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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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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主角,是一头牛。

    说到牛,巧的很,格哚佬的部落所驻扎的这座山,就叫牛头山。不过他们迁来时并不知道这座山头的名字,只是看这里地形地势各项条件都很宜居,所以就选择了这里,后来从山下百姓口中才知道,他们称这里为牛头山。

    牛头山并不是什么有名的山,在官方地图以及地方府志上都没有记载,只是附近村镇的百姓为它起了这么个名字,就这么流传并延续下来,这座山定名为“牛头山”至少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天刚蒙蒙亮,东方刚刚泛起鱼肚白,草原还笼罩在一团迷雾当中。张知府亲自选送的那头大牯牛正懒洋洋地趴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尾巴时不时地扬起来,在身上轻轻一拂,极其悠闲。

    嘴边就是青草,它却懒得食用,显见是已经吃饱了。

    围绕着这头大牯牛,分别是张家、于家、果基家、格哚佬山寨的人马,以及作为见证人的几位土司老爷,他们各成阵营,泾渭分明。有些方面的旗帜已经插在那里,但只有几个随从士兵侍立,正主儿还在路上。

    张家来的是张胖子的胞弟张绎还有他的宝贝儿子张雨桐,两人是一路护送那头健壮的牯牛赶来的,牯牛就卧在他们之前的草地上,旁边还有一架犁,犁铧锋利,闪闪发光,是用上好的钢铁专门打造的。

    提溪司长官还在牛头山上“做客”,他的一位本家叔爷因为住在乡下。当日幸免于难,没有被捉上山,今天也特意赶了来。说是叔爷。他只是辈份高,其实年纪比张绎也就大了不到三十岁。

    老爷子看看那头牛,又瞅瞅那架犁,不解地道:“牛是健壮的公牛,这犁又用了这么好的钢,土舍,你这是啥意思。明摆着他们是想坑咱们老张家,咱还生怕这牛耕的不够快么?”

    张绎看了眼那头悠然而卧的大牯牛,小声解释道:“老叔。人不扶犁的话,那地要么会犁歪了,要么犁铧就会跳出地面,只在地上划出一道痕迹。按照约定。只要被犁铧拖过的地方就算。并不是一定要深耕翻开泥土,你明白了么?”

    老爷子恍然大悟,抚着白胡子点头道:“原来如此,用锋利的好犁铧,那犁铧就不大容易跳出土面?”

    张绎道:“不错,犁铧锋利,就容易深入土层,而且没有人扶。它就会歪在土里,那样的话更难拖动。”

    老爷子先是神色一喜。赞道:“好!算计的够精细!”继而又埋怨道:“用好犁也就罢了,为何还要挑一头这么健壮的公牛?”

    张雨桐插嘴道:“叔公,在牛身上咱们很难做手脚的。如果咱们不选一头健壮的公牛,格哚佬那边一定不答应,如果他们牵出一头牛来,很难说他们事先有没有牵着那牛已经走过几遍路线,让牛记住了熟悉的道路,那就容易脱离咱们掌控了。”

    老爷子想了想,深以为然,抚着胡须“唔唔”地点了点头。于家的人此时还没赶到,格哚佬一方的人赶到后,一群人便走过来,开始检查那头牯牛,以防张家在牛身上做手脚。

    张绎冷笑一声,厌憎地走开,张雨桐也随即赶上。张绎踏着草地缓缓而行,悄声问道:“侄儿,你确定,牛最恨红色?”

    张雨桐回头看了看,压低声音道:“前年替父亲进京朝贡时,侄儿曾经见到过几个西洋和尚,其中有个西洋和尚说起他们家乡的事,曾经提到他们国家的武士喜欢以利剑逗杀斗牛。据那西洋和尚说,那些武士斗牛时,一手持剑,一手持红布,将红布挥舞几下,就会把斗牛气的发狂,不要命地冲过去。”

    张雨桐笑了笑,道:“侄儿也怕这西洋和尚所言不实,又或者他们国家的牛和咱们这儿的牛喜好不同。所以选定牯牛后,我曾试过一次,这头大牯牛果然极为厌憎红色,侄儿只舞动了几下红布,它就向侄儿猛冲过来,险些用它锋利的牛角挑到侄儿身上。”

    张绎欣然道:“好!这是你从西洋人那儿听来的消息,咱们这儿可没人知道,咱们既然掌握了这样的秘法,今日就能稳赢了。嘿嘿,到时候我倒要看看于家那个小贱人会怎么哭!”

    张雨桐微笑道:“众目睽睽之下,咱们如果用红布引逗牯牛,必会引起格哚佬一方警觉。所以侄儿另想了办法,侄儿安排了十几路人马,分别扮作迎婚人和送亲人,穿着大红喜服等在前方,只要这牛往咱们张家犁去,就引逗它冲向于家的地盘。”

    张绎狠狠地点头:“嗯!既然扮的是迎亲的,那么再准备些炮仗,用爆炸声惊吓它、驱赶它!”

    张雨桐得意地道:“何止炮仗,锣钹唢呐,一应俱全。”

    叔侄俩对望一眼,放声大笑起来。

    ※※※※※※※※※※※※※※※※※※※※※※※※※※※

    叶小天和文傲陪同格哚佬、引勾佬及几位山寨首领验视着那头牯牛。山寨里本来就有会侍弄牛的人,文傲还特意从于家请了位老庄稼把式,两个人对耕牛和耕犁反复检查了几遍,确认未做手脚。

    这时,提溪于家的掌印夫人带着儿子赶来了。于家寨的小土司被侍卫抱下马,抬眼一看,正好看见格哚佬,马上欢呼一声“义父!”便欢喜地跑过来。

    叶小天一呆,就见格哚佬弯下腰,一把接住于家的小土司,把他抱了起来,笑容可掬。

    引勾佬轻笑着对叶小天解释道:“大人回铜仁时,我们山寨便和于家寨在羊口山会唔了。双方谈的很好,于家寨的掌印夫人说格哚佬和她亡故的丈夫非常相像,所以就让儿子拜了格哚佬为义父。呵呵,这位小土司只比咪酒大几岁,上山时小咪酒很喜欢他呢。”

    叶小天听了不由翻了个白眼儿,于福顺于土司长什么样子他最清楚不过,和格哚佬哪儿相像了?他看了一眼站在一旁,微笑看着格哚佬和小土司亲热的掌印夫人,恍然大悟:“小土司年纪太小,他母亲这是在给他找帮手呢。”

    这样也好,两家的关系又近了一层。等小咪酒长大,是要继承其父的位子,成为格哚佬部首领的,他的义弟则是于家寨的寨主,两人彼此照应,叶小天也乐见其成。

    由此,叶小天忽然想到了迄今依旧悬而未决,不曾彻底解决归属问题的水银山,围绕着水银山,是果基家、杨家、展家、于家,纠缠不清一团乱麻的亲属关系。现在于家又和格哚佬部又成了亲戚。

    有时候,一个大家族,亲兄弟们争家产,都会闹得不可开交。不知道几百年后,提溪这地方会不会又因为什么事情,引致各方争吵不休,那时候除了展、杨、于、果基四家,只怕又要加上格哚佬的后人吧……

    叶小天悠然神往的时候,果基格龙正亦步亦趋地跟着娇小玲珑的采妮姑娘。一路走来,格龙这儿采一枝、那儿摘一朵,不知何时居然编成了一支花环,他把那艳丽缤纷的花束递向采妮:“采妮姑娘,送给你。”

    “送我花儿干吗?”采妮手指轻轻搭在花环上,睨着格龙,眼波盈盈欲流。

    格龙咧开了嘴巴:“今天天气好,一会儿太阳出来,阳光一定很毒,你的肌肤这么娇嫩,比花儿还要美丽呢,若是晒伤了可不叫人心疼,戴上它可以挡挡阳光。”

    采妮被他这番虽然并不高明、但是在山中已经很难有机会听到的甜言蜜语哄得眉开眼笑,她接过花环,大大方方地戴在了头上,花瓣上还缀着晶莹的露水,却掩不住她娇美的容艳,果然是人比花娇。

    果基老土司躲在几名侍卫中间,偷偷看着儿子的举动,心中大赞:“我儿虽然一身蛮力不喜动脑,眼光倒是不错。这个女娃儿生得漂亮,给我生下宝贝孙子一定也很好看。她这么精明,又能弥补我儿的不足,这个儿媳妇,硬是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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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日,喷薄而出,天边的白云瞬间披上了亮丽的色彩!

    比普通的牛足足高出一个头、大出半个身躯、强壮得仿佛一台钢铁战车似的大牯牛已经站起,挂上犁铧,仿佛一名勇士披上了盔甲。

    它正值壮年,体型高大,骨骼强健,肌肉紧绷,通体油黑,尤其是两只牛角,又长又弯又尖,非常锐利。

    “吆吼吼……”

    按照约定,无人扶犁,几名骑士策马站在牛后面,身姿挺拔,手中的长鞭在空中狠狠一挥,“啪啪啪”地炸出几道清脆的爆炸声。

    这头大牯牛显然是耕田能手,也已习惯了耕耘,当轭头套上它强壮的身体时它就已经跃跃欲试了。“不用扬鞭自奋蹄”,当鞭花在空中炸响的时候,它已迈动有力的双腿,奋力向前冲去。

    张家、于家、果基家、格哚佬引勾佬等人,以及前来充当见证的土司们,纷纷策马,跟在那头健牛的后面,向前方冲去!

    泥土欢快地翻滚着,闪亮的铁犁掀开了层层泥浪,草原上的迷雾在红日的照射下迅速地消褪,前方的视野变得愈来愈清晰,大牯牛拖着铁犁向着远方奔跑、奔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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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