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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旅馆的雨夜 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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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的某一天,我和侦探所的助手孙想因一场大雨困在福建偏远的旅馆里,对了,鄙人叫魏西里,今年四十六岁,与明星吴奇隆同岁,人家依然英姿挺拔,帅气逼人,娶二十多岁的小姑娘,而我则面目可憎,垂垂老矣,除了一身肥肉外别无长物,当然,这么说并不准确,命运还是慷慨的馈赠了我两样东西。肺癌,肌无力。

    因肌无力我的咀嚼变得相当的困难,每张开一次下颌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每呼吸进一口气,肺部都隐隐作痛。死神不知何时就会拿着它的镰刀突然降临收割掉我可怜的生命,不瞒你说,我正期待着它发生。

    在此之前我会好好活着,有人问了,活的这么幸苦还苟延残喘干嘛?我告诉你们,之所以不肯屈服,是想找准机会给这该死的命运狠狠地来一下。然后在生命尽头顺带手收拾几个被我撞见的罪犯。

    说来好笑,我身高一米八六,体重一度达到二百五十斤,远看像一堆肉在移动,别人是彪形大汉,我是山形的。可就这样的庞然大肉却手无缚鸡之力,连多抬抬手都浑身酸痛。恐怕十多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易揍我一顿。

    十年前我一怒之下辞去了刑警大队队长的职务,自己开了侦探所,前不久还招收了一名助手,他叫孙想,今年二十七岁,被称作警队之耻,是个被开除的可怜虫。而且他的女友也死于谋杀,至今未能抓获真凶。当然据他说自己曾是警校的格斗冠军,也不知是真是假。

    就这样,那个蠢货昨晚还高声扬言,要同我联手铲除世间一切罪恶。在外人看来我们多少有些不自量力,蚂蚁撼树螳臂挡车不过如此,不过世上的事谁说的准呢,瞧着吧!

    言归正传,那夜我正和侦探所的助手孙想畅谈往事,这时我们听见了头顶传来一声枪响,走出房间外正遇见了旅馆的老板。

    那老板大概二十多岁,白白净净,很瘦却精神,五官周正,长得有点像梁朝伟,特别是那双灵动的眼睛,雾蒙蒙的好看的像个娇滴滴的女人。

    这是一间靠近那么偏僻乡下的小旅馆,规模不大,起码三四十年历史了,有点像以前的招待所,只不过加装了一些热水器彩电空调之类的现代化设备。但它也不是一个二十多岁年轻人能投资得起,或者说有这个钱的年轻人不会选择在这人烟罕至的地方开旅馆。

    “老板你这有枪声啊!”助手孙想指指头顶。

    “是啊,那住了两个警察,他们押解了一个罪犯来!”老板缩着脑袋畏惧而胆怯地看了一眼上面。

    “你俩有空在这啰嗦,还不如上楼去看看。”久病以来我的脾气变得相当糟糕,对自己的不满连带着对别人也越发不满。

    孙想被我骂惯了倒不觉得什么,那老板听的脖子又缩了一下,苍白着脸快步领我们上楼,他所说的那三个旅客住在二楼尽头的房间。

    “张警官开开门,我好像听到了枪响。”老板斯文轻缓地敲着门。

    我给了孙想一个眼神,他拔脚就踢在门上。这小子倒是有点力气,几脚踢得那老旧的木门摇摇欲坠几乎报销。

    “来了,别踢!”一个粗糙的嗓音从门后响起。

    门开了,是个四十多岁的矮壮男人,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警服,脸带煞气:“刚谁踢我的门。”

    我跟老板不约而同地指向孙想。

    他胸膛一挺:“是我踢得,怎么了?刚的枪声是怎么回事?”孙想说着一手拨开那汉子进了房间。

    这人从来不惧打架,倒是有些我年轻时候的样子。

    不顾那人脸色巨变,随着孙想进屋,这是旅馆中最为普通的双人房,两张还算干净的床上睡着两个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同样穿着警服手握着枪满脸怒容,另一较年轻的男人正则穿件破烂不合体的衬衫在床上蜷缩成一团,他带着手铐应该就是被押解的犯人。

    这时我注意到房间里雪白的墙壁上有着一个小小的弹孔!

    “这么近距离打在墙上也不怕跳弹反弹打死自己?”我揉揉鼻子,福建的阴雨绵绵使得我有严重鼻炎的鼻子又塞住了。

    “警察审问犯人要你管?你是什么身份?”那人脸上横肉抖着,怒视我好像要来咬人一样。

    “好凶的警察啊,你们押解犯人怎么到这里来了。”我看了一眼地上的鞋子,满是泥泞,这人应该刚出去过,或者是在大雨之后入住的,这雨也就下了一天多。

    “路上车坏了,你是什么人管的有点多了吧。”他仰视着我,估计不是见我面相凶恶早就扑上来了。

    “我以前也是你们同行,既然枪声是误会,孙想我们走吧。”我拍拍搭档的肩膀,他还要说什么,被那个年长些的矮壮男人止住了。

    跟老板孙想退出了那个房间,走在楼梯上。孙想凑了过来:“老魏我瞧这两人不太对劲啊。”

    我朝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笑吟吟地看着年轻的旅馆老板:“把那本登记册再给我看看。”

    那是个随和的年轻人,虽然不太情愿还是把本子递给了我。

    翻动登记表,之前入住的时候我们都是自己填写的表格,这也是小旅馆的弊端,登记极其随意,我注意到每间未退的房间都被细心的老板打了勾,住几天打几个勾。有趣的是我跟孙想,警察房间的三个人,另外三楼有个叫唐雨诺的女性和她隔壁叫陈胜利的男人用的圆珠笔是蓝色的。

    而其它五个差不多时间入住并未退房的房客用的是红色圆珠笔,不过笔迹各有不同。多年刑侦破案的直觉告诉我雨夜的这间旅馆不会平静,因此我暗暗记下了所有人的名字。

    “生意不错啊,七间房住了十二个人。”我朝老板笑笑。

    “这场雨下得好呀,不然平时这里房间都是空的。”老板腼腆地回应。

    “老板今晚要小心哦,我有预感会有事情发生。”心情复杂地看了一眼楼上,一种不好的第六感正在发作。

    告别年轻老板,与孙想回了房间。才进房间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口:“这个唐雨诺会不会是李铃铛的化名?”

    李铃铛是我二十年前的初恋女友,她曾经涉嫌杀死我的母亲,并且她孩子的生父极有可能是魏红兵,而魏红兵则是我的父亲。事情很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详情见前卷。

    孙想今天白天告诉我,曾经见过一个穿红衣服的中年女性极像她。而李铃铛的妹妹叫做唐雨馨,因此他才有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