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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干点实事和好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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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多么风光的男人,只要他愿意,他的身边从来不会缺少陪伴他的人。今夜,本该是他最值得庆贺最值得高兴的晚上,可是,他却感觉到了莫名的忧伤,莫名的孤独,不可知的孤独--

    这似乎与他现在的身份不相符。但是,他却实实在在是感觉到了来自心灵深处的孤独--

    月亮终于慢慢从黑云中穿行了出来,又给这片大地洒上了一层朦胧的白纱,远处的山峦似乎都清晰可见,近处的树影更是影影绰绰,妖娆多姿。

    赵牧晨很想出去走走,舒缓一下压抑的心情。但是,他没有迈出这个屋子,今晚,他不应该孤独漫步,而应该接受众星拱月般的祝贺。如果被人看见,新晋的助理在第一个晚上就如此的孤独伶仃,那一定会让很多人产生太多太多不必要的联想。

    身在集团,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心不由己。这样的一种束缚,又岂是一般人能体会到的?

    赵牧晨再次坐回到摇椅上,他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十一点半。

    夜深了,他却丝毫不想入眠,这样特殊的夜,他却拥有这样特殊的心境,实在是有些不和时宜--

    看了看桌上摊开的宣纸,赵牧晨走过去,提起毛笔,蘸满墨汁,沉思了一会儿,他写下了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

    心清如雪

    他现在需要做到抛弃一切杂念,好好思考自己上位之后的思路。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不想急于去烧三把火,但是一定要稳稳地把他想做的事情做好,真正为江油集团人民干点实事和好事儿。

    所以,现在不是纠结于儿女情长的时候,一切都交给时间吧,他相信,时间会帮他作出正确的选择。

    看着自己写下的这几个字,赵牧晨心里终于释然了许多,他放下毛笔,走进浴室,准备沐浴,然后睡觉,明天,一切就都是崭新的开始!

    第二天早上,赵牧晨照例准时醒来,六点半,他就被窗外的鸟儿啼鸣给唤醒了。

    初春的朝阳露出鲜红的脸蛋儿,在东方的地平线上冉冉升起。

    赵牧晨起床后简单洗漱了一下,喝了一大杯的温水,然后换上运动服,来到外面,开始早锻炼。

    小仲昨晚在外面和几个要好的同学庆祝了一下,虽然回去得晚了点,但是,早上他照例准时出现在赵牧晨的房门前,而且和往常一样,换上了运动服,准备和老板一起晨练。这是他每天的第一项工作。

    小仲看到老板出来,精神很好。看来老板昨晚睡得很香甜。

    只是,小仲实在是不明白,老板怎么在这么高兴的日子里选择了一个人默默在房间度过,丝毫不理会那么多人对他的邀请和祝贺,楞是没有参加任何的邀约。

    这一点,小仲不得不佩服老板的定力,在江油集团的常委里面,能有老板这份气定神闲的人,实在是找不出第二个了。

    赵牧晨站在门口伸展了手臂,扭动了一下腰肢,然后做了几个手臂和脚部的拉伸运动,预热了一下身体,然后走到小路上,开始慢跑起来了。

    小仲跟在他后面,老板小跑,他也小跑,步伐始终和他保持基本一致,但是,他一定是在离他几步远的后面,既能跟着他,又不太靠近他,给老板既独立又安全的感觉。

    只是,小仲跟着跟着,就觉得不对劲儿。

    往常老板跑着跑着就会到荷花池那边去,然后停下来,打打太极。可是,今天老板却一直朝着大门口的方向跑去,似乎要跑出银都宾馆的大院子了。

    小仲不由得心里一阵紧张。这跑出去了,老板的安全可就没法保障啊!

    可是,他又不敢上前制止老板。

    他只好加快几步,尽量离老板近一点。

    赵牧晨感觉到了小仲紧张地跟了上来,心里笑了笑,这小子一定是紧张得不行了!

    赵牧晨故意放缓了速度,等小仲几乎和他跑并排了,他侧过头说道:“今天换个地方,我们到外面去跑一小段,感受一下不同的环境。”

    小仲这下真是心都突突跳了!这怎么了得啊!这一出银都宾馆的大门就是车水马龙的大马路,情况随时都有突变的,凭他小仲一个人的力量,怎么可能保护得了老板?

    这么想着,小仲浑身就更是好一阵紧张,全身开始冒汗,连膀胱都感觉到有点收缩,好一阵尿急的感觉!

    靠!老板上任第一天,就要玩这么刺激的游戏吗?他真心是被吓坏了!

    可是,赵牧晨的脚步已经加快了,很快就跑到了银都宾馆的门口了!

    大门口有站岗的士兵,看到穿着运动服往外跑的居然是新任的李助理,表情也很是惊讶,然后很端正地敬了一个礼,并且铿锵有力地喊道:首长好!

    赵牧晨没有回应,只顾着往前跑。小仲早就有点汗流浃背了,这种滋味实在是不好受。他的心都跳到嗓子眼儿了!

    他只有紧紧地跟在老板的身后,然后警惕地看着周围,一旦发现任何异常,他就得及时敏锐地出手。好在他练过散打,平时也一直坚持锻炼身体,对付一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赵牧晨跑出了银都宾馆的大门后,往右边顺着人行道往前慢跑起来。

    这个时间的大马上路,人车稀少。城集团似乎才刚刚醒来,偶也有洒水车唱着歌儿开过来,为大马路清洁洗澡。所以,空气中就有点湿润的夹着尘土的味道。

    好在人少,现在锻炼的人也不多了,在大街上跑步的人都很少了。而且这段是主干道,附近都是办公区,不是住宅区,所以出来跑步的人就更少了。

    除了偶尔几个匆匆而过的车辆和行人,就是早起扫大街的城集团美容师们。

    这个称谓对于这样一群来说,显得非常的有品位,其实,这些人可以说是生活在这个城集团最辛苦最卑微最底层的人。

    赵牧晨慢慢跑着,一路上,他看到好几位年纪很大的清洁工,按他判断,这些人早就到了该退休的年纪,怎么还在干着这么辛苦的体力活儿?

    跑了一段路,赵牧晨停了下来。正好那儿有位清洁工大爷正坐在马路牙子上休息。

    老大爷丝毫没有感觉到有人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体恤衫,外面罩着有环卫标志的工作服,头上戴着一顶灰色的帽子,脖子上搭着一条半旧的白毛巾。尤为突出的是他的那双手,十个手指头都缠满了胶布,褐色的指甲上伤痕累累,几乎每个手指都有裂口,缠在上面的胶布也早已失去了原本的白色,和他手上的皮肤一样,变成了褐色。

    老大爷可能是扫累了,随地坐在马路牙子上休息。他摘下了帽子,拿起搭在脖子上的毛经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然后喘了口气,顺手拿起地上的那瓶啤酒,喝了起来。

    喝完一口啤酒,大爷一脸的满足,看着远处裂开嘴笑了笑,然后砸吧砸吧嘴巴,又喝了一口--

    赵牧晨仔细地看着这位大爷的表情和动作,心里产生了一系列的疑问--

    他缓缓蹲下身子,和大爷肩并肩坐在了一起。

    大爷感觉到自己的身边坐了一个人,不禁转过那张饱经风霜的脸,看了看身边坐下来的这人,大爷看赵牧晨这打扮,知道是一个公家人出来锻炼身体了,他绝对想不到坐在他身边的会是新晋的江油集团助理!

    “大爷,今天什么日子?”赵牧晨笑着问道。

    “呵呵--好日子--”大爷笑着说,依旧看着前方。

    “哦,什么好日子?”赵牧晨更感兴趣了,一位扫大街的老大爷,一大早乐呵呵地坐在马路牙子上喝啤酒,有这份心情还真是很难得。

    “呵呵,说来不怕你笑话,今天是我的生日--”大爷笑呵呵地说道,“我们不能和城里人一样吃蛋糕进馆子去庆祝,所以我就给自己买了瓶酒,算是犒劳自己一下!”

    赵牧晨顷刻间就被震撼了!大爷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一瓶啤酒庆祝自己的生日,而且是坐在马路牙子上!老百姓的这份勤劳和朴实,真是太让人感动了!

    “大爷,我今天很荣幸,能分享您生日的快乐,我祝您生日快乐,身体健康!”赵牧晨很感动地说道。

    “呵呵,谢谢!难得还有人关注我这个扫大街的老头子,我在这条路上扫了七年了,你是第一个坐下来和我说话的路人--”大爷感慨地说道,“干我们这行的,三百六十五天,无论刮风下雨,都一样要来出勤,除非你病得动不了了,否则,每天都要按时上班,不然这一顿路就没有人清扫了!”

    “大爷,您每天几点开始扫地?一天要扫多久?”赵牧晨关心地问道。

    “我每天四点起床,赶到这儿不到五点,就开始扫地,扫一天,从早上五点到下午五点,这段路我承包了,属于责任包干,所以,有任何垃圾,我都得及时清扫,不然被查到了就得罚款--”大爷说道。

    城集团的清洁就是许许多多像大爷这样的“城集团美容师”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在维持的。只是每天每个匆匆而过的人,都几乎感觉不到这些人的存在,似乎我们身处的这个环境,它本来就是应该这么干净,这么清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