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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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泉水滑洗凝脂。

    邵羽的脑海里,不知为何蹦出这样一句来。

    于歌的皮肤,在修士里面并不算十分好的,但以天地灵气修炼,比起凡人之中的皇帝妃子来,自然是好得多了,这一句诗本是形容杨贵妃的,放在一个英武的男儿身上并不合适,可思及此,心中自然多了份缱绻旖旎。

    尤其是长恨歌中还有那么一句脍炙人口的“*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可惜于歌还自称是崽崽。

    邵羽闭了闭眼。

    先前他觉得这样挺不错,可以和于歌玩玩角色扮演,但现在又觉得不方便了,作为一个父亲,推倒自己的幼崽……邵羽怀疑那边的乌鸦和狗狗要为民除害了[手动拜拜。

    不,等一下。

    邵羽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他行吗?

    虽然男人不能说不行,但按照半妖的状态来说,小鲲鹏无疑是还没有成年的,这样子能硬的起来吗?

    作为普遍在某方面清心寡欲的修士中的一员,又不是《炎帝》中的种马主角,每天早上醒来没有一柱擎天什么的,邵羽一直觉得很正常。然而现在……细思恐极。

    即使学过生物,在这个世界也完全用不上啊摔!

    竟然没有问过鲲鹏爹自己多少岁算成年,真是大大的失策。

    唔,还是继续爱护幼崽吧。

    邵羽此时的心情,是非常矛盾的。

    如果于歌演技太烂穿帮,主动求啪啪啪怎么办?

    即使只有0.01%的可能,那也是可能啊!想想各类升级流种马文里面,主角即使再怎么不愿意,还是会拜倒在在各种需要交合才能解的春-药或者其他什么更加稀奇古怪的东西上面,邵羽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危险。

    ↑喂,你想太多了吧=。=

    看来要马上去王城了,不知道鲲鹏爹回去了没有。

    邵羽就这样一边想着,一边抽空洗掉了脸上的伪装。

    “爹爹,可以了,换我吧。”

    于歌转了个身,便对上了邵羽的脸。

    他恍了恍神。

    即使在记忆中日日与其相处,乍然瞧见这样一张完美的脸,还是会惊艳的。

    回想起来,他们两人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就走到一起了呢。

    天元虽然是男女结合为主流,他却从来没有被哪个女子吸引过,回想起来,烧鱼的这张脸从小就潜移默化地拉高了他的审美,大概也是原因之一。

    于歌想到这里,颇为庆幸,仗着自己现在还是“崽崽”,飞快地在邵羽脸上亲了一口:“爹爹好美!”

    邵羽一怔,在他嘴角亲了一口:“崽崽真甜!”

    在烧鱼转过身、坐下来让他擦背的时候,强自镇定的于歌脸上终于红了起来,且一发不可收拾,从脸一直红到脖子再到胸膛,连水下的部分也不能幸免。

    他也坐了下来。

    温热的池水不深不浅,站起来的时候可以瞧见上半身,坐下来的时候只露出头部和颈部,好歹将红通通的身体藏住了。

    于歌并不是没有和邵羽接过吻。

    那时候唇舌直接接触,亲密程度比现在还要高,他尚且认为是恋人之间应该做的,可如今只不过是在脸颊嘴角的交换亲吻,就让他羞耻得冒烟,又是何道理?

    许是他还没有将恢复记忆的事情告诉邵羽吧。

    一个是“爹爹”,一个是“崽崽”,父子之间,这样的亲密,让于歌无所适从。

    ——即使他清楚地知道两人不是这样的关系。

    ↑傻渔歌,这就是角色扮演play的力量啊=w=

    邵羽的肌肤,白皙若美瓷,触感却并非瓷器的冰凉,而是温润的、充满弹性,吸附着于歌的手掌,他的手触摸着这充满生命力的皮肤,从蝴蝶骨往下,在腰部掠过,只觉得流连忘返。

    有人走了过来。

    池水吞没了脚步声,却带起水声,附近的水流波动也传导到了这一边。

    邵羽觉醒鲲鹏血脉,是人/鸟/鱼三种形态时都有水风属性,于歌的情况却不同,或许是因为他到底是白星“造”出的龙,又或许是因为水克水,天生的火系单灵根和太阳真火无法容忍和水共存,他在化为龙时是多了种水属性,人形时仍是火属性,对水的感知却也增强许多。

    于歌朝来人处瞧去。

    是彦封。

    展露着宽肩细腰的同伴手里拿着几枚蛋,态度自然地走到他俩身边:“刚才的蛋很好吃,邵歌你的手艺真不错!”

    彦封一边说,一边将于歌的右手拉起来,把蛋放到他手上,露齿一笑。

    皮皮也凑了过来,眼睛亮亮的:“再做点吧!”

    一只狗头从水里冒出,刷拉一下变成了人形:“我那里还有野猪肉!”

    于歌:“……”

    哪里不对?

    好像也没有哪里不对。

    随着记忆一起回来的还有厨艺,于歌烧火邵羽加水,前者在极其自然地烧了一锅排骨汤和一罐水煮蛋后突然觉得奇怪,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我不是在搓背吗?

    “来,崽崽,这块肉好吃。”

    “爹爹你也吃!”

    是的,在温泉里,他们搬了一块池子旁边的青石作支架,把锅子和罐子固定在上面,从储物袋里拿出碗筷,就这么吃了起来!

    吃了起来!

    了起来!

    起来!

    来!

    若是长虫还活着,见到此情此景,只怕要再死一次了。这一次妥妥是气死的。

    白旗大力夸赞:“真好吃!和我在未央城吃过的最好的一次也差不多了!”

    皮皮忙着往嘴里塞东西,没法说话,也赞同地点头。

    彦封夹起一块野猪肉,称赞道:“比起前天来好得多了,两天手艺就变化了这么多。”他接着问道:“是不是有什么诀窍?”

    于歌有点方。

    是破绽?

    他忍不住去偷瞄邵羽,却不见什么怀疑的神色。

    这举动被彦封瞧在眼里,他越发肯定自己的猜测,话锋一转,感叹道:“人心也是易变,曾经有一个很照顾我的族叔,前些年听说为了一个人类女子背叛了,年纪轻轻就死了,那时候我不在族里,竟也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

    画风突变虽然有点奇怪,但彦封逢场作戏的技能显然是点亮了的,语声低沉,表情哀伤,细细瞧去又有种愤怒,正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具现化,众人一时之间也不免被感染。

    皮皮吃东西的速度慢了点,白旗拍了拍他的肩膀:“都过去了,你也别太伤心了。”

    口舌笨拙的大狗,也想不出什么安慰的话,只得来了两句万金油。

    邵羽淡淡道:“求仁得仁吧。”

    至于被彦封重点关注的于歌,则是道:“爹爹说得对!”然后继续吃肉了,完全没有露出一点被触动的神色,不知道是迟钝还是……难道说虽然爱上了父亲但还没有真正察觉?

    ↑好像还是迟钝呢_(:3」∠)_

    一时之间,彦封进退两难。

    继续刺激吧,没准帮助对方捅破了窗户纸,开始了勇敢追求爱情的脚步;放着不管吧,万一对方哪天突然开窍了,邵羽又没有防备遭了暗算怎么办?

    彦封看向邵羽。

    人心慕强,乌鸦只在很小很小的时候见过鲲鹏一面,那时候它刚刚出生,父亲受到妖王的看重,在侍卫长的孩子破壳的时候,驾临鸦族。——那时的记忆已有些模糊,只记得玄色的衣摆和华美的金线,族里盛大的迎接和老族长受宠若惊的表情,后来,父亲便无可争议地继承了族长之位。

    除了妖王,邵羽是他所见过的、所接触到的最强的羽族了。

    不仅强大,而且美貌。

    无以伦比的美貌。

    彦封甚至怀疑,邵羽比妖王更美更强,这等容颜,足以与日月同辉,又有何能够比拟?

    何况,鲲鹏是羽族,也是水族,甚至也曾是兽族的王,在乌鸦心中,他自然是和仅是羽族的邵羽更亲近些的。

    之前在屋子里,竟然没有瞧清楚这是只什么鸟!

    啧。

    正因为邵羽的形象在彦封的心目中如此完美,他才不容许邵羽的身上出现什么污点的,尤其是,这还是孩子给他带来的、被世俗鄙弃的、父子不伦的污点。

    ↑唔,这大概就是偶像的其中一种粉丝类型吧。

    被人近距离盯了这么久,再没有感觉就是死人了,邵羽联想一下彦封方才的举动,顿时觉得不妙,难道于歌这么快就有穿帮的兆头了?他开始搅浑水,提议道:“不如我们吃火锅吧!”

    皮皮热烈响应:“好!”

    白旗很感兴趣:“那是什么?”

    皮皮告诉大狗伙伴:“好吃哒!”

    幼崽应该是不知道这个东西的,于歌用好奇的眼光瞧着邵羽:“好呀爹爹!”

    嗯,反正投赞成票就对了。

    彦封敲了敲碗。

    邵羽拿出鸳鸯锅,凝水球丢进去,取出各种佐料和食物,简单地描述了一下用法,于歌烧了火,众人就开始兴致勃勃地煮肉吃了。

    如果长虫……好吧,长虫又气死了。

    于歌一边吃吃吃,一边和烧鱼互相夹着菜,注意到彦封的目光频频看向邵羽,眸子沉沉,翻涌着各种情绪,似是依恋似是信赖似是憧憬,瞧不分明。

    什么情况?

    于歌仔细思索回忆里的种种,突然有了个惊悚的猜测:难道说,彦封他喜欢上邵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