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拾荒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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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晟现在拓展的版图业务都这么宽了吗?连军械强国巨鹿,都丝毫不惧?
由于太过惊讶,也由于乍然闻宇文晟离她不过几公里的距离范围内,郑曲尺一时恍神怔忡,便忽略了周围人靠近的气息。
“你是谁?你躲在那里做什么?”
一声娇嫩叱喝在她身后响起,郑曲尺一回头,但见一名扎着双辫少女横眉竖眼地瞪着她,看那样子是拿她当可疑人物了。
“我、我是逃难之人……”郑曲尺赶忙解释。
她此时没有压沉嗓子,扮作男子的声音,这种时候当然是利用女子的身份才更加方便,以柔弱无害来降低对方的心理防线。
一身麻衣灰裙打扮的双辫少女半信半疑地打量着她,她提了提肩上的背篓,朝郑曲尺走近。
郑曲尺则拉起手臂上的袖子,将上面包扎着的伤口露出来:“我、我不是故意躲起来的,我只是有些害怕,我受了伤,正在寻找伤药。”
虽然郑曲尺将自己包裹得得严实,一件垂长斗篷从头到脚罩下,不露任何痕迹,但她清润细软的声音不作伪,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受伤女子。
她们俩的谈话的声音引来其它人,这附近的猎户抄起家伙什都围拢了过来。
郑曲尺见这些人一伙,有男有女大概十来人,穿得破破烂烂的,统一背着一个竹篾筐,里面用来装东西,手上都拿着棍器,前头削尖,中间一段为锯齿状,尾端是勾子。
出于工匠职业的敏感性,郑曲尺眼神凝注在上面许久,一番观察下来,觉得这个棍器有点意思。
它的多样工能性,看似一根便于携带的棍状,却可以应对多种场景,比如锯木、戳物、开洞、探深、拉扯、挂物等等。
也不知它是谁设计出来的,创意不错。
当看到一身可疑装扮的郑曲尺,难免会进行一顿盘问。
郑曲尺稳了稳心神,快速在脑海之中编写了一套身份来历。
她将自己伪装成别国来的普通逃难百姓,本有同伴,但不是失踪就是被劫匪杀伤,总之要以一个“惨”字贯穿整个过程,以博取同情跟不忍,后来又遇上了戍边兵变。
这才一路艰辛、困苦来到这里,由于又饥又疲,眼见一座被荒弃了的营寨荒,便顾不得其它,进来歇歇脚。
没想到,醒来后会遇上他们,这时,她又“惊疑不定”地缩了缩肩膀,完美演绎了可怜、无助的形象。
“你们呢,是什么人?”
听了她这一番经历,大伙都真同情起来了,态度不似先前那样严厉审查,尤其方才那个凶人的少女,她赶忙上来,拉了拉郑曲尺的手,以示安慰跟友好。
有人问她:“我们是拾荒猎人,你听过吗?”
“我……不大了解。”她茫然地摇了摇头。
双辫小姑娘是个直肠子,她直接告诉郑曲尺:“哎呀,也不说得那么好听了,就是跟乞丐差不多,但是我们不伸手跟人乞讨要钱,而是靠自己的本事走街穿巷、到各种荒弃之处,找些能吃的、能用的、能变卖的东西生存,听明白了吗?”
哦,明白了,按照现代人的理解,就是俗称捡垃圾卖废品的拾荒人。
想不到,在巨鹿国还能见到意识如此超前的社会团体,她略感好奇这些人是如何组织成型的,它们的构成成员有哪一些。
不过,像现今这世道,人人都过得紧巴巴地,少有铺张浪费有多余物品丢弃,普通的城镇、街道上,应该没有什么东西能叫他们捡漏吧。
所以,他们才会冒险结伴出城,来到废弃的营寨内……或者说,这些拾荒猎人,不是跟她理解的那种捡普通垃圾。
猎人两个字,就值得深究了。
通过这个思路来想的话,他们或许不仅规模不小,还有一定的线报人员,这样才能及时提供他们地点位置。
见郑曲尺沉默不语,一个男子以为她是被吓到了,于是放轻声音道:“小姑娘家家,你也怪倒霉的,偏这个时间来咱们巨鹿国,但好在你没有进城,要不然,这会儿只会更害怕。”
“怎么了?”
胆小怕死的少女,回过神,这会儿倒是敢于发问。
“你是哪一国来的?你听过邺国的活阎罗宇文晟吗?嗳,风谷沙城已经沦陷在他手中,他攻破城门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控制了整个风谷沙城,封闭城门,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与外出,你如果当时就是城里,只怕这会儿只会日日夜夜提心吊胆,不得安生。”
提起这个人,还真没几个人能保证稳定心态,全都是又惧又惊,面生抵触。
郑曲尺哪能不知道别人对宇文晟的评价跟深入骨髓的畏惧,以前她估计会跟他们一样同仇敌忾,可现在……MD,她怎么感觉别人提到宇文晟,她自己也会莫名有一种不自在呢?
这关她屁事啊,她真当自己是宇文晟的老婆不成!
她讪讪道:“他、他要做什么?”
“说是要寻人。”小姑娘回答了她。
郑曲尺觉得奇怪:“他跑来巨鹿国寻什么人?”
仇人还是亲人?
见她一无所知的小白样,别的拾荒猎人好心地跟她科普最近发生的大事。
“据说,是戍边军的司马掳走了宇文晟的夫人,于是发了疯地满城找人,我听说当日有人看到,他一身血衣穿梭在城中,将参与战斗的戍关兵将、意图逃跑的人通通抓了回来,逢人必问,我家夫人在哪里,这好不容易寻到一个好像知道内情的,却说这人丢了,是在营寨丢的。”
那人绘声绘色地讲述着,一口气讲得口干巴后,稍咽下口唾沫,又继续:“那活阎罗虽说不信,但还是二话不说就领兵跑来,抄了这营寨,将这里面翻了个底朝天,可惜啊始终没有找到人……他夫人失踪了,司马也带着剩余残兵逃走了。”
所以,这营寨是这么个原因,才被匆忙逃命的一众巨鹿将士废弃的啊。
“这事,我也知道,这司马跑了,人家夫人也一并不见了,搁谁都认为是司马将夫人给带走了,他一回到风谷沙城,他怒发冲冠,拿风谷沙城的守将杨将军与降兵,再加上那一城的百姓为要挟,叫司马三天之内必须将他夫人交出来,否则他将血染风谷沙城。”
郑曲尺听后满眼震惊。
“他、他妻子?!”
他怎么会来寻妻子?他是认出她来了,还是他在巨鹿国还娶的别人女人为妻?
“你也很吃惊吧,那种人竟然也会跟寻常人家一样娶妻了。”双辫姑娘嘲讽道。
“那种人”,是哪种人?
郑曲尺垂下眼帘:“他有说,他妻子是谁吗?”
“好像是说姓郑,哦,我想起来了,叫郑曲尺,那宇文晟广布群告,可算是将这个名字跟木桩一样钉进我们耳朵里了。”
郑曲尺倒吸一口气:“他、他就这么恨他夫人,非得千里追杀?”
所有人也都震惊地看向她。
他们难以置信她的脑回路是怎么构造的,虽说站他们立场上来看,宇文晟绝对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但对于他夫人而言,这么一个不说是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也算是一个变态为寻回妻子的感人事迹,怎么到她口里,却成了一个要杀妻的恐怖故事?
双辫姑娘嘴角抽动:“他这么大动干戈,应该是想找回他的夫人吧。”
“是啊,找到了再杀。”郑曲尺一脸笃定道。
众人一时沉默了。
双辫姑娘无法理解:“不是,他费那么大功夫找到他夫人,为什么要杀他夫人?”
这下轮到郑曲尺沉默了。
理由,可多了。
比如他觉得,她骗了他吧。
说好的乡村爱情故事,竟变成了谍战潜伏。
他们俩每一次见面,却相见不相识,她女扮男装当工匠,他乔装改名当瞎子,两者之间充斥着各种欺瞒与不愉快。
还有,他知道她不仅是墨家细作,还是巨鹿间谍,原本只是随便出手解决掉一个二五仔下属,却没想到这人竟还隐藏着另一层身份——他的新婚妻子。
估计他现在已经视她为耻辱跟不堪回首,为了彻底消灭掉她这个黑历史,才不惜实行跨国追杀……吧?
“你说三天……如果陌野三天内交不出人,他真的会屠城?”郑曲尺有些不信。
但其它人却是信的:“君无戏言,他虽非国君,但想来也是一言九鼎,这应该不会说假话吧。”
“不用担心,司马肯定会将人交出去的,为了全城百姓跟杨将军,他也不会置之不理的,只是不知道明天司马碰上邺国的宇文晟,究竟会怎么样。”
他们此刻心中乐观,只因他们笃定了那个所谓的夫人,是被司马陌野带走了,只要人在,那宇文晟忌鼠投器,自然不会走到最绝的那一步。
可郑曲尺却知晓,倘若他们口中的那个夫人,宇文晟口中的那个“郑曲尺”,真的是她,那现在问题……就麻烦了。
陌野恐怕根本就交不出一个“郑曲尺”给宇文晟了。
她身上的伤口开始泛起细细麻麻的痛意,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伤势开始恶化,她觉得自己有些呼吸不畅,心口如压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说来有些冒昧,我身上的伤口有些溃烂,急需换药,不知道诸位身上有没有涂外伤的草药?如果有,我愿意以金玉换取。”
这年代物件样样精贵,尤其在药品方面的匮乏,更是造成了高价药物,她不好意思张口白要别人家的药,自然是要给钱的。
他们见这小姑娘礼貌又懂事,经历过一番苦境,但言语中不见怨怼悲楚,反倒豁然鲜亮,令人心生好感。
“我们身上没有,但崖儿哥有,不如你跟我们一块回去。”
“不知那位崖儿哥,现在在哪里?”
“他好像有亲人在风谷沙城,因为担心,所以他这几天都守在城门附近,只等三日期限一到,开城门后混进城中救人。”
郑曲尺不由得颦了颦眉,她并不想去风谷沙城:“不知,离这最近的城镇药铺,有多远?”
“那就远了,咱们这是巨鹿国最偏僻的荒蛮之地,既与邺国边境只隔一条天堑衔接,又与蛮夷草原部落挨着,你想赶到另一座城,光靠脚走,少说也要半个月以上。”
郑曲尺:“……”
半个月?她三天都等不起了,对于冒险还是伤重感染患败血病而死,她……选择活命。
“那就麻烦你们带我去找崖哥儿了。”
“走吧,我们已经踩好点,等下趟过来搬东西就行了,现在就带你过去。”
搬东西?
他们要搬什么东西?
这营寨内,除了一些沉重的军械防御外,好像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吧?
“谢谢你们了。”
谢谢你们如此心底质朴,愿意帮助一个陌生人的她。
打包好她收集起来的米粮,她便跟着他们一道上路。
一路上那个叫“小孟”的双辫小姑娘经常凑过来与她讲话,但郑曲尺心底有事,只是有一句无一句地应和,并不热络,只想让对方看懂她情绪不佳,不要来打搅她。
然而,小孟却并不在意,她只当这个小姐姐是个害羞话少之人。
“你干嘛一直低着头,用帽子挡着脸啊,你的脸上也伤了吗?”
“没有。”
郑曲尺摇了摇头。
这一路上走来,小孟实在太好奇这小姐姐的长相,于是在到达目的地后,其它人都离开,去找崖哥儿汇报这一趟的收获时,她突然动手扯下了她的帽子。
郑曲尺动作很快,虽没来得及阻止小孟的动作,但却第一时间将脸转了过去,抬袖遮脸。
虽只有匆匆一眼,但小孟却有些惊呆住了。
若是之前,郑曲尺并不在乎露脸这种事情,但是自从知道宇文晟在找她后,她担心会有她的画像流传出来,所以这才不愿意被人看清楚长相,徒然非议。
这时,从后面伸来一只手将她滑落的帽檐体贴地重新拉了回去,并顺便扬起巴掌,拍打了一下小孟的额头。
“啪”清脆的一声,痛得小孟赶忙抱头痛呼。
“胡闹,别人不愿意的事情,你强硬地动手,只为满足自己的好奇,是忘了什么叫尊重吗?”一道明琅干净男声,带着愠色指责道。
(本章完)
宇文晟现在拓展的版图业务都这么宽了吗?连军械强国巨鹿,都丝毫不惧?
由于太过惊讶,也由于乍然闻宇文晟离她不过几公里的距离范围内,郑曲尺一时恍神怔忡,便忽略了周围人靠近的气息。
“你是谁?你躲在那里做什么?”
一声娇嫩叱喝在她身后响起,郑曲尺一回头,但见一名扎着双辫少女横眉竖眼地瞪着她,看那样子是拿她当可疑人物了。
“我、我是逃难之人……”郑曲尺赶忙解释。
她此时没有压沉嗓子,扮作男子的声音,这种时候当然是利用女子的身份才更加方便,以柔弱无害来降低对方的心理防线。
一身麻衣灰裙打扮的双辫少女半信半疑地打量着她,她提了提肩上的背篓,朝郑曲尺走近。
郑曲尺则拉起手臂上的袖子,将上面包扎着的伤口露出来:“我、我不是故意躲起来的,我只是有些害怕,我受了伤,正在寻找伤药。”
虽然郑曲尺将自己包裹得得严实,一件垂长斗篷从头到脚罩下,不露任何痕迹,但她清润细软的声音不作伪,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受伤女子。
她们俩的谈话的声音引来其它人,这附近的猎户抄起家伙什都围拢了过来。
郑曲尺见这些人一伙,有男有女大概十来人,穿得破破烂烂的,统一背着一个竹篾筐,里面用来装东西,手上都拿着棍器,前头削尖,中间一段为锯齿状,尾端是勾子。
出于工匠职业的敏感性,郑曲尺眼神凝注在上面许久,一番观察下来,觉得这个棍器有点意思。
它的多样工能性,看似一根便于携带的棍状,却可以应对多种场景,比如锯木、戳物、开洞、探深、拉扯、挂物等等。
也不知它是谁设计出来的,创意不错。
当看到一身可疑装扮的郑曲尺,难免会进行一顿盘问。
郑曲尺稳了稳心神,快速在脑海之中编写了一套身份来历。
她将自己伪装成别国来的普通逃难百姓,本有同伴,但不是失踪就是被劫匪杀伤,总之要以一个“惨”字贯穿整个过程,以博取同情跟不忍,后来又遇上了戍边兵变。
这才一路艰辛、困苦来到这里,由于又饥又疲,眼见一座被荒弃了的营寨荒,便顾不得其它,进来歇歇脚。
没想到,醒来后会遇上他们,这时,她又“惊疑不定”地缩了缩肩膀,完美演绎了可怜、无助的形象。
“你们呢,是什么人?”
听了她这一番经历,大伙都真同情起来了,态度不似先前那样严厉审查,尤其方才那个凶人的少女,她赶忙上来,拉了拉郑曲尺的手,以示安慰跟友好。
有人问她:“我们是拾荒猎人,你听过吗?”
“我……不大了解。”她茫然地摇了摇头。
双辫小姑娘是个直肠子,她直接告诉郑曲尺:“哎呀,也不说得那么好听了,就是跟乞丐差不多,但是我们不伸手跟人乞讨要钱,而是靠自己的本事走街穿巷、到各种荒弃之处,找些能吃的、能用的、能变卖的东西生存,听明白了吗?”
哦,明白了,按照现代人的理解,就是俗称捡垃圾卖废品的拾荒人。
想不到,在巨鹿国还能见到意识如此超前的社会团体,她略感好奇这些人是如何组织成型的,它们的构成成员有哪一些。
不过,像现今这世道,人人都过得紧巴巴地,少有铺张浪费有多余物品丢弃,普通的城镇、街道上,应该没有什么东西能叫他们捡漏吧。
所以,他们才会冒险结伴出城,来到废弃的营寨内……或者说,这些拾荒猎人,不是跟她理解的那种捡普通垃圾。
猎人两个字,就值得深究了。
通过这个思路来想的话,他们或许不仅规模不小,还有一定的线报人员,这样才能及时提供他们地点位置。
见郑曲尺沉默不语,一个男子以为她是被吓到了,于是放轻声音道:“小姑娘家家,你也怪倒霉的,偏这个时间来咱们巨鹿国,但好在你没有进城,要不然,这会儿只会更害怕。”
“怎么了?”
胆小怕死的少女,回过神,这会儿倒是敢于发问。
“你是哪一国来的?你听过邺国的活阎罗宇文晟吗?嗳,风谷沙城已经沦陷在他手中,他攻破城门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控制了整个风谷沙城,封闭城门,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与外出,你如果当时就是城里,只怕这会儿只会日日夜夜提心吊胆,不得安生。”
提起这个人,还真没几个人能保证稳定心态,全都是又惧又惊,面生抵触。
郑曲尺哪能不知道别人对宇文晟的评价跟深入骨髓的畏惧,以前她估计会跟他们一样同仇敌忾,可现在……MD,她怎么感觉别人提到宇文晟,她自己也会莫名有一种不自在呢?
这关她屁事啊,她真当自己是宇文晟的老婆不成!
她讪讪道:“他、他要做什么?”
“说是要寻人。”小姑娘回答了她。
郑曲尺觉得奇怪:“他跑来巨鹿国寻什么人?”
仇人还是亲人?
见她一无所知的小白样,别的拾荒猎人好心地跟她科普最近发生的大事。
“据说,是戍边军的司马掳走了宇文晟的夫人,于是发了疯地满城找人,我听说当日有人看到,他一身血衣穿梭在城中,将参与战斗的戍关兵将、意图逃跑的人通通抓了回来,逢人必问,我家夫人在哪里,这好不容易寻到一个好像知道内情的,却说这人丢了,是在营寨丢的。”
那人绘声绘色地讲述着,一口气讲得口干巴后,稍咽下口唾沫,又继续:“那活阎罗虽说不信,但还是二话不说就领兵跑来,抄了这营寨,将这里面翻了个底朝天,可惜啊始终没有找到人……他夫人失踪了,司马也带着剩余残兵逃走了。”
所以,这营寨是这么个原因,才被匆忙逃命的一众巨鹿将士废弃的啊。
“这事,我也知道,这司马跑了,人家夫人也一并不见了,搁谁都认为是司马将夫人给带走了,他一回到风谷沙城,他怒发冲冠,拿风谷沙城的守将杨将军与降兵,再加上那一城的百姓为要挟,叫司马三天之内必须将他夫人交出来,否则他将血染风谷沙城。”
郑曲尺听后满眼震惊。
“他、他妻子?!”
他怎么会来寻妻子?他是认出她来了,还是他在巨鹿国还娶的别人女人为妻?
“你也很吃惊吧,那种人竟然也会跟寻常人家一样娶妻了。”双辫姑娘嘲讽道。
“那种人”,是哪种人?
郑曲尺垂下眼帘:“他有说,他妻子是谁吗?”
“好像是说姓郑,哦,我想起来了,叫郑曲尺,那宇文晟广布群告,可算是将这个名字跟木桩一样钉进我们耳朵里了。”
郑曲尺倒吸一口气:“他、他就这么恨他夫人,非得千里追杀?”
所有人也都震惊地看向她。
他们难以置信她的脑回路是怎么构造的,虽说站他们立场上来看,宇文晟绝对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但对于他夫人而言,这么一个不说是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也算是一个变态为寻回妻子的感人事迹,怎么到她口里,却成了一个要杀妻的恐怖故事?
双辫姑娘嘴角抽动:“他这么大动干戈,应该是想找回他的夫人吧。”
“是啊,找到了再杀。”郑曲尺一脸笃定道。
众人一时沉默了。
双辫姑娘无法理解:“不是,他费那么大功夫找到他夫人,为什么要杀他夫人?”
这下轮到郑曲尺沉默了。
理由,可多了。
比如他觉得,她骗了他吧。
说好的乡村爱情故事,竟变成了谍战潜伏。
他们俩每一次见面,却相见不相识,她女扮男装当工匠,他乔装改名当瞎子,两者之间充斥着各种欺瞒与不愉快。
还有,他知道她不仅是墨家细作,还是巨鹿间谍,原本只是随便出手解决掉一个二五仔下属,却没想到这人竟还隐藏着另一层身份——他的新婚妻子。
估计他现在已经视她为耻辱跟不堪回首,为了彻底消灭掉她这个黑历史,才不惜实行跨国追杀……吧?
“你说三天……如果陌野三天内交不出人,他真的会屠城?”郑曲尺有些不信。
但其它人却是信的:“君无戏言,他虽非国君,但想来也是一言九鼎,这应该不会说假话吧。”
“不用担心,司马肯定会将人交出去的,为了全城百姓跟杨将军,他也不会置之不理的,只是不知道明天司马碰上邺国的宇文晟,究竟会怎么样。”
他们此刻心中乐观,只因他们笃定了那个所谓的夫人,是被司马陌野带走了,只要人在,那宇文晟忌鼠投器,自然不会走到最绝的那一步。
可郑曲尺却知晓,倘若他们口中的那个夫人,宇文晟口中的那个“郑曲尺”,真的是她,那现在问题……就麻烦了。
陌野恐怕根本就交不出一个“郑曲尺”给宇文晟了。
她身上的伤口开始泛起细细麻麻的痛意,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伤势开始恶化,她觉得自己有些呼吸不畅,心口如压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说来有些冒昧,我身上的伤口有些溃烂,急需换药,不知道诸位身上有没有涂外伤的草药?如果有,我愿意以金玉换取。”
这年代物件样样精贵,尤其在药品方面的匮乏,更是造成了高价药物,她不好意思张口白要别人家的药,自然是要给钱的。
他们见这小姑娘礼貌又懂事,经历过一番苦境,但言语中不见怨怼悲楚,反倒豁然鲜亮,令人心生好感。
“我们身上没有,但崖儿哥有,不如你跟我们一块回去。”
“不知那位崖儿哥,现在在哪里?”
“他好像有亲人在风谷沙城,因为担心,所以他这几天都守在城门附近,只等三日期限一到,开城门后混进城中救人。”
郑曲尺不由得颦了颦眉,她并不想去风谷沙城:“不知,离这最近的城镇药铺,有多远?”
“那就远了,咱们这是巨鹿国最偏僻的荒蛮之地,既与邺国边境只隔一条天堑衔接,又与蛮夷草原部落挨着,你想赶到另一座城,光靠脚走,少说也要半个月以上。”
郑曲尺:“……”
半个月?她三天都等不起了,对于冒险还是伤重感染患败血病而死,她……选择活命。
“那就麻烦你们带我去找崖哥儿了。”
“走吧,我们已经踩好点,等下趟过来搬东西就行了,现在就带你过去。”
搬东西?
他们要搬什么东西?
这营寨内,除了一些沉重的军械防御外,好像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吧?
“谢谢你们了。”
谢谢你们如此心底质朴,愿意帮助一个陌生人的她。
打包好她收集起来的米粮,她便跟着他们一道上路。
一路上那个叫“小孟”的双辫小姑娘经常凑过来与她讲话,但郑曲尺心底有事,只是有一句无一句地应和,并不热络,只想让对方看懂她情绪不佳,不要来打搅她。
然而,小孟却并不在意,她只当这个小姐姐是个害羞话少之人。
“你干嘛一直低着头,用帽子挡着脸啊,你的脸上也伤了吗?”
“没有。”
郑曲尺摇了摇头。
这一路上走来,小孟实在太好奇这小姐姐的长相,于是在到达目的地后,其它人都离开,去找崖哥儿汇报这一趟的收获时,她突然动手扯下了她的帽子。
郑曲尺动作很快,虽没来得及阻止小孟的动作,但却第一时间将脸转了过去,抬袖遮脸。
虽只有匆匆一眼,但小孟却有些惊呆住了。
若是之前,郑曲尺并不在乎露脸这种事情,但是自从知道宇文晟在找她后,她担心会有她的画像流传出来,所以这才不愿意被人看清楚长相,徒然非议。
这时,从后面伸来一只手将她滑落的帽檐体贴地重新拉了回去,并顺便扬起巴掌,拍打了一下小孟的额头。
“啪”清脆的一声,痛得小孟赶忙抱头痛呼。
“胡闹,别人不愿意的事情,你强硬地动手,只为满足自己的好奇,是忘了什么叫尊重吗?”一道明琅干净男声,带着愠色指责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