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君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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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君王的责任
大雪终于覆盖住了青山,青山为此白头。
云昭的茅屋安静了足足三天。
这就是李洪基的排场。
云昭也不以为意,李洪基不着急,他更加的不着急。
蓝田县大军有棉帐篷可以安居,有煤炭可以取暖,铁甲下面还有棉甲,脑袋上有硕大的裘皮帽子,帽子上还有两只大耳朵拉下来就能护住脸,皮靴里面放了厚厚的一层乌拉草干燥又温暖。
他们有牛羊肉干可以煮汤,有蝗虫粉可以增加鲜味,想吃糜子馍馍就吃糜子馍馍,想吃糜子饭就吃糜子饭,守着背风的山坳,不在乎严寒。
李洪基的大军当然也有准备,那就是全凭身体扛!
大雪的天气里,还有风,这自然对身体很不友好,云昭军中难免会有几个伤风,发热的,至于李洪基的军营里,每天都能从里面拉出一车车被冻得硬梆梆的死尸。
平原大道上一字排开的火炮不是玩具,满是白雪的地面上也不安稳,李洪基军中的斥候,已经折损了不下五十人。
这就是云昭要把李洪基阻拦在伏牛山一个月时间的底气。
此次云昭出动了云杨兵团中的八成兵力,人数不足八千,但是,云昭认为这八千子弟兵足够让李洪基停下他的脚步。
即便李洪基率领了二十余万大军,号称五十万,在云昭背靠伏牛山的时候,云昭以为,这八千全火器大军可以让李洪基流足够多的血。
一个衣衫单薄,战战兢兢的游骑走进了山谷。
“闯王明日午时邀请大头领于坐山旗下饮酒。”
游骑磕磕巴巴的用关中话说完,就闭上眼睛一副等死的模样。
“赏!”
云昭听完这个小兵的禀报,就回到了茅屋。
随即,就有青衣护卫们邀请小兵去草棚子底下用饭,饭食是炖菜,里面有肉,有冻豆腐,甚至还有粉条白菜,正咕嘟的咕嘟的冒着泡,大锅边上还有一壶温热的酒。
“赏我的?”年纪最多只有十五六岁小兵吞咽一口口水,眼睛骨碌碌的转着问面情最善的一个青衣护卫。
“瓜怂!”
女青衣护卫将这个可怜的小兵按在凳子上,继续道:“家是榆林还是延安?”
小兵很想立刻就吃,可是伸出来的一双脏爪子,又让他极度难堪,陪着笑脸抓了一把雪用力的蹭脏手。
“延安的。”
“家里头还有人嘛?”
一个年级不大的青衣护卫端来七个糜子馍馍放在锅边上随口问道。
“我走的时候,地里头旱的草都不长,家里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嫂子跟爹娘,也不知道活着没有。”
“活着呢,只是全走了宁夏,那里有水,官府还给地,耕牛,种子,明年就好了。”
年纪大一点的青衣护卫见这个小兵看着桌子上的食物眼睛都直了,就拍了一把调皮的小丫头,把筷子塞给小兵道:“快吃。”
小兵羞涩的朝两个跟操同样口音的女子憨厚的笑一下,然后就开始凶猛的吃饭……
单个一斤重的糜子馍馍被这个家伙吃了七个,大半锅炖菜被他吃的一滴不剩,就算是汤汁,也被他用糜子馍馍蘸的干干净净,唯有那壶烈酒没动。
“知道你没吃饱,可是,不能再吃,再吃就把肠子挣断了,坐下歇一阵子再走。”
小兵直挺挺的坐在板凳上一动不动,打了两个悠长的饱嗝之后,这才敢转动脑袋,瞅着年长的青衣女子道:“姐姐,我爹娘他们咋走了宁夏了?”
年长女子把一件旧棉袄丢给小兵道:“六年没有下过雨,延安还能活人嘛,不走,等着饿死啊?你只要记得你爹娘的名字,将来去宁夏镇找,一定能找到的。”
帮小兵把棉袄裹上,小兵眼睛里已经泛着泪花,青衣女子的行为让他想起了自己久违的爹娘跟兄长嫂嫂。
“关中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你们都乱跑什么呀。”
小丫头的膝盖跪在凳子上,身体趴在桌面好奇的瞅着这个长得清秀却脏的看不成的同乡。
“没吃的。”
“啊?怎么会没吃的?我家粮食多的吃不完,来的时候放在柴房的两袋糜子被老鼠祸害,我娘就把脏粮食喂猪,
我娘还说,这点粮食值得什么,就被我爹打了一顿。”
三个人叽叽呱呱的在棚子底下说了好一阵子闲话,眼看着雪花又开始飘了,小兵就站起身道:“我要走了,回去晚了要被砍头的。”
年长的青衣女子又拿来几个糜子馍馍塞给了小兵,小丫头却从怀里掏出几颗花花绿绿的糖给了小兵。
“好好地关中不待着,偏偏要去当贼寇。”
小兵的身子抖动了一下,慢慢爬上马背,战马才开始动,小兵顿时就哇哇的大哭起来,转过头瞅着年长的青衣女子道:“姐姐,我不回去了成不?”
小丫头立刻拍着手道:“回去受罪吗?就留在这里,那些贼寇难道还敢找我家少爷要人不成?”
小兵闻言笑了,擦一把眼泪道:“我有几个兄弟还在那边,我想把他们都带过来。”
年长的青衣女子摇头道:“别干这事,想回家的自然知道回去,不想回家的你把他们硬给拉来,还会害了你,你就留着,别人的事情让别人自己干。”
小兵翻身下马,朝年长的青衣女子道:“我留下。”
小丫头很是开心,朝远屋檐下打瞌睡的云杨大喊道:“我活捉了一只小兵!”
云杨眼皮都没有抬一下,随口道:“滚蛋!”
杨雄亲眼目睹了这一切,想了一下对云杨道:“我觉得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关中人就该回关中,你觉得我这个口号怎么样?”
“两军对垒的时候,你要干这个事情?”
杨雄道:“兵不厌诈,所以,我觉得在两军阵前干任何事情都是合理的。”
“你还是多想想明天如何保证县尊安全才对。”
杨雄冷笑道:“只要是在大炮的射程之内,县尊就稳如泰山。”
第二天的时候,云昭如约来到了那面野猪旗下,这里已经有人搭建好了棚子,棚子里烧着旺火,虽然外边寒风凛冽,这里面还算是暖和。
云昭抬头看了自己的那面野猪旗良久,上面描绘的野猪模样看起来有些面熟,仔细想了一下,才发现就是自家那头大野猪年轻的时候,只是被人加上了一嘴的獠牙。
李洪基就坐在棚子里面,头上那顶带着红缨的毡帽已经成了他的标志,身着蓝衣,见云昭来了并没有起身的意思,只是一双虎目一直落在云昭身上。
刘宗敏就站在棚子外边,披着斗篷站在雪地里如同一尊雕塑。
云杨可没有刘宗敏那么蠢,随着云昭进了棚子,蹲在火堆跟前发现有滚烫的草木灰,立刻就掏出几个红薯埋进灰烬里。
云昭坐在李洪基对面,两人相互打量了良久,才齐齐的拱手道:“久仰,久仰。”
“你占了关中,那里是我的老家。”李洪基的双手极为粗大,握在椅子扶手上几乎将扶手最前面的圆弧包裹了起来。
“关中也是我的家,如果追溯一下老祖宗,我云氏可以上溯到一千年前,所以,我占据关中天经地义。”
“延安,榆林,绥德给我。”
李洪基声音低沉,有一种不容人拒绝的意味在里面。
“陕北不给!”
“那就让出商洛道供我大军穿行。”
“商洛道也不给!”
“既然如此,汉中我是否可以拿下?”
“汉中也不给!这么说吧,我当初给你们划定的那条线至今还是有效的,线外边是你们的,线里面的都是我的,我从来没有跟人共享东西的习惯,这么说,闯王明白吗?”
“好!云氏果然霸气,既然你手头的东西不肯拿出来让我辈绿林好汉共享,那么,伏牛山并非你的地盘,你如今横在这里是何道理?”
云昭站起身悠悠的道:“这个世界其实是一个讲究实力的地方,只要闯王的实力足够,大可不必在乎云某,不论是陕北,还是商洛道,亦或是汉中,伏牛山,全都任凭闯王予取予夺。
哪怕闯王对蓝田县感兴趣,也尽可拿去。
闯王之所以还要跟我商量,无非是拿不走而已。
既然闯王拿不走,云昭自然会得寸进尺,现在,我说伏牛山也是我的地盘,闯王意下如何?”
李洪基呵呵笑道:“大头领这是只顾自己走路,不给旁人活路的道道啊,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妙。”
云昭嘿嘿笑道:“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你我都干了不少,此次云某只希望将闯王留在伏牛山一月,并无他意。”
李洪基道:“再有两月黄河将会解冻,你以为凭借一条黄河就能保住洛阳,开封吗?你保得住开封一年,难道还能保住开封一世不成。
本王屡次陷入绝境,屡次绝处逢生,这便是天意不绝我,你云氏如今逆天行事,就不怕落得个身死族灭的下场吗?”
云昭笑了,站起身瞅着两人中间的熊熊大火轻声道:“你们痛恨皇帝,这没错,你们杀官造反这也没错,问题是,你们在干这些事情的时候能不能看看周边是不是有狼群在环伺。
你想坐皇帝宝座,我没意见,可是那个座位代表着什么样的责任你懂吗?
你不懂!
你只知道坐上那个位置将会权倾天下,将会富有四海,将会美女如云,你想过别的事情吗?
如今紫禁城里的那个可怜的皇帝,他知道的比你还多,明明可以搬去南京,他为什么一定要死守顺天府?
李狗儿,今天教你一个新词——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仅仅从这一点来论,那个被你们称之为昏君的人,虽然被你们逼迫的生死两难,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在山海关外,还有一匹饿狼在窥伺这大明天下。”
第七十七章君王的责任
大雪终于覆盖住了青山,青山为此白头。
云昭的茅屋安静了足足三天。
这就是李洪基的排场。
云昭也不以为意,李洪基不着急,他更加的不着急。
蓝田县大军有棉帐篷可以安居,有煤炭可以取暖,铁甲下面还有棉甲,脑袋上有硕大的裘皮帽子,帽子上还有两只大耳朵拉下来就能护住脸,皮靴里面放了厚厚的一层乌拉草干燥又温暖。
他们有牛羊肉干可以煮汤,有蝗虫粉可以增加鲜味,想吃糜子馍馍就吃糜子馍馍,想吃糜子饭就吃糜子饭,守着背风的山坳,不在乎严寒。
李洪基的大军当然也有准备,那就是全凭身体扛!
大雪的天气里,还有风,这自然对身体很不友好,云昭军中难免会有几个伤风,发热的,至于李洪基的军营里,每天都能从里面拉出一车车被冻得硬梆梆的死尸。
平原大道上一字排开的火炮不是玩具,满是白雪的地面上也不安稳,李洪基军中的斥候,已经折损了不下五十人。
这就是云昭要把李洪基阻拦在伏牛山一个月时间的底气。
此次云昭出动了云杨兵团中的八成兵力,人数不足八千,但是,云昭认为这八千子弟兵足够让李洪基停下他的脚步。
即便李洪基率领了二十余万大军,号称五十万,在云昭背靠伏牛山的时候,云昭以为,这八千全火器大军可以让李洪基流足够多的血。
一个衣衫单薄,战战兢兢的游骑走进了山谷。
“闯王明日午时邀请大头领于坐山旗下饮酒。”
游骑磕磕巴巴的用关中话说完,就闭上眼睛一副等死的模样。
“赏!”
云昭听完这个小兵的禀报,就回到了茅屋。
随即,就有青衣护卫们邀请小兵去草棚子底下用饭,饭食是炖菜,里面有肉,有冻豆腐,甚至还有粉条白菜,正咕嘟的咕嘟的冒着泡,大锅边上还有一壶温热的酒。
“赏我的?”年纪最多只有十五六岁小兵吞咽一口口水,眼睛骨碌碌的转着问面情最善的一个青衣护卫。
“瓜怂!”
女青衣护卫将这个可怜的小兵按在凳子上,继续道:“家是榆林还是延安?”
小兵很想立刻就吃,可是伸出来的一双脏爪子,又让他极度难堪,陪着笑脸抓了一把雪用力的蹭脏手。
“延安的。”
“家里头还有人嘛?”
一个年级不大的青衣护卫端来七个糜子馍馍放在锅边上随口问道。
“我走的时候,地里头旱的草都不长,家里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嫂子跟爹娘,也不知道活着没有。”
“活着呢,只是全走了宁夏,那里有水,官府还给地,耕牛,种子,明年就好了。”
年纪大一点的青衣护卫见这个小兵看着桌子上的食物眼睛都直了,就拍了一把调皮的小丫头,把筷子塞给小兵道:“快吃。”
小兵羞涩的朝两个跟操同样口音的女子憨厚的笑一下,然后就开始凶猛的吃饭……
单个一斤重的糜子馍馍被这个家伙吃了七个,大半锅炖菜被他吃的一滴不剩,就算是汤汁,也被他用糜子馍馍蘸的干干净净,唯有那壶烈酒没动。
“知道你没吃饱,可是,不能再吃,再吃就把肠子挣断了,坐下歇一阵子再走。”
小兵直挺挺的坐在板凳上一动不动,打了两个悠长的饱嗝之后,这才敢转动脑袋,瞅着年长的青衣女子道:“姐姐,我爹娘他们咋走了宁夏了?”
年长女子把一件旧棉袄丢给小兵道:“六年没有下过雨,延安还能活人嘛,不走,等着饿死啊?你只要记得你爹娘的名字,将来去宁夏镇找,一定能找到的。”
帮小兵把棉袄裹上,小兵眼睛里已经泛着泪花,青衣女子的行为让他想起了自己久违的爹娘跟兄长嫂嫂。
“关中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你们都乱跑什么呀。”
小丫头的膝盖跪在凳子上,身体趴在桌面好奇的瞅着这个长得清秀却脏的看不成的同乡。
“没吃的。”
“啊?怎么会没吃的?我家粮食多的吃不完,来的时候放在柴房的两袋糜子被老鼠祸害,我娘就把脏粮食喂猪,
我娘还说,这点粮食值得什么,就被我爹打了一顿。”
三个人叽叽呱呱的在棚子底下说了好一阵子闲话,眼看着雪花又开始飘了,小兵就站起身道:“我要走了,回去晚了要被砍头的。”
年长的青衣女子又拿来几个糜子馍馍塞给了小兵,小丫头却从怀里掏出几颗花花绿绿的糖给了小兵。
“好好地关中不待着,偏偏要去当贼寇。”
小兵的身子抖动了一下,慢慢爬上马背,战马才开始动,小兵顿时就哇哇的大哭起来,转过头瞅着年长的青衣女子道:“姐姐,我不回去了成不?”
小丫头立刻拍着手道:“回去受罪吗?就留在这里,那些贼寇难道还敢找我家少爷要人不成?”
小兵闻言笑了,擦一把眼泪道:“我有几个兄弟还在那边,我想把他们都带过来。”
年长的青衣女子摇头道:“别干这事,想回家的自然知道回去,不想回家的你把他们硬给拉来,还会害了你,你就留着,别人的事情让别人自己干。”
小兵翻身下马,朝年长的青衣女子道:“我留下。”
小丫头很是开心,朝远屋檐下打瞌睡的云杨大喊道:“我活捉了一只小兵!”
云杨眼皮都没有抬一下,随口道:“滚蛋!”
杨雄亲眼目睹了这一切,想了一下对云杨道:“我觉得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关中人就该回关中,你觉得我这个口号怎么样?”
“两军对垒的时候,你要干这个事情?”
杨雄道:“兵不厌诈,所以,我觉得在两军阵前干任何事情都是合理的。”
“你还是多想想明天如何保证县尊安全才对。”
杨雄冷笑道:“只要是在大炮的射程之内,县尊就稳如泰山。”
第二天的时候,云昭如约来到了那面野猪旗下,这里已经有人搭建好了棚子,棚子里烧着旺火,虽然外边寒风凛冽,这里面还算是暖和。
云昭抬头看了自己的那面野猪旗良久,上面描绘的野猪模样看起来有些面熟,仔细想了一下,才发现就是自家那头大野猪年轻的时候,只是被人加上了一嘴的獠牙。
李洪基就坐在棚子里面,头上那顶带着红缨的毡帽已经成了他的标志,身着蓝衣,见云昭来了并没有起身的意思,只是一双虎目一直落在云昭身上。
刘宗敏就站在棚子外边,披着斗篷站在雪地里如同一尊雕塑。
云杨可没有刘宗敏那么蠢,随着云昭进了棚子,蹲在火堆跟前发现有滚烫的草木灰,立刻就掏出几个红薯埋进灰烬里。
云昭坐在李洪基对面,两人相互打量了良久,才齐齐的拱手道:“久仰,久仰。”
“你占了关中,那里是我的老家。”李洪基的双手极为粗大,握在椅子扶手上几乎将扶手最前面的圆弧包裹了起来。
“关中也是我的家,如果追溯一下老祖宗,我云氏可以上溯到一千年前,所以,我占据关中天经地义。”
“延安,榆林,绥德给我。”
李洪基声音低沉,有一种不容人拒绝的意味在里面。
“陕北不给!”
“那就让出商洛道供我大军穿行。”
“商洛道也不给!”
“既然如此,汉中我是否可以拿下?”
“汉中也不给!这么说吧,我当初给你们划定的那条线至今还是有效的,线外边是你们的,线里面的都是我的,我从来没有跟人共享东西的习惯,这么说,闯王明白吗?”
“好!云氏果然霸气,既然你手头的东西不肯拿出来让我辈绿林好汉共享,那么,伏牛山并非你的地盘,你如今横在这里是何道理?”
云昭站起身悠悠的道:“这个世界其实是一个讲究实力的地方,只要闯王的实力足够,大可不必在乎云某,不论是陕北,还是商洛道,亦或是汉中,伏牛山,全都任凭闯王予取予夺。
哪怕闯王对蓝田县感兴趣,也尽可拿去。
闯王之所以还要跟我商量,无非是拿不走而已。
既然闯王拿不走,云昭自然会得寸进尺,现在,我说伏牛山也是我的地盘,闯王意下如何?”
李洪基呵呵笑道:“大头领这是只顾自己走路,不给旁人活路的道道啊,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妙。”
云昭嘿嘿笑道:“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你我都干了不少,此次云某只希望将闯王留在伏牛山一月,并无他意。”
李洪基道:“再有两月黄河将会解冻,你以为凭借一条黄河就能保住洛阳,开封吗?你保得住开封一年,难道还能保住开封一世不成。
本王屡次陷入绝境,屡次绝处逢生,这便是天意不绝我,你云氏如今逆天行事,就不怕落得个身死族灭的下场吗?”
云昭笑了,站起身瞅着两人中间的熊熊大火轻声道:“你们痛恨皇帝,这没错,你们杀官造反这也没错,问题是,你们在干这些事情的时候能不能看看周边是不是有狼群在环伺。
你想坐皇帝宝座,我没意见,可是那个座位代表着什么样的责任你懂吗?
你不懂!
你只知道坐上那个位置将会权倾天下,将会富有四海,将会美女如云,你想过别的事情吗?
如今紫禁城里的那个可怜的皇帝,他知道的比你还多,明明可以搬去南京,他为什么一定要死守顺天府?
李狗儿,今天教你一个新词——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仅仅从这一点来论,那个被你们称之为昏君的人,虽然被你们逼迫的生死两难,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在山海关外,还有一匹饿狼在窥伺这大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