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孪生宝宝恶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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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看了眼他身上破旧的尼姑袍子,修长如羽的眼睫轻慢低垂,俯视经书,粉唇间念念有词,继续敲打木鱼。
惊宸在桌对面的雪白软垫上坐下,不羁地随手把弯刀搁在桌案上,袍袖上一滴血,染了雪白的桌布。
女孩颦眉看着那血滴,抿了下唇角,木鱼声未顿,只是厌烦,却并无恐惧逆。
惊宸循着她的视线,看了眼自己不小心弄脏的桌布,不动声色地侧靠在桌沿,巧妙地拿袍袖挡住了那滴血。
“哎?为何这么晚你还要念经?”
“我爹被人杀了,连尸骨都没有找到,也没有人敢去找。从前他捐了不少香油钱给永恩师太,所以,师太收容我在此,还说,只要我每日诵经祈福,爹就会在那边消除业障,少受些折磨。”
惊宸瞧着那木鱼,莫名不再觉得厌烦。
他打量着女孩的容貌,忽觉似曾相识,却又记不起曾在何处见过。
那些官员家眷,时常带着孩子入宫,或许,她是其中之一鼷。
而那些被父皇清杀的罪大恶极的臣子,皆是无人胆敢去找尸体,难道……
心生狐疑,他不禁多看女孩两眼,冷酷的视线,绕在女孩的五官上,忍不住问,“你……叫什么名字?”
“妙诗。”
“贵姓?”
“姓金。”
金?金妙诗?确定这名字不曾听过,惊宸才站起来,“你慢慢敲吧,告辞!”
“慢走。”
走出门,被冷风一吹,脑瓜却顿时清醒了。
他忽然想起,前左丞相金滇隆便是姓金,而他的女儿金婷,如今还是六王妃。
从前的左丞相府,如今成了凤纯爹爹的丞相府,那丞相府里的一座蝴蝶园,他和妹妹还曾去玩过。听说,金滇隆曾设计父皇去那座院子里,要把其中的女儿荐为皇后。
六王妃素来安分守己,从没有做什么逾越之事,加之又生了小世子,断然不会做这种蠢事。
是巧合吧!
偏偏,金妙诗头上有一个蝴蝶结。
听闻,金家女儿多,而且女儿们都喜欢蝴蝶。
或许,也是巧合了。
金妙诗若故意做给他,不会因为那滴血,和他身上的尼姑袍,面露厌烦和嫌恶,也断然不会告诉他真实姓名。
这一晚,惊宸又睡得不好。
回到房里,他给父皇写了信,让他查金滇隆是否有一位叫金妙诗的女儿。
写完之后,又忍不住猜测金妙诗是化名,便又画了她的画像,附于信里。
然而,信备好了,却送不出去。
这深山里,除了金狐,再无其他护卫。
若是告知金狐,金狐定然告知外公。
外公为防万一,定会除掉金妙诗,以及她背后的人……那又是一片血腥。
犹豫良久,他拿起信,便又撕碎。那么孝顺美丽的女孩,小小年纪被利用,且死于这样的仇怨中,实在可怜。
*
第四日晚上,庵堂后门来了七八个山贼,这回却不是等着抓初心的。
黑山王已然知晓是个小男孩杀了十几个下属,特增派了人手。
惊宸仍是提着水桶准时出去,被团团围住之后,肃冷的杀气一震,刀剑也没用,直接以真气将他们震成了一堆碎肉。
因为,今晚他没耐心一个一个杀。
返回时,他穿过后院厢房前的门廊,经过金妙诗的房门前,略站了片刻,正要离开,不料房门竟打开了。
一片灯光从门里迎出来,白衣胜雪的娇小身影,被映得清透唯美,冗长的黑发披散肩背,一丝不苟,像极了下凡来的小仙女。
惊宸瞧着她,却意外的发现,她身上没有狼人的暖热之气,反而只是微温,比人类冷,比吸血鬼热,可怪异的是,她眼睛却是绿色的。
这丫头真是越看越怪!
“白天你怎么不出门?这庵并不大,白天想找你玩的,却没找到你,敲你的门,你也不应,我还以为你被黑山王抓走了呢!”
金妙诗低垂眼帘,“白天我要睡觉,晚上诵经爹爹才能听到。听说鬼魂都是晚上出来的。”
“原来如此。”
“今日我娘亲差人送来些糕点,你进来尝尝吧。”
“我不喜欢吃甜,多谢!”
“可是,我听说你……”
她似惊觉自己说得太多,便闭了唇,不再说下去。
惊宸微眯绿眸,唇角微扬,笑得无害。“你听说我和父皇、和妹妹,都爱吃我母后做的糕点,是吗?”
金妙诗点头,“是。”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惊宸不动声色,想了一个别致的借口。
“我们不爱吃甜的。恐怕你不知,狼人吃多甜食,会加速血液涌动,对身体不好。因为想让母后开心,我们才吃母后做的糕点。”
“狼人都不爱吃甜吗?”
这愚蠢的问题,让惊宸忍不住失笑,凭这惊讶的口气,她已然出卖了自己的身份。她不姓金,也不是狼人,而是一只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儿。
“是。狼人都不爱吃甜。”他耐心地重复。
“我这里也有咸味的糕点。”
“你自己留着吃吧,多谢。”
惊宸道谢,转身瞬间,咻一下,入了初心的房间。
借着月光,他看到,初心头上的衣袍滑落,那光头莹亮似森森的白骨,相较于金妙诗那一头如水的长发,越显得可怜凄惨。
“给永恩捐香油钱的,就可以留着头发,在那边舒服地敲木鱼,没有捐的,纵是郡主,也被剃了头发。可怜的初心,你娘亲蠢笨,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
他唠叨一句,脱了袍子,钻进被窝里。
摸到她手脚冰凉,他忙运功给她取暖。
这一晚,半梦半醒间,他感觉到头皮隐隐麻痛,像是被人扯了头发,像是有刀子在割头皮。
他不禁怀疑黑山王派了人报复,疑惑地动了一下,眼皮困得睁不开,耳朵还是本能地尖尖竖了起来。
头上的确是传来诡异的声响,嘎吱——嘎吱——似厉鬼在咬噬他的头骨。
后颈一阵咻咻的凉意,蔓延到脚底。
他忙动了一下,却发现,身体被一重物压制,分毫动弹不得,奇怪的是,这东西竟是暖热香甜的,还软软的。
那嘎吱——嘎吱——近在耳畔,他陡然惊醒,才辨清,是锋利的剪刀在剪着他宝贵的发丝。
不对!
谁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在皇子头上动刀剪?!
他毛骨悚然地睁开眼睛,就见眼前一张圆圆的柔嫩的胖脸。
是个小奶娃,粉润的小嘴儿噙着邪恶的笑,嘴角滚着哈喇子,眼见着就要滴到他脸上。
近在咫尺的紫眸,深幽惊艳,宝石般灿亮,两只小胖手正按在他的肩膀上,肥嘟嘟的小身体,似个大肉球,结结实实压在他的胸膛上,压得他喘不上气。
很明显,这小子怕他醒来突然坐起,才如此防备。
他长得很像他和暖儿幼时,但是这邪恶却是他和暖儿不曾有的。
这是他还没有出娘胎的小弟之一,而另一个,与这家伙长得一模一样,眼睛是绿眸。
出来作恶,他们素来不会单独出现,总合作默契,弄得他抓狂跳脚,且屡屡得逞。
所以,正在给他剪头发的——惊宸眼睛向上转,正见绿眸那只小崽子,两只小胖手抓着大剪刀,刚又剪掉了他一缕头发。
惊宸博然大怒,“滚开,滚——别碰我的头发——不准剪我头发——我不要当秃子——”
他推开身上的小胖墩儿坐起身来,就见满身满枕都是碎发,还有一坨,扎在了他的脖子里。
他手忙脚乱地抓着满手的头发,不知是该丢掉,还要要收起来。
孪生小崽子见他气恼地抓狂,却咯咯地得逞大笑。
“惊宸,你怎么了?惊宸——”
初心?!
惊宸猛地自噩梦里挣扎出来,发现自己已经嚷得嗓子嘶哑。
惊觉自己还是平稳躺着的,他蹭一下坐起身,这才明白,自己又被那两只小鬼困在了一场噩梦里。
抬手摸了摸头发,确定满头黑丝完好无损,他才呼出一口气,却摸得满手濡湿的冷汗。
初心的光头在月光里幽幽发亮,担心地看着他奇怪的举动,忍不住道,“你做噩梦了吗?”
“三崽四崽剪我的头发。”
初心拉着睡袍的袖子给他按了按额头,擦掉冷汗。
“你胡思乱想,才被他们钻空子。头发剪了会再长,而且,新的头发,会比从前的黑亮柔韧。”
---题外话---两更毕,明儿继续,这几天将结局O(∩_∩)O~
女孩看了眼他身上破旧的尼姑袍子,修长如羽的眼睫轻慢低垂,俯视经书,粉唇间念念有词,继续敲打木鱼。
惊宸在桌对面的雪白软垫上坐下,不羁地随手把弯刀搁在桌案上,袍袖上一滴血,染了雪白的桌布。
女孩颦眉看着那血滴,抿了下唇角,木鱼声未顿,只是厌烦,却并无恐惧逆。
惊宸循着她的视线,看了眼自己不小心弄脏的桌布,不动声色地侧靠在桌沿,巧妙地拿袍袖挡住了那滴血。
“哎?为何这么晚你还要念经?”
“我爹被人杀了,连尸骨都没有找到,也没有人敢去找。从前他捐了不少香油钱给永恩师太,所以,师太收容我在此,还说,只要我每日诵经祈福,爹就会在那边消除业障,少受些折磨。”
惊宸瞧着那木鱼,莫名不再觉得厌烦。
他打量着女孩的容貌,忽觉似曾相识,却又记不起曾在何处见过。
那些官员家眷,时常带着孩子入宫,或许,她是其中之一鼷。
而那些被父皇清杀的罪大恶极的臣子,皆是无人胆敢去找尸体,难道……
心生狐疑,他不禁多看女孩两眼,冷酷的视线,绕在女孩的五官上,忍不住问,“你……叫什么名字?”
“妙诗。”
“贵姓?”
“姓金。”
金?金妙诗?确定这名字不曾听过,惊宸才站起来,“你慢慢敲吧,告辞!”
“慢走。”
走出门,被冷风一吹,脑瓜却顿时清醒了。
他忽然想起,前左丞相金滇隆便是姓金,而他的女儿金婷,如今还是六王妃。
从前的左丞相府,如今成了凤纯爹爹的丞相府,那丞相府里的一座蝴蝶园,他和妹妹还曾去玩过。听说,金滇隆曾设计父皇去那座院子里,要把其中的女儿荐为皇后。
六王妃素来安分守己,从没有做什么逾越之事,加之又生了小世子,断然不会做这种蠢事。
是巧合吧!
偏偏,金妙诗头上有一个蝴蝶结。
听闻,金家女儿多,而且女儿们都喜欢蝴蝶。
或许,也是巧合了。
金妙诗若故意做给他,不会因为那滴血,和他身上的尼姑袍,面露厌烦和嫌恶,也断然不会告诉他真实姓名。
这一晚,惊宸又睡得不好。
回到房里,他给父皇写了信,让他查金滇隆是否有一位叫金妙诗的女儿。
写完之后,又忍不住猜测金妙诗是化名,便又画了她的画像,附于信里。
然而,信备好了,却送不出去。
这深山里,除了金狐,再无其他护卫。
若是告知金狐,金狐定然告知外公。
外公为防万一,定会除掉金妙诗,以及她背后的人……那又是一片血腥。
犹豫良久,他拿起信,便又撕碎。那么孝顺美丽的女孩,小小年纪被利用,且死于这样的仇怨中,实在可怜。
*
第四日晚上,庵堂后门来了七八个山贼,这回却不是等着抓初心的。
黑山王已然知晓是个小男孩杀了十几个下属,特增派了人手。
惊宸仍是提着水桶准时出去,被团团围住之后,肃冷的杀气一震,刀剑也没用,直接以真气将他们震成了一堆碎肉。
因为,今晚他没耐心一个一个杀。
返回时,他穿过后院厢房前的门廊,经过金妙诗的房门前,略站了片刻,正要离开,不料房门竟打开了。
一片灯光从门里迎出来,白衣胜雪的娇小身影,被映得清透唯美,冗长的黑发披散肩背,一丝不苟,像极了下凡来的小仙女。
惊宸瞧着她,却意外的发现,她身上没有狼人的暖热之气,反而只是微温,比人类冷,比吸血鬼热,可怪异的是,她眼睛却是绿色的。
这丫头真是越看越怪!
“白天你怎么不出门?这庵并不大,白天想找你玩的,却没找到你,敲你的门,你也不应,我还以为你被黑山王抓走了呢!”
金妙诗低垂眼帘,“白天我要睡觉,晚上诵经爹爹才能听到。听说鬼魂都是晚上出来的。”
“原来如此。”
“今日我娘亲差人送来些糕点,你进来尝尝吧。”
“我不喜欢吃甜,多谢!”
“可是,我听说你……”
她似惊觉自己说得太多,便闭了唇,不再说下去。
惊宸微眯绿眸,唇角微扬,笑得无害。“你听说我和父皇、和妹妹,都爱吃我母后做的糕点,是吗?”
金妙诗点头,“是。”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惊宸不动声色,想了一个别致的借口。
“我们不爱吃甜的。恐怕你不知,狼人吃多甜食,会加速血液涌动,对身体不好。因为想让母后开心,我们才吃母后做的糕点。”
“狼人都不爱吃甜吗?”
这愚蠢的问题,让惊宸忍不住失笑,凭这惊讶的口气,她已然出卖了自己的身份。她不姓金,也不是狼人,而是一只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儿。
“是。狼人都不爱吃甜。”他耐心地重复。
“我这里也有咸味的糕点。”
“你自己留着吃吧,多谢。”
惊宸道谢,转身瞬间,咻一下,入了初心的房间。
借着月光,他看到,初心头上的衣袍滑落,那光头莹亮似森森的白骨,相较于金妙诗那一头如水的长发,越显得可怜凄惨。
“给永恩捐香油钱的,就可以留着头发,在那边舒服地敲木鱼,没有捐的,纵是郡主,也被剃了头发。可怜的初心,你娘亲蠢笨,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
他唠叨一句,脱了袍子,钻进被窝里。
摸到她手脚冰凉,他忙运功给她取暖。
这一晚,半梦半醒间,他感觉到头皮隐隐麻痛,像是被人扯了头发,像是有刀子在割头皮。
他不禁怀疑黑山王派了人报复,疑惑地动了一下,眼皮困得睁不开,耳朵还是本能地尖尖竖了起来。
头上的确是传来诡异的声响,嘎吱——嘎吱——似厉鬼在咬噬他的头骨。
后颈一阵咻咻的凉意,蔓延到脚底。
他忙动了一下,却发现,身体被一重物压制,分毫动弹不得,奇怪的是,这东西竟是暖热香甜的,还软软的。
那嘎吱——嘎吱——近在耳畔,他陡然惊醒,才辨清,是锋利的剪刀在剪着他宝贵的发丝。
不对!
谁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在皇子头上动刀剪?!
他毛骨悚然地睁开眼睛,就见眼前一张圆圆的柔嫩的胖脸。
是个小奶娃,粉润的小嘴儿噙着邪恶的笑,嘴角滚着哈喇子,眼见着就要滴到他脸上。
近在咫尺的紫眸,深幽惊艳,宝石般灿亮,两只小胖手正按在他的肩膀上,肥嘟嘟的小身体,似个大肉球,结结实实压在他的胸膛上,压得他喘不上气。
很明显,这小子怕他醒来突然坐起,才如此防备。
他长得很像他和暖儿幼时,但是这邪恶却是他和暖儿不曾有的。
这是他还没有出娘胎的小弟之一,而另一个,与这家伙长得一模一样,眼睛是绿眸。
出来作恶,他们素来不会单独出现,总合作默契,弄得他抓狂跳脚,且屡屡得逞。
所以,正在给他剪头发的——惊宸眼睛向上转,正见绿眸那只小崽子,两只小胖手抓着大剪刀,刚又剪掉了他一缕头发。
惊宸博然大怒,“滚开,滚——别碰我的头发——不准剪我头发——我不要当秃子——”
他推开身上的小胖墩儿坐起身来,就见满身满枕都是碎发,还有一坨,扎在了他的脖子里。
他手忙脚乱地抓着满手的头发,不知是该丢掉,还要要收起来。
孪生小崽子见他气恼地抓狂,却咯咯地得逞大笑。
“惊宸,你怎么了?惊宸——”
初心?!
惊宸猛地自噩梦里挣扎出来,发现自己已经嚷得嗓子嘶哑。
惊觉自己还是平稳躺着的,他蹭一下坐起身,这才明白,自己又被那两只小鬼困在了一场噩梦里。
抬手摸了摸头发,确定满头黑丝完好无损,他才呼出一口气,却摸得满手濡湿的冷汗。
初心的光头在月光里幽幽发亮,担心地看着他奇怪的举动,忍不住道,“你做噩梦了吗?”
“三崽四崽剪我的头发。”
初心拉着睡袍的袖子给他按了按额头,擦掉冷汗。
“你胡思乱想,才被他们钻空子。头发剪了会再长,而且,新的头发,会比从前的黑亮柔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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