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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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醒醒,飞机到终点了。? ? ”一个甜甜的声音传入耳中。
郑枫猛地醒来,张姗姗那张漂亮的脸蛋呈现在眼前,原本满座的头等舱,如今只剩下他一个乘客了。
郑枫赶紧站起来,伸伸懒腰,说道:“睡得太舒服了,都睡过头了。”
张姗姗悄悄塞来一张纸条,低声说:“有空打电话给我。”
郑枫把纸条顺手塞入裤兜,回应道:“一定打。”
下了飞机,郑枫取回托送的行李,便离开机场大门,顺手就截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一路飞驰,郑枫坐在副驾驶室,望着车窗外,感慨万分。
自从读大学之后,同天市这个三线城市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四通八达的公路,一幢幢高楼大厦,到处是园林绿化,几乎与一线城市接轨了。
这只不过是一种欣赏,其实他的家并不在市区,而是在一个小镇子上。
“你真的不坐公车?”司机大哥好心地问,毕竟坐公车才花十多块,而出租车的话要花五百块钱。
“不了,你直接送我去白石镇,我不差钱。”郑枫大气的说道。
“好咧,有钱就是爷们。”司机大哥挂上五档,一脚把油门踩下去,向白石镇飞驰。
白石镇,也不算一个落后的小镇,它毕竟有公路直达市区,这几年的展得也不错,许多镇民的生活都好起来了,但郑枫的家里明显还没富。
当然,郑枫已经致富,只是还没来得及显富。
来到巷口,出租车就停下了,郑枫不打算让出租车开到家门口,而是自己提着行李走入巷内,回到满是童年记忆的家。
一进家门口,跨进院子里,熟悉的鸡屎味便扑鼻而来,一个中年妇女正在给鸡舍里鸡群喂食。
“妈,我回来了。”郑枫轻轻说道。
“哎呀,是小枫回来了,快,快进屋里坐。”中年妇女满脸欢喜,转身看看他,又说道,“等妈妈把活干完,就宰一只肥鸡,今晚给你加菜。”
“妈,别折腾了,我一会到外面买些熟肉回来。”郑枫一边说,一边往屋里走。
“小枫回来了?回得好快啊。”郑枫的父亲从屋子里惊讶的说道,还迎了出来,他已快六十岁了,有点精瘦,身子板有点硬朗,只是鬓已白。
“坐飞机,能不快嘛。”郑枫说。
“哎哟,坐飞机得多少钱呀,坐个火车不就得了。”郑父扲过郑枫的行李,并往屋里走。
郑枫也由着父亲,这么多年来父亲习惯帮他扲行李,曾经有一次说不让扲,立马招来父亲不高兴,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敢不让父亲扲了。
“我不缺那个钱。”郑枫一边说,一边跟父亲到自己的房间。
“咱们穷人家花钱不能大手大脚,你长大了,别再吊儿郎当了,以后就算了财,也要懂得节省……”
郑父开始说一大堆道理,这些都是郑枫从小听到大的,以前他听得不耐烦,如今一样不耐烦,但他还是装作很认真的听。
自己迹的事,郑枫也只能先藏着掖着,生怕父亲一下受不了那个刺激,以父亲的性格一定会严查钱财的来源,而母亲一定会问三问四,担心他是不是干了什么违法的事儿。
等父亲唠叨完了,郑枫才出去院子里,看母亲干活,而他却不去帮忙。
从小到大父母就不舍得让他干活,倒是姐姐会帮忙,他在家里活脱脱就是一个公子爷。
郑枫望望这间祖屋,现它有点残旧了,是该接父母出去城市生活了,不知父母喜欢他工作的城市,还是自己的城市呢?
郑枫试探的问了一下父亲,没想到父亲的反应让他有点意外。
“我那也不去,我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住惯了。”
“爸,我有房子。”
“有房子?怎么回事?你才毕业多久,有那个能耐买房子?说,你的钱从那里来的?”
“你激动什么,我不就是中了一个**彩嘛。”
“你坑爹呀?**彩在那么容易中?你把凭据给我看看。”
“ok,ok,我说笑的,行不。”
郑枫十分无奈,在一辈子都老实做人的父亲面前,还是不要一下子说自己财了,日后再逐步说吧。看情况,父亲是不想到搬出去住了,以后出钱把旧屋拆了再建就是了。
下午四点多,姐姐郑梅才回家,还有她的未婚夫罗志。
郑枫的老父是干泥匠的,母亲是家庭主妇,姐姐在制衣厂当工人,而他这个未来的姐夫倒是一个公务员,在镇上的税务局工作,家境在镇上算是不错的。
姐姐郑梅身材均衡,长得也漂亮,属于那种贤惠的女人,说白了这就是罗志看中她的理由,并且在众多追求者脱颖而出。
郑枫与姐姐打小感情就很好,姐姐跟父母一样很宠他,还供他读完大学,两姐弟相见自然是一场欢喜。
“弟,你咋又帅又白了,你不会是去整容了吧?”郑梅惊讶地打量郑枫的脸庞。
“我看看。”郑父戴起老花眼镜,睐起眼睛瞧过来,“咦,对呀,比以前好看多了,这是怎么回事?”
郑母听见了,也连忙走过来,仔细看郑枫的脸。
“哦……公司有一次搞医药活动,请了个外国的整容专家过来,我被抽中去做试验,做了一次微整容,然后就这样了。”郑枫随口编个理由出来,否则在老父的追查之下,那得把华佗给捅出来了。
“真是这样吗?”郑父仍然带着怀疑的态度。
“爸,可能是真的,弟不是在医药公司工作嘛,遇到专家很正常。”郑梅相信弟弟的话。
一家人团聚吃饭,倒也乐融融,郑枫虽然是第一次见到罗志,但从他对家里的熟悉度来看,估计他这段时间是家里的常客,就凭他会主动入厨房帮妈妈做饭,郑枫就对他的印象打了个十分。
罗志的话不多,属于老实本份的那类人,也深得郑枫父母的满意。
罗志也喝酒,能与郑父闹上几杯,郑枫也渗合进来,一瓶红高梁很快喝了个底朝天。
“家里没酒了,我去巷口买一瓶。”郑母乐呵呵的说。
“妈,买三瓶。”郑枫说。
“臭小子,喝那么多做什么?”郑父板起面孔。
“郑先生,醒醒,飞机到终点了。? ? ”一个甜甜的声音传入耳中。
郑枫猛地醒来,张姗姗那张漂亮的脸蛋呈现在眼前,原本满座的头等舱,如今只剩下他一个乘客了。
郑枫赶紧站起来,伸伸懒腰,说道:“睡得太舒服了,都睡过头了。”
张姗姗悄悄塞来一张纸条,低声说:“有空打电话给我。”
郑枫把纸条顺手塞入裤兜,回应道:“一定打。”
下了飞机,郑枫取回托送的行李,便离开机场大门,顺手就截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一路飞驰,郑枫坐在副驾驶室,望着车窗外,感慨万分。
自从读大学之后,同天市这个三线城市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四通八达的公路,一幢幢高楼大厦,到处是园林绿化,几乎与一线城市接轨了。
这只不过是一种欣赏,其实他的家并不在市区,而是在一个小镇子上。
“你真的不坐公车?”司机大哥好心地问,毕竟坐公车才花十多块,而出租车的话要花五百块钱。
“不了,你直接送我去白石镇,我不差钱。”郑枫大气的说道。
“好咧,有钱就是爷们。”司机大哥挂上五档,一脚把油门踩下去,向白石镇飞驰。
白石镇,也不算一个落后的小镇,它毕竟有公路直达市区,这几年的展得也不错,许多镇民的生活都好起来了,但郑枫的家里明显还没富。
当然,郑枫已经致富,只是还没来得及显富。
来到巷口,出租车就停下了,郑枫不打算让出租车开到家门口,而是自己提着行李走入巷内,回到满是童年记忆的家。
一进家门口,跨进院子里,熟悉的鸡屎味便扑鼻而来,一个中年妇女正在给鸡舍里鸡群喂食。
“妈,我回来了。”郑枫轻轻说道。
“哎呀,是小枫回来了,快,快进屋里坐。”中年妇女满脸欢喜,转身看看他,又说道,“等妈妈把活干完,就宰一只肥鸡,今晚给你加菜。”
“妈,别折腾了,我一会到外面买些熟肉回来。”郑枫一边说,一边往屋里走。
“小枫回来了?回得好快啊。”郑枫的父亲从屋子里惊讶的说道,还迎了出来,他已快六十岁了,有点精瘦,身子板有点硬朗,只是鬓已白。
“坐飞机,能不快嘛。”郑枫说。
“哎哟,坐飞机得多少钱呀,坐个火车不就得了。”郑父扲过郑枫的行李,并往屋里走。
郑枫也由着父亲,这么多年来父亲习惯帮他扲行李,曾经有一次说不让扲,立马招来父亲不高兴,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敢不让父亲扲了。
“我不缺那个钱。”郑枫一边说,一边跟父亲到自己的房间。
“咱们穷人家花钱不能大手大脚,你长大了,别再吊儿郎当了,以后就算了财,也要懂得节省……”
郑父开始说一大堆道理,这些都是郑枫从小听到大的,以前他听得不耐烦,如今一样不耐烦,但他还是装作很认真的听。
自己迹的事,郑枫也只能先藏着掖着,生怕父亲一下受不了那个刺激,以父亲的性格一定会严查钱财的来源,而母亲一定会问三问四,担心他是不是干了什么违法的事儿。
等父亲唠叨完了,郑枫才出去院子里,看母亲干活,而他却不去帮忙。
从小到大父母就不舍得让他干活,倒是姐姐会帮忙,他在家里活脱脱就是一个公子爷。
郑枫望望这间祖屋,现它有点残旧了,是该接父母出去城市生活了,不知父母喜欢他工作的城市,还是自己的城市呢?
郑枫试探的问了一下父亲,没想到父亲的反应让他有点意外。
“我那也不去,我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住惯了。”
“爸,我有房子。”
“有房子?怎么回事?你才毕业多久,有那个能耐买房子?说,你的钱从那里来的?”
“你激动什么,我不就是中了一个**彩嘛。”
“你坑爹呀?**彩在那么容易中?你把凭据给我看看。”
“ok,ok,我说笑的,行不。”
郑枫十分无奈,在一辈子都老实做人的父亲面前,还是不要一下子说自己财了,日后再逐步说吧。看情况,父亲是不想到搬出去住了,以后出钱把旧屋拆了再建就是了。
下午四点多,姐姐郑梅才回家,还有她的未婚夫罗志。
郑枫的老父是干泥匠的,母亲是家庭主妇,姐姐在制衣厂当工人,而他这个未来的姐夫倒是一个公务员,在镇上的税务局工作,家境在镇上算是不错的。
姐姐郑梅身材均衡,长得也漂亮,属于那种贤惠的女人,说白了这就是罗志看中她的理由,并且在众多追求者脱颖而出。
郑枫与姐姐打小感情就很好,姐姐跟父母一样很宠他,还供他读完大学,两姐弟相见自然是一场欢喜。
“弟,你咋又帅又白了,你不会是去整容了吧?”郑梅惊讶地打量郑枫的脸庞。
“我看看。”郑父戴起老花眼镜,睐起眼睛瞧过来,“咦,对呀,比以前好看多了,这是怎么回事?”
郑母听见了,也连忙走过来,仔细看郑枫的脸。
“哦……公司有一次搞医药活动,请了个外国的整容专家过来,我被抽中去做试验,做了一次微整容,然后就这样了。”郑枫随口编个理由出来,否则在老父的追查之下,那得把华佗给捅出来了。
“真是这样吗?”郑父仍然带着怀疑的态度。
“爸,可能是真的,弟不是在医药公司工作嘛,遇到专家很正常。”郑梅相信弟弟的话。
一家人团聚吃饭,倒也乐融融,郑枫虽然是第一次见到罗志,但从他对家里的熟悉度来看,估计他这段时间是家里的常客,就凭他会主动入厨房帮妈妈做饭,郑枫就对他的印象打了个十分。
罗志的话不多,属于老实本份的那类人,也深得郑枫父母的满意。
罗志也喝酒,能与郑父闹上几杯,郑枫也渗合进来,一瓶红高梁很快喝了个底朝天。
“家里没酒了,我去巷口买一瓶。”郑母乐呵呵的说。
“妈,买三瓶。”郑枫说。
“臭小子,喝那么多做什么?”郑父板起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