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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太子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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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被安排在半个月后的五月初六,国君在宣布了这一消息后就住进了避暑山庄,谁也不见。皇公大臣,文武百官,宗亲皇眷,不管有什么问题,统统都被推到了未来太子司空闵词身上去。形势逆转,有些人见风使舵,立即调转枪头投靠司空闵词,有些人却仍固守立场,随时准备奋力一击。这段时间最难熬的便是戚夫人了,国君临去避暑山庄的时候她连面都没见上,而且国君还将姜后带了去,这让戚夫人妒忌得近乎发狂,连日来使尽了千百种手段想钻进避暑山庄去,连儿子的太子之位都无暇顾及。

    而司空禀祀和戚家那些人也都不是省油的灯,四处散布三皇子被大皇子杀害的消息。司空朝歌虽在朝里没什么势力,却在民间及江湖有着其他人无可比拟的地位。花倾城直到此时才知道,司空朝歌原来就是江湖上与哥哥齐名的朝公子,以剑术和侠义驰名。许多江湖人士听闻他被杀,纷纷涌向锦陵,不怀好意地聚集在闵王府外。

    花倾城波澜不惊地看着司空闵词处理这一件件、一桩桩的事情。首先是孟思颜以“无所出,不敢窃居中庭”为由向司空闵词求得一纸休书。司空闵词不忍弃糟糠之妻,难违皇命,只得将“妻”改为“妾”,令孟思颜移居偏殿。太子大婚前有几个侍妾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此一来,言官们无话可说,百姓们也会称一声:“太子重情义。”接着便是去凤藻宫和戚夫人畅谈了整整三个时辰。进去时,戚夫人摔碎了满殿的瓷器;出来时,戚夫人却亲自将他送了出来。次日,戚夫人开始如常地打理后宫,戚家也不再人心惶惶,只是二皇子司空禀祀却开始称病,听说是风寒入体,一直在府中疗养。最后,司空闵词用了一夜的时间写了一篇赋《寻吾弟朝歌》,赋中将二人的兄弟之情、骨肉之亲描述得令闻者动容见者落泪,并扬言要不惜任何代价,都要寻回司空朝歌,只要有人将和硕王平安地送回锦陵,便封万户侯,赏金千两。

    此赋一出,天下文人争相拜读,口口相传。更有甚者,私塾先生竟将它拿作教材,教导给那些半大不小的孩童。

    花倾城冷笑着听着低语打探来的消息,不得不承认,司空闵词确实是当皇帝的料,雷霆之风迅猛不及,手腕看似温和亲民,实则阴狠毒辣,将一切事实掩盖得不剩半分真相。

    “孟思颜的父亲如今正四下走动,这些年他的门生遍布天下,这些文人的嘴,能把活人说死,死人说活。”碧云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碗汤药,道,“小姐,该喝药了。”

    花倾城不说话,接过汤药,仰着头一口气喝完,拧着眉,表情痛苦。

    “小姐,吃个蜜枣吧!去去苦味。”碧云怜惜地递上手帕里包着的东西。

    花倾城轻轻地摇了摇头,对着低语问道:“有朝歌的消息吗?”

    “你就那么关心他!”司空闵词刚跨进门,便听见这么一句话,脸顿时沉了下来。

    花倾城摆了摆手,低语和碧云躬身退了出去。

    “那孩子是谁?”司空闵词没有叫住低语,只是这样问花倾城。

    花倾城抬眸看着司空闵词换下了从前那一身粗布藏青色的袍子,换上了太子该着的锦袍,胸前绣着腾飞的蟒,五爪狰狞得像司空闵词此时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碧云看着合适的宫娥,便带在身边调教着。”花倾城不再看他,淡淡地说道。

    司空闵词心底涌出无限的失落,那双绝色的眼睛也曾经那样笑意满满地看着自己,甚至还带着点小女儿家的羞涩;可如今,那眸子的主人,再不愿用它们看自己一眼。司空闵词远远地站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花倾城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气质,她是那种一笑足以让你心头柔软,冷漠时又令你如坠冰窖的女人。

    “殿下要是没什么事,还是走吧。大典在即,你我还是不要见面的好。”花倾城凉凉地说,眼神始终凝视着铜镜里自己的侧影。

    “你就那么不愿意见到我吗?倾城,其实我们可以……”

    “我们不可以,别说你我本就身不由己,就是你从一开始便处心积虑地安排这一切,就已经断了你我之间的各种可能。如今,还请殿下安守本分,你当你的太子,我保我的花家。”花倾城站了起来,容姿决绝,顾盼生姿的眉眼间此时一派绝然之意。

    司空闵词被那一脸的拒绝之意噎得无话可说,心中苦涩,但与生俱来的骄傲容不下他说半句弱话。司空闵词转身就走,没有半点停留。

    花倾城看着司空闵词的背影,目光冷得像北燕极地里的寒冰。

    五月五日,大典前一天。

    花倾城拧着眉看着一室的珠光宝气,各地进献上来的金珠银饰、奇珍异宝……一盘盘,一箱箱,摆在花倾城面前,花倾城皱着眉,厌倦地看着那些箱子、盒子、盘子……无数只手捧着那些东西,宫女太监的眼睛都亮得吓人。要知道,这里的每一箱东西,都足以让几百个新娘风风光光地嫁人。

    “东楚国贺礼到……”

    “念。”

    “东楚国进献黄金千两,明珠百斛,玉璧五十面,七宝玉带一条,血珊瑚五座……”

    “行了行了,放下走吧。”花倾城不耐烦地打断念礼单的太监,秀眉一挑,满脸的不悦。

    那礼官尴尬地看着这位未来的太子妃,恭喜又没法恭喜,指责更不敢指责,只得连连躬身,退了出去。

    碧云有些看不过去,提醒道:“小姐,你方才太失礼了……”

    花倾城自嘲地笑了笑,道:“我只是没想到,我最后还是要经历这样的婚姻。”

    碧云被花倾城的表情吓了一跳,她从没见过面前这个冷静自持的女子如此激动。

    屋外,忽然响起一阵喧哗,低语慌张地跑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指着外面。花倾城挑眉,与碧云一起走出了房间。

    十丈高楼下,玄甲的御林军押着一队马车,每车装载着琳琅满目的珍宝,队伍长长的拖到了天边。

    碧云惊得合不拢嘴:“小姐的嫁妆啊!”

    花倾城自己也吓了一跳,这样遮天蔽日地送嫁妆,倒也是闻所未闻,脑海里突然回想起6岁那年,花倾城曾指着街上迎亲的队伍说道:“无双,以后给我送嫁妆的车队要远远地拖到天边。我要十里红妆、十里锦缎、十里戎兵给我送嫁妆。”花倾城定神一看,果然,道路两旁铺满了大红色的锦缎,每辆马车旁都立着两个威武的将士。花倾城顿时泪流满面,哽咽道:“无双……”

    “见过小姐。”领头人连同士兵远远地跃下马,施礼道,“请小姐清点数目。”

    花倾城站在高楼上,浅浅一笑,大声道:“尽数收下,分成四份,一份给送嫁妆的兄弟,一份带回屏南犒赏三军,一份给挽月阁里的宫人,一份赏给周围的贫苦百姓。”周围的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一大堆的财宝转眼间就被分配得干干净净。楼下跪着的人张大了口,嘴巴一闭一合地却说不出半个字来。

    半晌,众人反应过来后高楼上下顿时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花倾城笑呵呵地转身回屋,碧云却苦笑着叹气道:“小姐真是大方,那些东西抵得上半个国库了。”

    碧云无心之间的一句话,却引来了花倾城的深思。是啊!半个国库!父帅为将清廉,常常将家中的钱财拿出去犒军,府里哪还有充盈?无双的这些东西都是从哪弄的?一个念头闪过,花倾城连忙摇了摇头,喃喃道:“不会的,绝对不是的……”面色顿时惨白得吓人。

    婚礼被安排在了太子册封大典之后。按照旧俗,太子是要骑着青牛来迎亲的。司空闵词穿了件朱红色的袍子,头上戴着太子的金冠,金冠衬托得他犹如日神之子。胯下的青牛牛角包了赤金,身上也挂满了璎珞。

    花倾城没有坐在新娘的花轿里,也没有披着新娘的红头盖,长发细细地梳过,却没有梳成任何发髻,而是笔直地散下,一头青丝没有任何装饰,脸上围着红色的纱巾,身上穿着火红的嫁衣,俏生生、孤零零地坐在马上,纵马一顿,偏生出一股孤寒之气。

    是啊,她的身后没有送嫁的父兄,没有殷殷期盼的眼神,谁见过这么冷、这么清、这么孤独的新娘子?司空闵词一阵心疼。司空闵词拍打着青牛,朝他的新娘子走过去。

    花倾城的眸子似乎在冰雪中浸过,直直地看着司空闵词,没有一丝温度。父帅与无双终是谁也没能来,花倾城想,这样也好,反正这场婚礼也不是真的。

    司空闵词略有些迟疑地伸出手去,紧紧地拉住她的手。花倾城既不阻拦,也没有羞涩,只是任由他拉着。她的手寒冷如冰,没有一丝温度。

    “花倾城!”人群中突然爆喝一声。花倾城浑身一颤,本能地推开司空闵词的手,迫不及待地看向那个声音发出的方向。

    司空朝歌一身狼狈、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人群里。他的衣服,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他的身上,似乎有很多处伤口,甚至连脸上都挂着几道血液干枯了的疤痕;那双眼睛,却亮得吓人。

    人群中有人率先认出了司空朝歌,惊呼道:“和硕王!”

    高座上的姜后已经不顾仪态地奔了下来,泪流满面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司空朝歌只是给了母亲一个安心的眼神,便自顾自地朝花倾城的方向走去。

    花倾城颤栗,心中满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既希望他走过来,又害怕他走过来。花倾城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失去了她一贯的冷静和镇定,眼神开始躲闪,不敢去看司空朝歌一眼。

    司空朝歌环视一圈,这是国君登基册封太子的地方,司空家的宗庙,如今被一团刺目的红色包围着,宫女穿着红衣,太监穿着红衣,甚至连卫兵都在胸口的盔甲上生生绑了朵红花。最刺目的是,那女人,自己千里万里寻觅了一个月的女人,正穿着火红的嫁衣坐在白马上!司空朝歌一把拽下花倾城马头上的红花,惊得马儿连连后退。司空朝歌一步步逼近,道:“下马,跟我走。”

    花倾城浑身一颤,抬起头愣愣地看着司空朝歌。才一个月,昔日那个俊朗豪爽的三皇子竟憔悴得仿佛苍老了十岁,唇边再没有那爽朗的笑容,薄唇紧紧地抿着,五官被风霜雕刻得更加的刚毅,如刀一般尖锐。

    “三弟,今日是大哥大喜的日子,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司空闵词从青牛上跳了下来,拍着司空朝歌的肩膀说道。

    司空朝歌反手就是一拳,雷厉地打在司空闵词脸上。司空闵词被打得连退数步,脸顿时肿得老高。

    众人哗然。

    司空朝歌愤怒地看着司空闵词,眼底竟是悲痛刻骨,拔出剑,剑尖直指司空闵词。姜后惊得死死地抱住司空朝歌的胳膊,哭喊着:“朝歌,住手,你干什么!他是太子!你这是要干什么?”

    花倾城愕然,连忙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挡在司空闵词面前,轻声道:“朝歌,你冷静点,不要冲动。”

    “司空闵词,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不要躲在女人的衣裙后!”司空朝歌发了疯似地推开姜后,挽着剑就刺了过去。

    花倾城闭目,毫不犹豫地挡在司空闵词面前,不退半分,等了半晌,身上没有一点疼痛,睁开眼时,朝歌的剑停在了自己胸前三尺处,不曾刺下。花倾城迎向他的眼光,突然觉得那一剑还不如刺下来,即使剑穿心而过,心也不见得会像此刻这般疼痛吧!

    司空朝歌的眼神濒临绝望,极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发出的声音却依旧是颤抖的:“你愿为他而死?倾城……”司空朝歌死死地盯着花倾城,似乎只要她轻轻地摇一摇头,他就能拥有全世界。

    花倾城奇异地冷静,虽然身体颤抖着,虽然心被剖开了一片片,但她还是理智地说了句:“我在宝屏上写下了他的名字,天下皆知。”

    “我能给你一切,你若想要当太子妃,我便为你争太子之位。你若想要天下,我便为你争天下……你不要嫁给别人,好不好……”司空朝歌的声音近乎哀求,手里的青峰剑早就被丢弃在一旁。他此时手足无措地像个孩子,诺诺地站着,满怀期翼地看着那个自己倾尽所有去爱的女子。

    花倾城咬着唇,温热的血流进嘴里,胸腔里一片苦涩,泪流满面,朦胧里,是那个男子不顾一切地纵身跳进巨浪里,是那个男子发了狠地说道:“你跑?你跑我便追!”是那个男子忘情地咬破自己的耳垂……花倾城颤抖着伸出手,缓缓地走了过去。突然,站定,眼底的朦胧逐渐清晰。

    司空朝歌只看到司空闵词在花倾城耳边耳语了一句,花倾城便站住了,不再迈出一步。司空朝歌急急道:“倾城,你不要信他!他满口谎言,就是他诓我去南诏的十万大山找你,就是他和十殿的人勾结,屡次要取我性命。”

    花倾城闻言脸色更差了,收回了自己迈出的步伐,重新走回白马旁,用尽全身力气爬上马背,神情冷漠地坐在马背上,道:“三殿下,今日起我便是你的皇嫂了。”

    司空朝歌闻言顿时面如死灰,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刚想上前,却忽然眼前一暗,转身时看见自己的母后正拿着大刀,两只手颤抖地握着刀柄。

    “来人,快带王爷下去。王爷……王爷得了失心疯了。”姜后咬着牙,流着泪说道。

    花倾城清楚地看到她浑身颤栗,那一刀砍在司空朝歌的后颈处,似乎是花了她全部的力气。此时的姜后,不复往日的高贵雍容,她只是一个悲伤的母亲,一个为孩子悲伤得无能为力的母亲。

    拜礼,祭祖,祭神……

    一项项,一桩桩,花倾城麻木地任由碧云将自己搀扶着完成那些繁杂的礼仪,从头到尾,眼睛没有飘落到现场任何人的身上。

    多年后,有幸参加过这场婚礼的人们回忆起来的时候总会不寒而栗。新娘的眼神寒得像死人堆里的死尸一般,新郎的脸上也没有半点笑容。这场婚礼,花将军称病未到,无双公子奉命守城未到……虽然太子妃的嫁妆让全天下的女子都妒红了眼,但那白马上孤零零的新娘也成了所有少女心中磨灭不去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