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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4章:长夏永不凋零

作者:郑谦秦雪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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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唐朝,编撰《氏族志》,李家居然不是第一氏族?

    清河崔家才是?

    郑谦不禁哑然,这……也太离谱了吧?妈的,当时的九州可是姓李啊,居然李家这都不是第一?吓得他赶紧抽了口烟,“那第二呢?李家当时排第几?该不会是第二吧?”

    陈愁性子淡漠,但开车很猛,疾驰在伦敦的街头。

    “李家甚至不是第二,陇西李氏仅列第三,排名第二的是范阳卢氏。”

    “卧槽,然后呢?”

    “然后唐太宗李世民震怒,亲自对线,下场修改,将崔氏与李氏倒易,排名第一。甚至早在三国时期,曹操那般威风,他的儿子曹植娶清河崔氏,在世人眼里都算是高攀了。”

    陈愁的语调很平缓,可郑谦却张大了嘴巴。

    古代的世族,还真是牛逼。

    这才是真正的大家族啊,唐朝的高门大户甚至都嫌弃和李家的人通婚,而是梦寐以求找个崔家的妹子成亲。比皇族都牛逼的家族,这才是真正的世家……

    不,而是竺婉芳口中的望族,是世家的最高等级存在。

    与他们相比,什么商家、云家,什么这家、那家,还真的是难入法眼。

    “说起曹植,我到是想起了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陈愁瞥了眼后视镜,忽然看到郑谦一本正经的样子,甚至连烟都掐掉了,还以为是想到了什么生命攸关的事情,目光闪过一抹寒意,凛然道,“说吧,你想杀谁?”

    “不是想杀谁,而是想曹丕了。”

    “想曹丕……”

    起初,陈愁还反应过来郑谦是什么意思。

    但他何等聪明?

    再加上对郑谦如此了解,从这种变态嘴里,还能听到什么好话?

    可是,愁哥的反应却不似云夜希那般激动,而是直接猛地转动方向盘,调头!

    “嗯?愁兄你这是要去哪里?”

    “你不是想曹丕了吗?”

    “所以你……”

    “接宋雅娴。”

    一段时间后。

    郑谦好说歹说,总算是让陈愁悬崖勒马,没有真的开车回去。不然到了会场,别人问郑谦怎么忽然回来了,他说自己想曹丕了,那还不得被当成神经病?

    很有可能会直接被空运到圣玛利亚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今天的格莱菲多马场,已经被凯瑟琳公举包场了。

    门卫将这里暂时包围起来,严禁任何人出入。

    但郑谦是个例外。

    哈梅王子已经知道了郑谦打算亲自保护小公举,连忙打电话知会那边。同时开始了严厉排查,得知拉伊德已经在这个马场工作有段时间了,化名杰克在这里接客。

    嗯,是接客,接待客人。

    奇怪的是,他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整个马场都寻觅不到他的身影。

    官方又不敢把动静闹得太大,如果让这个恐怖分子知道了身份暴露,鬼知道他会做出怎样的事情。如果真的隐藏了炸弹,把凯瑟琳送去见上帝,那可就真是麻烦大了。

    所以并没有派遣太多警察过来,只是抽调了一些精英秘密调查。

    宋雅娴这个副所长也不是白干的,口才了得,很容易就让组委会相信了郑谦是九州知名侦探,在小学时就破获了数千起杀人案,有着丰富的刑侦经验,这才被允许进入。

    这个档口,郑谦已经进入到了马场内部。

    “哦,我亲爱的公举殿下,您穿着这套马术服真是绝美无比。”崔恒早已经准备完毕,看到凯瑟琳走出来时,眼前一亮,由衷地赞美道。

    “谢谢,崔恒男爵。”

    凯瑟琳非常温柔地笑着点头。

    她可谓是带英皇室培养出来的优秀作品,行为举止自然都是非常标准的宫廷礼仪。哪怕是穿着马术服,依然非常优雅。这是骨子里流淌的尊荣,绵延800多年的刻在血液里的。

    “哦,我亲爱的崔恒……嗯,男爵?呵呵,抱歉,我对你的言论不敢苟同。”

    这时,郑谦在男仆的引领下走了过来。

    凯瑟琳已经知道了他的到来,刚刚被管家通知,这是王子殿下的客人。

    与皇室有着很多重要合作,希望公主可以好好招待。

    在如今这个时代,带英皇室早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君主,更多的是这个国家的形象大使,也需要承担些外交等工作。虽然她很希望享受二人世界,但也不能违抗家族的命令。

    崔恒一脸无语地看着郑谦,真想要找人把他给直接弄死。

    老子好不容易和凯瑟琳有着更深入接触的机会,居然就让你这么给搅和了?

    就这么喜欢当电灯泡?

    “哦?郑先生难道是质疑公主的美貌吗?”崔恒好死不死地说道。

    就连凯瑟琳都微微蹙起眉头。

    郑谦摆了摆手,对她行礼,“不,我只是认为你的形容词太过匮乏了。要我说,公举的美已经不是用人类的语言可以形容的了,恕我词穷,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比喻才算贴切。”

    崔恒冷笑连连,这种拍马屁的方式,简直是low爆了。

    他正要怼郑谦,后者连忙接着说道:

    “但,我知道带英的作家莎翁,他被誉为用上帝之笔写作的男人。如果是用上帝的笔,那应该就不算是用人类的语言形容吧?原来,在他的十四行诗中早已有了答案。”

    “他如是说——‘没有芳艳不终于凋残或销毁,但你的长夏将永远不会凋落’。”

    “公举殿下,在我看来,您就是让那芳艳酣畅盛开的永恒季节,您是长夏,您是星空,您是云中寄来的锦书,您是一切美好的意象,您是,永不凋零的玫,让人心醉的瑰。”

    震惊!凯瑟琳心头狂震!

    现在正是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对于爱情有着懵懂的向往。

    虽然她很钟情于崔恒给她带来的感觉,但就连他都不知道的是,自己最喜欢的就是莎士比亚的作品,非常喜欢他那些动人的浪漫爱情故事,更向往这样的生活!

    但,郑谦!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居然直接戳中了自己的点?

    崔恒到是颇为鄙夷,更是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真不愧是从穷乡僻壤里生长出来的刁民,哪怕是说恭维的话,也如此俗不可耐。

    以为人家小公举是脑残吗?

    浪漫爱情剧看多了?

    搁这念首诗,小姑娘就乖乖爱上你了?

    还以为郑谦要如何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结果,就这?

    他正准备对郑谦进行嘲讽输出,可凯瑟琳却迫不及待地先开口了。

    “我……我真的太喜欢了!郑,你是怎么知道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莎士比亚?而且,而且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谢》!谢谢!”

    凯瑟琳此刻看向郑谦的眼神已经完全不同了。

    闪烁着小星星!

    嗯?

    崔恒顿时心中一紧。

    妈的,这个郑谦,怎么这么会撩?

    这是要谈过多少个女朋友,才能够有如此精准输出的弹道?

    直中要害?

    当真是防不胜防啊!

    郑谦则是悄悄对崔恒眨了眨眼,意思是这才刚刚开始。接着,他微微欠身,优雅地说道,“公举殿下,请宽恕我刚刚的唐突,完全是有感而发,真的很冒昧……”

    “不不不!一点也不冒昧!”

    “而且……最后那句,‘您是长夏,您是星空,您是云中寄来的锦书,您是一切美好的意象……’后面这些,都是您写的吗?”

    “是的,公举殿下,这里面没有任何文笔技巧,全是感情,而且也不是很押韵……”

    “不!很好!我,我等下就会抄录下来!”

    “说到抄录,我就来劲了,我郑某人不才,很擅长一种古老的英文花体字……”

    看着两个人越聊越投机,崔恒的后槽牙都快要咬碎了。

    看了眼在旁边的陈愁。

    还是忍住了。

    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