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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耍聪明的逗比

作者:讲课的老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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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拿什么雇佣我们?”马小毛觉得反正没事,挑逗一下这家伙也蛮有意思。

    “我有钱啊!哈,这袋子银币够不够?”帅哥说着从身上拽下一个小布袋,上下晃了晃,里面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这时候的帅哥脸上是有些得意神色的,看猎人和马小毛盯着他的小布袋,突然想起了什么,一巴掌就呼自己嘴上了,脸色也变得懊悔起来。

    这下猎人也哈哈哈忍不住了。

    “算了,给你们!”小布袋被抛了过来,落到猎人身前,“你们护送我去靖边城,我跟魔师学得本事,也成了魔师,那时你们就可以做我的侍卫,到时候身份地位都有,不愁没好日子过,怎么样?”

    马小毛在琢磨是什么让这家伙觉得土匪是可以这样被收买的?瞅瞅自己身上的破烂兽皮,还有背篓铁锅什么的,似乎确实不像是歹人,再说刚才他们先动的手,这样想来倒是也解释得过去?

    “跟我讲讲魔师的事情。”马小毛命令道。

    帅哥没犹豫,反而脸上重现自豪的神气,滔滔不绝讲起来:“魔师项大人此次在靖边城停留一年时间,是受靖边城主邀请,前往做客,顺便有偿为有潜力的年轻人启蒙。这次我要去试试,我肯定能成为魔师!”

    “怎么启蒙?”

    “哼,这次我准备了蓝雪莲,告诉你也不懂,只要我能感受到魔法能量,我一定可以成功!更何况,我们家准备了整整一百枚金币,就算……”话没说完,帅哥又一巴掌呼自己嘴上了。

    猎人都笑着伸出手来了。

    帅哥从怀里掏出带着体温的丝绸口袋的时候是一副生无可恋的姿态的,金币扔到马小毛面前,他就趴在马车扶手位置嚎啕大哭起来。

    若不是远处传来哒哒哒的马蹄声,马小毛可能会选择放过他,只是瞬间的惊疑不定,猎人已经抽出铁刀,一刀就砍在帅哥的脖子上。

    血溅了马小毛一脸!

    马小毛当时就懵了,这家伙啥时候变得这么杀伐果决了!

    然后就看到马车前进的方向上来了一匹马,一个穿着不比自己强的家伙在马背上,离着还有五六十米远就刹住了,然后掉头就往回跑。

    马小毛下意识还是去看猎人,猎人脸上表情有些讪讪,“我还以为来了他们的同伙呢,一时手快了。”

    “来了同伙不更得留着这个家伙当人质么?你没听他说是蒙家的长子啊。”马小毛也是有些无语,这方面的默契还是不够,不像面对黑狼的时候,直接动手就是了。

    “那怎么办?”

    “算了,杀了就杀了,反正已经仇恨深了,而且也没杀错,这家伙没看上去这么傻,精着呢。”马小毛安慰猎人,心里却还是有些遗憾,没问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猎人满脸不解,就这还不傻?

    “他一开始就做出不抵抗的姿态,虽然装疯卖傻一样,其实是首先告诉我们他没有威胁,为自己赢得一点说话的时间;然后估计是看我们不像职业打劫的,试图想收买我们;但是看我们无动于衷,又假装说错话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希望我们得了财放他一条生路,我差一点就这么打算了。”

    “……”

    “至于说魔师什么的,则是看出我对这个感兴趣,想利用这点给自己保命。我估计他的手段不止这些,搜搜车上。”

    猎人把死帅哥拖到一边,正要往沟里一推,马小毛拦住了,“我搜搜他身上。”

    猎人到马车上仔细搜,不一会掏出两把手弩来,满脸不可思议。马小毛则是搜出一个小木盒,里面放着的正是让马二毛丧命的蓝雪莲,然后又搜出一张羊皮做的类似身份说明的东西。最后从靴子里又抠出几个金币,还真是狡兔三窟。

    “这是什么?”马小毛把羊皮递给猎人。

    猎人接过去看看,他不识字,但是对这东西却不陌生,“这是路引,也就是身份的证明,贱民是没有的,只要有身份的都可以去办一张,城主签批,其实每个镇上大户人家都有大批空白的路引,成为他们的仆役,就可以给填上名字,算是有正式身份了,不然在外面行走时很不便的。”

    “那我们之前,你怎么没提?”

    “我们之前跟丧家犬一样,仓惶逃窜,说不说的有关系么,反正我们那时候也不敢到城里去。不过现在,我倒是有个主意。”

    马小毛看着猎人等他的下文。

    “接下来反正也不知道去哪里,我看这个蒙毅跟你长得倒是有三分像,你拿了他的路引,冒充他去靖边城,你不是一直对魔师感兴趣么,说不准可以打听到一些你感兴趣的东西。”

    “这就是你杀他的真正原因?”马小毛倒是觉得这个思路虽然有些清奇,但不妨试一试。

    猎人摇摇头,“杀是要杀的,杀他三个人跟杀四个人没区别的,冒充这种事我觉得可以试一下,特别是去了城里以后,没身份很难立足的。”

    “那走吧,马车虽好,用不上,万一遇到相熟的人更麻烦,推到沟里去,马收了,正好帮我们驼东西。”

    两人忙活一通,把身上的背篓什么都捆在两匹没人骑的马上,值钱的东西贴身收了,把车夫身上也搜了个遍,得了几枚银币和一张路引,又回到先前杀死的两人身边,身上搜了个干净,把铠甲都剥了下来,连同两把长剑放在马背上,这也是好东西。

    马小毛摩挲着长剑,很有些爱不释手,材质应该是钢的,亮闪闪的,一看就特别锋利。

    箭支也都捡了回来,刚刚对方打马冲过来,两人各射出了三支箭,马小毛运气好一点,最后一支射中了对方的脖子。

    猎人其实射中了两支,一支中了手臂,一支从胸口铠甲缝隙钻进去,戳到了皮肉。

    真正致命的是箭支上的毒药,就凭木头箭头根本射不动铠甲,也难怪对方会有恃无恐一个劲儿往前冲,估计也是想的近身开杀。

    处理完尸体,两人略一商量,还是决定往马车前进的方向走,离定边城远一些总归是更安全。

    就在他们前方一公里远的地方,拐过一道坡,坡上趴了一群人,其中有一个人正是刚刚在马小毛他们面前露了一面又快速跑掉的家伙。此刻,这家伙正在跟身边一个身穿皮甲的家伙细声汇报。

    “……被杀的有四个人,两个人动的手,用的是弓箭,现在他们有四匹马,都是好马,要使用滚石滚木,我怕会伤了马吧?”

    “这俩人你看是什么来路?”

    “头领,看打扮倒像是贱民,可是也配了铁刀在身上,还背着背篓,怪模怪样的,说不上来,感觉……好想跟我们是一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