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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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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耐冷得像杨万里笔下的放闸老兵,可以“一丝不挂下冰滩”;林雨翔离这种境界只差一点点了,竟可以挂了几丝在街上睡一个晚上。雨翔是在凌晨两三点被冻醒的,腰酸背痛,醒来就想这是哪里,想到时吓一跳,忙看手表,又吓一跳。两跳以后,酸痛全消,只是重复一句话:“完了,完了!”他当学校要把他作逃夜处理,头脑发涨,身上的冷气全被逼散。

    学校是肯定回不去了。林雨翔漫无目的地瞎走。整个城市都在酣眠里。他觉得昨天就像一个梦,或者真是一个梦,回想起来,那一天似乎特别特别长,也许是因为那一天在雨翔心上刻下了几道抹不去的伤痕。当初拼死拼活要进市南三中,进去却惨遭人抛弃,人在他乡,心却不在,雨翔觉得自己像枚棋子,纵有再大抱负,进退都由不得自己。

    雨翔的那一觉仿佛已经睡破红尘,睡得豁然开通--这种红尘爱啊,开始总是真的,后来会慢慢变成假的,那些装饰用的诺言,只是随口哼哼打发寂寞的歌(意引自孟庭苇《真的还是假的》)。

    雨翔看到了这一点后,爱情观翻天覆地。以前他想Susan,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剧中人去想;现在爱情退步了,思想却进步了,想Susan时把自己当成局外人,而且还是一个开明的局外人--好比上帝看人类。他决定从今以后拒绝红颜拒绝红娘拒绝红豆--雨翔认为这是一种超脱,恨不得再开一个教派。

    这样,他便想,Susan现在应该睡着了吧,也许在做梦,梦里应该有那位理科天才吧,反正一切与他何干?

    然而有一种事与林雨翔有天大的关系--今天--是昨晚他千真万确逃夜了,虽然是无意逃夜,但事态还是很严重,弄不好会被学校处分。

    边走边唱,边唱边想,竟到了一条铁路旁,路灯在这里消失,气氛有些阴森吓人。那条铁路中间一段在光明里,两头延伸处都扎进了黑暗,四周就是荒野,天色墨黑,身心缥缈。

    静坐着,天终于有一些变灰。两三辆运货的卡车把夜的宁静割碎,驶过后,周边的夜都围挤着,把方才撕碎的那一块补上--顿时,雨翔又落入寂静。

    过了几十分钟,那片变灰的天透出一些亮意,那些亮意仿佛是吝啬人掏的钱,一点一点,忽隐忽现。

    卡车多了一些,远远地,两道刺眼的光。夜的深处鸣起一声火车汽笛,然后是“隆隆”的巨响。雨翔自小爱看火车开过,再一节一节数车厢,想像它要往哪儿去;那声音填充着雨翔的期待。不知等了多久,火车依然没到,“隆隆”声却似乎就在身边。不知又等了多久,终于瞥见一束光,亮得刺眼。庞大的车身风一样地从雨翔身边擦过,没留意到它有多少节,只听到它拖着一声长长的“呜--”,就这么不停留地走了。

    雨翔的注意力全倾注在火车上,缓过神发现天又亮了一点,但也许是个阴天,亮也亮得混混沌沌。路上出现了第一个行人,雨翔欣喜得像鲁滨逊发现孤岛上的“星期五”,恨不能扑上去庆祝。他觉得看见人的感觉极好,难怪取经路上那些深山里的妖怪看到人这么激动。

    天再亮了一截,身边也热闹了,大多是给家人买早点的老人,步履蹒跚,由于年久操劳,身子弯得像只虾。雨翔看见他们走如弓的样子,奇怪自己心里已经没了同情。天已经尽其所能地亮了,可还是阴沉沉的。雨翔怀疑要下雨,刚怀疑完毕,天就证明他是对的。一滴雨落在雨翔鼻尖上,雨翔轻轻一擦,说:“哎,小雨。”雨滴听了很不服气,立即呼朋引友,顿时雨似倾盆。

    林雨翔躲避不及,陷在雨里。路人有先见之明,忙撑起伞。然而最有先见之明的是林父,他早在十七年前就料定他儿子要淋场大雨,恐人不知,把猜想灌输在名字里。林雨翔有淋雨的福分却没有在雨中飞翔的功能。他在雨里乱跑,眼前模糊一片,好不容易有一个来不及躲雨的车夫,同命相怜,让雨翔上了车。

    淋透了雨的人突然没有雨淋也是一种折磨,身上湿漉漉的衣服贴着肉,还不如在雨里爽快。雨翔身上湿得非同寻常,连内裤也在劫难逃。

    雨翔对车夫说:“市南三中。”

    车夫道:“哟,跑很远啊,你跑这里干什么?”

    雨翔想自己这种微妙的流浪精神是车夫所无法体会的,闭口不说话。

    车夫往前骑着,不住地抹甩着脸上的雨。林雨翔在车里锻炼自己的意志,为被痛斩一刀做准备。

    车外景物慢慢向后移着。过了很久,雨翔才看见三中的大门,咬牙问:“多少钱?”语气坚定,心里却不住哀求:“不要太贵,千万不要。”

    车夫擦擦脸,说:“两块吧。学生没钱。”

    雨翔像听噩耗,半天回不过神。他在口袋里捏住十块钱的那只手缓缓松开,搜寻出两枚硬币,递给车夫。

    车夫把钱放在车头上那只破箱里,扯着嗓子说:“这个学校好啊,小弟弟半只脚踏在大学里了。”

    雨翔把钱荣从被子里吓出来。钱荣指着他一身的水,吃惊地说:“你冬泳啊?”

    雨翔摇摇头。

    钱荣“哦”一声,怪腔说道:“社长大人,失恋了也不必这么想不开,哪个英雄把你从河里捞出来的?”说着佩服自己明察秋毫,开导雨翔,“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留得小命在,不怕没柴烧。凡事要向前看,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为一个区区Susan而寻死呢。By the way,Susan她漂亮吗?”

    雨翔冷漠地说:“没有,外边在下雨。”然后身上像被电了一下,跳起来,“你--你,你怎么知道我和那个--我没--”

    钱荣摸出一封信,说:“你写给她的信,以后记得,寄信要贴邮票,否则呢……”

    雨翔浑身烫得很难受,夺过信,说:“你怎么可以拆我的信。”想想信里的一腔真情献给了钱荣,羞得想跳楼。

    钱荣说:“没想到啊,一个男的深情起来这么……哎,真是没有想到,哇--cow(吓人)。”

    雨翔的血液都整队集合了往头上冲,他不忍心再看那封信,逼迫自己忘了里面写些什么,骂钱荣:“你太不像话了,你……”

    钱荣道:“你别忘了你昨天晚上在哪里逍遥?我一报告你逃夜就得处分,没告你挺好了,看一封信有什么了不起?”

    雨翔气得喉咙滚烫,肚子里积满骂人的话,可一到喉咙就成灰烬,柔柔地洒落下来:“那没有人知道我逃夜?”

    “迄今为止,没有。我除外。”

    “那你别说……”

    “看你表现,哈哈……”

    雨翔有把柄在钱荣手里,反抗不得,低着头出了一号室,把信撕烂,再也没鼓起给Susan写信的勇气,每次想到信就脸红心跳,像少女怀念初吻--感觉是一样的,可性质完全不同,一种回想完后是甜蜜,另一种却是愤怒,而且这种愤怒是时刻想迸发却无力迸发的,即使要迸发了,被钱荣一个眼神就唬住了,好比市场里那些放在脚盆里的龙虾,拼了命想爬出来,但爬到一半就滑了下去,哪怕好不容易两只钳攀在脚盆的口上,只要摊主一拍,只得乖乖掉回原地。

    雨翔擦一下身子,换上新的衣服,躺在床上看书。外面喇叭声大作,钱荣冲出门,招呼没打一个就走了。

    放下书,林雨翔睡了一觉,梦里是他小时候趴在路边数火车车厢--“一、二、三、四……”醒时眼看着空旷的屋子,怀念起那个梦境,闭上眼想做下去,只可惜梦像人的胳膊大腿,断了很难再接上,纵使接上,也不是原来那个样了。

    一个礼拜没回家了,雨翔收拾一下东西,懒散地走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