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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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世人都说,碧落黄泉之下的地府便是亡魂的归宿。但凡是有灵魂的生物,不论人妖,最终都会在死后魂归地府,渡忘川水,过奈何桥,饮孟婆汤,而后忘却前尘,重新投胎,开始新的一生。
莫蔺伫立于忘川前,滔滔河流隔断了阴阳,对岸的河边开满了血般鲜红的花。孟婆在奈何桥的尽头,舀起一碗又一碗的孟婆汤递予亡魂。
阴间没有时辰计量,莫蔺也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却仍不见秦湛到来。
他呆呆地望着来路,期待着下一个魂魄就会是他熟悉的面孔。
忽然,老旧的布鞋摩擦石砖的声音由小变大,由远及近地传来。莫蔺没有回头,身后响起一个衰老而和善的老妪的声音,“年轻人,你在等什么?”
“等人。”
“谁?”
“我爱的人。”
“你爱的人是谁?”
“一只蛇妖。”
“他死了?”
“是。”
孟婆摇摇头,“年轻人,老妪我在这站了已有半年,从未见过有鬼差押解妖魂至此。如果他和你是同一时间死的,不可能到现在还不来。”
妖类不轻易死,哪怕死了也是被其他妖精夺取妖丹,打散了魂魄。这千百年来,愿意下地狱投胎的妖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莫蔺转过身,苍白的面色尽是茫然。
“你的意思是……我等不到他了?”
“下辈子……我本来都安排好了的,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可是,为什么……我等不到他了?”
莫蔺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眼里却不断地落下泪来,滴在石阶上,淌进无边的忘川河中。
孟婆这才记起,先前似乎也有个年轻公子拿着个令牌入阴进地府,甚至得到了阎王的接见。
“你是……虞国祭司?”
莫蔺没有说话,他再次转身,定定地看着通往地府的那扇青铜大门。
孟婆面带悲悯地看着他,“年轻人,听老妪一句话吧。纵然你是天定的祭司,魂魄异于常人,但若是在地府待久了,同样会受到影响。你会渐渐失去神智,成为无意义的游魂,只余下最深的执念留存心中。”
“更有甚者,你会被其他更强的冤魂吞噬,成为这万具枯骨的其中之一,永世不得超生。”孟婆抬手,指向滚滚流动的忘川河。
莫蔺跟着转头,浊黄色的河流之中,隐约可见数具白骨浮浮沉沉,黑漆漆的空洞眼眶望着他,似是怜悯,又像是讥讽。
“执念……”他重复着低喃。
莫蔺了解执念的力量。
如果有一天,当他的执念扩大到占据了整个灵魂,是不是就会受自然驱使着找到游离在外的秦湛?
想到这,他咧嘴笑了笑,无声地继续立于桥边,如同一座雕像。
孟婆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阴曹地府,阴风阵阵,往来的灵魂面无表情,手带镣铐,行尸走肉般地渡过忘川河。
奈何桥的另一头,彼岸花依然妖娆绽放。
------------------番外完---------------------
秦湛做了个梦,梦到以前和原希桐在一起的日子。
那是原希桐的27岁生日,在一个星期前,他就打电话给了一直暗恋着的学长,似是无意地提起这件事,学长当即便表示会和他一同庆祝。
站在外面的秦湛透过门缝看见了原希桐脸上开心的笑容,他抿了抿唇,再多的话也只能默默咽回肚子里。
那个星期,原希桐的心情一直很好。
只是那学长在世界五百强企业工作,贵人事忙,忘了这件事。
生日的那天,秦湛一个下午都在忙着准备晚餐,六菜一汤,端到桌上时,原希桐突然耍起脾气,冷着脸扔了汤碗,熬了一天的浓白色的鲫鱼汤洒了一桌子。。
秦湛知他心烦,也不同他较劲,软语安慰,“怎么了,是哪道菜不合胃口?”
“蛋糕呢?”原希桐问。
秦湛一顿,语带歉意地道,“我回来的时候雨太大,路上堵车,蛋糕店又不顺路,所——”
“我想吃蛋糕。”原希桐说,看也不看他,两手抱臂靠着椅背。
秦湛转头望了望窗外,豆大的雨点拍打在玻璃和房檐上,噼里啪啦的地响成一片。
他笑了笑,放下筷子,“好,我现在去取,你先喝点热汤垫垫肚子,要不一会儿又该胃疼了。”
原希桐皱眉,“你拿你的就是了,管这么多做什么。”
秦湛走出门,撑起雨伞。
他前几天接连加班,因为劳累过度发起了低烧,后来又忙着给原希桐准备生日,便没时间去看医生。虽不是什么棘手的大病痛,却也是难以痊愈,日日头疼,体温也总是维持在38c不上不下。现在已是深秋,若夜里温度低些,体温更是险些突破39c大关,他这几天一直自己吃着退烧药,打算等原希桐生日过了再去看医生。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如果吃到蛋糕能让原希桐高兴,便也没什么是不能做的。
秦湛冒雨取回蛋糕,回家时,却听见原希桐在房里打电话,兴致颇高的模样。
“没事,不要紧的,学长那么忙,忘记了也没什么。”
“现在吗?去台塑餐厅?噢……然后再去酒吧?”
“……好,学长你稍等一会儿,我马上过去。”
秦湛沉默,转身把蛋糕放到餐桌上,冻僵了的手指泛出青白色。
过了一会儿,原希桐出来,支支吾吾地和他说要出去一趟。
秦湛笑,“外面下雨,你要去哪儿,我送你吧。”
原希桐拒绝,语气带着些慌乱,“不用了,我打的去就可以,不远。”
秦湛只能点头。
他习惯了宠着他,纵着他,哪怕是分手,只要原希桐能开心,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可是,他们相识十五年,秦湛喜欢他喜欢了十二年,在一起五年,原希桐至今仍然心心念念着他的学长。
既然如此,当初为什么答应他的追求,现在又为什么不和他提分手?
秦湛疲惫地揉了揉太阳**,把已经凉了的饭菜一样一样放进微波炉加热,独自一人吃完了晚饭。
十二点半的时候,原希桐打电话给秦湛让他去酒吧接他。
秦湛匆忙披了件外套出门,把烂醉如泥的恋人接回家。
原希桐胃不好,秦湛忙前忙后地帮他洗漱换衣,熬醒酒汤,准备胃药,依次喂他吃下。
原希桐靠在他怀里,哽咽着向他哭诉。
原来那位学长早就有女朋友了,女朋友的父亲是省里的高官,于他前途有利。只是又舍不下一直喜欢他的原希桐,才顾左右而言他,从未明说。今天他们和其他一些朋友在酒吧时,学长的女朋友也在,见两人十分恩爱,原希桐受了刺激,便只能一味灌酒。
“秦湛……你帮帮我,帮我忘记他……”原希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像只受伤的小兽一样在他怀里发着颤,“求你了,帮帮我……”
秦湛低垂着眼,动作温柔地轻拍着他的后背。
“五年了,我不是一直都在帮你么?”他低声问。
整整五年,就是块石头也该捂热了。
恋人之间最可悲的是什么?
我们之间有一百步的距离,我走了九十九步,可你却连一步都吝啬于跨出,却还说我不够努力。
在梦中,秦湛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哪怕有自己的意识,却被困于一具躯壳,重复着他和原希桐的过去。
时间又过去了半年,秦湛想要分手,原希桐不同意。他累了,便向公司请了长假,趁对方上班的时候搬到另外一个城市。
但不同的是,这一次秦湛不是以自身的视角经历过去,他的意识仍然停留在他和原希桐的家里。
搬出去的第一天,原希桐打电话问遍了秦湛所有的朋友,没人愿意搭理他。晚上,原希桐在家喝了一整晚的酒,这次没人再帮他准备醒酒汤和胃药,他半夜胃疼疼醒,却连胃药放在哪儿都找不到。
原希桐硬捱过一晚上,第二天忍着胃疼追到公司去,缠着和秦湛交好的几个朋友追问他在哪儿。几个朋友得到秦湛的嘱托不许泄露地址,加之实在厌恶他反复的个性,便不再留情,叫保安把他赶了出去。
搬出去的第三天,原希桐也请了假,继续厚着脸皮找上他那些朋友的家门死缠烂打着追问。
搬出去的第四天,秦湛因朋友受到打扰而过意不去,让他们告诉原希桐地址。
因订不到机票,当夜原希桐便买了车票连夜追过去,到第二天中午才到,只是那时候,秦湛已经出了车祸被送到医院。
在秦湛的手机联系人里,原希桐被设置成了星标联系人,排在第一个,医生打电话通知了他。
于是原希桐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当他到的时候,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书。
秦湛用意识形态漂浮在半空中,看到原希桐如遭雷击般踉跄着后退,瘫倒在地,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不断哀求医生对他进行救治。
手术后,秦湛被送进icu病房。
原希桐趴在玻璃上往里看,他几天没有好好吃饭睡觉,面色惨白,一脸的泪痕。
回忆到这里便戛然而止,秦湛猛地转醒,眼前是一片漆黑。
他转过头,病床边的陪护床空空无一人,原希桐搬了张椅子坐在床边,头枕在手臂上趴在床上睡着,另一只手依然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秦湛面无表情地抽回手,翻了个身闭上眼继续睡。
原希桐被他的动作惊醒,身后点亮床头柜上的小夜灯,蹑手蹑脚地站起来打量着他,持久僵硬着的脊椎发出咔哒一声。
他小声叫道,“阿湛?”
秦湛没有应他。
窗外夜色深沉,弦月高挂。
原希桐坐回椅子上,难掩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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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湛的身体正在一天天恢复,除了右腿骨折需要坐轮椅和静养以外,其他的各项身体机能都已完全康复,其速度之快让他的主治医生大呼奇迹,毕竟半个月前还住在icu病房的人此时却已经能够拄着拐杖下地走路,这个成就可不是其他人可以轻易能达到的。
一个晴朗的下午,原希桐推着轮椅带他到小花园里散心,秦湛带了本书,在树荫下翻看着。
后来原希桐走到旁边去接电话,秦湛拿起随身带着的水瓶喝了口水,低头时却看到一个黑白交错毛绒绒的东西呜的一声趴到他大腿上,撒娇似的磨蹭着。
秦湛定睛一看,竟是一只威风凛凛的阿拉斯加,四肢着地的时候已经到他坐着时候的大腿高度了。
“这可是医院,哪儿跑来的小……咳,大家伙?”秦湛笑着揉了揉它的脑袋。
阿拉斯加两只前爪扒着秦湛的大腿,脑袋凑在边上和他一起看书。
这只狗倒是乖得很,不像其他的猫猫狗狗喜欢吐着舌头到处舔人,最多也只是拿脑袋在他身上拱来拱去,十分讨喜。
秦湛从原希桐带来的小零食里掏出一包牛肉干,阿拉斯加趴在他腿上眼巴巴地望着。那模样看得秦湛眯着眼睛笑起来,举高了左手,“想吃?求我呀。”
“呜……”阿拉斯加讨好地摇着尾巴,不住地蹭他的手背,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睛自下而上地望着他。
秦湛只觉得有只丘比特拿着弓箭噗的一声射中了他的心脏,不由得笑骂一句,“小讨厌鬼,你怎么知道我最受不了卖萌这招了?”一边把包装袋拆开,阿拉斯加张大嘴巴,迎接着新一轮‘肉干雨’。
“呃,你好。”
像是被一把大伞笼罩着,透过树叶缝隙照射在秦湛身上的细碎阳光被完全遮挡,他抬起头,望向那个操着一口蹩脚中文的外国人。
那是一个颇为健壮挺拔的外国男人,衬衫被一身肌肉撑得鼓鼓的,配上西装更显帅气。身高目测应该有185以上,深棕色的短发,灰蓝色的眼珠,轮廓深邃,五官英俊,周身气质如同一把尚未出鞘的利剑,内敛却不失锋芒。
“你好,”秦湛温和地笑笑,用英文说道,“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呃……用中文可以,最近,窝在练习中文。”男人磕磕绊绊地说道,秦湛抿着唇笑,“好的,先生。”
“你可以叫我oliver,”他,配合秦湛的高度半蹲下.身来,伸出一直背在身后的拿着鲜花的右手,“秦,祝你早日康复。”
“唔……”秦湛困惑地歪头看他,“我认识你?”
oliver顿了顿,随即露出一个笑容。他笑起来很有魅力,原本凌厉的气势瞬间柔和了下来,眼睛弯起,像是英伦绅士一样风度翩翩。
……不过,英伦绅士可不会有他这样大块头。
“当然认识,”他说,“虽然只是几面而已……但是你帮了我很多,我很感激你。”
秦湛知道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所以此时也没有深究,道谢后便接过花,那是一束百合,间或点缀着几支玫瑰和兰花,色泽鲜艳,香味清新淡雅,很适合摆在病房里。
“那你好好休息,我就不多打扰了。”oliver说,“我明天再过来看望你。”
秦湛点点头,oliver离开没多久后原希桐就急匆匆地走了回来,开口就是道歉,“对不起,我接——”话说到一半,他瞥见还蹲守在秦湛身边的阿拉斯加,还有他怀里的鲜花,笑容顿时僵在脸上,“这、这只……呃,这个……”
“这狗不知道是哪儿跑来的,聪明又懂事,我挺喜欢。”秦湛漫不经心地说道,有意忽略了花的问题。阿拉斯加眯着眼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声,一只前爪在他腿上摸了摸,昂起头给了原希桐一个挑衅的眼神。
原希桐的脸色有些难看,他勉强扯出一个笑,“可是医院不让养狗,vip病房也不行。”
说的也是,秦湛为难地拧起眉头,低头对上阿拉斯加的眼睛,“哎,你说怎么办?”他开玩笑一样地问。
大狗哼唧了一声,两只爪子挪到轮椅的扶手上,努力支起上半身蹭了蹭他的脸,往后一蹦四肢着地的站到地上,像是道别一样地呜呜了几声,一步三回头地转身离开。
秦湛稀奇地看着阿拉斯加不知道从那个角落里窜进去就不见了踪影,这只大狗竟然从头到尾叫都没大声嚷嚷过,和那些成天汪汪汪叫个不停的狗简直是天差地别,难道是只哑巴狗不成?
秦湛漫无边际地开着脑洞,原希桐见已经起了风,便脱下身上的外套给他披上,低声说,“阿湛,天冷了,下次出来要多穿些。”
秦湛没领情,扭头道,“这么多天了,你不用去上班么?”
“你还没恢复好,我怎么能离开。”原希桐笑笑,在他面前半跪下来,“阿湛,以前一直都是你照顾我,现在也该轮到我照顾你了。”
“我现在挺好的,拄着拐杖也可以走路,也没什么大病痛,有护士在就行了,不需要人照顾。”秦湛淡淡道。
原希桐没说话,他知道再说下去也只是徒增伤心,便走到秦湛身后推着轮椅带他回病房。
“最近天气变化得厉害,过了四点就别在外面多待了,你腿伤还没好,当心着凉。”他很快收拾好情绪,一如往常地笑着说道,这是秦湛记忆里第一次见到原希桐这样温柔体贴,也是第一次见他显得如此冷静理智。
秦湛抬头望天,自他醒来后,不仅原希桐和他自己在性格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连这地球也像是被某个超人掉了个个儿似的。他们的城市在东南沿海,可现在才九月份,正是夏天的尾巴尖儿,结果现在才下午四点出头太阳就落了山,晚上的气温更是直逼0c,冷得和冬天有一拼。
他有些不好的预感,像是有什么大事就要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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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说,碧落黄泉之下的地府便是亡魂的归宿。但凡是有灵魂的生物,不论人妖,最终都会在死后魂归地府,渡忘川水,过奈何桥,饮孟婆汤,而后忘却前尘,重新投胎,开始新的一生。
莫蔺伫立于忘川前,滔滔河流隔断了阴阳,对岸的河边开满了血般鲜红的花。孟婆在奈何桥的尽头,舀起一碗又一碗的孟婆汤递予亡魂。
阴间没有时辰计量,莫蔺也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却仍不见秦湛到来。
他呆呆地望着来路,期待着下一个魂魄就会是他熟悉的面孔。
忽然,老旧的布鞋摩擦石砖的声音由小变大,由远及近地传来。莫蔺没有回头,身后响起一个衰老而和善的老妪的声音,“年轻人,你在等什么?”
“等人。”
“谁?”
“我爱的人。”
“你爱的人是谁?”
“一只蛇妖。”
“他死了?”
“是。”
孟婆摇摇头,“年轻人,老妪我在这站了已有半年,从未见过有鬼差押解妖魂至此。如果他和你是同一时间死的,不可能到现在还不来。”
妖类不轻易死,哪怕死了也是被其他妖精夺取妖丹,打散了魂魄。这千百年来,愿意下地狱投胎的妖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莫蔺转过身,苍白的面色尽是茫然。
“你的意思是……我等不到他了?”
“下辈子……我本来都安排好了的,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可是,为什么……我等不到他了?”
莫蔺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眼里却不断地落下泪来,滴在石阶上,淌进无边的忘川河中。
孟婆这才记起,先前似乎也有个年轻公子拿着个令牌入阴进地府,甚至得到了阎王的接见。
“你是……虞国祭司?”
莫蔺没有说话,他再次转身,定定地看着通往地府的那扇青铜大门。
孟婆面带悲悯地看着他,“年轻人,听老妪一句话吧。纵然你是天定的祭司,魂魄异于常人,但若是在地府待久了,同样会受到影响。你会渐渐失去神智,成为无意义的游魂,只余下最深的执念留存心中。”
“更有甚者,你会被其他更强的冤魂吞噬,成为这万具枯骨的其中之一,永世不得超生。”孟婆抬手,指向滚滚流动的忘川河。
莫蔺跟着转头,浊黄色的河流之中,隐约可见数具白骨浮浮沉沉,黑漆漆的空洞眼眶望着他,似是怜悯,又像是讥讽。
“执念……”他重复着低喃。
莫蔺了解执念的力量。
如果有一天,当他的执念扩大到占据了整个灵魂,是不是就会受自然驱使着找到游离在外的秦湛?
想到这,他咧嘴笑了笑,无声地继续立于桥边,如同一座雕像。
孟婆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阴曹地府,阴风阵阵,往来的灵魂面无表情,手带镣铐,行尸走肉般地渡过忘川河。
奈何桥的另一头,彼岸花依然妖娆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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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湛做了个梦,梦到以前和原希桐在一起的日子。
那是原希桐的27岁生日,在一个星期前,他就打电话给了一直暗恋着的学长,似是无意地提起这件事,学长当即便表示会和他一同庆祝。
站在外面的秦湛透过门缝看见了原希桐脸上开心的笑容,他抿了抿唇,再多的话也只能默默咽回肚子里。
那个星期,原希桐的心情一直很好。
只是那学长在世界五百强企业工作,贵人事忙,忘了这件事。
生日的那天,秦湛一个下午都在忙着准备晚餐,六菜一汤,端到桌上时,原希桐突然耍起脾气,冷着脸扔了汤碗,熬了一天的浓白色的鲫鱼汤洒了一桌子。。
秦湛知他心烦,也不同他较劲,软语安慰,“怎么了,是哪道菜不合胃口?”
“蛋糕呢?”原希桐问。
秦湛一顿,语带歉意地道,“我回来的时候雨太大,路上堵车,蛋糕店又不顺路,所——”
“我想吃蛋糕。”原希桐说,看也不看他,两手抱臂靠着椅背。
秦湛转头望了望窗外,豆大的雨点拍打在玻璃和房檐上,噼里啪啦的地响成一片。
他笑了笑,放下筷子,“好,我现在去取,你先喝点热汤垫垫肚子,要不一会儿又该胃疼了。”
原希桐皱眉,“你拿你的就是了,管这么多做什么。”
秦湛走出门,撑起雨伞。
他前几天接连加班,因为劳累过度发起了低烧,后来又忙着给原希桐准备生日,便没时间去看医生。虽不是什么棘手的大病痛,却也是难以痊愈,日日头疼,体温也总是维持在38c不上不下。现在已是深秋,若夜里温度低些,体温更是险些突破39c大关,他这几天一直自己吃着退烧药,打算等原希桐生日过了再去看医生。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如果吃到蛋糕能让原希桐高兴,便也没什么是不能做的。
秦湛冒雨取回蛋糕,回家时,却听见原希桐在房里打电话,兴致颇高的模样。
“没事,不要紧的,学长那么忙,忘记了也没什么。”
“现在吗?去台塑餐厅?噢……然后再去酒吧?”
“……好,学长你稍等一会儿,我马上过去。”
秦湛沉默,转身把蛋糕放到餐桌上,冻僵了的手指泛出青白色。
过了一会儿,原希桐出来,支支吾吾地和他说要出去一趟。
秦湛笑,“外面下雨,你要去哪儿,我送你吧。”
原希桐拒绝,语气带着些慌乱,“不用了,我打的去就可以,不远。”
秦湛只能点头。
他习惯了宠着他,纵着他,哪怕是分手,只要原希桐能开心,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可是,他们相识十五年,秦湛喜欢他喜欢了十二年,在一起五年,原希桐至今仍然心心念念着他的学长。
既然如此,当初为什么答应他的追求,现在又为什么不和他提分手?
秦湛疲惫地揉了揉太阳**,把已经凉了的饭菜一样一样放进微波炉加热,独自一人吃完了晚饭。
十二点半的时候,原希桐打电话给秦湛让他去酒吧接他。
秦湛匆忙披了件外套出门,把烂醉如泥的恋人接回家。
原希桐胃不好,秦湛忙前忙后地帮他洗漱换衣,熬醒酒汤,准备胃药,依次喂他吃下。
原希桐靠在他怀里,哽咽着向他哭诉。
原来那位学长早就有女朋友了,女朋友的父亲是省里的高官,于他前途有利。只是又舍不下一直喜欢他的原希桐,才顾左右而言他,从未明说。今天他们和其他一些朋友在酒吧时,学长的女朋友也在,见两人十分恩爱,原希桐受了刺激,便只能一味灌酒。
“秦湛……你帮帮我,帮我忘记他……”原希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像只受伤的小兽一样在他怀里发着颤,“求你了,帮帮我……”
秦湛低垂着眼,动作温柔地轻拍着他的后背。
“五年了,我不是一直都在帮你么?”他低声问。
整整五年,就是块石头也该捂热了。
恋人之间最可悲的是什么?
我们之间有一百步的距离,我走了九十九步,可你却连一步都吝啬于跨出,却还说我不够努力。
在梦中,秦湛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哪怕有自己的意识,却被困于一具躯壳,重复着他和原希桐的过去。
时间又过去了半年,秦湛想要分手,原希桐不同意。他累了,便向公司请了长假,趁对方上班的时候搬到另外一个城市。
但不同的是,这一次秦湛不是以自身的视角经历过去,他的意识仍然停留在他和原希桐的家里。
搬出去的第一天,原希桐打电话问遍了秦湛所有的朋友,没人愿意搭理他。晚上,原希桐在家喝了一整晚的酒,这次没人再帮他准备醒酒汤和胃药,他半夜胃疼疼醒,却连胃药放在哪儿都找不到。
原希桐硬捱过一晚上,第二天忍着胃疼追到公司去,缠着和秦湛交好的几个朋友追问他在哪儿。几个朋友得到秦湛的嘱托不许泄露地址,加之实在厌恶他反复的个性,便不再留情,叫保安把他赶了出去。
搬出去的第三天,原希桐也请了假,继续厚着脸皮找上他那些朋友的家门死缠烂打着追问。
搬出去的第四天,秦湛因朋友受到打扰而过意不去,让他们告诉原希桐地址。
因订不到机票,当夜原希桐便买了车票连夜追过去,到第二天中午才到,只是那时候,秦湛已经出了车祸被送到医院。
在秦湛的手机联系人里,原希桐被设置成了星标联系人,排在第一个,医生打电话通知了他。
于是原希桐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当他到的时候,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书。
秦湛用意识形态漂浮在半空中,看到原希桐如遭雷击般踉跄着后退,瘫倒在地,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不断哀求医生对他进行救治。
手术后,秦湛被送进icu病房。
原希桐趴在玻璃上往里看,他几天没有好好吃饭睡觉,面色惨白,一脸的泪痕。
回忆到这里便戛然而止,秦湛猛地转醒,眼前是一片漆黑。
他转过头,病床边的陪护床空空无一人,原希桐搬了张椅子坐在床边,头枕在手臂上趴在床上睡着,另一只手依然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秦湛面无表情地抽回手,翻了个身闭上眼继续睡。
原希桐被他的动作惊醒,身后点亮床头柜上的小夜灯,蹑手蹑脚地站起来打量着他,持久僵硬着的脊椎发出咔哒一声。
他小声叫道,“阿湛?”
秦湛没有应他。
窗外夜色深沉,弦月高挂。
原希桐坐回椅子上,难掩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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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湛的身体正在一天天恢复,除了右腿骨折需要坐轮椅和静养以外,其他的各项身体机能都已完全康复,其速度之快让他的主治医生大呼奇迹,毕竟半个月前还住在icu病房的人此时却已经能够拄着拐杖下地走路,这个成就可不是其他人可以轻易能达到的。
一个晴朗的下午,原希桐推着轮椅带他到小花园里散心,秦湛带了本书,在树荫下翻看着。
后来原希桐走到旁边去接电话,秦湛拿起随身带着的水瓶喝了口水,低头时却看到一个黑白交错毛绒绒的东西呜的一声趴到他大腿上,撒娇似的磨蹭着。
秦湛定睛一看,竟是一只威风凛凛的阿拉斯加,四肢着地的时候已经到他坐着时候的大腿高度了。
“这可是医院,哪儿跑来的小……咳,大家伙?”秦湛笑着揉了揉它的脑袋。
阿拉斯加两只前爪扒着秦湛的大腿,脑袋凑在边上和他一起看书。
这只狗倒是乖得很,不像其他的猫猫狗狗喜欢吐着舌头到处舔人,最多也只是拿脑袋在他身上拱来拱去,十分讨喜。
秦湛从原希桐带来的小零食里掏出一包牛肉干,阿拉斯加趴在他腿上眼巴巴地望着。那模样看得秦湛眯着眼睛笑起来,举高了左手,“想吃?求我呀。”
“呜……”阿拉斯加讨好地摇着尾巴,不住地蹭他的手背,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睛自下而上地望着他。
秦湛只觉得有只丘比特拿着弓箭噗的一声射中了他的心脏,不由得笑骂一句,“小讨厌鬼,你怎么知道我最受不了卖萌这招了?”一边把包装袋拆开,阿拉斯加张大嘴巴,迎接着新一轮‘肉干雨’。
“呃,你好。”
像是被一把大伞笼罩着,透过树叶缝隙照射在秦湛身上的细碎阳光被完全遮挡,他抬起头,望向那个操着一口蹩脚中文的外国人。
那是一个颇为健壮挺拔的外国男人,衬衫被一身肌肉撑得鼓鼓的,配上西装更显帅气。身高目测应该有185以上,深棕色的短发,灰蓝色的眼珠,轮廓深邃,五官英俊,周身气质如同一把尚未出鞘的利剑,内敛却不失锋芒。
“你好,”秦湛温和地笑笑,用英文说道,“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呃……用中文可以,最近,窝在练习中文。”男人磕磕绊绊地说道,秦湛抿着唇笑,“好的,先生。”
“你可以叫我oliver,”他,配合秦湛的高度半蹲下.身来,伸出一直背在身后的拿着鲜花的右手,“秦,祝你早日康复。”
“唔……”秦湛困惑地歪头看他,“我认识你?”
oliver顿了顿,随即露出一个笑容。他笑起来很有魅力,原本凌厉的气势瞬间柔和了下来,眼睛弯起,像是英伦绅士一样风度翩翩。
……不过,英伦绅士可不会有他这样大块头。
“当然认识,”他说,“虽然只是几面而已……但是你帮了我很多,我很感激你。”
秦湛知道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所以此时也没有深究,道谢后便接过花,那是一束百合,间或点缀着几支玫瑰和兰花,色泽鲜艳,香味清新淡雅,很适合摆在病房里。
“那你好好休息,我就不多打扰了。”oliver说,“我明天再过来看望你。”
秦湛点点头,oliver离开没多久后原希桐就急匆匆地走了回来,开口就是道歉,“对不起,我接——”话说到一半,他瞥见还蹲守在秦湛身边的阿拉斯加,还有他怀里的鲜花,笑容顿时僵在脸上,“这、这只……呃,这个……”
“这狗不知道是哪儿跑来的,聪明又懂事,我挺喜欢。”秦湛漫不经心地说道,有意忽略了花的问题。阿拉斯加眯着眼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声,一只前爪在他腿上摸了摸,昂起头给了原希桐一个挑衅的眼神。
原希桐的脸色有些难看,他勉强扯出一个笑,“可是医院不让养狗,vip病房也不行。”
说的也是,秦湛为难地拧起眉头,低头对上阿拉斯加的眼睛,“哎,你说怎么办?”他开玩笑一样地问。
大狗哼唧了一声,两只爪子挪到轮椅的扶手上,努力支起上半身蹭了蹭他的脸,往后一蹦四肢着地的站到地上,像是道别一样地呜呜了几声,一步三回头地转身离开。
秦湛稀奇地看着阿拉斯加不知道从那个角落里窜进去就不见了踪影,这只大狗竟然从头到尾叫都没大声嚷嚷过,和那些成天汪汪汪叫个不停的狗简直是天差地别,难道是只哑巴狗不成?
秦湛漫无边际地开着脑洞,原希桐见已经起了风,便脱下身上的外套给他披上,低声说,“阿湛,天冷了,下次出来要多穿些。”
秦湛没领情,扭头道,“这么多天了,你不用去上班么?”
“你还没恢复好,我怎么能离开。”原希桐笑笑,在他面前半跪下来,“阿湛,以前一直都是你照顾我,现在也该轮到我照顾你了。”
“我现在挺好的,拄着拐杖也可以走路,也没什么大病痛,有护士在就行了,不需要人照顾。”秦湛淡淡道。
原希桐没说话,他知道再说下去也只是徒增伤心,便走到秦湛身后推着轮椅带他回病房。
“最近天气变化得厉害,过了四点就别在外面多待了,你腿伤还没好,当心着凉。”他很快收拾好情绪,一如往常地笑着说道,这是秦湛记忆里第一次见到原希桐这样温柔体贴,也是第一次见他显得如此冷静理智。
秦湛抬头望天,自他醒来后,不仅原希桐和他自己在性格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连这地球也像是被某个超人掉了个个儿似的。他们的城市在东南沿海,可现在才九月份,正是夏天的尾巴尖儿,结果现在才下午四点出头太阳就落了山,晚上的气温更是直逼0c,冷得和冬天有一拼。
他有些不好的预感,像是有什么大事就要发生了。