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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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给欧景年买的礼物,独孤桀骜自己也买了不少东西,基本都是纯粹的黄金制品,她们买的实在太多,热情的店员们甚至反复强调要不要帮忙叫一辆押运车护送,独孤桀骜断然拒绝了她们的好意,要了几个塑料袋,把东西随便装进袋子里,在店员们巴结的笑脸中走出了门。
欧景年觉得自己简直还像没从梦中醒来一样,走起路来一脚轻一脚重,望向前路的眼神也茫然无措,神思不属。付款的时候她想抢先,却被独孤桀骜拦住,她想要偷偷看一下总金额,也被独孤桀骜挡住了,她于是把心思放在认真思考自己的钱到底够不够养独孤桀骜这个问题,以及自己是不是要再去做点投资,或者打个零工什么的来补贴家用。
独孤桀骜对欧景年的小心思一无所觉,她的全部心神都放在另外一件事上——为了追女朋友而鉴阅了不少言情剧的独孤盟主发现,所有的男主在向女主求婚的时候都会买钻戒。
一心结婚的盟主大人迅速地查阅了关于钻戒的所有资料,顺带连婚戒订婚戒以及戒指戴在各个手指的含义也了如指掌,然而在最后实施的阶段又犯了难:电视里的男主求婚自然是无往不利(除非他不是男主而是男配),可是现实里的求婚未必会有这么顺利。独孤桀骜只要一想到自己费了大心思挑了戒指跪在欧景年面前求婚却被无情拒绝的场景就感到心悸,何况欧景年这人脾气那么大,一开始就上钻戒,不给点回旋余地,谈崩了怎么办?
独孤桀骜至今对欧景年的脾气心有余悸,宁可自己委屈点,损失些许虚无缥缈不许别人发现损耗别人就不敢发现的自尊,也不愿意惹怒自己那位实实在在的胸大腰细肤白貌美脾气差的女朋友。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是也。
但是钻戒不能买,普通的戒指就不一样了。独孤桀骜内心作如是想,一面偷偷地瞄了一眼自己手里的塑料袋。左边装着大大小小的金条,这是独孤桀骜需要用到的东西,右边装着十二只手镯,一对重达400克(在欧景年的强烈要求下,独孤盟主不情愿地减少了克重和款式)的步步高金链(俗称狗链),一朵金玫瑰,一对耳环,以及两枚一模一样的金戒指。
两枚戒指是趁着欧景年不注意的时候买的,结账的时候独孤桀骜特地不许欧景年看账单,一半是不想让欧景年为钱担心,一半则是怕她发现这对戒指,但是现在,戒指顺利地买到了,独孤桀骜却又忐忑不安,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说服欧景年,让她肯跟自己戴上情侣对戒——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独孤桀骜悄悄地,悄悄地扫了欧景年一眼。欧景年什么都没拎,看上去却比拎着一堆东西的独孤桀骜更累,她茫然地走在前面,高跟鞋踩出既虚弱又毫无节奏的声点,走着走着,突然又停下来,看了一眼独孤桀骜:“宝宝,我来拎一会?”
独孤桀骜无语地看了欧景年一眼:“你拎不动。”光是最大的一公斤的金条她就买了5根,其他的小金条还不算,就欧景年那小身板…好吧,欧景年最近的力气已经大了很多了,但!是!身为一位武林盟主(前),怎么能让女眷搬东西呢?
欧景年看见独孤桀骜嫌弃的表情,忍不住就在她鼻子上刮了下:“别小瞧我。”手臂弯曲,摆出一个健美的姿势:“姐现在也是有肌肉的。”
独孤桀骜对欧景年露出了一个鄙视的眼神,这眼神要放在男人身上,就是妥妥的大男子主义,放在独孤桀骜身上,也完美地体现出了“直男癌”这种属性中的某些特质:“重活还是让我来吧,你这弱质女子就在家里好好地貌美如花就行了。”
欧景年的回答是一个又快又狠的爆栗,然后强行从独孤桀骜手里抢下一个袋子,吃力地在前面带路:“那边。”
独孤桀骜发现她拿走的正好是装戒指的袋子,赶紧想要抢回来,可惜欧景年像护崽的老母鸡一样把东西抱在胸前,对着凑进来的独孤桀骜严防死守,顺便还下了死命令:“不许拿任何招式或者内力对付我。”独孤桀骜无奈之下,只好亦步亦趋地跟了过去,绕了不少路,才走进一家门面不大的饭店。
独孤桀骜一走进去,就发现这家店看起来虽小,档次却绝对不低——这家店比欧景年的品味要富贵很多,却又没有富贵到土气的程度,里面的装潢都是她所熟悉却模仿不来的风格,整个江湖上只有一两个百年世家才有这样的装饰,摆着的物价虽然不多,却个个都是精品。独孤桀骜粗略地估量了一下,发现哪怕自己还是武林盟主,在这家店里招待客人,也完全不会觉得失了身份档次。再考虑到她自己异于常人的食量,独孤桀骜暗暗地把这家店给归入了“奢侈”的行列。
自从独孤桀骜折腾着开店以来,欧景年的支出消费明显比以前要节约了,平常两人不是去快餐店,就是去些街头排档,连点评网上人均200的餐厅都舍不得去,却突然进了这家独孤桀骜一个人就足够吃掉几千上万块的店,这让独孤桀骜更不安了。
欧景年一定有很重要的事要说。独孤桀骜这么想着,舔了舔嘴唇,看了欧景年一眼。欧景年现在比刚才看起来平静,但是心跳却比刚才更快了。这说明她在刻意压制着情绪。压制什么情绪呢?生气?似乎有点。悲伤?似乎也有点。茫然?感觉有很多。
不会是…家里人以死相逼所以欧景年决定分手吧?要是那样的话,她独孤桀骜就…就也只能乖乖地接受事实,找个没人知道的地方窝上几年,治疗情伤。不,不对,她本该愤而出手,把欧景年的家人都杀掉才是!至少…至少要杀掉欧阳泰才行。可是景年不让她杀人。
她杀了人,景年会不开心的。而且,那毕竟是景年的叔叔。所以,她还是只能跑到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孤独终老,哭泣的时候没有可以埋的胸,调皮的时候没有可以绕着跑的人,一辈子没有奶喝,也不会有人在冬天里逼着自己穿丑得吓人的秋裤,更不会有人在她做了错事的时候跑出来,义正辞严地约束她,管着她,又在教育她之后,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更重要的是,她或许能够让其他人为自己做这些事,可惜她们,都不是欧景年。
独孤桀骜被自己的脑洞吓了一跳,赶紧甩掉满脑子奇怪的想法,小步凑到欧景年身边,撒娇似的黏黏腻腻的说:“景年,抱抱。”
“怎么了?”欧景年停住脚,回头看见她惶恐不安的脸,笑着替她理了理头发,独孤桀骜看见她的表情,觉得不太像是要抛弃自己的样子,稍微安了心,把手里的塑料袋提起来,一本正经地睁眼说瞎话:“这个比较重,我拎不动了,跟你换。”
欧景年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伸手去接袋子:“两个都给我吧。”
“不要。”独孤桀骜迅速地抢过装戒指的袋子,同时把装金条的那个塞进欧景年怀里,金条很重,欧景年抱住的时候稍微屈了一下膝,还好侍者已经把她们引到了包间,还贴心地要替她们挂大衣和袋子,独孤桀骜乘着欧景年在和侍者说话的时候把戒指掏出来,藏在裤子口袋里。
她紧张得过分,碰响了碗筷,惹得欧景年往这边看:“宝宝,没事吧?”独孤桀骜身手矫健,日常生活中很少会碰到这些东西。
独孤桀骜马上摇了摇头,低头假装要看菜单,却听见欧景年扭扭捏捏地先开了口:“宝宝,我…有事想跟你商量。”
除了给欧景年买的礼物,独孤桀骜自己也买了不少东西,基本都是纯粹的黄金制品,她们买的实在太多,热情的店员们甚至反复强调要不要帮忙叫一辆押运车护送,独孤桀骜断然拒绝了她们的好意,要了几个塑料袋,把东西随便装进袋子里,在店员们巴结的笑脸中走出了门。
欧景年觉得自己简直还像没从梦中醒来一样,走起路来一脚轻一脚重,望向前路的眼神也茫然无措,神思不属。付款的时候她想抢先,却被独孤桀骜拦住,她想要偷偷看一下总金额,也被独孤桀骜挡住了,她于是把心思放在认真思考自己的钱到底够不够养独孤桀骜这个问题,以及自己是不是要再去做点投资,或者打个零工什么的来补贴家用。
独孤桀骜对欧景年的小心思一无所觉,她的全部心神都放在另外一件事上——为了追女朋友而鉴阅了不少言情剧的独孤盟主发现,所有的男主在向女主求婚的时候都会买钻戒。
一心结婚的盟主大人迅速地查阅了关于钻戒的所有资料,顺带连婚戒订婚戒以及戒指戴在各个手指的含义也了如指掌,然而在最后实施的阶段又犯了难:电视里的男主求婚自然是无往不利(除非他不是男主而是男配),可是现实里的求婚未必会有这么顺利。独孤桀骜只要一想到自己费了大心思挑了戒指跪在欧景年面前求婚却被无情拒绝的场景就感到心悸,何况欧景年这人脾气那么大,一开始就上钻戒,不给点回旋余地,谈崩了怎么办?
独孤桀骜至今对欧景年的脾气心有余悸,宁可自己委屈点,损失些许虚无缥缈不许别人发现损耗别人就不敢发现的自尊,也不愿意惹怒自己那位实实在在的胸大腰细肤白貌美脾气差的女朋友。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是也。
但是钻戒不能买,普通的戒指就不一样了。独孤桀骜内心作如是想,一面偷偷地瞄了一眼自己手里的塑料袋。左边装着大大小小的金条,这是独孤桀骜需要用到的东西,右边装着十二只手镯,一对重达400克(在欧景年的强烈要求下,独孤盟主不情愿地减少了克重和款式)的步步高金链(俗称狗链),一朵金玫瑰,一对耳环,以及两枚一模一样的金戒指。
两枚戒指是趁着欧景年不注意的时候买的,结账的时候独孤桀骜特地不许欧景年看账单,一半是不想让欧景年为钱担心,一半则是怕她发现这对戒指,但是现在,戒指顺利地买到了,独孤桀骜却又忐忑不安,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说服欧景年,让她肯跟自己戴上情侣对戒——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独孤桀骜悄悄地,悄悄地扫了欧景年一眼。欧景年什么都没拎,看上去却比拎着一堆东西的独孤桀骜更累,她茫然地走在前面,高跟鞋踩出既虚弱又毫无节奏的声点,走着走着,突然又停下来,看了一眼独孤桀骜:“宝宝,我来拎一会?”
独孤桀骜无语地看了欧景年一眼:“你拎不动。”光是最大的一公斤的金条她就买了5根,其他的小金条还不算,就欧景年那小身板…好吧,欧景年最近的力气已经大了很多了,但!是!身为一位武林盟主(前),怎么能让女眷搬东西呢?
欧景年看见独孤桀骜嫌弃的表情,忍不住就在她鼻子上刮了下:“别小瞧我。”手臂弯曲,摆出一个健美的姿势:“姐现在也是有肌肉的。”
独孤桀骜对欧景年露出了一个鄙视的眼神,这眼神要放在男人身上,就是妥妥的大男子主义,放在独孤桀骜身上,也完美地体现出了“直男癌”这种属性中的某些特质:“重活还是让我来吧,你这弱质女子就在家里好好地貌美如花就行了。”
欧景年的回答是一个又快又狠的爆栗,然后强行从独孤桀骜手里抢下一个袋子,吃力地在前面带路:“那边。”
独孤桀骜发现她拿走的正好是装戒指的袋子,赶紧想要抢回来,可惜欧景年像护崽的老母鸡一样把东西抱在胸前,对着凑进来的独孤桀骜严防死守,顺便还下了死命令:“不许拿任何招式或者内力对付我。”独孤桀骜无奈之下,只好亦步亦趋地跟了过去,绕了不少路,才走进一家门面不大的饭店。
独孤桀骜一走进去,就发现这家店看起来虽小,档次却绝对不低——这家店比欧景年的品味要富贵很多,却又没有富贵到土气的程度,里面的装潢都是她所熟悉却模仿不来的风格,整个江湖上只有一两个百年世家才有这样的装饰,摆着的物价虽然不多,却个个都是精品。独孤桀骜粗略地估量了一下,发现哪怕自己还是武林盟主,在这家店里招待客人,也完全不会觉得失了身份档次。再考虑到她自己异于常人的食量,独孤桀骜暗暗地把这家店给归入了“奢侈”的行列。
自从独孤桀骜折腾着开店以来,欧景年的支出消费明显比以前要节约了,平常两人不是去快餐店,就是去些街头排档,连点评网上人均200的餐厅都舍不得去,却突然进了这家独孤桀骜一个人就足够吃掉几千上万块的店,这让独孤桀骜更不安了。
欧景年一定有很重要的事要说。独孤桀骜这么想着,舔了舔嘴唇,看了欧景年一眼。欧景年现在比刚才看起来平静,但是心跳却比刚才更快了。这说明她在刻意压制着情绪。压制什么情绪呢?生气?似乎有点。悲伤?似乎也有点。茫然?感觉有很多。
不会是…家里人以死相逼所以欧景年决定分手吧?要是那样的话,她独孤桀骜就…就也只能乖乖地接受事实,找个没人知道的地方窝上几年,治疗情伤。不,不对,她本该愤而出手,把欧景年的家人都杀掉才是!至少…至少要杀掉欧阳泰才行。可是景年不让她杀人。
她杀了人,景年会不开心的。而且,那毕竟是景年的叔叔。所以,她还是只能跑到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孤独终老,哭泣的时候没有可以埋的胸,调皮的时候没有可以绕着跑的人,一辈子没有奶喝,也不会有人在冬天里逼着自己穿丑得吓人的秋裤,更不会有人在她做了错事的时候跑出来,义正辞严地约束她,管着她,又在教育她之后,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更重要的是,她或许能够让其他人为自己做这些事,可惜她们,都不是欧景年。
独孤桀骜被自己的脑洞吓了一跳,赶紧甩掉满脑子奇怪的想法,小步凑到欧景年身边,撒娇似的黏黏腻腻的说:“景年,抱抱。”
“怎么了?”欧景年停住脚,回头看见她惶恐不安的脸,笑着替她理了理头发,独孤桀骜看见她的表情,觉得不太像是要抛弃自己的样子,稍微安了心,把手里的塑料袋提起来,一本正经地睁眼说瞎话:“这个比较重,我拎不动了,跟你换。”
欧景年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伸手去接袋子:“两个都给我吧。”
“不要。”独孤桀骜迅速地抢过装戒指的袋子,同时把装金条的那个塞进欧景年怀里,金条很重,欧景年抱住的时候稍微屈了一下膝,还好侍者已经把她们引到了包间,还贴心地要替她们挂大衣和袋子,独孤桀骜乘着欧景年在和侍者说话的时候把戒指掏出来,藏在裤子口袋里。
她紧张得过分,碰响了碗筷,惹得欧景年往这边看:“宝宝,没事吧?”独孤桀骜身手矫健,日常生活中很少会碰到这些东西。
独孤桀骜马上摇了摇头,低头假装要看菜单,却听见欧景年扭扭捏捏地先开了口:“宝宝,我…有事想跟你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