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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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氏正在房中笑的得意,她就知道浩宇是不敢不答应的:如果浩宇不答应,那更好!她阴阴的笑着,如果不答应的话她就拼着受些银钱上的损失,到时把事情揭开闹到族里去,自然会有人做主夺了浩宇的嫡长子身份,到时凤家的一切当然就同浩宇无关了。
她早料定了红锦姐弟会答应,因为红锦现在很聪明嘛。
这才是宁氏的手段,她出手便早已经算好了:不论你是进还是退,都会落到她挖好的陷井里;而且,她还成功的离间了五娘和红锦姐弟。
因为她知道五娘的软肋是什么,同样是有儿子的人,心思并不难猜;所以五娘的反应早在她的预料之中。
所以,在浩宇走的时候,宁氏正笑眯眯的在吃燕窝;因为她最近太劳神了,又伤了心脉,要好好的调养一番——为了日后她要养好身体才成,她知道这一切才只是刚刚开始。
她的心情无疑是好的,非常好;甚至都忘掉了她原本应该忧心的事情。
看到儿子进来,她更是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给你们少爷盛碗燕窝过来;浩天,这是怎么了,一脸的不高兴?”
凤浩天也没有给宁氏见礼,一屁股坐倒在椅子上:“母亲,你是什么意思?你不是说以后凤家是我的吗?为什么要把南边的生意交给那个死凤浩宇掌理?!”
宁氏摆手:“凤家当然是你的,凤浩宇去南边自然有母亲的用意,你不用理会这些,只要好好的读书,到时等着接掌凤家就好。”
凤浩天看着宁氏,过了好一会儿道:“凤家是我的!”
宁氏点头,凤浩天这才轻松下来,半倚半躺的问宁氏:“我听姐姐说你的身体不太好,怎么了?”
宁氏摇头:“我哪有什么不好?你书读得怎么样了?咦,现在应该是先生……”
“我头疼嘛,听到凤浩宇去接管南边的生意了,我气得头疼得厉害,哪里还能读得进去书?”凤浩天打断了宁氏的话:“还不是怪你,你早些告诉我一声儿,我也就不会生气担心了。”
“嗯,是、是,我的小祖宗;现在可好些了?”宁氏没有一丝恼意,只是很担心的看着儿子:“要不要叫大夫过来看看。”
“不用,我只要出去走一走应该就会好些的;”凤浩天起身:“给我二十两银子,我没有银子用了。”
宁氏听到后瞪了他一眼:“又要银子?上一次那五十两……”
“母亲,我都说过我知道错了,你还有完没完?”凤浩天不耐烦起来:“你不给我银子就算了,我回去睡一觉也就是了——不就是头疼嘛,疼死正好,免得让人看到心烦。”
宁氏坐了起来:“真该打嘴,什么死不死的,这话能挂到嘴边儿上!”然后便吩咐丫头们取银子过来:“十两银子先用着,不要大手大脚的花银子,要知道赚银子的辛……”
她话还没有说话,凤浩天已经接过银子来:“好了,好了,我知道了。”话音刚落地,人已经出了屋子。
“母亲,浩天又来要银子了是不是?他可问母亲的病?”银绫一脸不高兴的进来。
“问过了,他就是为了看我才过来的;”宁氏连忙道:“没有要银子,是我给了他些碎银子——你父亲看到他就黑着脸,月钱也是七扣八扣的,我怎么也不能屈了他不是?”
银绫想说什么,看看宁氏没有血色的脸,最终轻轻摇头什么也没有说。
浩宇之所以等了五日才走,是因为不放心红锦胳膊上的伤。
容连城请得大夫医术很好,只是红锦在治伤的时候又受了一番罪而已:她胳膊上被马氏烫伤的肉,要被刮下来才能再好好的治愈。
大夫说了,这些肉已经死了,如果不刮下来会腐烂对身体有太大的坏处。
听到这样的治伤法子,浩宇当然不放心;红锦也是怕的,不过性命终究还是最重要的,所以她咬坏了四块软木,让容连城和浩宇把那些死肉都刮了下来。
大夫是男人,当然不能给红锦刮肉,此事只能由浩宇来;可是浩宇硬是不敢不下手,最后还是由容连城来:他也没有坚持多久,只一刀便双眼发黑,还是由浩宇接手的。
直刮得红锦胳膊流出了鲜血来,痛得红锦晕死过去几次之后,满头大汗的容连城和浩宇才把那些肉都刮干净。
大夫给红锦开了药,那伤处留疤是一定的,此事大夫也无能为力。
留疤没有人在意,红锦和容连城、浩宇在刮肉之后,感觉那疤实在是小的可以;让容连城和浩宇在意的,当然是红锦在刮肉是所受的痛苦:那马氏实在是太便宜她了!
听完浩宇和容连城的话后,花明轩轻轻的道:“看官府如何判吧。”
倒是红锦在醒过来之后,听说不用再刮已经敷上药还笑了笑:“这就好,这就好。”只要能活下来,就好;活着,什么都有可能。
红锦把死肉刮掉之后,虽然痛了两三天,不过伤口却当真好得快了起来;大夫的药当真是很不错,红锦在五天之后虽然没有大好,但是可以确定绝对没有大碍了。
浩宇这才放心的走了,在他走了之后,红锦的日子更加忙碌起来:虽然浩宇去了南边,但是他和花明轩、胡正豪的铺子一样要开张的,虽然花、胡二人并没有让红锦代浩宇做什么,不过她不能只是看着、等着代浩宇收银子吧?
红锦现在所乘的马车,是容连城为她特意买来的,自车夫到长随都是容连城安排的人;这无疑是在打凤家的脸。
宁氏并没有说什么,对于容连城所为仿佛没有看到。
终于,花明轩等人的铺子开张了。
当天,请了舞龙、舞狮的人来助兴,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宁知府和知州大人都赏脸来了,城中的人更是都涌了过来,要看看这几乎是一条街的铺子倒底要卖什么。
花明轩、胡正豪、容连城三人在人群中十分扎眼,因为他们身上的衣服;就连宁知府和知州大人都忍不住开口询问三个人所穿的衣服,可是京中新买来的。
不过已经有人看到铺子的木头人身上的长袍了,被人叫破之后花明轩微笑确认,成衣铺子的生意一下子火爆起来。
尤其是听说只有十件之后,宁知府都忍不住开了口。
红锦并没有在凤家,她就在盛泰福酒楼的雅间里坐着,总要亲眼看到生意如何才能放心:要知道这生意虽然是花明轩等人出钱,可是主意却是她出的——说不担心是假的。
她是真担心新开的铺子没有人光顾,为了铺子她可是费尽了心机。
单说成衣铺子,她后来提出了不少的主意:比如配饰,衣服和配饰可以放在一起卖;可以单卖,也可以整套出售等等。
十件男式衣袍,被大唐家抢走了一半儿,其余的也落到了城中世家之手;虽然袍子有数儿,但是成衣铺子里的其它衣袍也卖出了极多,包括那些配饰。
而女式的衣裙并没有卖出多少,因为上午的时候来得男人太多,城中的贵妇人并没有露面;不过红锦和花明轩、胡正豪并不担心。
因为那十件女式衣裙,已经定出去了六件;都是男人们定下的,剩下的红锦有信心会在今天下午全部卖出去!
一件衣袍的价钱是百两银子,可是没有人叫一声贵;而女式衣裙却更贵一些,因为裙装总是繁琐的。
宁知府并没有走,中午他留下来和花明轩等人用得酒饭,听说红锦也在还特意请了红锦过去坐,以外孙女向知州大人介绍红锦,待红锦十二分的亲热。
他在夸奖了一番花明轩等人年少有为之后,才起身离去;他在轿子行出盛泰福一条街时,掀开轿帘又看了一眼,嘴边闪过一丝冷笑。
盛泰福的生意很好,一连三天都很好,整条街上几乎是人挤人。
在这里,买什么东西都能买到:城中什么老字号的东西,在这里都能找到,而且价格也并不贵——如此方便的地方,大家有什么理由不来呢?
就算是不买东西来见识一下总是好:逛完手中总是会多一点东西——这里总有一件东西让人心动忍不住买下的。
红锦和花明轩、胡正豪三人数钱数到手软啊!高兴,当然是高兴。
虽然知道红锦的这个法子好,但是没有想到这个法子如此好!花明轩特意取了两百两银子相谢红锦。
浩宇和花明轩等人的生意成功了,带给红锦却并不是银钱上的收入。
凤家的仆从们看到红锦笑脸越来越多,越来越卑微了,有更多的人到红锦院子里来示好;就连二娘季氏的脸上也有了笑容,看到总会先开口打个招呼。
红锦对于来示好的人虽然没有给冷脸,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这都是些小人;她的心思并没有放在应对这些小人上,而是在思索要如何让银子再生银子出来。
在想法子的同时,红锦给丫头们做了衣服,并且给茜雪等几个大丫头一个十五两银子:这是她们应得的,没有她们红锦也不可能完成那两年衣裙。
接下来她便开始想自己做个什么生意呢?浩宇会有银子的,容连城家也不少银子,但是她却认为应该有自己的一份银子来源,不然她心里不踏实。
给花明轩等人用衣服样子当然赚钱,可是不能只指着这一件事情:因为这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万一哪一天她想不出新式的衣服来怎么办?
晚上,她在灯烛下给浩宇写信,告诉他现在赚了多少银子,让他可以考虑成家取妻了——虽然是一句玩笑话,却也是红锦心中所想,因为浩宇也不小了。
安详、幸福,这是红锦醒过之后,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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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料定了红锦姐弟会答应,因为红锦现在很聪明嘛。
这才是宁氏的手段,她出手便早已经算好了:不论你是进还是退,都会落到她挖好的陷井里;而且,她还成功的离间了五娘和红锦姐弟。
因为她知道五娘的软肋是什么,同样是有儿子的人,心思并不难猜;所以五娘的反应早在她的预料之中。
所以,在浩宇走的时候,宁氏正笑眯眯的在吃燕窝;因为她最近太劳神了,又伤了心脉,要好好的调养一番——为了日后她要养好身体才成,她知道这一切才只是刚刚开始。
她的心情无疑是好的,非常好;甚至都忘掉了她原本应该忧心的事情。
看到儿子进来,她更是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给你们少爷盛碗燕窝过来;浩天,这是怎么了,一脸的不高兴?”
凤浩天也没有给宁氏见礼,一屁股坐倒在椅子上:“母亲,你是什么意思?你不是说以后凤家是我的吗?为什么要把南边的生意交给那个死凤浩宇掌理?!”
宁氏摆手:“凤家当然是你的,凤浩宇去南边自然有母亲的用意,你不用理会这些,只要好好的读书,到时等着接掌凤家就好。”
凤浩天看着宁氏,过了好一会儿道:“凤家是我的!”
宁氏点头,凤浩天这才轻松下来,半倚半躺的问宁氏:“我听姐姐说你的身体不太好,怎么了?”
宁氏摇头:“我哪有什么不好?你书读得怎么样了?咦,现在应该是先生……”
“我头疼嘛,听到凤浩宇去接管南边的生意了,我气得头疼得厉害,哪里还能读得进去书?”凤浩天打断了宁氏的话:“还不是怪你,你早些告诉我一声儿,我也就不会生气担心了。”
“嗯,是、是,我的小祖宗;现在可好些了?”宁氏没有一丝恼意,只是很担心的看着儿子:“要不要叫大夫过来看看。”
“不用,我只要出去走一走应该就会好些的;”凤浩天起身:“给我二十两银子,我没有银子用了。”
宁氏听到后瞪了他一眼:“又要银子?上一次那五十两……”
“母亲,我都说过我知道错了,你还有完没完?”凤浩天不耐烦起来:“你不给我银子就算了,我回去睡一觉也就是了——不就是头疼嘛,疼死正好,免得让人看到心烦。”
宁氏坐了起来:“真该打嘴,什么死不死的,这话能挂到嘴边儿上!”然后便吩咐丫头们取银子过来:“十两银子先用着,不要大手大脚的花银子,要知道赚银子的辛……”
她话还没有说话,凤浩天已经接过银子来:“好了,好了,我知道了。”话音刚落地,人已经出了屋子。
“母亲,浩天又来要银子了是不是?他可问母亲的病?”银绫一脸不高兴的进来。
“问过了,他就是为了看我才过来的;”宁氏连忙道:“没有要银子,是我给了他些碎银子——你父亲看到他就黑着脸,月钱也是七扣八扣的,我怎么也不能屈了他不是?”
银绫想说什么,看看宁氏没有血色的脸,最终轻轻摇头什么也没有说。
浩宇之所以等了五日才走,是因为不放心红锦胳膊上的伤。
容连城请得大夫医术很好,只是红锦在治伤的时候又受了一番罪而已:她胳膊上被马氏烫伤的肉,要被刮下来才能再好好的治愈。
大夫说了,这些肉已经死了,如果不刮下来会腐烂对身体有太大的坏处。
听到这样的治伤法子,浩宇当然不放心;红锦也是怕的,不过性命终究还是最重要的,所以她咬坏了四块软木,让容连城和浩宇把那些死肉都刮了下来。
大夫是男人,当然不能给红锦刮肉,此事只能由浩宇来;可是浩宇硬是不敢不下手,最后还是由容连城来:他也没有坚持多久,只一刀便双眼发黑,还是由浩宇接手的。
直刮得红锦胳膊流出了鲜血来,痛得红锦晕死过去几次之后,满头大汗的容连城和浩宇才把那些肉都刮干净。
大夫给红锦开了药,那伤处留疤是一定的,此事大夫也无能为力。
留疤没有人在意,红锦和容连城、浩宇在刮肉之后,感觉那疤实在是小的可以;让容连城和浩宇在意的,当然是红锦在刮肉是所受的痛苦:那马氏实在是太便宜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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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锦把死肉刮掉之后,虽然痛了两三天,不过伤口却当真好得快了起来;大夫的药当真是很不错,红锦在五天之后虽然没有大好,但是可以确定绝对没有大碍了。
浩宇这才放心的走了,在他走了之后,红锦的日子更加忙碌起来:虽然浩宇去了南边,但是他和花明轩、胡正豪的铺子一样要开张的,虽然花、胡二人并没有让红锦代浩宇做什么,不过她不能只是看着、等着代浩宇收银子吧?
红锦现在所乘的马车,是容连城为她特意买来的,自车夫到长随都是容连城安排的人;这无疑是在打凤家的脸。
宁氏并没有说什么,对于容连城所为仿佛没有看到。
终于,花明轩等人的铺子开张了。
当天,请了舞龙、舞狮的人来助兴,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宁知府和知州大人都赏脸来了,城中的人更是都涌了过来,要看看这几乎是一条街的铺子倒底要卖什么。
花明轩、胡正豪、容连城三人在人群中十分扎眼,因为他们身上的衣服;就连宁知府和知州大人都忍不住开口询问三个人所穿的衣服,可是京中新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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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锦并没有在凤家,她就在盛泰福酒楼的雅间里坐着,总要亲眼看到生意如何才能放心:要知道这生意虽然是花明轩等人出钱,可是主意却是她出的——说不担心是假的。
她是真担心新开的铺子没有人光顾,为了铺子她可是费尽了心机。
单说成衣铺子,她后来提出了不少的主意:比如配饰,衣服和配饰可以放在一起卖;可以单卖,也可以整套出售等等。
十件男式衣袍,被大唐家抢走了一半儿,其余的也落到了城中世家之手;虽然袍子有数儿,但是成衣铺子里的其它衣袍也卖出了极多,包括那些配饰。
而女式的衣裙并没有卖出多少,因为上午的时候来得男人太多,城中的贵妇人并没有露面;不过红锦和花明轩、胡正豪并不担心。
因为那十件女式衣裙,已经定出去了六件;都是男人们定下的,剩下的红锦有信心会在今天下午全部卖出去!
一件衣袍的价钱是百两银子,可是没有人叫一声贵;而女式衣裙却更贵一些,因为裙装总是繁琐的。
宁知府并没有走,中午他留下来和花明轩等人用得酒饭,听说红锦也在还特意请了红锦过去坐,以外孙女向知州大人介绍红锦,待红锦十二分的亲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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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知道红锦的这个法子好,但是没有想到这个法子如此好!花明轩特意取了两百两银子相谢红锦。
浩宇和花明轩等人的生意成功了,带给红锦却并不是银钱上的收入。
凤家的仆从们看到红锦笑脸越来越多,越来越卑微了,有更多的人到红锦院子里来示好;就连二娘季氏的脸上也有了笑容,看到总会先开口打个招呼。
红锦对于来示好的人虽然没有给冷脸,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这都是些小人;她的心思并没有放在应对这些小人上,而是在思索要如何让银子再生银子出来。
在想法子的同时,红锦给丫头们做了衣服,并且给茜雪等几个大丫头一个十五两银子:这是她们应得的,没有她们红锦也不可能完成那两年衣裙。
接下来她便开始想自己做个什么生意呢?浩宇会有银子的,容连城家也不少银子,但是她却认为应该有自己的一份银子来源,不然她心里不踏实。
给花明轩等人用衣服样子当然赚钱,可是不能只指着这一件事情:因为这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万一哪一天她想不出新式的衣服来怎么办?
晚上,她在灯烛下给浩宇写信,告诉他现在赚了多少银子,让他可以考虑成家取妻了——虽然是一句玩笑话,却也是红锦心中所想,因为浩宇也不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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