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 天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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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 1779年10月3日,清廷内阁首相袁守侗与大唐远征军总司令白南,在天津签订了第一个唐清之间缔结的正式条约,史称《一七七九天津条约》。
这份条约理所当然的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同时这份条约的内容极为繁杂,条约正款、附录、备忘录等总计超过五百页,一共有二十多个部分。《天津条约》也被世界史学界认为是大唐共和国半殖民化清帝国之肇始。
条约的第一部分是停战协议,自条约签订日起,唐清两国处于全面和平状态,不再进行任何战争。而紧接着第二部分,立即就变成了唐清两国的军事同盟条约,条约主要内容为,两国达成军事合作关系,任何一国在被第三方攻打的状态下,条约缔结方有义务用各种有必要的方式参与到战争中来。同盟条约还规定,唐军有义务在清国境内展开目的以维护清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其社会稳定的军事活动,故而唐军拥有在清国境内驻军和采取军事行动的权利,唐军采取军事行动和进行驻军变更时,有义务提前知会清廷。第三,大唐有义务协助清廷进行军事近代化改革,向清国有偿提供军事武器和其他军事援助,帮助清军进行训练。第四,由大唐国防部出资出力,帮助清军训练武卫军、武毅军,武卫军、武毅军隶属于清军战斗序列,接受唐清双重领导,平时接受驻清唐军司令部指挥。
条约第三部分,自条约签订日起,持大唐身份者,可以免签进入大清境内,从事合法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大唐国民拥有在清国境内居住、经商、投资等权利。大唐取得清国境内领事裁判权。清国司法机关无权审判持大唐身份者,需转交大唐特区司法机关。
条约第四部分,清廷向大唐共和国免租金租借塘沽、上海、新安三地。成立特区。三特区主权上由大清和大唐共享,治权属于大唐共和国。租期未定。清廷在三特区不享有驻军权、司法权、租税权等,可在特区派驻代表。特区原居民,自动获得大唐国籍,享有大唐国民待遇。特区关口设清廷海关,负责出特区的对外贸易。
条约第五部分,广东省暂时由大唐广东战区司令部代管,代管期至1781年1月1日终止。代管期间,大唐应向清廷交纳1000万两白银作为代管租费。大唐不必额外向清廷缴纳当地财税。另外代管期间,唐军广东战区需自费协助清军组建三镇新军,代管期结束时,新军应完全练成并转交指挥权给清兵部西南军区。
条约第六部分,唐清两国全面签订协助流民安置善后条款。大唐共和国有义务帮助清国安置其国内失地失业流民,两国设立流民安置委员会,由唐清两国官员共管,经费由大唐方面提供和管理。清国地方各级官府,需向流民安置委员会的各项行动无条件提供方便。
条约第七部分,大唐共和国向清国借贷白银三千万两作为周转。利率三分,清廷以关税为抵押,欠款为还清期间。关税收入只能偿还大唐,不能作为他用。第二年度,清国仍有三千万两白银的可选择借贷权。大唐保证十年内利率不变,同时大唐管理清国海关期间,税率不得进行私自更改。清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大唐商品进入本国市场,武器、鸦片等管制品单独列入备忘录,受进出口限制。
条约第八部分,清廷兵部向大唐共和国北方工业集团采购总价值为三百万两白银的武器装备,主要为sc-2后装线膛枪、sc1776线膛火炮等。及相关弹药。
条约第九部分,由大唐国家铁路总公司投资。开发建设京津铁路,铁路百分之百归大唐国家铁路公司所有。经营权归唐铁,唐铁每年需向清廷缴纳铁路租税。由大唐投资,成立长江航运总公司,进行长江航运运营,同唐铁例,向清廷每年缴纳营收比例的租税。
条约第十部分,大唐向清国无偿提供一笔100万吨粮食援助。
……
这一桩桩一件件,从商贸、军事、移民、交通等各方面都渗透到了大清这个帝国的里面。即便是相当多的条款里面,看上去好像全都是大唐的义务,清国占便宜很多,但实际上大唐却通过这些条款实现了自己的各种目的。
所谓的有义务维持清国的领土主权完整,实际上是打了一剂预防针,现在清国的每一寸土地,未来都是大唐的,如果没有这个盟约的存在,那么看出清国虚弱的西方列强,谁都想上来咬一口,怀有异心的那些边疆分裂势力,也都可能带来各种麻烦。有了这个盟约,大唐就具备干涉的合法性,避免自己未来丢失哪怕一寸的土地。
而至于看上去像是白送的一百万公吨的粮食,这个是白送没有错,但是考虑到实际状况,由于珈州农业的不断开发,农业机械化、新农业技术的采用,使得大唐共和国生产出了自己远远无法消费掉的粮食。仓储甚至也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了,因为存得多,每年大唐农业产量都在翻着番地增长。即便大唐不断拓展着粮食的海外市场,并成为了新西班牙殖民地最主要的粮食供应者,可是大量的粮食出产仍旧是个麻烦。由于本土移民不断增多,农业部也绝不敢进行任何农业减产,所以,大唐粮食出口下一个目标地就是清国市场了。
即便加上了横跨太平洋的运费,大唐粮价也远比清国粮价便宜。加上由于清国的动乱,粮食出产面临很多问题,这一百万吨粮食可以说是清国的救命粮,能够避免成千上万的人饿死。大唐当然不想饿死百姓,他们最好的出路当然是拿着救命粮然后登船出洋移民。
另外一个重大企图是,通过大批的粮食涌入清国市场,唐人可以扰乱整个清国的粮食出产和交易。由于唐粮的主要代理商实际上是少数官商、皇商,他们自然可以拿着更便宜的粮食大赚特赚,而无力竞争的本土小农则面对破产。破产后他们或者成为城市手工业者,或者选择出洋移民。当然他们也可能把愤恨发泄给那些垄断的官商和官府,继续积累民间对于清政府的仇恨,一举多得。
类似的手段不胜枚举,有些明白地出现在《天津条约》中,能够推敲出来,有些则是后续施行的。杜鹃计划的后期核心理念就是,将清廷立在最前面吸引各种火力,不断地激化社会矛盾和引发社会变革,而大唐暗度陈仓,一面收割利益,一面为新社会的行成铺路。这些东西不止是白南一个人的贡献,国内聪明人很多,大家想到了很多方面。要说鞑清也是悲催,被那么多坏人算计。
白南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他将在年底返回国内述职,同时参加1780年的内阁换届。新一届的内阁中也不会有他,他也不会在国内久呆,之后会直接前往上海,担任首任“大唐共和国中华联合特区总督”。他这个总督辖地不如婆罗洲,不如固威领,甚至还不如夏威夷王国,不过级别上他远超普通总督,直接到了副国级。
薛岳也会返国,不过他这次估计会一步登天,接任国防部长了。广东代省长的职责会交给胡发奎,胡发奎卸任婆罗洲总督,国内将派文官黄贤接任。
北方战区将交给朱庭负责,并逐步开始撤军。虽然国泰和混元教仍需要平定,但是远总指判定他们基本上不可能闹出什么更大的乱子了。武卫军已经基本获得了战斗力,配合唐军有关部队,将在冬季和来年春季先后发动对国泰和混元教的攻势。届时大唐显然对国泰和混元教的战俘和乱民们进行改造,然后送去移民。
战事基本终结后,荡寇团将是第一批回国的部队,神武团交卸了长城防线的防务之后,也将返国。猛虎团和昭烈团、骁骑团将继续驻扎,一部分屯驻塘沽,不过更多会驻扎在京津地区。以后在北方唐军会维持三千多人的正规军力,同时维持好武卫军。
上海特区将驻扎有唐军龙骧团,以及第四旅一个步兵团,海军将建立陆战队第三团,在此驻扎,同时海军西太平洋舰队的总部,也将建在申城。武毅军也将在江南地区进行组建。
由于广东是代管状态,所以需要更多的兵力,暂时还会维持现有的兵力规模,甚至胡发奎还会拿本地兵源扩充婆罗洲军,不出意外的话,国防部将会将婆罗洲军改编为陆军的第五至第七旅,规模扩大的话可能还有第八旅和第九旅。婆罗洲军基本上都是广东客家人,所以他们在广东驻守,反而比在婆罗洲更加亲切。
大唐代管广东一年后,清政府即使回归,对当地的控制力也会急剧下滑,而且唐军将会驻扎在当地地区,所以从本地获取兵源也是很保险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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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条约理所当然的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同时这份条约的内容极为繁杂,条约正款、附录、备忘录等总计超过五百页,一共有二十多个部分。《天津条约》也被世界史学界认为是大唐共和国半殖民化清帝国之肇始。
条约的第一部分是停战协议,自条约签订日起,唐清两国处于全面和平状态,不再进行任何战争。而紧接着第二部分,立即就变成了唐清两国的军事同盟条约,条约主要内容为,两国达成军事合作关系,任何一国在被第三方攻打的状态下,条约缔结方有义务用各种有必要的方式参与到战争中来。同盟条约还规定,唐军有义务在清国境内展开目的以维护清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其社会稳定的军事活动,故而唐军拥有在清国境内驻军和采取军事行动的权利,唐军采取军事行动和进行驻军变更时,有义务提前知会清廷。第三,大唐有义务协助清廷进行军事近代化改革,向清国有偿提供军事武器和其他军事援助,帮助清军进行训练。第四,由大唐国防部出资出力,帮助清军训练武卫军、武毅军,武卫军、武毅军隶属于清军战斗序列,接受唐清双重领导,平时接受驻清唐军司令部指挥。
条约第三部分,自条约签订日起,持大唐身份者,可以免签进入大清境内,从事合法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大唐国民拥有在清国境内居住、经商、投资等权利。大唐取得清国境内领事裁判权。清国司法机关无权审判持大唐身份者,需转交大唐特区司法机关。
条约第四部分,清廷向大唐共和国免租金租借塘沽、上海、新安三地。成立特区。三特区主权上由大清和大唐共享,治权属于大唐共和国。租期未定。清廷在三特区不享有驻军权、司法权、租税权等,可在特区派驻代表。特区原居民,自动获得大唐国籍,享有大唐国民待遇。特区关口设清廷海关,负责出特区的对外贸易。
条约第五部分,广东省暂时由大唐广东战区司令部代管,代管期至1781年1月1日终止。代管期间,大唐应向清廷交纳1000万两白银作为代管租费。大唐不必额外向清廷缴纳当地财税。另外代管期间,唐军广东战区需自费协助清军组建三镇新军,代管期结束时,新军应完全练成并转交指挥权给清兵部西南军区。
条约第六部分,唐清两国全面签订协助流民安置善后条款。大唐共和国有义务帮助清国安置其国内失地失业流民,两国设立流民安置委员会,由唐清两国官员共管,经费由大唐方面提供和管理。清国地方各级官府,需向流民安置委员会的各项行动无条件提供方便。
条约第七部分,大唐共和国向清国借贷白银三千万两作为周转。利率三分,清廷以关税为抵押,欠款为还清期间。关税收入只能偿还大唐,不能作为他用。第二年度,清国仍有三千万两白银的可选择借贷权。大唐保证十年内利率不变,同时大唐管理清国海关期间,税率不得进行私自更改。清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大唐商品进入本国市场,武器、鸦片等管制品单独列入备忘录,受进出口限制。
条约第八部分,清廷兵部向大唐共和国北方工业集团采购总价值为三百万两白银的武器装备,主要为sc-2后装线膛枪、sc1776线膛火炮等。及相关弹药。
条约第九部分,由大唐国家铁路总公司投资。开发建设京津铁路,铁路百分之百归大唐国家铁路公司所有。经营权归唐铁,唐铁每年需向清廷缴纳铁路租税。由大唐投资,成立长江航运总公司,进行长江航运运营,同唐铁例,向清廷每年缴纳营收比例的租税。
条约第十部分,大唐向清国无偿提供一笔100万吨粮食援助。
……
这一桩桩一件件,从商贸、军事、移民、交通等各方面都渗透到了大清这个帝国的里面。即便是相当多的条款里面,看上去好像全都是大唐的义务,清国占便宜很多,但实际上大唐却通过这些条款实现了自己的各种目的。
所谓的有义务维持清国的领土主权完整,实际上是打了一剂预防针,现在清国的每一寸土地,未来都是大唐的,如果没有这个盟约的存在,那么看出清国虚弱的西方列强,谁都想上来咬一口,怀有异心的那些边疆分裂势力,也都可能带来各种麻烦。有了这个盟约,大唐就具备干涉的合法性,避免自己未来丢失哪怕一寸的土地。
而至于看上去像是白送的一百万公吨的粮食,这个是白送没有错,但是考虑到实际状况,由于珈州农业的不断开发,农业机械化、新农业技术的采用,使得大唐共和国生产出了自己远远无法消费掉的粮食。仓储甚至也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了,因为存得多,每年大唐农业产量都在翻着番地增长。即便大唐不断拓展着粮食的海外市场,并成为了新西班牙殖民地最主要的粮食供应者,可是大量的粮食出产仍旧是个麻烦。由于本土移民不断增多,农业部也绝不敢进行任何农业减产,所以,大唐粮食出口下一个目标地就是清国市场了。
即便加上了横跨太平洋的运费,大唐粮价也远比清国粮价便宜。加上由于清国的动乱,粮食出产面临很多问题,这一百万吨粮食可以说是清国的救命粮,能够避免成千上万的人饿死。大唐当然不想饿死百姓,他们最好的出路当然是拿着救命粮然后登船出洋移民。
另外一个重大企图是,通过大批的粮食涌入清国市场,唐人可以扰乱整个清国的粮食出产和交易。由于唐粮的主要代理商实际上是少数官商、皇商,他们自然可以拿着更便宜的粮食大赚特赚,而无力竞争的本土小农则面对破产。破产后他们或者成为城市手工业者,或者选择出洋移民。当然他们也可能把愤恨发泄给那些垄断的官商和官府,继续积累民间对于清政府的仇恨,一举多得。
类似的手段不胜枚举,有些明白地出现在《天津条约》中,能够推敲出来,有些则是后续施行的。杜鹃计划的后期核心理念就是,将清廷立在最前面吸引各种火力,不断地激化社会矛盾和引发社会变革,而大唐暗度陈仓,一面收割利益,一面为新社会的行成铺路。这些东西不止是白南一个人的贡献,国内聪明人很多,大家想到了很多方面。要说鞑清也是悲催,被那么多坏人算计。
白南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他将在年底返回国内述职,同时参加1780年的内阁换届。新一届的内阁中也不会有他,他也不会在国内久呆,之后会直接前往上海,担任首任“大唐共和国中华联合特区总督”。他这个总督辖地不如婆罗洲,不如固威领,甚至还不如夏威夷王国,不过级别上他远超普通总督,直接到了副国级。
薛岳也会返国,不过他这次估计会一步登天,接任国防部长了。广东代省长的职责会交给胡发奎,胡发奎卸任婆罗洲总督,国内将派文官黄贤接任。
北方战区将交给朱庭负责,并逐步开始撤军。虽然国泰和混元教仍需要平定,但是远总指判定他们基本上不可能闹出什么更大的乱子了。武卫军已经基本获得了战斗力,配合唐军有关部队,将在冬季和来年春季先后发动对国泰和混元教的攻势。届时大唐显然对国泰和混元教的战俘和乱民们进行改造,然后送去移民。
战事基本终结后,荡寇团将是第一批回国的部队,神武团交卸了长城防线的防务之后,也将返国。猛虎团和昭烈团、骁骑团将继续驻扎,一部分屯驻塘沽,不过更多会驻扎在京津地区。以后在北方唐军会维持三千多人的正规军力,同时维持好武卫军。
上海特区将驻扎有唐军龙骧团,以及第四旅一个步兵团,海军将建立陆战队第三团,在此驻扎,同时海军西太平洋舰队的总部,也将建在申城。武毅军也将在江南地区进行组建。
由于广东是代管状态,所以需要更多的兵力,暂时还会维持现有的兵力规模,甚至胡发奎还会拿本地兵源扩充婆罗洲军,不出意外的话,国防部将会将婆罗洲军改编为陆军的第五至第七旅,规模扩大的话可能还有第八旅和第九旅。婆罗洲军基本上都是广东客家人,所以他们在广东驻守,反而比在婆罗洲更加亲切。
大唐代管广东一年后,清政府即使回归,对当地的控制力也会急剧下滑,而且唐军将会驻扎在当地地区,所以从本地获取兵源也是很保险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