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硝烟再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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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说得好,说得好。【】打赏黄金百两。”宋献策的这番话可谓是说到了李自成的心里头,高兴之下,李自成自然是不吝啬金银财宝了。
“谢过闯王”宋献策大喜道。不管怎么说,其他都是假的,银子才是最要紧的。管他最后谁坐江山呢?有了银子就万事不愁了。
“呵呵,不用谢,军师之功当受此赏!”李自成心情高兴之下,大声说道。
“呵呵,其实说道闯王有帝王之相,倒是不错的。”一直稳坐军帐的牛金星忽然开口了。因为他知道,这种时候不能让宋献策独美于专前,而是要也有所表现。不然的话,他在闯王心目的地位就要降低。
说着牛金星笑着对李自成道:“既然今天众兄弟都是难得聚在一起,闯王何必把前几日做的那首诗念出来给大伙听听呢?”
“这个,不必了不过是随性之作罢了。”李自成假意托道。不过他心里却是很感激牛金星的,因为他知道,只要等会抛出这首诗后,恐怕众兄弟他的眼光就要更加敬畏了。
而所谓的随性之作,其实只是李自成某日晚睡觉时,豪情大发之下的做的一首诗,可只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不过说是一窍不通倒也有几分可取之处,那就是气势很大。
想想也是,手下都是拥兵几十万,战将百员。气魄能小的了吗!事情也巧,恰巧被有事前来请示的牛金星听到,牛金星敏锐地发现了其的价值,就以这首诗为骨架,对某些不太通顺的地方加以修饰,在苦思冥想,掉了n根头发之后,一首大气蓬勃的诗终于出现了。
当然,牛金星是不敢居功的,于是,这首诗就冠之以李自成的名义,新鲜出炉了,只等适当的时机向‘市场’。而如今,就是到了这个适当的时机。
“哦,什么,闯王还会作诗?快说来听听?”刘芳亮惊奇地道。
“大哥还会作诗?快快念来听听”刘宗敏也是大声鼓噪道。
只有宋献策把脸转了过去,心不屑的想到,呸,什么闯王作诗,不过是牛金星这个阿谀奉承的家伙的手笔罢了。哼,只会捧闯王的臭脚!其实宋献策倒是忘了,刚才他也是这般做过呢!
“好好好,既然众兄弟兴致这么高,那么就献丑了。”李自成脸不红心不跳的道。对于把这首诗冠他的大名毫羞涩之感,也是,他是做大事的人,怎么会拘泥于这些小节!
“咳咳咳”李自成先清了清嗓子,然后在四下了一遍,发现众人此刻都是在聚精会神的等着他的大作。于是李自成昂首挺胸,酝酿了一番情绪之后,开始大声吟诵道:“天作罗帐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通宵不敢长伸腿,恐将江山一脚穿。”
不得不说,这首诗的气魄确实宏大,称得是胸藏宇内吞吐日月。确实像是一代帝王所作的诗篇。想想,日月星辰都不在话下了,那天下第一人还不是手到擒来的。
客观的说,也只有后世的一位伟人做的那首著名的诗,其的意境可以与之媲美,或者说更胜一筹。试举一例,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何其的壮观啊!秦皇汉武,略输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这是何等的气魄!
说实话,当初念初的时候读到这首诗,并不觉得怎么样。好是好,可也只是一般,可是随着之后年岁渐长,阅历加深,再读到这首词,却是每每忍不住拍案叫好,百读不厌!伟人就是伟人啊,我等甘拜下风!
不得不说,这首诗的震撼力实在是太大了,在座的众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识字,是现在,却是一个个被雷的里焦外嫩!没办法,这首诗的王霸之气太足了!又是通俗易懂,人人都能听懂!
在足足安静了一炷香的时间后,众人才像是如梦方醒一般的纷纷叫好,
“好啊,好啊”这是刘芳亮的声音。
“实在是太好了”这是李双喜的声音。
“高,实在是高高家庄,马家河!”这是袁忠第的声音。
“就凭这首诗,大哥天下之主的位置是坐定了。”这是刘宗敏的声音。刘宗敏还不光说话,更是兴奋的把一双巴掌都拍红了!没办法,太激动了,李自成真要是得了天下,那在座的这些人都是从龙之臣啊!而他刘宗敏呢,身为闯王手下第一大将,怎么的也得弄个天下兵马大元帅当当!
见众人的反应,李自成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而作为始作俑者的牛金星呢,此刻也是感到与有荣焉。嘿嘿,这一切还不是我老牛的杰作吗!平心而论,李自成原本确实做过一首诗,那是在晚被蚊子咬得睡不着的时候,不过意境可就比这一首差多了。
原如下,“夜里睡来蚊子叫,只想把它拍倒了。想了半天不敢动,唯恐把天拍个洞。”
现在经过牛金星妙笔生花,还真成了气势磅礴的佳作!牛金星感到脸有光的同时,分外得意地了宋献策一眼,心道怎么样,你那套所谓的相面术都是空的,咱这首诗才是实实在在的。
不过遗憾的是,宋献策也十分乖巧,知道自己此刻落了下风,干脆又是把眼一闭,来个神游物外,‘众人皆醉我独醒’了。
闹腾了一阵之后,众人还都是兴致高涨,怎么办呢?也正好说了半天话,到了午后开饭的时候了。本来若是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说,像这样的午饭,还是不会酒的。
饭菜也一般,虽然也不至于粗食窝窝头之类,不过也只是家常便饭而已。搞个几大盆肉,三四个素菜,再搞个蛋花汤也就差不多了。因为李自成平日里过惯了苦日子,哪怕现在发迹了也还是保持着刻苦简朴的本色,这一点,倒于张献忠、罗汝才等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过此刻嘛,别说刘芳亮等人兴致高涨,就是李自成本人也是热血沸腾了。连呼着“酒,好酒。”又是安排伙房,宰了一头肥羊,二条大狗,又炒了十八个好菜,这一干人就喝了!
喝酒期间,每个人都是十分自觉地给李自成敬酒。而且敬酒的时候也是礼数十足,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些不分尊卑了。因为在他们来,眼前的这位已经不是普通人了,而是预定的九五之尊,天下之主了。
而李自成呢,也是感觉到了众位兄弟的这种微妙的变化,更是心高兴,表现在外在呢,那就是异常的豪迈,酒到杯干,决不辞。也是,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升官酒,发财酒了。而是登基酒啊!
于是乎这一天闯营里难得的酒气飘香,到最后一干大将包括李自成在内,都是喝得酩酊大醉,快活非常……
不过等到酒席散后,宋献策却是喝的不多,因为他还要回去见一个人呢!宋献策身为高级幕僚,是有单独的院子的。哪怕是这样外出作战,也是一样。等到宋献策回到自己临时的住所之后,却是早有一人等在那里了。见了宋献策就问道:“军师,事情怎么样?”
“哈哈,好得很。连安啊,这次你出的这个主意好得很,闯王听了之后很高兴啊!对我大大的嘉许了一番。当然了,你现在地位低微,见不到闯王,也只有交给我献去。
不要你也放心,只要哥哥以后地位提高了,也有你的好处,咱们俩现在是一条线的蚂蚱啊!”宋献策十分高兴的道。他口的这个连安就是王连安,张献忠的部下,诸位还记得吗,我知道很多人都在电脑面前,皱着眉头想。后来归顺了张麟麒。不过,
张麟麒在对于归顺人员例行的籍贯调查时却发现,这个王连安竟然是和宋献策是老乡,而且再仔细一问,二人还是认识的,关系还不错,因为就是住在一个村里的。
所以张麟麒也就灵机一动,不把王连安安排进镇了,而是交给他一个更加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打入到敌人内部去,去找李自成,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站在张麟麒这样的高度,需要考虑的就是整个大明朝的事情了。眼下来,和李自成集团还没有什么纠缠。
可是到了最后,必将有一战。既然如此,早早的埋下一颗棋子,有百利而一害。而且这还不是一颗普通的棋子,而是能在关键时刻左右大局的。要知道他可是宋献策的老乡加好啊!
在古代,这就是很重要的裙带关系了。为了能让这招后手顺利地发挥作用,张麟麒亲口许诺他,最多三年,就会让他重新归队。而到了那时候,最少保证他一个千总的职位。三年内绝对能够腾出手来,绝对会和李自成有那么一战,荡平李自成所部了。
“哈哈哈哈,说得好,说得好。【】打赏黄金百两。”宋献策的这番话可谓是说到了李自成的心里头,高兴之下,李自成自然是不吝啬金银财宝了。
“谢过闯王”宋献策大喜道。不管怎么说,其他都是假的,银子才是最要紧的。管他最后谁坐江山呢?有了银子就万事不愁了。
“呵呵,不用谢,军师之功当受此赏!”李自成心情高兴之下,大声说道。
“呵呵,其实说道闯王有帝王之相,倒是不错的。”一直稳坐军帐的牛金星忽然开口了。因为他知道,这种时候不能让宋献策独美于专前,而是要也有所表现。不然的话,他在闯王心目的地位就要降低。
说着牛金星笑着对李自成道:“既然今天众兄弟都是难得聚在一起,闯王何必把前几日做的那首诗念出来给大伙听听呢?”
“这个,不必了不过是随性之作罢了。”李自成假意托道。不过他心里却是很感激牛金星的,因为他知道,只要等会抛出这首诗后,恐怕众兄弟他的眼光就要更加敬畏了。
而所谓的随性之作,其实只是李自成某日晚睡觉时,豪情大发之下的做的一首诗,可只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不过说是一窍不通倒也有几分可取之处,那就是气势很大。
想想也是,手下都是拥兵几十万,战将百员。气魄能小的了吗!事情也巧,恰巧被有事前来请示的牛金星听到,牛金星敏锐地发现了其的价值,就以这首诗为骨架,对某些不太通顺的地方加以修饰,在苦思冥想,掉了n根头发之后,一首大气蓬勃的诗终于出现了。
当然,牛金星是不敢居功的,于是,这首诗就冠之以李自成的名义,新鲜出炉了,只等适当的时机向‘市场’。而如今,就是到了这个适当的时机。
“哦,什么,闯王还会作诗?快说来听听?”刘芳亮惊奇地道。
“大哥还会作诗?快快念来听听”刘宗敏也是大声鼓噪道。
只有宋献策把脸转了过去,心不屑的想到,呸,什么闯王作诗,不过是牛金星这个阿谀奉承的家伙的手笔罢了。哼,只会捧闯王的臭脚!其实宋献策倒是忘了,刚才他也是这般做过呢!
“好好好,既然众兄弟兴致这么高,那么就献丑了。”李自成脸不红心不跳的道。对于把这首诗冠他的大名毫羞涩之感,也是,他是做大事的人,怎么会拘泥于这些小节!
“咳咳咳”李自成先清了清嗓子,然后在四下了一遍,发现众人此刻都是在聚精会神的等着他的大作。于是李自成昂首挺胸,酝酿了一番情绪之后,开始大声吟诵道:“天作罗帐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通宵不敢长伸腿,恐将江山一脚穿。”
不得不说,这首诗的气魄确实宏大,称得是胸藏宇内吞吐日月。确实像是一代帝王所作的诗篇。想想,日月星辰都不在话下了,那天下第一人还不是手到擒来的。
客观的说,也只有后世的一位伟人做的那首著名的诗,其的意境可以与之媲美,或者说更胜一筹。试举一例,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何其的壮观啊!秦皇汉武,略输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这是何等的气魄!
说实话,当初念初的时候读到这首诗,并不觉得怎么样。好是好,可也只是一般,可是随着之后年岁渐长,阅历加深,再读到这首词,却是每每忍不住拍案叫好,百读不厌!伟人就是伟人啊,我等甘拜下风!
不得不说,这首诗的震撼力实在是太大了,在座的众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识字,是现在,却是一个个被雷的里焦外嫩!没办法,这首诗的王霸之气太足了!又是通俗易懂,人人都能听懂!
在足足安静了一炷香的时间后,众人才像是如梦方醒一般的纷纷叫好,
“好啊,好啊”这是刘芳亮的声音。
“实在是太好了”这是李双喜的声音。
“高,实在是高高家庄,马家河!”这是袁忠第的声音。
“就凭这首诗,大哥天下之主的位置是坐定了。”这是刘宗敏的声音。刘宗敏还不光说话,更是兴奋的把一双巴掌都拍红了!没办法,太激动了,李自成真要是得了天下,那在座的这些人都是从龙之臣啊!而他刘宗敏呢,身为闯王手下第一大将,怎么的也得弄个天下兵马大元帅当当!
见众人的反应,李自成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而作为始作俑者的牛金星呢,此刻也是感到与有荣焉。嘿嘿,这一切还不是我老牛的杰作吗!平心而论,李自成原本确实做过一首诗,那是在晚被蚊子咬得睡不着的时候,不过意境可就比这一首差多了。
原如下,“夜里睡来蚊子叫,只想把它拍倒了。想了半天不敢动,唯恐把天拍个洞。”
现在经过牛金星妙笔生花,还真成了气势磅礴的佳作!牛金星感到脸有光的同时,分外得意地了宋献策一眼,心道怎么样,你那套所谓的相面术都是空的,咱这首诗才是实实在在的。
不过遗憾的是,宋献策也十分乖巧,知道自己此刻落了下风,干脆又是把眼一闭,来个神游物外,‘众人皆醉我独醒’了。
闹腾了一阵之后,众人还都是兴致高涨,怎么办呢?也正好说了半天话,到了午后开饭的时候了。本来若是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说,像这样的午饭,还是不会酒的。
饭菜也一般,虽然也不至于粗食窝窝头之类,不过也只是家常便饭而已。搞个几大盆肉,三四个素菜,再搞个蛋花汤也就差不多了。因为李自成平日里过惯了苦日子,哪怕现在发迹了也还是保持着刻苦简朴的本色,这一点,倒于张献忠、罗汝才等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过此刻嘛,别说刘芳亮等人兴致高涨,就是李自成本人也是热血沸腾了。连呼着“酒,好酒。”又是安排伙房,宰了一头肥羊,二条大狗,又炒了十八个好菜,这一干人就喝了!
喝酒期间,每个人都是十分自觉地给李自成敬酒。而且敬酒的时候也是礼数十足,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些不分尊卑了。因为在他们来,眼前的这位已经不是普通人了,而是预定的九五之尊,天下之主了。
而李自成呢,也是感觉到了众位兄弟的这种微妙的变化,更是心高兴,表现在外在呢,那就是异常的豪迈,酒到杯干,决不辞。也是,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升官酒,发财酒了。而是登基酒啊!
于是乎这一天闯营里难得的酒气飘香,到最后一干大将包括李自成在内,都是喝得酩酊大醉,快活非常……
不过等到酒席散后,宋献策却是喝的不多,因为他还要回去见一个人呢!宋献策身为高级幕僚,是有单独的院子的。哪怕是这样外出作战,也是一样。等到宋献策回到自己临时的住所之后,却是早有一人等在那里了。见了宋献策就问道:“军师,事情怎么样?”
“哈哈,好得很。连安啊,这次你出的这个主意好得很,闯王听了之后很高兴啊!对我大大的嘉许了一番。当然了,你现在地位低微,见不到闯王,也只有交给我献去。
不要你也放心,只要哥哥以后地位提高了,也有你的好处,咱们俩现在是一条线的蚂蚱啊!”宋献策十分高兴的道。他口的这个连安就是王连安,张献忠的部下,诸位还记得吗,我知道很多人都在电脑面前,皱着眉头想。后来归顺了张麟麒。不过,
张麟麒在对于归顺人员例行的籍贯调查时却发现,这个王连安竟然是和宋献策是老乡,而且再仔细一问,二人还是认识的,关系还不错,因为就是住在一个村里的。
所以张麟麒也就灵机一动,不把王连安安排进镇了,而是交给他一个更加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打入到敌人内部去,去找李自成,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站在张麟麒这样的高度,需要考虑的就是整个大明朝的事情了。眼下来,和李自成集团还没有什么纠缠。
可是到了最后,必将有一战。既然如此,早早的埋下一颗棋子,有百利而一害。而且这还不是一颗普通的棋子,而是能在关键时刻左右大局的。要知道他可是宋献策的老乡加好啊!
在古代,这就是很重要的裙带关系了。为了能让这招后手顺利地发挥作用,张麟麒亲口许诺他,最多三年,就会让他重新归队。而到了那时候,最少保证他一个千总的职位。三年内绝对能够腾出手来,绝对会和李自成有那么一战,荡平李自成所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