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4章 哪有没受过伤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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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一点儿都不奇怪,女人需要的化妆品,男人需要的是自信。
尤其是在叶承欢发现对方的脸颊居然变红的时候,他的自信心简直爆天!
叶知秋的脸也会变红,这就好像人类突然收到了来自外星人的信号,第一个反应是不相信,在相信了之后也会先高度评估下自己种群的能力。
可接下来令叶承欢大跌眼镜的是,叶知秋说了一句他翻八百个跟头都不理解的话。
事实上,叶知秋说的是:“什么是喜欢?”
对方要是有所掩饰也就扯犊子过去了,可以叶承欢的观察力,那个女人分明露出了纯真无邪不涉及杀人的一面,可是她的突然变化又令他始料未及。
但是这样一个女人,你又不能鲁莽的判断出她智商高情商不高,事实上,无论你不了解她以往有过多么辉煌的战绩,但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一个女人!
“喜欢的意思就是你想跟我上床,其实你真要有这要求,我完全可以配合的,没必要搞得这么麻烦。”叶承欢信口胡诹道。
叶知秋又恢复到杀手模式:“别做梦了!”
叶承欢皱起眉头:“既然你不喜欢我,为什么破裤子缠腿一直缠着我?姑娘,你这么年轻这么漂亮,业务上还这么精湛,你完全可以找点儿有意义的事做,整天这样我都替你累。”
叶知秋微微的歪了歪脑袋,“林佩珊现在下落不明,难道你一点儿都不着急?”
叶承欢心里咯噔一下子:“着急有屁用啊,你告诉我该怎么办。”
叶知秋淡淡道:“原来你和林佩珊在一起都是假的,她有了危险你不仅不去救她,反倒马上就有了别的女人。你是个忘恩负义的男人。”
“没错,我就是那种人,你咬我啊,问题是我是什么人关你什么事,咱俩很熟么。”叶承欢没好气的抓出几张钞票往桌上一拍,“我还有事做,想吃什么自己叫。”
他刚要走就听叶知秋说道:“你一定要保护那个女人?”
“没错,你如果当我是朋友,就不要动她!”
“我没有朋友,我们也不可能成为朋友!”
叶承欢苦恼的抓了抓下巴,跟这位油盐不进的主儿实在没法沟通。
“不过,这一次我可以答应你,希望你将来不要后悔。”
“那就谢了。”不管怎么说,那妞终于开点儿窍了,叶承欢也终于可以稍稍松口气。
回到小旅馆,千叶看他脸色不好看,马上猜出了几分:“又是那个女人?”
叶承欢一愣:“你怎么知道?”
“你每次见到她时都是皱着眉头。”
叶承欢没有否认,“上车再说吧。”他随手抓起一件衣服就要出门。
“我们去哪儿?”
“去一个秘密的地方。”
他们出了酒店,上车前叶承欢看了眼那间食肆,只见叶知秋依旧坐在那里,岿然不动,天知道这个杀手的脑袋里整天装着什么奇葩的东西。
车子开动之后,千叶才道:“你确定她不会再跟来?”
叶承欢叼着烟卷,闷闷的没言语,看着后视镜的千叶,想到了叶知秋说的那句话:有本事你就一直守在她身边,否则我一定会杀了她!
其实很多人都对特工这个行当有误解,不是每个特工都像007那样可以一个人干掉一窝恐怖分子,更多的还是千叶这种专攻情报路线。
即便她受过一定的搏击和枪械训练,跟叶知秋那种级别的杀手比起来,简直天上地下。
不过以他对叶知秋的判断来看,那妞既然答应自己应该就不会再难为千叶。
驱车不久,他们越走越偏僻,最后逶迤着来到一片山间开阔地,远远看去青山绿水间夹着一座水塘,里面的荷花开得正浓,不时传来青蛙呱呱的叫声。
水塘边上是一座草舍,白云悠悠下清风如许,好似一头闯进世外桃源,让人莫不有出尘之感。
他们下了车,叶承欢带着千叶来到那间草舍前,把指头塞进嘴里打了个口哨,周围的草木发出一阵刷刷的响声,很快冒出七男一女八个人。
八个人都穿着便装,不同肤色不同人种,男的高大健硕,女的火辣妖娆,唯一相似的是他们不经意间露出的肃杀之气。
“魁首!”
叶承欢指了指千叶,“人我现在交给你们了,在我回来之前你们要保证她一根头发都不能少。”
其中那个女人来到千叶面前嫣然一笑,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蛋,“美女,你有多少根头发?”
千叶没见过这些人,但她还是能闻出他们身上洗都洗不掉的枪油子味儿,转脸问叶承欢:“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用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这些都是我的人,他们会保护你的安全。”
“你要走?”
“嗯。”
“多久回来?”
“很快。”
“很快是多久?”
“不久。”
“不久是多久。”
“很快。”
叶承欢对那个女人说:“她身上有伤,你帮她处理一下,另外……给她一把枪。”
剩下那七个家伙眼珠子喷火星子,一个个跃跃欲试,“这种事还是交给我吧。”
叶承欢扫了一眼,“蜜糖!”
“什么事,魁首?”
“再交给你一个任务,谁要是敢碰千叶小姐一下,你就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
“Yes,sir!”
那几个家伙吞吞舌头,再也不敢多嘴多舌了。
叶承欢拉开车门刚要上车,千叶喊了声:“等一等。”
叶承欢不明白她要干什么,看着千叶跑到面前,从脖子上摘掉一件玉饰放在他手里。
叶承欢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她最宝贵的皇室信物押木珠缦,也是唯一可以证明她皇室身份的信物,可见对她来说有多珍贵。
“你这是干什么?”
“这么多年我一直戴着它,它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相信它会给你带来好运。”即便叶承欢不说,千叶也看得出来他马上要干一件大事,而且是为她去干的,而且一定十分危险。
叶承欢把押木珠缦握在手里,还带着女人的体温,千叶这么做代表了什么呢?
在传统的日本习俗中,女孩子把自己最心爱的信物交给男人,往往表示把自己的心也交给了对方,更何况是一件无比珍贵的皇室信物。
不是他自作多情,而是这样的表示实在让他不能不多想,他更希望这只是千叶一个美好的祝愿,最好别再跟那种事扯上关系了。
“这东西对你太重要,我可不能要。”
“戴着它就等于我在你身边,式神不是说过了么,我是你的福星。”千叶难得绽放出一丝甜美的笑意。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叶承欢也不好再推辞了,只得把玉饰收起来:“回来后我再还你。”
“不用了,以后它是你的。”
叶承欢的心沉了下去,看着女人水汪汪的大眼睛,突然有种躺枪的感觉。
看着汽车很快驶远,千叶兀自站在那里翘望,蜜糖看看叶承欢的方向,又看了看千叶,甜甜一笑,心说看样子魁首又惹了一笔风流债,要是把那些跟他有过交集的女人加到一起,差不多可以装备一个营了。
“没办法,魁首就是一个这么魅力的男人,你看他,连走都走得那么帅。”
千叶这才收回了目光,只见蜜糖一对湖蓝色的大眼睛正上下打量自己,看得她十分不自然。
两人一起进了那座草舍,其余的七个汉子都持枪在远处警戒。
蜜糖二话不说伸手就去解人家的衣服,千叶往后退了一步。
“听说你受伤了,魁首吩咐我帮你治伤。”
“不必了,一点点小伤算不了什么。”
“那可不行,魁首的话就是命令,咱们第一次见面你总不会是想让我受罚吧。”
千叶一边接衣服,一边问道:“他真的会回来吗?”
“是的,他说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万一他要是遇到危险怎么办?”
蜜糖不怀好意的笑道:“你在担心他?”
“嗯。”千叶没有否认。
蜜糖若无其事的拿起一个水杯喝了一口,猛地被杯子往后一甩,那只杯子径直飞出窗外,只听“哎呦”一声。
千叶刚解开领口,听到声音忙把衣服裹上。
“别紧张,几个小色狼而已,千叶小姐,你继续……”
只听窗外一阵沙沙脚步声渐行渐远,到后来再也听不到了。
千叶脱掉上衣,露出纱布和绷带,蜜糖在她背后忍不住匝了匝舌:“好滑的身体,千叶小姐,你是怎么保养的?”
以千叶做特工时丰富的阅历,出席各种盛大的社交场合,在众多神秘大佬之间长袖善舞、肆意游走,一向都从容不迫。
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叶承欢和他这帮古怪的手下面前,她就好像没穿过衣服似的。
这些人看人的时候不是往衣服里看,而是直接往肉里抠。
“麻烦你可不可以快一点。”千叶低头道。
蜜糖一笑,开始给她换药一边说道:“千叶小姐是第一次受枪伤吧?”
“是的。”
“听说你曾经是著名的特工,一个特工没有受过枪伤,让人很难理解。”
“特工不是军人,只要受过一次枪伤就一定是暴露的时候,那往往是致命的。你一定受过伤吧?”
“当然,做军人哪有不受伤的。”
“都是枪伤吗?”
“不全是,但枪伤居多,好多次都和死神擦肩而过,但随着战斗经验越来越丰富,受伤的几率也越来越小了。”
“一个女人为什么要做佣兵?”
“我不觉得做佣兵有什么不好,做佣兵可以赚钱,赚到很多很多钱,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收获成就感。”
千叶一皱眉,她从来都不觉得在战场上杀人居然也能收获成就感:“成就感?”
“特工的成就感是出色的传递情报,医生的成就感是治好病人,商人的成就感是积累财富,佣兵的成就感是赚钱和杀人。”说到这儿,蜜糖已经麻利的帮她处理好了伤口,“我给你用了速效生长剂,3小时之内伤口就开始生长,最多不超过3天,你就枪伤就会消失,看上去就像没有受过伤一样,保证不会留下难看的疤痕。对我们女人来说,疤痕就是噩梦,你懂的。”
千叶穿好衣服:“看起来你对你们的魁首很忠诚。”
“绝对的忠诚来自绝对的恐惧,当然,还有比金子还要贵、比血还要浓的情谊。事实上,不光是我,黑暗风暴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
其实,这一点儿都不奇怪,女人需要的化妆品,男人需要的是自信。
尤其是在叶承欢发现对方的脸颊居然变红的时候,他的自信心简直爆天!
叶知秋的脸也会变红,这就好像人类突然收到了来自外星人的信号,第一个反应是不相信,在相信了之后也会先高度评估下自己种群的能力。
可接下来令叶承欢大跌眼镜的是,叶知秋说了一句他翻八百个跟头都不理解的话。
事实上,叶知秋说的是:“什么是喜欢?”
对方要是有所掩饰也就扯犊子过去了,可以叶承欢的观察力,那个女人分明露出了纯真无邪不涉及杀人的一面,可是她的突然变化又令他始料未及。
但是这样一个女人,你又不能鲁莽的判断出她智商高情商不高,事实上,无论你不了解她以往有过多么辉煌的战绩,但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一个女人!
“喜欢的意思就是你想跟我上床,其实你真要有这要求,我完全可以配合的,没必要搞得这么麻烦。”叶承欢信口胡诹道。
叶知秋又恢复到杀手模式:“别做梦了!”
叶承欢皱起眉头:“既然你不喜欢我,为什么破裤子缠腿一直缠着我?姑娘,你这么年轻这么漂亮,业务上还这么精湛,你完全可以找点儿有意义的事做,整天这样我都替你累。”
叶知秋微微的歪了歪脑袋,“林佩珊现在下落不明,难道你一点儿都不着急?”
叶承欢心里咯噔一下子:“着急有屁用啊,你告诉我该怎么办。”
叶知秋淡淡道:“原来你和林佩珊在一起都是假的,她有了危险你不仅不去救她,反倒马上就有了别的女人。你是个忘恩负义的男人。”
“没错,我就是那种人,你咬我啊,问题是我是什么人关你什么事,咱俩很熟么。”叶承欢没好气的抓出几张钞票往桌上一拍,“我还有事做,想吃什么自己叫。”
他刚要走就听叶知秋说道:“你一定要保护那个女人?”
“没错,你如果当我是朋友,就不要动她!”
“我没有朋友,我们也不可能成为朋友!”
叶承欢苦恼的抓了抓下巴,跟这位油盐不进的主儿实在没法沟通。
“不过,这一次我可以答应你,希望你将来不要后悔。”
“那就谢了。”不管怎么说,那妞终于开点儿窍了,叶承欢也终于可以稍稍松口气。
回到小旅馆,千叶看他脸色不好看,马上猜出了几分:“又是那个女人?”
叶承欢一愣:“你怎么知道?”
“你每次见到她时都是皱着眉头。”
叶承欢没有否认,“上车再说吧。”他随手抓起一件衣服就要出门。
“我们去哪儿?”
“去一个秘密的地方。”
他们出了酒店,上车前叶承欢看了眼那间食肆,只见叶知秋依旧坐在那里,岿然不动,天知道这个杀手的脑袋里整天装着什么奇葩的东西。
车子开动之后,千叶才道:“你确定她不会再跟来?”
叶承欢叼着烟卷,闷闷的没言语,看着后视镜的千叶,想到了叶知秋说的那句话:有本事你就一直守在她身边,否则我一定会杀了她!
其实很多人都对特工这个行当有误解,不是每个特工都像007那样可以一个人干掉一窝恐怖分子,更多的还是千叶这种专攻情报路线。
即便她受过一定的搏击和枪械训练,跟叶知秋那种级别的杀手比起来,简直天上地下。
不过以他对叶知秋的判断来看,那妞既然答应自己应该就不会再难为千叶。
驱车不久,他们越走越偏僻,最后逶迤着来到一片山间开阔地,远远看去青山绿水间夹着一座水塘,里面的荷花开得正浓,不时传来青蛙呱呱的叫声。
水塘边上是一座草舍,白云悠悠下清风如许,好似一头闯进世外桃源,让人莫不有出尘之感。
他们下了车,叶承欢带着千叶来到那间草舍前,把指头塞进嘴里打了个口哨,周围的草木发出一阵刷刷的响声,很快冒出七男一女八个人。
八个人都穿着便装,不同肤色不同人种,男的高大健硕,女的火辣妖娆,唯一相似的是他们不经意间露出的肃杀之气。
“魁首!”
叶承欢指了指千叶,“人我现在交给你们了,在我回来之前你们要保证她一根头发都不能少。”
其中那个女人来到千叶面前嫣然一笑,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蛋,“美女,你有多少根头发?”
千叶没见过这些人,但她还是能闻出他们身上洗都洗不掉的枪油子味儿,转脸问叶承欢:“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用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这些都是我的人,他们会保护你的安全。”
“你要走?”
“嗯。”
“多久回来?”
“很快。”
“很快是多久?”
“不久。”
“不久是多久。”
“很快。”
叶承欢对那个女人说:“她身上有伤,你帮她处理一下,另外……给她一把枪。”
剩下那七个家伙眼珠子喷火星子,一个个跃跃欲试,“这种事还是交给我吧。”
叶承欢扫了一眼,“蜜糖!”
“什么事,魁首?”
“再交给你一个任务,谁要是敢碰千叶小姐一下,你就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
“Yes,sir!”
那几个家伙吞吞舌头,再也不敢多嘴多舌了。
叶承欢拉开车门刚要上车,千叶喊了声:“等一等。”
叶承欢不明白她要干什么,看着千叶跑到面前,从脖子上摘掉一件玉饰放在他手里。
叶承欢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她最宝贵的皇室信物押木珠缦,也是唯一可以证明她皇室身份的信物,可见对她来说有多珍贵。
“你这是干什么?”
“这么多年我一直戴着它,它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相信它会给你带来好运。”即便叶承欢不说,千叶也看得出来他马上要干一件大事,而且是为她去干的,而且一定十分危险。
叶承欢把押木珠缦握在手里,还带着女人的体温,千叶这么做代表了什么呢?
在传统的日本习俗中,女孩子把自己最心爱的信物交给男人,往往表示把自己的心也交给了对方,更何况是一件无比珍贵的皇室信物。
不是他自作多情,而是这样的表示实在让他不能不多想,他更希望这只是千叶一个美好的祝愿,最好别再跟那种事扯上关系了。
“这东西对你太重要,我可不能要。”
“戴着它就等于我在你身边,式神不是说过了么,我是你的福星。”千叶难得绽放出一丝甜美的笑意。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叶承欢也不好再推辞了,只得把玉饰收起来:“回来后我再还你。”
“不用了,以后它是你的。”
叶承欢的心沉了下去,看着女人水汪汪的大眼睛,突然有种躺枪的感觉。
看着汽车很快驶远,千叶兀自站在那里翘望,蜜糖看看叶承欢的方向,又看了看千叶,甜甜一笑,心说看样子魁首又惹了一笔风流债,要是把那些跟他有过交集的女人加到一起,差不多可以装备一个营了。
“没办法,魁首就是一个这么魅力的男人,你看他,连走都走得那么帅。”
千叶这才收回了目光,只见蜜糖一对湖蓝色的大眼睛正上下打量自己,看得她十分不自然。
两人一起进了那座草舍,其余的七个汉子都持枪在远处警戒。
蜜糖二话不说伸手就去解人家的衣服,千叶往后退了一步。
“听说你受伤了,魁首吩咐我帮你治伤。”
“不必了,一点点小伤算不了什么。”
“那可不行,魁首的话就是命令,咱们第一次见面你总不会是想让我受罚吧。”
千叶一边接衣服,一边问道:“他真的会回来吗?”
“是的,他说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万一他要是遇到危险怎么办?”
蜜糖不怀好意的笑道:“你在担心他?”
“嗯。”千叶没有否认。
蜜糖若无其事的拿起一个水杯喝了一口,猛地被杯子往后一甩,那只杯子径直飞出窗外,只听“哎呦”一声。
千叶刚解开领口,听到声音忙把衣服裹上。
“别紧张,几个小色狼而已,千叶小姐,你继续……”
只听窗外一阵沙沙脚步声渐行渐远,到后来再也听不到了。
千叶脱掉上衣,露出纱布和绷带,蜜糖在她背后忍不住匝了匝舌:“好滑的身体,千叶小姐,你是怎么保养的?”
以千叶做特工时丰富的阅历,出席各种盛大的社交场合,在众多神秘大佬之间长袖善舞、肆意游走,一向都从容不迫。
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叶承欢和他这帮古怪的手下面前,她就好像没穿过衣服似的。
这些人看人的时候不是往衣服里看,而是直接往肉里抠。
“麻烦你可不可以快一点。”千叶低头道。
蜜糖一笑,开始给她换药一边说道:“千叶小姐是第一次受枪伤吧?”
“是的。”
“听说你曾经是著名的特工,一个特工没有受过枪伤,让人很难理解。”
“特工不是军人,只要受过一次枪伤就一定是暴露的时候,那往往是致命的。你一定受过伤吧?”
“当然,做军人哪有不受伤的。”
“都是枪伤吗?”
“不全是,但枪伤居多,好多次都和死神擦肩而过,但随着战斗经验越来越丰富,受伤的几率也越来越小了。”
“一个女人为什么要做佣兵?”
“我不觉得做佣兵有什么不好,做佣兵可以赚钱,赚到很多很多钱,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收获成就感。”
千叶一皱眉,她从来都不觉得在战场上杀人居然也能收获成就感:“成就感?”
“特工的成就感是出色的传递情报,医生的成就感是治好病人,商人的成就感是积累财富,佣兵的成就感是赚钱和杀人。”说到这儿,蜜糖已经麻利的帮她处理好了伤口,“我给你用了速效生长剂,3小时之内伤口就开始生长,最多不超过3天,你就枪伤就会消失,看上去就像没有受过伤一样,保证不会留下难看的疤痕。对我们女人来说,疤痕就是噩梦,你懂的。”
千叶穿好衣服:“看起来你对你们的魁首很忠诚。”
“绝对的忠诚来自绝对的恐惧,当然,还有比金子还要贵、比血还要浓的情谊。事实上,不光是我,黑暗风暴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