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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新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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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之后,泗水附近的居民工作一天之后如果选择要小麦的话,那么就会直接领到面粉。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一个面粉厂终于落成,并成功投产。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本来是一个惠民之举,但到了居民那里却成了“乱政”。

    对于居住在民国北方的华人来说,小麦不仅仅是供应人吃的面粉,同时也是饲养家禽家畜的饲料。如果到了灾荒时节,甚至麸皮筛糠都是人的食物,根本不存在浪费一说。

    呃……这个描述不准确。

    民国时期的华人食谱,主要是由玉米、红薯、土豆等杂粮组成,面粉还真不多,哪怕是地主家,也不可能天天吃面粉,每年除了年节以及农忙时期,也多是以杂粮为主的。

    生活在民国真的不幸福,除了天灾,还有更多的**,在中华大地上,除了那些官僚买办,普通人还真是没什么好日子。

    真应了那句话:地主家也没有余粮!

    向兰芳大公国这样,连“赈灾粮”都是细粮的政府,别说在民国,在整个亚洲都算是独一份。

    如果这个消息传回民国,单单是这一点,恐怕就会吸引大半个民国的华人移民兰芳大公国,哪怕是那些中小地主也会变卖家产举家搬迁。

    民国此时的地主,要说没有强取豪夺那肯定是扯淡,但更多的地主靠的是勤劳踏实,才能置办下一份家业,到了农忙时期,连地主都是要下地干活的。

    而勤劳踏实的人,哪怕是到了兰芳大公国,也一样会凭借双手置办下一份家业。

    成功的人自然有成功的道理,并不一定都是如影视作品中描写的一样没有丝毫可取之处。

    在以工代赈开始半个月之后,负责放物资的民政官员现那些干活的华人营养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很多人还是有气无力、弱不禁风的样子。

    没道理啊?

    虽然这些华人来到兰芳大公国的时候普遍营养不良,但经过半个多月的休养生息,每天吃得饱睡的香,就算是一时半会长不了多少肉,最起码精神状态应该明显改善,不应该是这个样子。

    仔细询问了之后,民政官员得到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答案。

    这些华人虽然领到了足够的粮食,但他们不舍得吃,除了女人和孩子能吃个半饱,这些成年人对于物质的要求极低,只要饿不死就行。

    那怎么行?

    问题反馈给内阁之后,内阁马上做出决定,粮食还是继续给,想要小麦给小麦,想要大米给大米,想要面粉给面粉。同时工地上开始做饭,每天随便吃。

    哪怕是随便吃,这些成年人还是不舍得吃,他们宁愿把做好的饭菜带回家,也不愿意自己混个肚儿圆。

    于是内阁再次做出决定,工地上的饭菜不准带回家。

    这一下不得了,华人们拼命吃,很多人甚至因为吃得太多不得不送医。

    于是内阁又一次下规定,就餐必须定时定量。

    至此,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看上去是不是感觉这些新移民们异常的刁钻滑流?

    其实不是,他们只是饿怕了。

    对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于自身的认识不足,对于社会保障的不信任,造成华人有非常明显的忧患意识,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这种忧患意识已经深入到骨子里,身在异国他乡则表现得更加明显。

    有统计表明,华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善于储蓄的民族。

    对于华人农民来说,不管是丰年还是灾年,总是要在家里储存足够数年食用的粮食那才能感觉到一丝安全,否则感觉上就是朝不保夕。

    对于兰芳大公国的华人也是一样。

    其实很多人家中已经有了不少存粮,要小麦不要面粉,就是因为相对于面粉,小麦更加便于储存。

    虽然家中有粮,但人们还是感觉远远不够,于是存粮食的小口袋换成大口袋,一口袋变成两口袋,再变成三口袋、四口袋……

    华人们就像是过冬的松鼠,拼命在洞穴里储存更多的物资,以应对寒冷的冬天。

    这些粮食的待遇比人高得多,它们被放置在最好的房间内,下不着地以防潮,上不见天以防止被雨淋,哪怕是人睡在院子里,也要保证粮食有完美的存储。

    这是千百年以来老祖宗传下来对抗天灾**的经验,任何人都无法扭转,除非有一天,农民家里的粮食无处存放,每年增加的粮食远远过消耗的粮食,这才能让农民主动减少家中的存粮。

    在以工代赈的同时,为新移民分配土地的工作也在进行中。

    在兰芳大公国成立之前,婆罗洲的土地大多掌握在黄博涵等种植园主的手中,荷兰殖民政府为了更好的控制婆罗洲经济,强制要求展种植园,实行“强迫种植制度”,迫使农民用最好的土地种植殖民政府指定的农作物,主要是咖啡、甘蔗、茶、烟草、胡椒等,并规定这类作物的种植面积至少占耕地总面积的1/5以上,当然实际上的比例远高于此。

    婆罗洲也因此成为向欧洲国家提供热带经济作物产品的基地。

    到了187o年以后,荷兰殖民当局开始推行“种植园”政策,此时的种植作物已经变成甘蔗、棕榈树、橡胶树等等,出口产品也变成蔗糖、棕榈油、棕榈仁、天然橡胶等等。

    不能说种植经济作物是错误的做法,但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粮食全部依赖进口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兰芳大公国在成立之后,在秦致远的授意下,内阁对于种植结构进行战略调整。

    婆罗洲当地气候炎热,不适合种小麦,但非常适合种植水稻,特别是爪哇岛,这里水网密布,地势平坦,用来种植水稻最合适不过。

    于是所有的爪哇岛的居民以户为单位,每一户居民可以获得一百亩土地用于耕种,这些土地将全部种植水稻,争取在两年内达到粮食自给自足。

    两年的时限其实要求有点低,婆罗洲这个地方,种植水稻完全可以做到一年三熟,正常情况下,一年应该就可以做到粮食自给自足。

    这里的土地实在是太肥沃了,把秧插下去,几乎什么都不用做,过几个月来收稻子就成,产量远高于国内那些已经耕种了上千年,已经贫瘠不堪的土地。

    科西嘉岛的生物研究所正在研究杂交水稻,这在一两年内估计不会出成绩,不过一旦出成绩,仅仅是爪哇岛上的水稻,就能养活上亿人或者是数亿人。

    鉴于这些新移民并没有生产资料,一个全国性的农业互助合作社以最快的度成立,农民可以从合作社以极低的利息贷款,然后购买生产资料用于农业生产。

    这个农业互助合作社其实就是初级的银行,而黄博涵以前的产业里就有银行,做这个可以算是轻车熟路。

    黄博涵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为农业互助合作社提供一套人马,设计出章程,然后就把农业互助合作社的管理权交给内阁,自己则是什么都不管成了撒手掌柜。

    到了黄博涵这个层次,都已经是全世界都有数的富豪了,钱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他甚至带头把自己所有的种植园都捐给兰芳大公国,以配合兰芳大公国的土地国有政策。

    没错,土地国有!

    兰芳大公国承认私有财产的神圣,但不包括土地。

    在兰芳大公国内,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国家,百姓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因此土地不能转让,你要种就种,不种可以交给国家,绝对禁止土地买卖。

    和水稻种植相对应的,是国有农场。

    国有农场主要就是那些已经开始产出的种植园,除了爪哇岛之外,包括苏门答腊、加里曼丹、苏拉威西、巴布亚岛在内,全部推广的是种植园,种植橡胶树、棕榈树、甘蔗、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

    在一段时间之内,兰芳大公国的支柱产业还是农业,工业想要见效,恐怕要等到一段时间之后才行。

    相对于农业来说,工业的建设周期更长,纵然是一个中型的钢铁厂,建设周期都是以年计,兰芳大公国之前除了对石油进行初步的开采之外,并没有其他重工业。

    要想展工业,钢铁和石油必不可少,如果说钢铁是骨架,那么石油则是血液。

    兰芳大公国不缺少石油,巴厘巴板的油田已经初步开,生产出来的石油除了销往欧洲,还出口到亚洲的日本等地,但因为缺少炼化设备,一般是直接出口原油。

    现在的巴厘巴板,一个大型的炼油厂正在施工,等施工完成之后,就可以直接出口成品油,以攫取更多的利润。

    兰芳大公国境内的铁矿主要集中在巴东地区,这里的铁矿储量约为2.8亿吨,属于低钛磁铁矿,矿石品位67%,但对于这个矿,秦致远并不想动,因为就在一海之隔的澳大利亚,有着全球最丰富的矿藏储备,想要一劳永逸,还是要想办法把澳大利亚的铁矿搞到手。

    澳大利亚现在还是英国的领土,虽然已经拥有了相当的自治权,但内政外交还是由英国人控制,同时澳大利亚名义上的领还是英国派出的总督,因为在世界大战中澳大利亚的表现,英国人对于澳大利亚还是很看重的。

    那么怎么才能顺利的弄到澳大利亚的铁矿就成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英国对待秦致远可不像法国,如果处理不好,稍有不慎就是为英国人作嫁衣裳。

    嗯嗯,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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