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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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天日的密林之中。

    一道白影急速奔跑着,掠过突起的树根和矮小的灌木,一直行到个不深不浅的山洞前,才停了下来,显出身形来。

    那是只白色大狗。

    它的毛很长,耳朵绒绒的,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微笑,即使此时已经跑动得气喘吁吁,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哈气,一张狗脸上也依然能瞧出憨厚和友好。

    在大狗的背上,还有些小生物。

    一只黄白相间的花猫,一只脖子上缠着条小白龙的黑色鸟儿。

    这正是邵羽一行人。

    他们已经在王城待不下去了。

    成年的小鲲鹏飞过天荒上空,即便是半妖,也被某些人瞧出了端倪,一时间其消失踪影的地点王城更是人潮涌动。

    虽然谁也进不去王宫,但王城总不能拦人吧?

    一时间旅游业蓬勃发展,客栈酒楼甚至小商品都大赚特赚,人多是非多,邵羽和于歌只不过上街秀了秀恩爱,就被围观了,还有人当场要挑战于歌,以显示自己的强壮期望美人能改换心意。

    邵羽:“……”

    我才是攻,谢谢。

    天元和天荒的武力值,如果除掉鲲鹏来看,是差不多的,既然天元大陆上走动的高手大能几乎都是元婴期,没见到什么化神甚至合体,那么在天荒广缴希蠼稚暇湍苡錾系模疃嘁簿褪歉鲅啃尬

    是以于歌上了。

    邵羽表示你的腰真的不疼么,下次我上。

    于是再次遇到挑战者的时候,他上了。

    名声这种东西,要来也很容易,很快,“一对妖士夫夫,一个俊一个美”之类的言论便传播了出去,引来了诸多来凑热闹的人,本来他们是来围观那只刚成年的羽族的,现在羽族没消息了,只得找些其他消遣。

    两人躲入王宫。

    奈何王宫之中,也不乏爱慕者,一面之缘的绣眼带着一群鸟儿期期艾艾地飞来时,于歌的眼皮就开始跳了。

    鲲鹏笑而不语。

    对于儿子魅力大这件事,他是很骄傲的,何况他也不认为这点事情真的能对素羽造成什么伤害,不过是慕其颜色罢了,别说素羽修为更高,且独爱于歌一人,即使他改变主意想要收后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钟情一个,风险太大了。

    不过,也没什么不好。

    像他吧。

    选择权在你,我的崽崽。

    经过三个月的折腾后,邵羽的选择,就是避避风头=。=

    是的,他带着小伙伴们跑了!

    天荒何其广大,为何困于区区擎苍一地?

    于歌自然是跟着邵羽走的,皮皮也一样,至于现任王城城门官白旗,是在两人一猫走出一段路后追上来的,就因为曾经和邵羽在大庭广众之下聊天被知道是熟人,在美人消失之后作为定点npc的狗狗遭遇了各种投喂各种挑战各种试探,敌方段数太高,为了避免自己把小时候骨头埋在哪的事情都倒出来,白旗跟上官请了个长度未知的假,嗅着味道找到了同伴们。

    也是可怜。

    猫咪从狗狗背上跳下,优雅落地,喵了一声。

    小黑鸟飞下来,偏头叼住小龙尾巴把它从脖子上抽下来放在地上,变成人形,凝了个水球喂狗狗。

    萨摩耶舔完水,小龙也变成了人形,主动去布置山洞了。

    这山洞大小适中,光线幽暗,于歌却是无碍的,一眼望到底,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便取了几颗散发着莹润光芒的珠子镶入石壁之中将其照亮,又取了床和锅出来,搞定!

    猫咪凑到他旁边,讨好地蹭了蹭他的小腿:“今天吃什么?”

    于歌微微一笑:“吃饭。”

    灵猫如遭雷劈,赶紧道:“我要吃菜!”

    于歌面容和蔼可亲:“可我只答应过你做饭啊。”

    皮皮觉得前途无亮。

    于歌变坏了!

    它放弃了于歌,转而去缠着邵羽撒娇。

    于歌自顾自做起饭来。

    油热了,切好的肉下锅翻炒,散发出股难以形容的香气来,狗狗嗅了嗅,大大的眼睛立刻亮了,它开心地摇着尾巴趴到了锅子旁边,也不怕火烧到长长的白毛。

    猫咪第n次撒娇失败,垂头丧气地走远了些,不想闻香气了,心好累。

    于歌和邵羽相视一笑。

    他为何在王宫待了三个月?

    不过是为了御厨的手艺罢了。

    寿命果然是个坎儿,于歌曾经希望赶超的目标是奇异门的掌门,可如今不过短短三个月时间,在御厨的倾力教导下,他已经有信心碾压对方了。

    而那个活了千年、也钻研厨艺了千年的御厨对他倾囊相授的原因,当然是因为知道他要做饭给王的独子吃,至于猫咪和狗狗,完全是跟着蹭的。

    灵猫只蹭到一次。

    若是一直不曾知晓那滋味也就罢了,可若是尝过一次,之后却再没有机会,偏偏其他人当着你的面在吃着那美味佳肴,食物的香气飘散,岂不是更加痛苦?

    唔,好像的确是变坏了呢。

    欺负猫咪也没啥,邵羽还是最喜欢他就好了嘛=w=

    等开饭的时候,菜已经有四个,辣椒炒肉、鱼头汤、野菜还有清炒贝壳,色香味俱全,白旗赶紧变成了人形,拿好筷子夹起来。

    “皮皮呢?”

    “我们吃一会儿,它闻到香味就该回来了。”

    然而吃到一半,还没有瞧见猫咪的身影。邵羽搁下筷子,皱眉道:“还不回来,莫非是……”

    “拉便便?”

    白旗严肃接道。

    于歌&邵羽:“…………”

    吃饭的时候别说这个行吗?!

    邵羽去找猫,于歌默契地把他喜欢的菜都夹在碗里,以防被白旗先吃掉了。

    狗狗瞧着那越堆越满的碗,喃喃道:“为什么都往邵羽碗里夹?”

    “他喜欢吃。”

    “你夹了……你全都夹了!”

    “他全都喜欢。”

    “可这些菜都是你做的啊!”

    “他如果不喜欢,我为什么做?”

    “……”

    身处密林,山洞内珠光莹润而不耀目,白旗却突然觉得眼前有一片莫名的闪光,刺痛了他的眼睛。←秀恩爱闪瞎狗眼=v=

    过了一会儿,邵羽沉着脸走过来:“皮皮不见了。”

    他手上还拿着张字条。

    上面是苍劲有力的字迹:“明日黄昏,昏晓城郊。”

    非常标准的绑架。

    几人拿着这张字条,也没办法从上面查出更多的东西了,这方面的法术太偏门,他们全都不懂。

    猫咪去躲香味应该没有走远,在不远处把它弄走,还没有发出什么动静,也没有打斗的痕迹……于歌拨弄着找到字条位置的草地:“对方的实力很强,或者有什么隐匿的法子。”

    大狗嗅了嗅,摇头:“气味断了。”

    邵羽问:“闻到了木天蓼的味道吗?”

    “那是什么味道……”

    一颗木天蓼递到它鼻子前面。

    说!随身携带猫草你有何居心!

    白旗腹诽,还是听话地闻了闻木天蓼的味道再闻闻草地,确定道:“没有。”

    邵羽并不多言:“那我们出发吧。”

    离昏晓城,还有一天的路程。

    会是谁呢?

    自那日和邵羽巫山*一番后,于歌还是第一次触摸小碧。过了这么久,那些豪放的妹子应该在讨论其他话题了吧?会不会对抓走皮皮的人有头绪呢?

    {猫不吃饭吗?我家的猫都喝粥啊,里面再加点碎的火腿肠,它吃的很开心啊

    1l:突然觉得喵好可怜……

    2l:楼下小卖部的猫也这样!老板娘说不能喂猫吃鱼,否则它就不吃别的了,养不起的

    3l:不是吃猫粮?

    4l:为何觉得楼上几个都和我不在一个次元,我家的猫吃鱼啊

    5l:三哥1}

    {逆鳞逆鳞求逆鳞play}

    {元宵快乐!芝麻陷汤圆点赞!}

    {我开始想的也和萨摩耶一样,以为皮皮便秘了呢[沉思

    1l:哈哈哈和狗狗撞脑洞好萌!

    2l:然而我还在吃汤圆(╯‵□′)╯︵┻━┻}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其实今天也是中国的情人节呢~给自己买了支红玫瑰}

    {这时候果断应该吃第二杯半价的圣代!

    1l:楼主,你那里几度?}

    {哦哦哦进入破案时间!所以皮皮是吃错了东西昏迷了被人带走?现场没有痕迹,也没有动静,就算布了结界也有点说不通,就我多年看柯南的经验,真相只有一个——猫猫遇到了熟人!她是没有防备下被弄昏的!

    1l:火钳

    2l:感觉很有道理,坐等下文}

    {想吃于歌做的菜,一千年的御厨是王八么,毕竟千年王八万年龟

    1l:炒贝壳我的爱[口水

    2l:海鲜95508}

    ……

    好像有几分把握了呢。

    成年的小鲲鹏原形可大可小,为了尽快赶到,邵羽变作了只大黑鸟,瞧上去和鲲鹏的原形已没什么差距了,它驮着幼犬和小龙出发,仅用了一个时辰,便到了昏晓城。

    这还是没有全速飞行的结果。

    闹市。

    第二次来到昏晓城,景象和第一次完全不同。

    穿着艳丽而暴-露的男男女女来往不息,笑容热情且爽朗,大方和干练简直写在脸上,于歌想起彦封曾说过的这个城市的风土人情,心中响起警报,坚决不许邵羽变回人形,带着狗抱着鸟去找客栈了。

    “道友请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