的时候,阿丹一定会把乌鸦烤着吃掉,尽管教义规定了乌鸦不在******的食谱上,阿丹还是在大患鬼魅碛里吃掉了好几只乌鸦。
现在,背囊里还有食物,用不着忍着呕吐的欲望吃乌鸦肉。
他割开了乌鸦的肚子,发现这只乌鸦吃的很饱,就连食管里都塞满了肉糜。
他不想去追究这些肉糜到底是什么肉,他只想知道,这只乌鸦是从哪里吃的这样饱的。
冬日里的白日很短,阿丹走了不到十里地太阳就已经落山了,天空显现出一种颓废的青色,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逐渐变黑。
河道里尽是黑色的细沙,走起来很舒坦,然而,天要黑了,他即便再有心力,也只能选择就地宿营。
一个背风的小山坳很适合宿营。
地上的黑沙地非常的松软,他用借来的铲子很轻易的就在沙地上挖了一个大坑,这个坑是如此的巨大,甚至容得下他和两匹马。
西域的战马非常的温顺,还知道怎样能够避开冬日的寒风。
坑刚刚挖好,两匹马就顺着斜坡下了大坑,温顺的卧在阿丹铺好的干草上,任由阿丹在大坑口子蒙上一层油布。
天彻底黑下来之后,阿丹才开始生火。
篝火燃烧起来之后,大坑里一会就暖和起来了。
水囊里的水已经结冰了,阿丹小心的把水囊埋在火堆边上,取出一块馕饼,一块干肉用树枝子穿了,发那个在火上烤。
烤食物的时候,他总觉得阿伊莎就坐在他的对面,隔着火堆看的不是很清楚。
气氛明明很诡异,他却不愿意破坏现在的温情,直到馕饼已经被烤糊,并且着火,他才苦笑一声,丢掉手里的馕饼,重新烤了一块。
两匹战马嚼着豆子,吃的香甜,阿丹吃完简单的晚饭之后,就从沙土里拉出水囊,给一个不大的铜盆倒了一些温水,伺候两匹马喝了水之后,这才一头倒在两匹马中间,看着头顶不断闪烁的寒星,再一次开始发傻。
重聚是欢喜的,不过,这是以分别为代价的。
“如果我是一个乞丐,阿伊莎说不定就不和我吵架了。”
阿丹对着星空说完这句话,就把老羊皮袄往上拉一拉,闭上眼睛,倾听着北风的呼啸睡着了。
铁心源还没睡,地牢里已经成了屠宰场……
一片云真的剥下来了一张人皮,就绷在铁栅栏上每日孜孜不倦的照顾着,生怕老鼠把他的艺术品给吃掉。
这是他的新玩具。
口供早就出来了,一片云仔细的问过八十遍,不可能有任何的出入。
长长的几十页口供,唯一重要的两个字就是穆辛,或者说是四个字——智慧之王。
另外,一个叫做阿伊莎的女人进入了铁心源的视线。
看完口供之后,铁心源就把口供给烧掉了,顺便把一片云的新玩具也给烧掉了。
尽管一片云在怒吼,在哭泣,在咒骂,在哀求,他还是无情的让武士们烧掉了达斡尔的人皮。
其余的三个刺客也疯掉了,铁心源不打算杀死他们三个人,而是准备将来送给穆辛。
穆辛想要杀自己,这是不可饶恕的,至于他是不是想要利用阿伊莎来达到什么目的,铁心源不关心,喀喇汗国以西的人,都是自己的敌人。
回到自己房间之前,铁心源好好地洗了一个澡,地牢里的气味非常的难闻,三个疯子或者四个疯子住的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好环境。
洗干净了身体之后,罪孽似乎也就没有了,铁心源换上最温柔地笑容来到赵婉的身边,帮她揉搓有些浮肿的双脚。
“孩子今天踢了我两脚,想要早点出来呢。”
“很有力气啊,一定是一个男孩子。”
“夫君,您说我会不会一次生两个啊?阿娘也说我的肚皮大的吓人。”
“要是能生两个好了,一个姓铁,一个姓赵多好啊。”
铁心源抬起头看着一脸温柔的赵婉笑道:“警告你一下,如果生了闺女出来,你要是敢给我闺女半点脸色看,小心我收拾你。”
赵婉撇撇嘴道:“张嬷嬷说我肚皮尖尖的一定是男胎,再说我一直都喜欢吃酸的,怎么可能是闺女?”
铁心源笑道:“我只是警告你一下,没别的意思,不论是儿子还是闺女,只要争气,哈密王位给谁都行,我可不像你爹爹那么小气。”
赵婉叹口气道:“我爹爹有他的难处,再说,我一个女儿家要皇位做什么,武则天的样子摆在前面,弄得母亲不是母亲,儿子不是儿子的,我才不要过那样的日子。
女儿家嫁一个好夫君,比当皇帝好的太多了,皇帝也不过是能指挥天下人,我只要能指挥动水珠儿就成了,不,还有那个该死的尉迟灼灼!”
和孕妇没办法讲道理,这时候她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携儿子以令哈密王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眼前的状态来看,老婆儿子比这个捡来的哈密国重要一万倍。
“水珠儿你支使的还少了?那个可怜的丫头睡在门外边口水流的一尺长。
至于尉迟灼灼,你最近的针线活很多啊?”
赵婉骄傲的仰起头道:“明天还有孩子的虎头披风没塞棉花呢。”(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零四章男人啊,男人
黑山一窝蜂强盗狡猾至极。
他们就像幽灵一样在哈密的大地上流窜,没人见过他们的模样,甚至连他们的人数都不知道。
每次作案的时候都快捷的像风一样,大风过处人畜不留。
铁三百和拉赫曼寻找这群强盗已经一个月了,一窝蜂强盗的巢穴找到了六七个,每一次都功亏一篑,强盗提前离开了,最近的一次拉赫曼发现火坑里的灰都是热的,一窝蜂离开了最多一个时辰。
可就是这样,铁三百和拉赫曼带着武士搜寻了两天也没有找到这群强盗。
上报欧阳修之后,欧阳修认为这伙强盗有内应,官府继续搜寻意义不大。
只有找到内应之后,官府继续出动军队剿匪才有意义。
阿丹来到佣兵营地的时候,直接问洪老七要悬赏额度最高的任务。
洪老七自然就把排行第一的一窝蜂强盗的案子交给了他,既然官府已经暂时停止了追缴,如果佣兵们能够完成任务,五百两银子的奖赏还是有的。
洪老七以前见过阿丹,也见识过阿丹的身手,见阿丹似乎非常缺钱,为了增加阿丹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就借给了他战马和弓箭。
黑山其实是一片丘陵地带的总称。
整片丘陵的颜色是黑色的,铁心源以为这里有煤,派人仔细查看之后才知道这里的黑色土壤和石头都是天生的,与煤炭无关。
铁心源总是觉得一个地方的土壤和石头颜色诡异,这片土地下面一定会有什么宝贝藏在下面,就禁止百姓向这一带开发。
因此,黑山一带只有牧人带着牛羊出没,很少有外人进入这里。
宝贝没有见着,强盗反而出来了,这让铁心源非常的恼火。
孟元直认为他可以带着两个儿子去黑山狩猎,被铁心源严词拒绝。
黑山虽然还有麻烦,还不到动用孟元直这个级数的哈密官员的时候。
冬日里的黑山荒草萋萋,哨子风从山顶掠过,半人高的茅草悉悉索索的作响,似乎每一个草坷垃后面都藏着一个蠢蠢欲动的强盗。
阿丹自然不会去关注那些荒草,在这样的天气里,藏身荒草并不能持久,荒草间满是白色的硬雪,那是白雪即将融成冰的状态,有些白,又有些青,最重要的是它们很硬,将一颗颗荒草冻结成一片。
这里的荒原和故乡的荒原相差不大,结冰的荒草从里面连狼这样的生物都不敢藏进去,何况是人。
牵着两匹马上了丘陵,山谷之间杂乱无章的微风变得凛冽起来,顺着皮袄的缝隙直接透过皮肉,不一会,阿丹就觉得全身冷得厉害。
天空晴朗朗的,白色的太阳就挂在天上,却带不来丝毫的温暖。
阿丹首先舍弃了那些迎风坡,在迎风坡上驻扎,即便是可以烤火,寒风一样会带走所有的热量。
所谓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的事情不是开玩笑的,冻的受不了的阿丹很快就从丘陵上下来了,沿着一条干涸的小河道向黑山深处走去。
一个人在办大事情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时间长了之后就被会大事情推着我们前进。
到了最后大事情办不成纯属正常,办成了才是妖孽。
阿丹早就后悔了……
觉得自己一怒之下离开阿伊莎是一个很蠢的决定,要不然,自己现在正烤着火和阿伊莎说笑。
不过,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已经出来了,再回去就太难堪了,一想到阿伊莎那张似笑非笑的脸,阿丹的脚步就更加坚定了几分。
乌鸦这种鸟满世界都有,当它站在一棵枯树上朝阿丹哇哇大叫的时候,阿丹熟练地取下弓箭,一箭就把那只乌鸦给射了下来。
这是一只极为肥硕的乌鸦,哈密之地这几年死掉的人很多,旷野里总有扑倒的尸体,仅仅是大患鬼魅碛里,就有十几万具尸体。
乌鸦肉不能吃,这东西专门吃腐肉,很脏。
当然,如果是在大患鬼魅碛里的时候,阿丹一定会把乌鸦烤着吃掉,尽管教义规定了乌鸦不在******的食谱上,阿丹还是在大患鬼魅碛里吃掉了好几只乌鸦。
现在,背囊里还有食物,用不着忍着呕吐的欲望吃乌鸦肉。
他割开了乌鸦的肚子,发现这只乌鸦吃的很饱,就连食管里都塞满了肉糜。
他不想去追究这些肉糜到底是什么肉,他只想知道,这只乌鸦是从哪里吃的这样饱的。
冬日里的白日很短,阿丹走了不到十里地太阳就已经落山了,天空显现出一种颓废的青色,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逐渐变黑。
河道里尽是黑色的细沙,走起来很舒坦,然而,天要黑了,他即便再有心力,也只能选择就地宿营。
一个背风的小山坳很适合宿营。
地上的黑沙地非常的松软,他用借来的铲子很轻易的就在沙地上挖了一个大坑,这个坑是如此的巨大,甚至容得下他和两匹马。
西域的战马非常的温顺,还知道怎样能够避开冬日的寒风。
坑刚刚挖好,两匹马就顺着斜坡下了大坑,温顺的卧在阿丹铺好的干草上,任由阿丹在大坑口子蒙上一层油布。
天彻底黑下来之后,阿丹才开始生火。
篝火燃烧起来之后,大坑里一会就暖和起来了。
水囊里的水已经结冰了,阿丹小心的把水囊埋在火堆边上,取出一块馕饼,一块干肉用树枝子穿了,发那个在火上烤。
烤食物的时候,他总觉得阿伊莎就坐在他的对面,隔着火堆看的不是很清楚。
气氛明明很诡异,他却不愿意破坏现在的温情,直到馕饼已经被烤糊,并且着火,他才苦笑一声,丢掉手里的馕饼,重新烤了一块。
两匹战马嚼着豆子,吃的香甜,阿丹吃完简单的晚饭之后,就从沙土里拉出水囊,给一个不大的铜盆倒了一些温水,伺候两匹马喝了水之后,这才一头倒在两匹马中间,看着头顶不断闪烁的寒星,再一次开始发傻。
重聚是欢喜的,不过,这是以分别为代价的。
“如果我是一个乞丐,阿伊莎说不定就不和我吵架了。”
阿丹对着星空说完这句话,就把老羊皮袄往上拉一拉,闭上眼睛,倾听着北风的呼啸睡着了。
铁心源还没睡,地牢里已经成了屠宰场……
一片云真的剥下来了一张人皮,就绷在铁栅栏上每日孜孜不倦的照顾着,生怕老鼠把他的艺术品给吃掉。
这是他的新玩具。
口供早就出来了,一片云仔细的问过八十遍,不可能有任何的出入。
长长的几十页口供,唯一重要的两个字就是穆辛,或者说是四个字——智慧之王。
另外,一个叫做阿伊莎的女人进入了铁心源的视线。
看完口供之后,铁心源就把口供给烧掉了,顺便把一片云的新玩具也给烧掉了。
尽管一片云在怒吼,在哭泣,在咒骂,在哀求,他还是无情的让武士们烧掉了达斡尔的人皮。
其余的三个刺客也疯掉了,铁心源不打算杀死他们三个人,而是准备将来送给穆辛。
穆辛想要杀自己,这是不可饶恕的,至于他是不是想要利用阿伊莎来达到什么目的,铁心源不关心,喀喇汗国以西的人,都是自己的敌人。
回到自己房间之前,铁心源好好地洗了一个澡,地牢里的气味非常的难闻,三个疯子或者四个疯子住的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好环境。
洗干净了身体之后,罪孽似乎也就没有了,铁心源换上最温柔地笑容来到赵婉的身边,帮她揉搓有些浮肿的双脚。
“孩子今天踢了我两脚,想要早点出来呢。”
“很有力气啊,一定是一个男孩子。”
“夫君,您说我会不会一次生两个啊?阿娘也说我的肚皮大的吓人。”
“要是能生两个好了,一个姓铁,一个姓赵多好啊。”
铁心源抬起头看着一脸温柔的赵婉笑道:“警告你一下,如果生了闺女出来,你要是敢给我闺女半点脸色看,小心我收拾你。”
赵婉撇撇嘴道:“张嬷嬷说我肚皮尖尖的一定是男胎,再说我一直都喜欢吃酸的,怎么可能是闺女?”
铁心源笑道:“我只是警告你一下,没别的意思,不论是儿子还是闺女,只要争气,哈密王位给谁都行,我可不像你爹爹那么小气。”
赵婉叹口气道:“我爹爹有他的难处,再说,我一个女儿家要皇位做什么,武则天的样子摆在前面,弄得母亲不是母亲,儿子不是儿子的,我才不要过那样的日子。
女儿家嫁一个好夫君,比当皇帝好的太多了,皇帝也不过是能指挥天下人,我只要能指挥动水珠儿就成了,不,还有那个该死的尉迟灼灼!”
和孕妇没办法讲道理,这时候她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携儿子以令哈密王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眼前的状态来看,老婆儿子比这个捡来的哈密国重要一万倍。
“水珠儿你支使的还少了?那个可怜的丫头睡在门外边口水流的一尺长。
至于尉迟灼灼,你最近的针线活很多啊?”
赵婉骄傲的仰起头道:“明天还有孩子的虎头披风没塞棉花呢。”(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