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返回长安

作者:颜白尉迟宝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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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盘算着日子回家。

    可真的到了回家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笑的出来,军营始终弥漫着一种让人心碎的悲伤,这个悲伤还有个名字。

    它叫别离。

    当一坛子一坛子的骨灰搬上马车的时候,这种别离的气氛达到了极点,离别两字又多掺杂了两个字。

    生离死别。

    书院的学子脱下了穿了快一年的盔甲,把长刀认真的擦拭了后归入刀鞘,然后他们又穿上了来时的长服。

    荼白色的学子衫,青色的玉簪。

    刘震撼看着又变得气宇轩昂的独孤渐明,远远的挥着着手:“独孤渐明,我的同桌,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对吗?”

    “一定会的,我们一定会再次见面的。”

    “嗯!”

    “嗯!”

    两人都不敢面对面告别,都害怕自己的窘态被彼此看见,也害怕自己一颗伪装坚强的心在见面后支离破碎。

    男人不做小姿态。

    书院学子都这样,互相道别离,如今都已经有了官身,按理来说应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人生最得意的时刻。

    可人间哪有什么圆满,人间自有别离!

    如今却是,说好了,再见!

    李泰看着互相告别的众人,看着书院学子一一朝着李恪行跪拜礼,跪谢恩师,看着李恪眼眶早已通红却在强忍着泪水。

    李泰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气,喃喃道:“原本我也该有这人间至美的情感,可惜都被我这个傻瓜给丢弃了。”

    “大…大郎,丢出去了可以再捡回来啊!”

    苏思予还不习惯大郎这个称呼,但这个称呼却是大郎要求的,必须得这么喊,得记住,以后得这么喊。

    苏思予这次也要跟着一起回长安,听大郎说她要去照顾一个叫做李欣的孩子,年岁比他大一些。

    要照顾他一辈子。

    苏思予不是很懂一辈子是什么意思。

    但她觉得难度不大,细狗这么小她都能养活,一个比自己还大的孩子,那就更好养活了,吃饱就行。

    李泰爱怜的揉了揉苏思予的脑袋,苏思予才绑好的头发又变得乱糟糟的,低头看了一眼又准备溜走的细狗。

    苏思予一把将他拽回,照着屁股啪啪就是两巴掌。

    细狗小脑子里满是疑惑,苏思予也是满脑子疑惑,她搞不懂,为什么唐人表达亲昵的方式是揉脑袋。

    在辽东好多部族里,孩子的脑袋除了父母别人是不能乱碰的,尤其是男孩子的脑袋。

    尤其是身份最尊贵的人,就越不能碰。

    不过,苏思予却很喜欢被人揉脑袋的感觉,军营里面的那些大人看着自己都会亲昵的揉一揉自己的脑袋。

    她能感觉的到这是善意,是喜欢。

    连军营里面最尊贵的那个人,被人叫做大都督的人也是如此,苏思予不止一次的暗暗的想着,这可能是唐人表达喜欢的方式。

    青雀看了一眼身边的苏思予,喃喃道:“能捡回来嘛?”

    “只要记得丢的地方就能!”

    说罢,苏思予又觉得不对,又赶紧道:“只要丢的地方没有人知道,一定可以的,大郎很贵重么?是钱财么?”

    青雀摇了摇头:“你不懂,也捡不回来,反正是一个很贵重的东西!”

    苏思予不解道:“比命还重么?”

    青雀一愣,不经意间的低头却碰上了苏思予亮的如同清渊一样眼眸,摇了摇头:“没有比命还重,但也差不多和命一样贵重。”

    “那就努力赚钱,再买回来就是,买最好的!”

    说罢,苏思予喃喃的自言自语道:

    “我把我的羊丢了,我以为我会饿死,谁知道我来到了这里,遇到了你们,你看我现在穿的,至少可以换一匹马。”

    “我也可以吗?”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可不可以呢?反正命还在呢!”

    青雀闻言眼睛越来越亮:“对啊,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呢?反正就剩下这一条命了,已经没有什么可再失去的了。”

    一念通,念念通。

    孩子一句简单的话语扣动了青雀的心弦,压在心里的阴云一朝散去,青雀只觉得整个人瞬间就觉得通透了起来。

    一抹耀眼的朝阳铺满了李泰全身。

    站在他身后的苏思予看到了一种光,从内而外,从李泰的身躯内如那初生朝阳一样迸发,光彩夺目。

    李泰的嘴角微微向上,笑容一如往昔。

    迎着朝阳。

    熠熠生辉。

    不管多不舍,别离在即,车驾已经准备完毕,所有人都准备完毕,这是许敬宗挑选的日子,王鹤年也说今日很好。

    宜出行!

    颜白翻身上马,扭头看去,苏定方朝着颜白笑了笑,挥挥手轻声道:“祝你们荣归故里,前程似锦!”

    身后送别的大军随后拔出横刀,猛的敲击胸甲,齐声道:“祝兄弟们荣归故里,前程似锦!”

    颜白笑着挥挥手,随着程怀默的一声令下,归乡的大军齐声回应道:“祝兄弟们,身穿金甲,一生平安!”

    对这些戍边的将士们来说,一声平安,胜过千言万语。

    离别的军队缓缓动身,速度越来越快,慢慢的就看不见了。

    刘远开失魂落魄的回到帐篷内,看着空荡荡的帐篷里只有他自己的东西整整齐齐的摆在那里。

    再也忍不住的他抱着独孤渐明没有带走的竹杯放声大哭。

    路途上,颜白望着久久不愿抬起脑袋的独孤渐明,看着这走一路即将散一路的学子,轻轻打着拍子,鬼使神差的唱起了《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 地之角 , 知交半零落……”

    调子熟悉,朗朗上口,颜白就轻轻哼了一遍,许敬宗就记住了,不但记住了,还用宫商角羽徽把谱子写出来了。

    书院的学子哼了两遍也都学会了,他们也能写出来。

    乐普做出来难,因为是从无到有;但听别人唱自己写出来不难,都是书院里出类拔萃的学子,这对他们来说不难。

    王鹤年轻轻哼了一遍,叹了口气道:“不服不行啊,意境之唯美,曲调之淡雅,更是达到了哀而不伤的至高境界。”

    许敬宗点了点头:“是啊,是跟《送许刺史之任泉州》不分伯仲的绝妙之作。

    妙啊,妙啊,尤其是最后那句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跟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有异曲同工之妙,老王啊,你看……”

    王鹤年冷哼一声钻进马车里,他不想和这个显摆的许敬宗待在一块。

    自从颜白给许敬宗写了一首送别诗后,许敬宗彻底地名扬大唐,灞桥送别的人最后都会来一句无为在歧路……

    然后自然就想到了许敬宗,就连弘文馆和国子学都摘录这首送别诗,并作了释意,发生的背景里面第一个人就是许敬宗。

    不管认不认,今后许敬宗之名算是青史留名了。

    长长的队伍踏着夕阳,唱着才学会的歌谣,缓缓地朝着长安而去,在离愁慢慢的散去之后,每个人都开始憧憬着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